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协议书

2016-09-12 合同范本 阅读:

【一】:旅行团合同

旅行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订时间:2000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合同编号: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行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①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②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无故退团,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损失费等)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与团体人数 〔注:团队人数以最终成行人数为准。〕 日程 〔注:该几项目是旅游合同的重点,均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附于该合同之后。〕 线路与主要景点 交通工具及标准 用餐标准 住宿标准 购物娱乐安排 保险金额 〔注:出境、入境30万,境内10万,一日游

3万。详情请浏览旅游保险〕 预付款数目 〔自定〕 导游服务 〔注:一般注明有几名导游随团服务。〕 应交纳团费总额 甲方退团或已方取消组团队计划的赔偿方式及金额 〔自定〕 特别说明 〔注:这里应该注明“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需要说明的也可以在这里写出。〕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在业务宣传手册、店堂公告及公开广告所刊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的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团报价中含此保险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须负赔偿责任 ① 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 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

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③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④质量问题的发生,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检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二】:旅行社合作协议书

旅行社合作协议书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www.fz173.com_旅游团协议书。

《旅行社条例》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

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www.fz173.com_旅游团协议书。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

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 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1年03月01日 起到2013年03月31日止。 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甲 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 方: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2011年05月01日 年 月 日

【三】:旅行社代理合作协议

北京匹匹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供应商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代表于上海市闸北区签署订立:

甲方旅行社名称:北京匹匹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负责人:徐杰海 职务: 法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110302002858841 旅行社经营许可号码:L-BJ-CJ00450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7号C座1009-A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旅行社名称: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旅行社经营许可号码:

注册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 / 9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出国出境和境内旅游事业,进一步加强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双方就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及具体操作规程达成如下协议:www.fz173.com_旅游团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宗旨及定义

1. 本合同旨在约定甲乙双方关于游客招徕和落实接待计划等事项,规范双方的操作规程,避免出现差错,

分清责任,在产生争议时有据可查。

2. 甲、乙双方应各自提交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 乙方作为组团社提供在其营业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组织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

区旅游)和边境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

4. 乙方委托甲方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和获得的许可资格内,为其招徕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湾地

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旅游者。前述旅游业务需经旅游监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应在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委托甲方开展招徕业务。

5. 甲方作为代理社,接受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在甲、乙双方的合作过程中,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的线路计划及活动内容,为乙方招徕、

组织游客(包含散客或团队)参加【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境外旅游】,乙方组织任何旅游均应取得有权监管部门的资质许可。

2. 在参加旅游团的游客有意参加旅游产品时,甲方有权根据旅游产品的性质,决定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与旅游产品的服务对象(指参加旅游团的游客)签订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旅游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届时的决定并无条件予以配合。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游客有知情权,旅游

2 / 9

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旅游产品服务的旅行社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内容。

3. 乙方不得将通过甲方取得的客源转交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

4.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组织或个人。

5. 乙方应为其所有自营或非自营旅游产品(以下简称“旅游产品”)制定并安排合理的线路内容,提供与

旅游行程相关的全方位接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递交签证、订购机票、安排落实行程内活动项目等一切事宜。

第三条 共同保证

1. 甲、乙双方保证遵守《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旅游团队。

招收的游客为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有资格参加本协议项下自营旅游产品的【中国籍公民和/或外国籍公民】。甲、乙双方保证无论在任何渠道发布旅游产品的广告或进行宣传,其内容均应属实。乙方应在其营业范围和能力范围内提供优质的自营旅游产品。

2. 如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认定乙方违反本条第1款规定或其他义务,导致甲方受到行政执法机构的处罚(包

括但不限于:停业整顿、处以罚款等)或被本合同外的任何第三方追究责任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当协调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和本合同外第三方处理相关事宜,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在本款前述情形下,若甲方先行承担行政执法机构处罚或向本合同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承担处罚和/或向本合同外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全额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10日内,向甲方赔偿甲方被没收的费用、罚款、向其他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因处理争议所产生的律师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和损失。

3. 甲、乙双方保证互相配合,本着严谨、周到的原则,按照双方确认的行程标准为提供旅游服务,履行旅

游合同中的应尽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根据各旅游产品的性质、行程内容等,妥善安排各项服务的承接组织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旅游

产品为出境游、由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接待旅游者的,乙方应与该目的地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指定/认证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境外地接社”)签订书面协议,委托其进行接待服务。

3 / 9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旅游产品的培训服务,使甲方对乙方的自营旅游产品有清晰、准确的了解。

3. 乙方安排的旅游产品中不得含有:

1) 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2) 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3) 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4. 乙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协议项下旅游产品及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产品的线路、

所含活动项目、服务标准、报价、出团计划书、注意事项等内容,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条旅游线路的结算价低于在其他任何渠道(包括同行业平台)所发布的价格。

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旅游产品信息,甲方应如实告知游客并向乙方反馈其与游客的所有约定,包括

但不限于旅游产品内容、接待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因甲方未如实陈述导致游客投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以及接待标准下降并造成游客投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 乙方为游客提供的服务及各项接待标准必须与甲方事先的约定相符,不得低于前述标准。基于行业特殊

性的要求,乙方特别同意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 酒店:须提供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

2) 车况;

3) 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4) 景点;

因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标准而导致游客或任何第三方投诉和/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旅游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予以赔付;旅游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应条款计算赔偿金额。

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旅游目的地的签证/签注申请要求,甲方可协助乙方向游客收集前述资料,乙方应对

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如根据申请要求需补充材料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估算成功申请签证所需的必要时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签证/签注申请失败产生的投诉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 / 9

乙方应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及原件,游客销签的,乙方应及时将上述资料寄送至甲方。

8. 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并有义务将上

述事项

旅游团协议书

http://m.zhuodaoren.com/fanwen398872/

推荐访问:日本旅游团 疯狂旅游团

合同范本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神州租车协议 下一篇:广东省财政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