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2016-09-27 推荐阅读 阅读: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一)
浅谈政府价格认证工作职能的产生及特点

浅谈政府价格认证工作职能的产生及特点

价格认证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的价格公共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价格争议纠纷、对涉案财产的价格进行鉴证、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公证性认定。这项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价格认证职能也随之发生转变。从政府职能这一视角去探讨价格认证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如何发挥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政府价格认证职能的产生

我国价格认证机构产生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土地、矿产资源以及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不计价格、无偿使用、行政划拨逐步转变为要计算价格、有偿使用、市场交易,因此,价格评估、鉴证、认证类的事务越来越多。从产生的根源上看,价格认证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二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在处理各种案件涉及物品和服务时,需要对其进行价格认证。譬如,在刑事案件中,约有80%的案件涉及的物品需要进行价格认证。价格认证能够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三是完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的深入,带有行政性的价格认证工作需要逐步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这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二、政府价格认证职能的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时,一般由当地的公、检、法、物价、商业、物资部门组成“赃物估价协调委员会”来审定涉案物品价格,据此裁定涉案人的罪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改由市场定价,商业、物资部门逐步转制,原有涉案财物价格审定的组织形式已经不适应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的需要,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审案、判决和裁定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难,影响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价格主管部门承担的其他价格服务工作在不断增加。在此情况下,为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从1990年起,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纷纷设立价格认证机构(价格事务所),承担起为行政司法机关办理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任务和各类社会主体委托的价格认证任务。

为规范价格鉴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计委和公安部于1994年联合发出《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法发[1994]9号),规定赃物估价工作统一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事务所承担。1997年,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事务所是受执法机关委托进行扣押、追缴、没收

物品价格鉴证的唯一机构。由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行政区划设置。此后,全国22个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明确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承担。

就在这一时期,政府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同时承担着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价格鉴证类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应由市场承担的价格鉴证类中介服务职能。前者如赃物价格鉴证,后者如抵押贷款物业价格评估等。在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发展不完善的这个特殊时期,政府价格认证机构甚至直接参与了市场竞争,在价格认证行业中也充当了“万金油”角色。【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三、政府价格认证职能的规范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惯例的进一步接轨,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价格主管部门也必须适应形势,加快职能转变,实现价格工作从行政管理到价格公共管理和价格公共服务的转变。政府价格认证工作中涉及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业务逐步退出市场,工作重点应转移到价格公共服务上。为此,国清[2000]3号《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是:由于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直接服务于司法和行政执行,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政策把握性很强,时限性要求高。目前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竞争也很不规范,社会监督体系不健全,放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将价格鉴证机构推向市场的条件还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价格鉴证机构的清理整顿任务主要是如何加强和规范管理问题,总体原则是“保留机构、性质不

变、退出中介、统一名称、保障生存、强化管理”。因此,《意见》要求保留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县级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只设一个价格鉴证机构,为国家司法机关指定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不再具有社会中介服务职能,凡要求继续从事社会中介评估业务的价格鉴证机构及人员一律与价格主管理部门脱钩,不得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为明确价格鉴证机构的性质,将全国各级价格鉴证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价格认证中心”。各级政府价格部门为价格鉴证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鉴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政府价格认证职能的基本特性

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与一般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业务有所不同。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主要来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仲裁、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以下简称司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其严肃性、客观性要求高于一般的资产和价格评估。

(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在程序上,实行上级价格鉴证机构对下级价格鉴证机构的鉴证结果复核裁定制度。每个行政区只设一个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

(三)价格鉴证机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保证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正常运行,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四)许多价格鉴证业务,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问题,鉴于其特定性质,政治性和保密性要求高。

因此,价格认证工作职能是一个不断完善、规范和强化的螺旋式上升过程。依据《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四川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和《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物损鉴定办法》等文件精神,主要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若无第三方介入则可能有失公允的价格事项进行认证,为市场无法解决的价格认证问题提供政府解决途径和办法。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二)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作者:徐光远

来源:《现代交际》2012年第06期

[摘要]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是判定档案价值、决定档案存毁(生死存亡)的工作。它是档案工作的业务内容之一,是档案馆(室)的一项专门业务,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档案价值鉴定 内容 意义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6-0061-01 档案价值工作,就是档案馆(室)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的一项工作。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如下:

一、什么是档案价值鉴定工作

“鉴”字,最早是铜镜子的意思,后又引申为仔细查看、鉴别的意思。广义上的鉴定,是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事物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而在不同行业,它又有不同的含义。我们应该区别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即“档案鉴定”与“档案价值鉴定”。档案鉴定一般是指区别于判定档案真伪和档案价值的鉴定,通常所说的档案业务工作是指后者(即档案价值鉴定),这里所说的价值是指因档案具有凭证作用与情报作用,表现出对机关和社会的有用性和有用程度。档案鉴定是对价值的评价和预测。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整个社会当前和长远利用档案的需要出发,根据统一的鉴定原则和标准,来判定档案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和现实价值,从而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把需要长远保存的档案妥善保存起来,选出不需要保存和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予以销毁。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鉴定工作,就是“去粗取精”,决定档案存毁的工作。档案鉴定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正确地发挥档案的作用。在档案鉴定工作中,剔除并销毁不需保存的档案虽是工作内容之一,但不是档案鉴定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在进行鉴定工作的时候,着眼点应首先放在哪些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下来,其次才是确定哪些档案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只有分清主次,才能做好鉴定工作。

档案是党和国家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宝贵的文化财富,这是从整体上说的。具体到每一份文件、每个案卷,是否都是重要的,是否具有凭证和参考作用,它们之间就会有区别了。有的档案价值可能大一些,有的小一些,甚至有一些档案可能没有什么价值,有的过去有价值而现在已失去保存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一视同仁,“玉石不分”地都保存下来,不利于对档案的提供利用和科学管理。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档案的数量与日俱增,一个中等机关,一年可以形成几百卷档案材料。一个大机关,每年可以形成上千卷档案材料。日积月累下去,如果全部都保存下来,将会给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从这里我们可以看

出,档案本身始终存在着精练下庞杂、有用与无用的矛盾,促使档案由庞杂向精练转化,以利于档案工作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基本内容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制定档案鉴定的有关标准,包括单位行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

2.具体判定档案材料的价值——有用性及有用程度,确定其保管期限。

3.剔除无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档案,按规定进行销毁或做相应的处理。

三、档案价值鉴定的意义【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一)便于发挥档案的作用

我们保管档案,进行各项业务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便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把档案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如果不鉴定,把大量已失去保存价值和本来就没有什么保存价值的档案,同有价值或有重要价值的档案混杂在一起,臃肿庞杂,真正有价值的重要档案被大量无价值的档案所淹没。有时查找一份档案文件,犹如“沙里淘金”,给提供利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反之,我们通过鉴定工作,去其糟粕,留其精华,剔除无价值的档案,把有价值的档案管好,利用时就可以按照利用者的需求及时查找出来,发挥档案应有的作用。

(二)便于档案的安全保管

如果不鉴定,把大量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和有价值的档案一起保管,不仅在人力、物力上造成浪费,而且妨碍有价值档案的保管条件得到改善,影响档案的安全保管。通过鉴定工作,分清主次,对价值大的档案,给予良好的保管条件,尽可能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它的安全。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剔除销毁,能腾出库房和装具来妥善保管有价值的档案。

(三)便于应付突然事变

所谓“突然事变”,主要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等天灾人祸。如果不搞好鉴定工作,档案材料主次不清,数量庞大,遇到突然事变时由于心中无数,就会束手无策,不易及时抢救和转移档案材料。只有经过鉴定,区分了档案材料的主次,一遇突然事件,才能及时、迅速地将重要档案抢救和转移。

(四)档案价值鉴定是决定档案生死存亡的基本手段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三)
严格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重要意义

严格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价格鉴证机构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这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制定的《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是一个全员参与、全面控制、不断提升价格鉴证机构自身社会形象的综合性体现,它所规定的内容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它贯穿于整个价格鉴定行为的全过程,各环节环环相扣,互相督导,互相促进,任何一个环节发生脱节,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它环节,甚至波及整个系统。所以说严格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对促进和推动全国价格鉴定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严格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意义

1、《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 行为规范定义:行为规范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该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l)行为规范从制定到批准发布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是使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法规特性的表现,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即制定、发布及实施规范的过程称为规范化。行为规范的本质属性是一种"统一规定"。这种统一规定是作为有关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行为规范必须严格执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行,做到全国统一。(2)行为规范制定的对象是重复性事物和概念。这里讲的"重复性"指的是同一事物或概念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例如批量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重复投入,重复加工,重复检验等;同一类技术管理活动中反复出现同一概念的术语、符号、代号等被反复利用等等。只有当事物或概念具有重复出现的特性并处于相对稳定时才有制定规范的必要,使行为规范作为今后实践的依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又能扩大"行为规范"重复利用范围。

