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剖析材料

2018-08-17 推荐阅读 阅读:

案件剖析材料(共9篇)

案件剖析材料(一)

案例分析:请你认真阅读以下材料,并回答所提问题。
(1)某市居民张某夫妇喜欢养狗,今年夏天,他们买回两条狗。这两条狗经常四处乱跑,随地便溺,有一次还咬伤了一名儿童。该小区居民与其交涉,张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有权养狗,这与你们无关!”
你怎样看待张某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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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3年夏季,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非典”时期,蒋某却用手机发出“北京疫情严重,近日即将封城”的短信,造谣惑众。
蒋某的做法可取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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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日本前首相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北京某高校大学生王强等一些爱国青年义愤填膺,准备联络班里的同学上街游行,以示抗议。
假如王强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纠集同学,抗议示威,会造成那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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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上三则材料,对公民正确行使权利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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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养狗扰民侵犯了其他居民的环境权、人身权等合法权利,理应文明养狗,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
(2)蒋某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4)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①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案件剖析材料(二)

法律基础与实务案例分析 急求答案!!!
以下是一组规范性文件,其中有些属于法的范畴,而有些则不是法。请你根据法的概念和特征分析材料一至四是否属于法,并说明为什么?(请一一分析和说明)
材料一:《上海市旅游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2004年3月1日施行。
材料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材料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2003年12月31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材料四:《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20日教育部制定,颁布,颁布之日起施行。

答案来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答案
答:
(1)材料一属于法,它由地方人大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的渊源。
(2)材料二属于法,它是由国务院所属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行政规章,是我国的法的渊源。
(3)材料三不是法,党纪不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必须由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依法制定。党纪不是法律,它不符合法的基本特征.
(4)材料四属于法,它是由国务院所属的国家教育部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行政规章,也是我国的法的渊源。

案件剖析材料(三)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 胡某、顾某、姜某因抢劫罪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5年。一审
胡某、顾某、姜某因抢劫罪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5年。一审宣判后,胡某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顾某、姜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顾某、姜某交付执行,胡某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在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胡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胡某无罪。在此种情况下,市中级法院只好对全案宣告终止审理。
结合上述材料,请撰文详细叙述:
(1)市中级法院办理此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请说明理由。
(2)二审法院对上诉人上诉的一审案件审理结束后,依法可以作出哪些处理结果?
字数2000~3000字。
【案件剖析材料】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顾某、姜某交付执行-------应该是上诉期满后交付执行。
市中级法院只好对全案宣告终止审理---------不应终止审理,应对胡某作出无罪判决,并对顾某,姜某一并作出处理。

案件剖析材料(四)

审计学基础案例分析
1、审计人员接受委托,于2010年2月1日至15日对某公司2009年末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人员怀疑“存货”有可能有问题。于是,在2010年2月1日早8时,对该公司材料、产品实施了监督盘点,因A材料和甲产品在材料和产成品的存货中所占比重相当大,故以二者为重点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获取的有关证据如下:
A材料2010年2月1日实存数20000公斤,2009年12月31日账面数额为15000公斤,此外,A材料明细账还显示:2010年1月1日至31日A材料入库数为10000公斤,出库数为4000公斤。
甲产品2010年2月1日实存数8 000件,2009年12月31日甲产品明细账显示其数额为10000件;2010年1月1日至31日入库数为3 000件,出库数为2 000件。
要求:根据案例资料分析以下两个问题
1、 说明此次审计的目的
2、指出本案例中会计资料的错误并加以改正。

2、审计人员在审查ABC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时,发现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为130350元。从银行取得的对账单上显示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27000元。经过逐笔核对后,查明有如下未达账项:
(1)12月31日,公司送存转账支票一张,票面16 000元,银行尚未入账。
(2)12月30日,公司开出转账支票一张,票面金额400元,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3)12月30日,委托银行收款12 500元,银行已收款入账,但收款通知尚未到达公司。
(4)12月30日,银行代公司支付水费250元,付款通知单尚未到达公司。
要求: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简单说明审计结果


望你到浙江师范大学的成教院去!因为浙江师大是浙江省的重点大学,教学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是金华别的学校所不能比的,文凭的含金量也高。
以下两个专业可供参考:
浙江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介绍
二十九、会计学专升本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和管理人才。通过三年的学习,使学员能基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评价各种经济现象;对本专业的知识作进一步拓宽和加深;了解学术界有关会计研究的新成就和发展动态,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胜任会计管理工作。
2、主要课程设置:邓小平理论、英语、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学、经济学、国际贸易、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法、财务报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管理、审计学、毕业论文、货币银行学、财务案例分析、政府及非盈利单位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
四十八、财务会计高起专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财会工作的从事人员。通过三年的学习,使学员能基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评价各种经济现象;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从事会计实务工作能力。
2、主要课程设置:政治理论、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基础会计、管理学原理、财政与金融、经济法概论、会计电算化、高等数学(二)、财务会计学、审计学基础、统计学原理、成本会计、财务管理、财经应用文、会计职业道德、国家税收、外贸会计、专业实践
咨询电话:浙江师范大学成教院学历教育科,2282257;2282376

案件剖析材料(五)

