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案例分析

2016-08-18 推荐阅读 阅读:

绿大地案例分析(一)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一、引言

云南省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称“绿大地”)被称为信誉度最差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6 年,上市前每股净资产4.43元,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16.49元,以绿化工程和苗木销售为主营业务,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它是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号称园林行业上市第一股,其复权后股价曾一路飙升到81.05元。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1 年3 月17 日,绿大地创始人兼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自此股价一路下跌,半年多跌幅超过75%。由此逐步揭开了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术”。

伴随着一个个“第一”进入公众视野的绿大地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A 股第一家园林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云南省女首富等,但就是这么一家头顶众多“第一”光环的企业,为什么最近陷入了财务舞弊的泥潭?

二、基本案情——善变的“变脸王” 1、五度变更业绩

绿大地的财务手段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下了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变脸新纪录,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对于2009年的全年利润变动之快,之频繁,令人咂舌:(1)2009年10月30日,绿大地发布2009年第三季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50%;(2)2010年1月30日,绿大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年下降30%以内;(3)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4)2010年4月28日,再次将净利润修正为-12796万元;(5)2010年4月30日,最终发布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15123万元。仅仅两天,数据又相差了两千多万。

绿大地披露的业绩经过五次反复,由之前的预增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亏1.5亿元。正是它“恶搞”般的财务报告,引发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2、 高管频频变动 (1)董事会变动①【绿大地案例分析】

2007年,绿大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董事会成员何学葵、赵国权、胡虹、蒋凯西、黎钢、钟佳富以及三名独立董事普乐、谭焕珠、罗孝根,至今仅剩下胡虹和谭焕珠两位。如今董事会成员为郑亚光、胡虹、王光中、施贲宁、岳建、李鹏以及四名独立董事谭焕珠、黄文峰、柴长青、尹晓冰。

在原董事长何学葵辞职后,公司3月22日发布公告称,在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选择公司原独立董事郑亚光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亚光。 (2)监事会变动②

绿大地案例分析(二)
20131122绿大地案例分析_小组作业

新疆财经大学MBA学院

案例分析报告

小组编号: 2 班级:

小组成员姓名及学号:陈筱璨 成绩: 20122600 陈晓玉20122600

课程名称: 审计学 案例名称: 云南绿大地审计案例分析 教师评语: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 背景简介 .................................... 3

1、公司背景 .................................... 3

2、公司服务内容及产品 .......................... 4

3、公司组织结构 ................................ 4

4、公司经营规模 ................................ 5

5、公司竞争环境 ................................ 5

6、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 5

二、虚报资产 ..................................... 6

1、虚增资产 .................................... 6【绿大地案例分析】

2、资产减值损失 ................................ 7

三、虚构业务 .................................... 11

1、上市前虚构业务分析 ......................... 11

2、上市后虚构业务分析 ......................... 12

3、销售退回及客户消失 ......................... 13

四、造假上市 .................................... 15

五、完善绿大地内部控制的建议 .................... 20

1、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 20

2、加强风险应对与控制措施 ..................... 20

3、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 21

绿大地案例分析

一、 背景简介

1、公司背景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绿大地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

绿大地前身—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2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云经贸企改[2001]153号文批准,整体变更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次变更出具了华鹏审字[2001]0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华鹏验字[2001]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何学葵女士,占设立时总股本的3【绿大地案例分析】

3.10%,其他发起人为王波、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河口永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严文艳、蒋凯西,各发起人以其在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中所占的净资产认缴公司股份。

2、公司服务内容及产品

绿大地主要产品—绿化苗木(包括盆栽植物、观赏苗木)主要用于绿化工程,如:市政广场绿化、城市改造绿化、公园及旅游风景区绿化、道路及高速公路绿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环境美化以及小区绿化等;此外,绿大地还直接承接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项目。

绿大地绿化苗木销售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向大、中型绿化工程用苗客户直销;第二,向其它零散客户销售;第三,通过承接绿化工程带动苗木销售。

作为绿化苗木种植企业,生产所需主要物资包括:原材料,如:花盆、种子、扦插枝条、母体植株等;农用材料,如:农药、化肥等;半成品苗木。绿大地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来源于云南省,货源供应充足、产品价格稳定。

3、公司组织结构

(1)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绿大地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绿大地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绿大地的内部监督机构。绿大地设有技术开发中心、生产部、工程部、营销部、财务部、行政部、董事会办公室、内审部、企业管理部九个职能管理部门。 下属机构: 2 家子公司分别是成都绿大地园艺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家参股公司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