(3)行为规范产生的客观基础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这就是说行为规范既是科学技术成果,又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且这些成果和经验都是经过分析、比较、综合和验证基础上,加之规范化,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才能具有科学性。(4)制定行为规范过程要"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就是制定行为规范要发扬技术民主,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做到"三稿定规"即征求意见稿一送审稿一报批稿。如制定产品规范不仅要有生产部门参加,还应当有用户、科研、检验等部门参加共同讨论研究,"协商一致,"这样制定出来的标准才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5)行为规范文件有其自己一套特定格式和制定颁布的程序。行为规范的编写、印刷、幅面格式和编号、发布的统一,既可保证行为规范的质量,又便于资料管理,体现了行为规范文件的严肃性。所以,行为规范必须"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行为规范从制定到批准发布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审批制度,是使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法规特性的表现。

2、《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是价格鉴定公平正义的前提

中国幸福学认为,人们的最终追求是幸福,所以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人类的和谐幸福。维护公平正义,主持公平正义,追求公平正义等相关的公平正义概念来讲,公平正义是一种行为,是一种有利于人类和谐幸福的行为。公平正义是相对邪恶而言的,邪恶是不利于人类和谐幸福的行为,没有不幸就没有幸福,同样,没有邪恶也就没有正义可言。价格认证是价格主管部门从事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承担着重要职责,具体承担着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实行上是为科学发展的大局服务。可以这么说,价格鉴定机构及价格鉴定人员的一言一行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有重要影响。价格鉴定机构及价格鉴定人员在日常生活特别是工作中哪怕是一次疏忽都可能损害价格鉴定机构形象,进而为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人为地设置认同障。因此,价格鉴定机构及价格鉴定人员时刻用行为规范来规范价格鉴定工作,很有必要,这也是创造社会和谐稳定的应负职责。

3、《 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有利于提高价格鉴定工作效率

高效的工作是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保证。尤其是价格鉴定机构机关的日常运作,更离不开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如果价格鉴定不规范、不标准,其作用就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势必影响工作效率。如果价格鉴定五花八门、各自为战,就会把价格鉴定工作引入歧途,必然影响价格鉴定工作的正常进行,则使价格鉴定工作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必然延时误事。所以价格鉴定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可保证价格鉴定行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提高价格鉴定工作效率。

4、《价格鉴定行为规范》是价格鉴定程序合法性的要求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合法性指的是一种行为能够让公众被认为是正当的、合乎道义的,从而自愿服从或认可的能力与属性。由此可见,价格鉴定程度的合法性便意味着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对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的认同和采信。而且这种认同和采信并非价格鉴定机构权威单向作用的结果,更非依靠强力的威胁就能达成,而是价格鉴定机构权威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所致,离不开民众自觉的认知活动。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价格鉴定合法性形式上来源于价格鉴定机构在民众中的形象,实质上来源于价格鉴定机构和价格鉴定人员的客观绩效与民众对这种绩效的主观认识。所以,当价格鉴定机构通过其自身的行政活动及其绩效而在民众当中赢得了广泛的信任和忠诚,从而使人民自觉地把对价格鉴定机构权威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时,价格鉴定机构的权威便获得了合法。

5、《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可以促进和推动全国价格鉴定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法制化和规范化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推行有利于价格鉴定工作的发展,可以提高价格鉴定人员的素质。《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实行可以加强对价格鉴定机构和价格鉴定人员活动的有效监督,可以保证价格鉴定的客观真实。《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实行,使价格鉴定机构和价格鉴定人员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价格鉴定工作体制。

二、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的要求

1、严格遵循三个原则

价格鉴定人员应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和科学原则。合法性原则,价格鉴定行为的合法性要以《价格法》为准则,按照有价格管理权限的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其他任何组织和机构越权制定的各种有关价格的规定,不得作为依据。同时还应严格遵循《刑事讼诉法》、《民事讼诉法》、《行政讼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公正原则,也就是价格鉴定过程中保持公正客观独立的立场,不为外界所诱惑,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鉴定结论不偏袒任何一方。 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指价格鉴定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即概念、定义、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 价格鉴定人员运用专业的知识、技术、经验,根据案件的事实材料,对某些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财物问题进行分析并通过测算后得出的结论性意见是否可靠。

