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汇报

2017-04-24 推荐阅读 阅读:

【篇一】:食品安全工作简报

  篇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简报

  市食安委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4月1日,滁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卫生、农委、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滁城部分生猪养殖企业、乳品生产企业及奶站、食品超市进行联合突击检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勇带队。

  从检查情况看,生猪养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使用的饲料中未发现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乳品生产企业检验设施完善,检验资料齐全,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未发现使用三聚氰胺的违禁物质;奶站收奶场所卫生状况良好,使用的工用具清洗消毒程序规范,但检测设备有待于加强;食品超市中未发现不合格食品销售行为。

  本次突击检查一是为防止“瘦肉精”猪肉流入我市市场,二是为迎接国务院对我省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作准备。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品安全管理细节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均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王勇副秘书长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扩大检查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奶制品、面包等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不规范行为。

  明光市召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明光市农委、商务、工商等部门针对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后,分别开展了以打击“瘦肉精”及“孔雀石绿”等为重点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添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3月28日,明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农委、商务、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对整治情况做了汇报。明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局长林涛同志对目前明光市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展情况做了形势分析与点评。

  明光市副市长钟来斌强调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幸福,是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基础,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吃得放心是政府最大的民生工程。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绷安全意识,自觉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明确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并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合力推进专项整治,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努力,

  凤阳县组织开展“瘦肉精”猪肉

  联合专项检查

  央视曝光河南生猪饲养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后,凤阳县食安办于2011年3月21日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猪肉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3月22日、23日,凤阳县食安办、商务、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对府临门三镇的农贸市尝超市等生猪经营场所及县内所有菜市场和流动猪肉销售摊点进行 “瘦肉精”联合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凤阳猪肉市场主要为本地供应,少部分来自蚌埠等地区,目前未发现“瘦肉精”猪肉流入。县农委将继续对全县所有养殖企业(户)进行抽检,并要求县内所有猪肉销售户对所经营的猪肉在具备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外阜猪肉必须具备三证的同时提供“瘦肉精”检测报告方可经营。

  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业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清查行动

  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生鲜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天长市餐饮行业,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及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从3月19开始,由分管局长带队,对餐饮业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此次主要针对饭店、小吃部、火锅店、麻辣烫、烧烤店等可能使用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重点场所开展清查。重点检查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台账登记;有无使用央视报道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现象。同时对部分单位使用的肉制品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

  从检查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天长市餐饮业未发现有使用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现象,从对部分单位使用的肉制品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结果来看,均为阴性。

  来安县农委召开“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3月27日,来安县农委召开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县规模养猪户、兽医站长和兽药、饲料经营户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农委传达了盛市农委文件精神,通报了3.15央视曝光河南“健美猪”事件,制发了相关文件和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份信。

  县农委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并就当前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瘦肉精”事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二是要全面开展乡镇规模养猪尝兽药饲料经营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活动,确保全县不发生“瘦肉精”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全椒县各部门开展“瘦肉精”等

  违禁添加药物专项整治工作

  3月17日全椒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对外埠猪肉销售点进行检查,共检查7家,其中:苏果超市2家,分别经营苏食、雨润猪肉;果园农贸市场3家,其中2家经营雨润,1家经营金锣;南麓农贸市场2家,均挂外埠招牌,实际经营地屠宰生猪产品。

  3月20日起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生猪定点屠宰尝兽药饲料市场和规模养殖场(户)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物专项整治行动。

  截止目前全椒县尚未发现违禁生猪,外埠猪肉销售均实行台账登记,能提供猪肉产地检疫证明和出县境运输检疫证明,但均不能提供“瘦肉精”检测报告。

  篇二:食品安全工作简报

  2011年12月29日下午,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太原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陪同下,率领省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药、商务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省城“两节”食品安全进行实地检查。

  张建欣副省长一行先后现场检查了河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尝山姆士超市学府店、芙蓉酒楼三部和山西崇康食品集团,听取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采取的保障措施,仔细询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建欣副省长在检查中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要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把食品安全关,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效监管,严把各个环节关,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要紧密结合本地域、本领域的实际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食品安全整顿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品、可疑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北京市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重点整顿力度北京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力度。针对腐竹、散装豆制品、熟肉制品、血豆腐、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凉拌菜、散装糕点、油炸食品、饮料、现场加工主食等10类高风险食品进行了统一监测工作,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办理案件,本着批发严于零售、理化指标超标严于卫生指标超标、严重超标高限处罚的原则,目前已对此次符合立案条件的销售不合格“10类高风险食品”行为立案158起,处罚额59万元,

  同时,北京市工商局与许昌市人民政府以“构建首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机制”为主题,加强产销衔接,促进首都食品安全消费,组织河南省许昌市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展示,并与北京市销售企业进行商务对接活动。

  为贯彻全国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市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形势和近年来的监管实际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市药监局于2008年12月29日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2011年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为主要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青海省部署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实施全覆盖专项整治活动为加强节前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从2011年12月25开始,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两节”和“两会”期间消费的食品为重点,根据《青海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品种为:大米、面、食用油、酱、醋、边销茶、豆制品、水果、肉类、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

  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场所2116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8442人次,监督车辆2115台次,对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的餐饮企业给予取缔处理;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同时向社会公布节假日期间的投诉举报电话。

【篇二】:食品安全汇报材料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尊敬的视察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首先,我代表区政府向来我区视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今年以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新一轮的双创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汇报如下:

全区现有经营农产品超市17个,农贸交易市场5个,水果批发市场2个,以钢管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面积2.5万余亩,生猪定点屠宰场2 个,大型水产养殖户11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 183 个,食品经营单位3539个,餐饮服务单位1216个。今年以来,我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构建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单位协调、成员部门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一)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农业局、教育局、粮食局、水利局、经贸局、盐务局、林业局、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监察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长兼任。11月1日,区编委以(2011)84号文件下达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编制及工作职责,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今年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和3次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汉滨区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工作要求,区政府在年初与质监、工商、药监、经贸、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及各镇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责任及考核奖惩办法,全面落实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监管环节的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也签订目标任务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加强了督查考核。今年6月,区政府抽调20名工作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对31个镇办、6个部门进行了督查考核,检查学校(幼托机构)38所,敬老院21所,生猪规模养殖4户,水产养殖2户,农

药、兽药经营店5户,食品生产单位4户,经营店(户)31户,餐饮单位21户,农贸市场3个,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导意见反馈书,并进行了通报,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四)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制定下发了《汉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统一畅通的信息报告平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了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广泛深入宣传,扎实做好培训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中,通过上街咨询、散发传单、制作展板、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技之春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水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中,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四进”活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印制《给种植、养殖户一封信》、《致城区广大肉品经营户的公开信》、《致食品经营户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分发张贴到乡镇、村、农户、农业合作组织生

产经营单位,提高企业和经营户守法自律意识;

(四)各监管部门积极开设网上宣传专栏,介绍自身职能,不断丰富宣传内容。

近一年来,共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6次,制作展板40余块,接待咨询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是做好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各监管部门除了在日常监管中,做好上门指导培训外,还制定培训计划,对食品从业人员分批分期进行了集中培训,讲授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卫生知识。同时,各监管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培训,对执法监管人员采取送出去培训、进修,岗位练兵,参加系统的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环节监管

(一)种养殖环节监管

1、实施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坚持从生产环节上入手,开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指标,使蔬菜产品符合无公害标准。在畜牧产业中,采取品种良种化、基础设施化、生产规模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六化”规范养殖标准,把畜牧业发展纳入无公害生产范畴。

2、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对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标准化生产基地所生产和销售的蔬菜、水果、肉品、禽蛋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抽检169批次,检测样品1956份,合格率达100%。同时,在超市、农贸市场按照六项制度,对检测室、检测人员自检工作进行监督。

3、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加大对高毒农药和假冒农药的整治力度。采取了逐户检查方式,对农资经营门店进行逐个排查,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10多户,对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进行取缔,对不合格农药作下架处理,共处理“三无”农药六种,数量120瓶。加强兽药市场的整治,共检查兽药市场6个,兽医站、诊所以及兽药经营门店210多个,收缴过期、劣质兽药56公斤,针剂2600瓶(支)。

4、严把生猪检疫和进出境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流出。共检疫生猪4.8万头,检出病猪35头,销毁肉品9.2吨。

5、加强屠宰环节监管。在定点屠宰厂派驻检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检疫制度,全面推行“三关”(入场检验关、同步检疫关、出场登记关)、“四到位”(驻场检疫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宰前检疫到位、检疫登记备案到位)。截止10月份,无害化处理生猪240头,对3个非法屠宰窝点进行了查处取缔,确保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定点厂出厂肉品合格率100%。

6、组织水产食品安全检查3次,检查89户次。

【篇三】:x区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X区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汇 报 材 料

(2013年12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经费投入,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多年来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全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 全区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区登记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对象906家,其中流通环节食品销售单位 59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7家;餐饮服务单位249家;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企业3家,400亩以上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3家,农资经营门店3家。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调整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农业、工商、质监、财政、市容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了食品安全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

领导。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多年以来,我区始终坚持食品安全汇报。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区政府每年与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办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确保了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区食安委坚持定期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区领导定期带队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进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环节监管连续有效。区食安办及时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信息工作,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网络体系。5个乡镇办均按要求

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聘用了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各行政村也聘用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员,各社区居委会也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宣传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各监管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任务、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四落实”,构建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包保责任体系,实现有效运行。

(二)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各监管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积极履行

监管职责,切实加强食品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等的日常监管工作,力求环环有重点,节节无缝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全程监管。

在种植养殖环节,区农林水务局开展了全区畜禽养殖企

业和养殖专业大户科学饲养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以及对粮食、蔬果、畜禽、水产等种养殖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生产技术培训,提高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春、秋两季对全区所有畜禽重点疫病实行强制性免疫,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推进了健康养殖,并不定期对生猪养殖户进行瘦肉精检测,2013年生猪瘦肉精尿检400余次,均为阴性。开展了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有效杜绝有毒有害物质、禁用高毒农药、违禁药物等的使用,确保全区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质监分局认真落实日常巡查监

管制度,开展夏季食品、肉制品和生姜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区内生姜、麻油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企业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重要安全环节记录情况,积极组织食品抽检,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

在食品流通环节,区工商分局建立了三级网络监管模

式,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规范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大力推行食品票证通监

管系统,促进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对注水肉、水发产品、调味品、干货等产品的快速检验,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在餐饮服务环节,区卫生局大力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公示制度,引导公众“寻找笑脸就餐”;重点加强对风险级别高和用餐人员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农村集体聚餐自办酒席等的监管;加大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在全区x个乡镇办筹备建立了6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巩固“双创”成果,完善餐饮单位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满意放心”、“百日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和文明餐桌活动,全面落实《x市创建小餐饮整治七项标准》。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重点时段”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元旦、春节、“五一”、夏季炎热时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2013年

食品安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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