1.请根据材料题,分析王老师的行为.2.如果你是王老师,
本次材料题为教育学案例:
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听到第三组的后面传来了游戏机里的音乐声.王老师快步走到后面,低头发现是陆同学的游戏机发出的声音.王老师伸出手将陆同学的游戏机收了起来,一看还是一个插卡的高级游戏机.回到讲台后,王老师说了句“老师收了就不还给你了,除非让你父母来拿”.陆同学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回嘴说道“为什么收我的,其他人也有玩的,我只是不小心按了一下.”王老师听了这话就更生气了,说“老师就收你的,算你运气不好,你回嘴,老师就把机子给砸了.” 陆同学一听来气了,冲到讲台上就把机子给抢回去了,于是王老师又是硬把他手里的机子给抢回来.陆同学于是气得在座位上大吵大嚷起来了.王老师气到最后只有将陆同学拉到前面罚站.
1.请根据材料题,分析王老师的行为.
2.如果你是王老师,

我觉得要是让我做的话我会这样做:
我会过去提醒这位同学 ,让他上课不要再玩了.如果他不听的话 ,我就让这位同学把游戏机给我但是不能用太凶的态度来对他,也不会骂他.然后让这位同学下课来取

【案件剖析材料】

案件剖析材料(六)

综合应用能力的作文和申论最后一篇作文有共同点吗,还有案例分析可以看做是几个申论材料的缩减版吗

事业单位和国考、省考我都考过,应该有发言权的.
公共基础的综合应用作文可以看作申论的简化版,但不是最后一篇作文的简化版,一般综合应用要包含申论前几题的分析过程.
案例分析要结合具体案例来写,也就是说范围限定更明确,不像一般的策论文那样可以自选角度.

案件剖析材料(七)

大家来帮我分析一下这两个简单的案例~
1,要召开紧急会议,领导让你准备材料,你分配下去,到截止的时候,材料还没准备好,准备材料的人也都下班走了,怎么办??2,、有人曾作过试验,将一只活着的青蛙扔到盛有烫水的铁锅里,它会拼命的往外逃。而将它扔到盛有冷水的铁锅里慢慢加热,它会在不知不觉中“安乐死”。请就这一现象谈谈你的看法。考察其思想敏锐度。
【案件剖析材料】

1.通知负责准备材料的,让他们重新来公司。不来可以以公司领导的名义压他; 2.青蛙只顾眼前,不着眼于将来。换句话而言:可以看错青蛙的可悲,只能默默接收现实,慢慢的加温,青蛙的体能也就一点点消耗了。青蛙毕竟只是靠本能生存的动物,能拿来做比喻么!

案件剖析材料(八)

公共关系学案例分析题
三、案例分析:(1小题,每题35分,共35分)
某律师在消费当地一家颇有影响的食品企业所生产的食品时,发现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他与企业进行了交涉。企业接待人员同意研究后给其一个答复,但此后便没了下文。无奈,律师将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拿到当地一家颇有影响的报社,将情况反映给记者。该报社遂派记者到企业进行现场采访。记者们在企业拍摄到了许多违反国家食品生产规定的现场画面。企业领导发现后强行索要记者所拍资料,不成后,将记者扣留。在当地公安人员的解救下,记者们在被困1个多小时后得以安全返回。事后,该报以系列报导的形式将消费者反映的有关该企业的问题,以及记者在企业中所拍摄的材料、经历公诸于众,企业经营一时陷入困境。
问:该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的原因是什么?如何你是该企业的负责人,你如何处理此事?
【案件剖析材料】

①该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经营行为不当,导致所生产的食品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引起消费者不满。直接原因则在于企业没有很好地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导致危机出现。更严重的是对前来采访的记者采取了非法手段,加重了危机程度,从而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②如果我是企业负责人,首先,我将要求企业中负责处理此类事情的人员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质量投诉,与消费者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费者意愿,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在此过程中,如有记者前来采访,在尊重记者采访权的前提下,力争客观地表达企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企业的整改措施,求得媒体的客观报导。在此基础上,查找企业管理中的漏洞,严格企业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从根本上杜绝危机源。

案件剖析材料(九)

公司法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戊五人计划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拟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物出资,丁拟用劳务出资,戊以技术诀窍出资.请分析以下问题:
(1)甲、乙、丙、丁、戊五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请分析说明.
(2)五人拟定出资额为25万元,首期出资4万元;其余部分视公司经营状况缴纳.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假设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但在存续期间,甲要求转让出资,乙表示同意,丙、丁反对,戊不表态.但丙不同意购买甲所转让的股份.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转让手续.甲的出资转让是否合法?为什么?
(4)设公司成立后,发生严重亏损,拖欠A、B、C等企业的债务长期未还.某股份有限公司有兼并该公司的意向,甲、乙、丙、丁、戊五人原则上同意并入某股份公司.
①请说明合并的程序;
②A、B、C等企业的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1,丁的出资是不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其他的股东不论是以货币、实物或技术出资都是合法的.
2,首次出资不合法,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所以首次出资至少是5万.此外,还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不是以公司情况为准.法律规定为: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不合法,甲要转让股份首先是看股东内部是否有人愿意受让该股份,没有愿意承接的,那么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要书面通知给其他股东,股东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表态的,视为同意,甲的转让要依照相应的程序与书面材料方为合法的转让与权利交接.丙不同意购买股份还要看其他不同意转让股东的意见如丁的意见.依据在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司与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定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原有公司注销工商登记-----新的公司名称的工商设立登记.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债务由新合并的公司承担,既然是兼并那么就有某股份公司来偿还.若是原有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不完全出资,那么出实的股东要弥补出资.又或者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因为股东资产与公司资本进行了混同,可以批开公司面纱,由乱用公司名义进行交易的股东承担责任等等.

案件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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