资产交接

2017-01-18 推荐阅读 阅读:

资产交接【一】:固定资产交接书

固定资产交接书

移交方:

接收方:

鉴证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浦东新区行政区划及机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审核,移交方的固定资产并入接收方。为明确相关事项,特签订本交接书:

一、交接固定资产基准日期:2009年8月31日

二、交接固定资产总额(以审核后数据为准):

固定资产: 万元。其中:

1、 房屋建筑物:

2、 土地使用权:

3、 交通运输设备:

4、 一般设备和设施和其他固定资产:

三、双方确定 月 日为交接日。自交接之日起,移交方的固定资产一并纳入接收方实施管理。

四、交接书附件:

1、房屋建筑物交接清单

2、土地使用权交接清单

3、交通运输设备交接清单

1

4、一般设备及设施和其他固定资产交接清单

上述附件与交接书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交接书未尽事宜,在交接后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六、本交接书一式拾份,伍方各执贰份。

移交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接收方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方资产交接。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方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方

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资产交接【二】: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移交方): 乙方(资产接收方):

根据领导安排,现将由我公司承建的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合理使用的原则,为做好移交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移交资产内容

移交资产为家园会所,位于小区一期,面积为2729.38㎡,房屋结构为钢混、层数为三层。

第二条 移交资产的用途

该移交资产做为乙方办公用房使用,不得出租、转让。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了解家园会所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会所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联系名单及联系电话并协助乙方完成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提供移交资产的工程资料,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乙方的权利

协议签订后取得移交会所的使用权,可按规定对移交会所进行使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 2、妥善管理移交资产,按照政府规定合理使用该会所,保证合理使用。

第四条 移交后费用的承担

1、双方约定,本次会所移交后,乙方在使用期内产生房屋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办证费及其它一切与房屋相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如发生有关部门收取本协议未列项目但与使用会所有关的税、费等,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支付。。

第五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协调解决。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本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怡家园会所移交清单

注:本表一式肆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执贰份。

资产交接【三】:资产接收交接单

资 产 接 收 / 交 接 单

口接收/口交接日期: 2013年02月21日 兹证明本人: 施XX ,部门/职位: 行政专员 ,接收/交接下列资产。

接收的资产用于工作,有保管、维护责任,于本人离职或者工作上不再需要时交还公司。

本单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人力行政部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留存,第三联采购报销使用。

资产交接【四】: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部门: 填写日期:

经理: 主管: 经办: 经理: 主管: 经办:

资产交接【五】:资产转移交接记录表

资产转移/交接记录单

备注:资产发生转移,由资产转入及转出人员签字确认,将其交到人事行政部;专员留存复

印件。人事行政部确认签字:

资产转移/交接记录单

□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

备注:资产发生转移,由资产转入及转出人员签字确认,将其交到人事行政部;专员留存复

印件。人事行政部确认签字:

资产交接【六】:资 产 移 交 协 议 书

资产交接。

资 产 移 交 协 议 书

编号:□□□□□□□□ 甲方(资产接受方):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中心 乙方(资产移交方):

一、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10〕1号)、《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资产〔2010〕56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

二、本协议移交资产已按浙财资产〔2010〕5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完成网上审批流程,具体移交范围见《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编号: )。

三、本次移交甲方资产数量 件,账面价值合计 元。具体见本协议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协议生效后即取得移交资产的所有权,可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处置;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数量、品牌、质量、状况的权利; 3.若乙方移交资产与完成网上审批流程的资产项目、数量、金额不符的,甲方有权全部不予接收。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时与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 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资产接收及处置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

1.对资产交接、保管方式提出建议; 2.了解移交资产处置情况。 (四)乙方的义务

1.协助甲方进行资产处置,协助保管,配合办理相应权证的过户手续; 2.提供移交资产相关资料,确保移交资产完整、真实、准确;

3.保证移交资产没有权利上的瑕疵,否则应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 保证移交资产符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有毒、有放射性等资产,不含军用、警用等专用装备,不含有特殊管理要求或不适宜由甲方处置的其他资产。

5、分体空调、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等需专业拆卸的资产,已由乙方拆卸完毕。 6、所有资产均已可移交甲方。

五、争议解决: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由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解决。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3份,协议双方、省财政厅各执1份。

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甲方(资产接受方) 乙方(资产移交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资产移交清单

(乙方盖章)

资产交接【七】:资产交接工作方案(定稿)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轻工业学校资产及有关

档案资料整体交接工作方案

为做好轻工业学校资产及有关档案资料整体交接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交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25人)