4、公司经营规模

截止上市前云南绿大地基地总面积为7263亩,2006年实现销售的苗木品种达371种、595个规格,在绿化苗木生产及供应、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两类业务均具有竞争优势。2006年绿大地实现绿化苗木销售收入16057.45万元,绿化工程收入2853.45万元。

【绿大地案例分析】

5、公司竞争环境

我国绿化苗木种植业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生产种植以农户或苗圃为主,数量多而分散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规模化、专业化、科学化生产少,经营品种在同一区域内趋同。

经审查合格并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企业西南地区仅有六家,分别为四川三家、重庆两家和云南一家,云南绿大地为云南省唯一一家具有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且绿化工程所需苗木可自产自供,在绿化工程项目的承接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6、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绿大地案例分析(三)
绿大地案例分析

绿大地案例分析

一、案例始末

云南省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称“绿大地”)被称为信誉度最差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6 年,上市前每股净资产4.43元,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16.49元,以绿化工程和苗木销售为主营业务,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它是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号称园林行业上市第一股,其复权后股价曾一路飙升到81.05元。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2011 年3 月17 日,绿大地创始人兼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自此股价一路下跌,半年多跌幅超过75%。由此逐步揭开了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术”。

绿大地于2011年12月5日发布公告称,201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原董事长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原财务总监蒋凯西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获刑两年,缓刑三年;公司员工赵海艳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伴随着一个个“第一”进入公众视野的绿大地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A 股第一家园林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云南省女首富等,但就是这么一家头顶众多“第一”光环的企业,为什么最近陷入了财务舞弊的泥潭?

二、审计查处

(一)五度变更业绩

绿大地的财务手段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下了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变脸新纪录,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对于2009年的全年利润变动之快,之频繁,令人咂舌:

1.2009年10月30日,绿大地发布2009年第三季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50%;

2.2010年1月30日,绿大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 较上年下降30%以内。

3.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

4.2010年4月28日,再次将净利润修正为-12796万元。

5.2010年4月30日,最终发布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15123万元。仅仅两天,数据又相差了两千多万。

绿大地披露的业绩经过五次反复,由之前的预增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亏1.5亿元。正是它“恶搞”般的财务报告,引发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二)公司高管频繁更换、辞职,原始股东忙于套现

2009年9月,绿大地董事黎钢、董事赵国权因股权变动辞职。2010年5月,绿大地董事钟佳富因个人原因辞职,总经理也换由原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担任。2010年6月,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刘玉红因“个人原因”辞职。

【绿大地案例分析】

(三)三年三换审计机构

【绿大地案例分析】

绿大地上市三年便改换了三家审计机构,且每次都是在年报披露前夕,且今年1月变更审计机构正是董事长何学葵持有绿大地的股权被公安机构冻结后。业内人士表示,不断更换的审计机构和财务经理不排除公司存在着更深层次的财务风险。

(四)股权被冻结 董事长守口如瓶

去年12月20日,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所持股份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紧接着12月31日,绿大地再次公告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调查。董事长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消息一出,绿大地股价便出现连续两个无量跌停,此后股价在27日和28日再次下跌14%后才逐渐企稳,绿大地流通市值在四个交易日蒸发了12.2亿元。

然而对于股份遭冻结的具体原因,何学葵却不愿透露。实际上,早在去年3月17日,绿大地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审计分析

(一)发审制度缺陷催生造假上市频发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一家绿化苗木种植企业,自上市后,绿大地除了在09年进行过一次无疾而终的增发之外,未经配股,也没有发行过可转债。这就意味着,公告所披露的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所涉嫌的欺诈发行股票罪很可能是其IPO期间向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业务资料和原始凭据资料上有造假行为

(二)保荐人"只荐不保"造"IPO毒药"

在绿大地2007年的上市保荐书中,来自联合证券(现为华泰联合)的保荐代表人李迅冬和黎海祥信誓旦旦地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荐代表人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调查。

四、会计造假

(一)虚增资产

绿大地2007年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绿大地的固定资产净额为5066.35万元,该公司在昆明开发区内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额为942.59万元,总共26.5亩土地,其总部所在地除房屋、道路及庭前绿化外的“外地坪、沟道”,也作价107.66万元。另一处固定资产“马鸣基地”围墙的

固定资产值为686.9万元,其招股说明书上显示的该基地4块地(原为荒山)共3500亩,如果其围墙只围地块的周长,折算下来,其每米围墙的价格高达1268.86元。此外,马鸣基地的3口深水井也造价惊人,计入固定资产216.83万元,每口价值72.27万元。而该招股说明书上的另一口深井,金殿基地深水井却只值8.13万元,价格相差近10倍。多项资产的实际价值存在疑问。