2、严格履行价格鉴定程序

价格鉴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包括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一般程序包括:受理;指定价格鉴定人员,应指派价格鉴定人员组成小组进行价格鉴定,价格鉴定小组人员应在2名或2名以上,并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四)
浅析工程造价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加大,使得很多企业都不断的向建筑行业投入资金,但是怎么才能使投入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目标。因此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工程造价作为建筑业项目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在整个建设工程中都占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设工程;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也越来越好,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的代名词,是中国城市走向世界的一个符号。为此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工程建设数量日益增多,工程造价管理也在工程建设中体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建筑施工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等等,在此过程中如何掌握工程造价显得极其重要。
  一、工程造价的阐述及其意义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形成相应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显然,这一含义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投资者选定一个项目后,就要通过项目评估进行决策,然后进行设计招标、工程招标,直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在投资活动中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这些开支就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另外,工程造价也可以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显然,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前提。它以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成作为交换对象,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形成,在进行多次性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通常是把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所谓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是以不同角度把握同一事物的本质。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者来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项目付出的价格;同时也是投资者在作为市场供给主体时“出售”项目时定价的基础。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造价是他们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的总和,或是特指范围的工程造价,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二、建设工程中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些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大、周期长、过程复杂等因素,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需要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设计单位联系,这就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因此,许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较多且复杂,出现的问题没有实施相关处理办法。导致了项目工期延误,增加了施工的大量成本。
  2、管理机制不健全
  有些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把财务人员作为成本管理主体。因此,将项目成本控制责任归到项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财务人员,使得成本控制以及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产生了混乱。
  3、计价方式落后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的工程造价计算模式仍然是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技术的快速发展,定额想包罗万象,但无法面面俱到,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时间上滞后以及内容呆板,会造成人在使用定额时处于进退两难、十分尴尬的境地。我国现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相关费用、价格水平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只能作为市场竞争参考价格,但不能反映竞争单位实际消耗及管理水平。
  三、对目前工程造价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1、规范完善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在工程承包中以法律形式明确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和有效手段,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合同管理机制,树立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掌握业务知识,认真把握施工合同的制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定签订合同审核管理体制。必须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责任,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了解经济合同法相关知识,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合同签订必须经过细致周密的思考,深入研究合同的条款内容,收集各种有利于自己的相关资料。并根据资料提出索赔方案,避免反索赔的发生。
  2、加强结算审核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全部所承包工程,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经过审查核定的竣工决算是工程造价核定的依据,因此必须非常重视结算审核的把关工作。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阶段,也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后控制过程,关系着建设方、施工方的巨大经济利益,也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道环节。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工程定额执行不严、合同管理不健全等现象,造成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着一些常见问题。例如不认真执行规定定额、对材料价格随意调差、利用隐蔽工程多补签隐蔽工程量、利用合同漏洞高估多算成本等。因此,必须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工作。
  四、工程造价在建设管理中的作用
  1、是开展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与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对工程建设进行长远规划研究时,可依据建设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分折其技术经济方面的可行性,还要考虑到竣工投产之后的效益。同时,编制工程建设计划任务书时,要以工程建设造价为依据.
   2、是编制工程建设计划,确定和控制投资额的依据
   工程建设计划是确定计划期内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规模方向、内容、进度和效果的计划。因此,编制工程建设计划时,要以建设工程造价为依据,确定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费用,以及材料、设备等实物需要数量。并以此作为基本建设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突破这一限额。
   3、是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
   建没项目的各个设计方案出来以后,可以利用建设工程造价中的总造价指标、各工程项目的造价指标、各种构件造价指标,单位面积造价指标,单位产品成本等等指标进行经济比较,找出各设计方案的不足之处,促使设计人员进一步改进设计。对基本工程造价的主要实物消耗量与设计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力求降低原材料消耗等。
   4、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包干和推行招标投标的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决议书。工程合同主要包括工程范围、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材料及设备供应、以及拨款、贷款和结算等内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可依据工程造价预算确定经济承包价值。
   5、是施工企业开展经济核算;落实承包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工程造价是考核企业经济承包后经营管理水乎的依据,是开展经济活动分析,评价或衡量施工方案、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先进合理的尺度,是施工企业内部实行承包经济责任制时,作为逐层向下发包的成本控制极限。
   6、是基建会计核算与基建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基本建设会计是以实物指标和货币指标来核算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的实际消耗,会计有关科目只有和工程造价对口,才能对照进行成本分析,查明是节约还是浪费,并找出其原因。
  参考文献
  [1] 褚金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对策[J].建筑监督检测与价,2010,02,(10):569-336.
  [2] 刘胜勇,赵峰.简述工程造价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J].中国科技博览,2011(26).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五)
城建档案工作核心价值和重要意义

  【摘 要】文章从促进档案事业和城市建设事业和谐发展以及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核心价值和重要意义进行探讨和总结。