组 长:马希荣

资产交接。

副组长:苏晓军 丁金英

成 员:眭 睦 王立平(自治区经信委) 吴西林(自治

区经信委) 耿银生 吴轶勤 马 新 徐 滨 杨海波 于 华 赵晓瑞 席朝晖 徐 军 杜 瑞 詹发荣 张 敏 马东华 吴 群 万占有 郑文军 徐 宏 周晓杰 方光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人为:眭 睦、马 新、徐 滨,具体负责移交、接交、监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有关事项。

(二)工作人员(42人)

张红梅 何北宁 刘立轩 王佰华 杨富平 盛亚炜

屈 涛 杨 勇 王 鹏 田 蓉 庞 翠 于晓明 冯鸿君 魏晓娟 张惠宁 王红燕 王玉柱 王伯华 魏艳萍 周雪娇 赵 伟 梁庙新 白 海 张银宁 马 丽 赵维宏 王思军 黄 华 刘冀川 王根文 王银梅 曹 璊 宋伶英 张志雯 刘四山 徐 军 王丽娟 吴红文 何淑玲 徐红戈 王海鸥

施利明

(三)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资产移交工作组织、协调、监督、调配使用、建账。

2、明确资产管理使用的归属部门责任,确保资产全面移交。

(四)工作人员职责

1、移交组成员接到移交日程通知后,必须及时对自己管理的资产和有关档案资料进行完全移交。

2、实行原来谁保管的资产,由谁负责向学校资产处及相关接交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3、交接过程中要做到交者以清为主,接者以查为主。移交人员要提前做好规范的移交表一式四份,便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资产处签字。

4、移交人需要说明的移交项目,必须有纸质说明。

二、分类交接的工作分工

(一)眭 睦同志负责督办的移交事项

1、负责向学校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纪检监察室移交《2009-2014年期间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和《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各一份;资产交接。

2、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财务人员将资产账、财务凭证、财务报表、财务档案向院计划财务处移交;

3、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将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信息名册向院组织组织人事部移交;

4、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

人员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信息台账向院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移交;

5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将人事档案向组织组织人事部移交;

6、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宁夏轻纺技工学校办学资质权属证件、印章向农业学校移交;

7、张红梅负责督促将新世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资质印章向纺织与纺织技术系移交;

8、屈涛负责将全部党员的组织关系向院组织组织人事部组织科进行移交;

9、张红梅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将全体人员工资信息资料向院组织组织人事部和计划财务处进行移交;

10、魏艳萍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全部文书档案资料向农业学校移交;

11、魏艳萍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的建筑物图纸资料向后勤服务处进行移交;

12、张红梅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料向院组织组织人事部进行移交;

13、张红梅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历年形成的事业单位考核资料向组织组织人事部移交;

14、魏艳萍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金杯面包车的相关证件

资料向院后勤服务处车管科进行移交;

15、魏艳萍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历年招考教师的资料向院组织组织人事部进行移交;

16、魏艳萍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历年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资料向院资产处进行移交;

17、魏艳萍负责将不宜分类的零散资料向农业学校办公室进行移交;

18、张红梅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办公室管理的教学楼四楼多媒体室和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向资产管理处进行移交;

19、张红梅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档案从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转到学院组织人事部。

(二)周晓杰督办的移交事项

1、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教务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将历年形成的教学档案、历年形成的专业建设档案、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形成的档案、教师参加大赛形成的考核档案向农业学校移交。

2、负责督促所有实验室、实训室设备的清单明细表和实物资产向资产处移交。

3、何北宁负责将羊绒纺织实训室资产向纺织与服装技术系进行移交。

4、何北宁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教务科工作人员将实验室、实训室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资料分类造册向资产管理处和相关教学系部移交;

5、于晓明负责将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图书室的图书资料造册向院图书馆移交;

6、王 鹏负责将印刷实训车间的资产造册向工艺美术系进行移交。

7、田 蓉负责将管理的微机室、电教设备造册向资产管理处进行移交。

8、庞 翠负责将103教室的教师用机向资产管理处进行移交。

9、冯鸿君负责将两个钳工实训室向实验实训中心进行移交。

10、魏晓娟负责将服装实训车间和裁剪车间向纺织与服装技术系进行移交。

11、张惠宁负责焊接实训室向实验实训中心移交。

12、王红燕负责工业发酵实训室资产向生物与制药技术系进行移交。

13、王玉柱负责电工电子实训室向电子与信息技术系进行移交。

14、刘立轩负责生物实验室向生物与制药技术系移交,机械模具陈列室资产向机械与电气技术系移交。

15、何北宁负责将阅览室资料向图书馆进行移交。

16、杨富平负责督促原宁夏轻工业学校函授站工作人员将函授业务和历年形成的教学档案、学籍档案、在校生、毕业生花名册、毕业证发放、滞留未领的花名册和原因、教材、办学协议、合同资料造册向农业学校进行

资产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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