另外,绿大地2010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一季度报表更正差异的专项说明》显示,其2010年一季度的固定资产多计5983.67万元。绿大地对此的解释是,固定资产的差异原因在于“工作失误”,将北京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已包含在本部报表中,又将其列入合并报表,即计算2次,造成该项目虚增。

(二)虚增收入和利润

1.价格造假

具体而言,绿大地主要伪造了苗木和土地等资产的价格。截至2007年6月30日,其1.8亿元的存货主要为各类苗木,但报表显示的苗木价格与市场价格完全不一致,比如某种苗木市场价为60元,其报表上却是300元。再如绿大地的总部所在地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偏远郊区,当时地价仅为20万/亩,但绿大地的报价高达100万/亩。

2.合同造假

2009年以前,绿大地的主营业务是苗木销售,而就是这些销售合同也被指认为造假。绿大地连续三年造假 自设关联方疯狂倒账。绿大地上市之前一共有一二十枚假公章来伪造上市材料。一个合同是跟浙江丽臣签订的。但是事实上人家根本没买他们的苗木。”K先生称上市之前绿大地的一些销售合同为伪造。“他们私刻别人的印章。

3.现金流量循环

在绿大地2010年一季报中,仅合并现金流量项目就有多达27项差错,其中8项差错为几千万元,几亿元的差错多达12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下: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57亿元、1.57亿元、6.14亿元,更正后均为空白。绿大地到底借到1.57亿元现金了没?6.14亿元债务究竟还了还是没还?为何会有巨额虚构数据?原因不得而知。

4.隐瞒销售退回

2009年至2010年,绿大地巨额销售退回出现。 据绿大地2009年年报,确认2009 年苗木销售退回1.9亿元,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9万元,追溯调整减少2008 年度营业收入23,485,195元,净利润减少1153万元。但是2008年绿大地销售退回并未进行账务处理。隐瞒的数据是在2009年年报公布以后,即2010年4月30日才公布的。

五、启示与思考

(一)建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内在监督机制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2.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3.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外部监督机制

1.运用《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武器,强化对股份公司的法律约束机制

2.加速培育职业企业家,建立健全经理人员职业档案制度

3.强化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对股份公司的有效监督

4.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绿大地案例分析(四)
上市公司绿大地造假案例分析

  [摘要]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大地”)是一家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然而,上市不到三年,绿大地就因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等问题被证监会调查发现其存在严重财务欺诈。本文试通过分析其财务造假手段及对其财务舞弊的迹象与原因分析,对上市公司预防舞弊和监管部门监管有一定积极意义。