  【关键词】城建档案;城建档案工作;核心价值;重要意义
  我国城建档案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快。目前,全国660多个设市城市中已建立了500多个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室达到了1000多个,馆藏量在4000万卷以上;仅1998年至2004年就提供查阅利用150万人次,产生可测算经济效益7亿元[1]。城建档案工作从对象上讲属档案范畴,从程序上讲又属建设行政领域,它的实践和发展既突破了经典的档案理论体系,尤其是全宗理论的思想,又为传统的档案理论带来了新的内容、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并成为了中国特色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建档案工作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性。各城市无论投资规模、馆舍规模、队伍建设、现代化建设,还是所取得的成绩方面相差都很大,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二是发展的不稳定性。即使是同一个地区、甚至同一个城市,不同的时期,发展速度很不平衡,有时很快,有时很慢,甚至是停滞不前。三是发展的多样性。各地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工作内容和体制结构等许多重要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产生了许多争议,甚至产生了一些迷茫和困惑。从促进档案事业和城市建设事业和谐发展以及城建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核心价值进行探讨和总结,澄清不必要的模糊认识,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紧迫的。
  一、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现实需要的产物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先是经历了17年的恢复和发展,城市建设尽管有所发展,但规模都不大。10年文革时期,城市建设基本上处于停滞阶段。当时对城建档案作用和地位的认识非常有限,既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概念,更没有提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图纸、文件等资料,有的保管在个人手中,有的由生成单位的档案室管理,管理办法由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综合档案的基本理论来指导。
  1980年初,档案届的老同志曾三、裴桐等联名给党中央写信。信中例举了1941年德国入侵苏联,苏联人及时把莫斯科、列宁格勒的工厂、道路、桥梁及设备档案转移到东部安全地带,使他们战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很快。1980年8月,第二次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胜利召开,经过广大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和各界学者、领导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城建档案是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资料。这一认识多年来得到了城建档案工作实践的印证和认同。这次会议下发了由国务院批转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这是第一个指导包括城建档案工作在内的科技档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条例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以城市为单位建立基本建设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本市基本建设档案的工作目标。
  二、城建档案信息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源性资源
  目前,城建档案主要是依据国家档案局1997年发布的《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998年发布、2001年修正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收集和管理。按照建设部分类大纲,分为18个大类、102个属类、300多个小类。从档案编制形式、体系结构、保存载体和信息内容来看与综合档案有很大差别。它突破了机构和个人的全宗局限,而是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卷,按专业类别布局存放。它重点是包括了大量工程图纸和建设施工现场声像资料。因此,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不同于侧重于文书的综合档案,是城市建设活动中专业技术和行业管理信息的积淀。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化水平还比较低,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地区差距还非常之大。一些起步比较早的城市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曲折,走了许多弯路,被一些有信息化建设后发优势的城市所赶超。我们在高度重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该对开发利用的途径、技术实现方案等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加强档案与建设部门的联合论证,加强各地的学习交流,避免在技术上出现问题,浪费投资。
  三、城建档案工作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保证
  “品位”是美学上的一个概念,属审美范畴,对“城市品位”目前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但“城市品位”一词的广泛使用反映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审美情趣的提高。
  一个城市对其历史文化的珍视和彰显是其城市品位的重要表现,而搞好城建档案工作还是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载,是城市建设文明的积淀。可谓千年沧桑、百年兴废尽在卷中。
  四、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全局性工作。城建档案工作参与并贯穿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在对城市建设发展的每一领域、每一环节进行记录的同时,也行使着促成每一领域、每一环科学、规范、真实性操作的职责。这是它与建设发展中的其它环节如:规划、拆迁、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全、竣工验收、权属管理等最大不同之处。城建档案包括了城市基础、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市政设施、水文地质、建设科研、风景园林、历史名胜……可以说从宏观到微观两方面来看,城建档案都涵盖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它不仅反映了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水平,也能洞察到细节方面存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优势,许多城市的建设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和支持城建档案馆的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提高他们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对他们的编研成果、研究报告中的建设性意见都积极采纳,并由此形成决策或政策性文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城建档案工作的这些核心价值是由我国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现实和需要所决定的,并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得到加强。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谈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丝毫没有要淡化档案行政管理对城建档案工作指导监督的意思。事实上,城建档案工作的每一个成绩的取得,都与档案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关心是分不开的。从城建档案工作的作用和地位出发,我们认为城建档案工作应更进一步发挥和突出档案特色,依托和融入建设职能,创新服务,增添活力,以期为中国特色档案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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