  [关键词]绿大地;财务欺诈;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5-0076-02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前身是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年3月,绿大地因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等问题被证监会调查。2010年12月,董事长何学葵持有的4325.8万股云南绿大地股票被冻结,引起连锁反应,四个交易日内公司市值蒸发12.2亿元,超过80%的投资人损失惨重。2011年4月,财务总监李鹏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安机关控制。2011年12月,云南省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云南绿大地公司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1造假手段
  1.1虚增资产
  在上市之前,绿大地公司通过一系列造假手段来谋求上市。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 900.20万元。2005年4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马鸣土地四宗,共计3500亩,金额为3360.0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3190.00万元。2007年1—3月,绿大地对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 2124.00万元。在上市之后,绿大地公司仍然没有停止造假粉饰业绩的脚步。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购买马龙县月望乡9000 亩土地使用权价值8370.00万元,经司法机关鉴定,马龙县月望乡9000亩土地使用权价值虚增 8370.00万元,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4270.00万元,经鉴定虚增购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 3438.02万元。2009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购置广南林地使用权11011.05万元,经鉴定虚增林地使用权价值10407.06万元。
  1.2虚构收入
  在上市前的2004—2007年6月,绿大地使用虚假的合同、财务资料,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内部交易手段,营业收入虚增达到2.96亿元。公司上市后陆续注销了这期间对其营业收入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前几名客户,企图以此掩人耳目;上市之后,绿大地公司因为业绩上的压力,不思悔改,如法炮制,又虚构收入2.5亿元,绿大地企业用此方法如同吹泡泡一样,泡沫越来越大,但越来越难以支撑,最终免不了破灭的下场。
  1.3关联方交易
  据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自写的材料称,她在蒋凯西和庞明星的建议下,由蒋凯西和庞明星让赵海艳、赵海丽去注册过多家关联公司。绿大地先后共计注册过35家关联公司。这些关联公司有的是绿大地收购过来的公司,如鑫景园艺;有的是在绿大地公司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去注册的公司。通过实际控制的云南红星投资有限公司、昆明晓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公司,绿大地通过资金循环的方式,编造自己所需要的财务数据。一般的操作方法是:以土地款、灌溉系统工程款等各种名义转出资金,利用控制的账户流转资金,最终回到绿大地。关于造假的方式,就像绿大地原董事长郑亚光所陈述的那样,公司买一块地,实际成本可能就1000万元,但账面上花了1个亿。就注册一个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套9000万元出来,又去买公司的苗木,这9000万元就又流进来了,资产、收入和利润就虚增了。“一笔资金从公司出去,最后又回到公司,中间走了一圈。”
  2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分析
  2.1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获得巨大经济利益
  通过上市攫取巨大经济利益是绿大地铤而走险的根本原因。绿大地通过种种作假手段实现上市确实给绿大地带来了巨大收益。公司一上市,一次性募集资金为3.46 亿元,绿大地股票发行价16.49元,上市首日在市场的爆炒下,公司股票便飙升到45.82元。公司高管也获得了超额回报,其原董事长何学葵上市当日身价过亿元,而后随着股价的上涨其更是跻身2009年胡润富豪榜,绿大地也一跃成为A 股市场苗木绿化龙头企业。对比2011年事发后公司高层领导得到的处罚,其处罚与收益相比显得微乎其微。
  2.2中介机构敷衍搪塞,不勤勉尽责
  IPO过程在我国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等的审计审核,这也是防止企业上市财务欺诈的屏障。绿大地造假手段司空见惯,投行的专业人士、注册会计师、律师只要仔细用心就能发现某些端倪。但在现实中,却没有被发现。因此,一个虚假的IPO,其中一定少不了上述中介机构的责任。没有这些中介机构的配合,企业想要上市是不可能的。事后调查也确实发现,中介机构的有些签字人根本没有亲自去企业做调查。在绿大地上市的时期,我国也处于公司申请上市的高峰期,能签字的保荐代表人资源十分紧缺,一个保荐代表人要负责好多项目,有时会造成签字人往往与实际做项目的人不一致,签项目的决定权在证券公司。正如何学葵所说,绿大地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材料,“中介机构的责任就是没有深入查证材料的真实性”。中介机构这种敷衍搪塞的态度,给企业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2.3政治利益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地方企业上市募集大额资金带来地方税收的增加,同时提高地方知名度,上市公司数目更成为地方领导标榜政绩的砝码,从而地方政府往往为企业上市一路开绿灯。地方政府应该说是企业上市的一道重要关口,但在绿大地一案中,这道关口却变成了助推其上市的一把保护伞。且不说当年地方部门如何让绿大地蒙混上市,单就其案发之后的各种行为来看,地方为保护企业可谓不遗余力。何学葵被捕前,绿大地曾以公司名义向云南省政府书面求援。在案发前后,有关地方领导也曾多次赴京,与证监会高层会晤,企图让绿大地“逢凶化吉”。案件立案调查后,地方政府消极应付,调查人员面临很大阻力,整个调查过程非常艰难。
  2.4公司治理结构单一,内部控制部门形同虚设
  公司的30%股权集中在董事长何学葵身上,股权过度集中,而且董事长何学葵同时也担任着总经理,二者之间的监督关系形同虚设。资料显示,财务舞弊案发前,绿大地公司2010年共召开18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的郑亚光,这位被认为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都过硬的独立董事,在其亲自出席的16次会议和委托出席的2次会议上,从未投过一次反对票或弃权票。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绿大地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形同虚设。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今后证监会应一方面对上市公司的审核监管要不断加强,发现有财务欺诈的惩罚力度要加大;另一方面,公司内部要有良好的治理体制和完善的内部控制,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财务欺诈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岩.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J].商业时代,2006(26).
  [2]刘晓波,王玥.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5).
  [3]刘晓嫱.“德勤”审计责任案例剖析与启示[J].财务与会计,2007(13).

绿大地案例分析(五)
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摘 要】近年来,公司财务会计造假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为例,介绍了其事件发生的背景、具体的造假手段以及带来的经济后果,从而由会计造假引发相关思考。

  【关键词】绿大地;会计造假;上市
  一、背景简介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11月申请深交所上市失败。时隔一年,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云南独有珍稀花卉苗木培植,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务。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未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二、会计造假手段简析
  (一)虚增资产
  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900.20万元。2005年4月,云南绿大地公司在马鸣乡购买土地3500亩,支付了3360万元的土地款,此宗土地交易,虚增交易成本3190余万元;2007年一季度,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又虚增价值2124万元;同年六月,绿大地在马龙县马鸣基地灌溉系统、灌溉管网等项目价值虚增797.20万元。2007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对马鸣乡基地实施的土壤改良,合计投入2529.13万元,经鉴定确认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2124.00万元。2010年一季度,固定资产虚增5983.67万元。
  (二)虚增收入
  通过虚增上市的绿大地上市后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业绩。2007至2009年间,绿大地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虚增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9000亩荒山土地使用权、月望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统工程、文山州广南县12380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资产共计2.88亿元。
  云南绿大地公司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26亿元,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9610.29万元,公司前5名大客户对营业收入与利润增加贡献巨大,但公司上市后大客户却陆续注销。2007年绿大地公司营业收入2.57亿元,虚增营业收入0.97亿元;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购买马龙县月望乡900亩土地使用权8370.00万元;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构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4270.00万元,经鉴定虚增构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3438.02万元。同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月望基地土壤改良投入4527.30万元,经鉴定虚增价值4527.30万元。2009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购置广南林地使用权价值11011.05万元,虚增林地使用权价值10407.06万元。经认定,绿大地在2007年上市后,至2009年累计虚增收入2.51亿元。
  (三)虚增数据
  2009年下半年,绿大地公司资金链条逐渐紧绷,自救方式则采取了定向增发。根据绿大地在当年8月份的增发方案,公司拟定向增发2500万股,价格不低于18.64元,融资4.66亿元。为使这次增发成功,绿大地通过编造假账的手法,将花了600多万元购买的广南林地使用权,虚增至1亿元。但这次,证监局不但驳回了绿大地的增发申请,更提出了严厉的整改意见。
  (四)现金流量异动频繁
  云南绿大地公司 2010 年度 1-3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出现 26 项差错,数千万元与数亿元的差错分别为 8 项和12 项。2010 年 4 月 云南绿大地公司对 2008 年销售退回实施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减少 2008 年母公司及集团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为 2 348.52 万元和 1 194.74 万元,追溯调整增加 2008 年母公司及集团合并应付账款 1 153.78 万元,调减母公司及集团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盈余公积分别为 1 038.40 万元 、115.38 万元[1]。
  三、造成的后果
  公司公告的2010年业绩实现扭亏,实现净利润1447.79万元。然而,2011年4月30日晚间绿大地同时公布的2011年一季报中,2011年前三个月中累计实现净利润-1732.99万元,同比减少212.57%。另外,预计2011年1-6月净利润亏损900万-1400万元。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混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面临退市风险。
  四、由会计造假引发的相关思考
  由过去的“银广夏”、“蓝田”会计造假,再到近来发生的“云南绿大地”会计造假,其实都有相近的地方,如都为农业领域,特点是都以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而农业资源的扩张要以土地资源作为约束,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能够实现公司规模的高度扩张。但股市的投资者希望公司能够高度扩张,若不能实现这个目标,则公司必然是不受欢迎的,股票的估值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因而,也就会产生了“银广夏”事件利用沙漠和“蓝田”事件利用洪湖水的荒谬事件。自然资源的缺陷,决定了农业企业很难满足资本市场业绩迅速扩张的需求,造假也就成为了他们迎合投资者需要的选择。同时,农业企业造假也具有相应优势,因为农产品的交易很多为零散的现金交易,给做假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来看,让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家参与股票发行的目的,是希望专业人士能够通过专业知识甄别公司的好坏,将真正优秀的公司输送到市场中。而实际上却是中介结构与上市公司串通起来蒙骗监管者及投资者,原因就在于犯罪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与上市公司串通可以获得很多好处,而一旦被发现,处罚却很有限。
  因而,解决中介机构的诚信问题,就要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并且在监管体制上作重大改革。我国现行上市公司监管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市公司发展迅速,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受到限制,监管体制效率低下,应创造条件使投资者成为监督上市公司的主要力量,可以让中小投资者有足够的手段和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吸收国外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引进集体诉讼制度,使得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违规成本加大。
  
  【参考文献】
  [1]刘晓波,王�.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05).
  
  作者简介:李悦宁,现在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绿大地案例分析

http://m.zhuodaoren.com/tuijian338401/

推荐访问:绿大地案例分析ppt 绿大地案例分析doc

推荐阅读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投资组合能力欠缺 下一篇:多少米要防侧击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