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2016-08-11 推荐阅读 阅读: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一)
财经法规课程标准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适用专业:会计与审计 1 课程定位和设计思路 1-1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会计与审计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必修课,是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是为帮助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而开设的课程。该课程是培养学生掌握会计岗位知识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本课程主要介绍会计从业资格必须的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意识。

本课程前导课程为《基础会计》、《经济法概论及相关法律实务》,无直接后续课程。

1-2 设计思路

1、本课程总体设计思路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依据、手段和过程,了解对会计机构与人员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掌握支付结算法规,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强化学生在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经济业务,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与会计法规,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为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2、教学中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违法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领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会计法规,严守秘密,坚守准则,不做假账。

总课时:32课时 学分:2学分

2 工作任务和课程目标 2-1 工作任务

本课程主要工作任务为,以《会计法》、《税收征管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一方面培养学生守法自律、廉洁克己的职业道德与工作态度,同时让学生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基本内容,为以后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扎实的基础。

本课程具体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1、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包括现金管理与银行结算账户、票据与非票据结算。 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征收管理。

4、财政法律制度,包括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会计职业道德,包括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2-2 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熟悉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能在会计工作中遵循法律法规。通过教学,使学生在掌握财经法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能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增强其职业道德修养。【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一) 知识目标

1、掌握《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掌握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相关职责,了解会计工作违法的法律责任。

2、掌握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了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知识。

3、掌握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掌握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及计算,了解各税种的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4、掌握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5、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能力目标

1、增强法律意识,在会计职业中能主动遵循会计法律法规。

2、熟悉会计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能熟练运用会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业务操作。

(三) 素质目标

1、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习惯。 2、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诚信、廉洁、求实的工作作风。

3 课程内容和要求

4、实施建议 4.1 教材编写

根据教学与社会考试相结合的原则,教材选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做到既完成教学工作,又适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要求,达到职业教育的目的。

4.2教学建议

教学中应注意以财务工作中常见违背职业道德的事例为例,引导学生自己注意观察实习中存在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学生观察力与分析力,在此基础上分小组探讨为什么会存在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探讨如何防范,进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

4.3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弱化考试评价,加强对学生学习操作过程的评价和操作成果的评价。根据该门课程的特点,比较注重实际的运用,结合高职高专的实用性办学特点,促使学生能以一技之长,学习评价标准分为认知水平评价和运用能力评价。认知水平分为“了解”、“理解”两个层次,运用评价主要指案例分析能力评价。

本课程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两部分。结合课堂提问、训练活动、平时测验等进行过程考核评价。过程考核主要从学生纪律及考勤情况、上课学习态度及参加讨论、回答问题、作业等方面进行,过程考核占60%。结果考核主要期末考试,占40%。

4.4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一、 课程性质

1.课程定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投资理财专业和会计电算化专业财务模块专业课程之一.

2.课程任务: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会计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和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且能在现实经济业务中运用会计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了解税收法律制度的一般做法,培养和提高其正确分析和解决今后会计工作中法律制度方面的各种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要了解一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也同时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二、职业活动

1.职业活动

职业活动是人们从事会计职业活动必须具备的,影响职业活动效率的个人心理特征。会计职业活动是由多种能力叠加并复合而成的,它是人们从事会计职业必须具备的多种能力的总和,是择业的基本参照和就业的基本条件,也是胜任职业岗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2.职业活动与课程内容对应关系

(1)爱岗敬业的精神,戒懒、戒惰、戒拖;热爱会计工作,敬重社会职业;安心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对单位、对社会公众、对国家负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向书本学、向社会学、向实际工作学,在学中思,在思中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摆正位置,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 课程目标

1.职业关键能力

(1)掌握会计法规体系及会计法主要规定,明辨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与责任后果。 (2)熟悉的支付结算方式,规范使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

(3)掌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明辨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及责任后果。 (4)掌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明辩违背职业道德的财经行为。

2.职业专门能力

(1)掌握会计法规体系及会计法主要规定。 (2)掌握支付结算的主要规定。 (3)掌握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规定。 (4)掌握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3.方法能力 (1)制定计划能力 (2)确定学习方法能力 (3)自学能力 (4)查找资料能力 4.社会能力

(1) 严守秘密,明辨是非; (2) 严守准则,不做假账; (3)严格遵守纪律,不抄袭作业;

(4)养成凭事实说话,小心谨慎的工作作风;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四、课程内容

1.预备知识 (1)计算机基础 (2)会计基本技能 (3)会计基础 (4)职业道德 2.核心内容

3.项目设计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具体内容及参考课时

项目一 会计法律制度(22课时)

模块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模块四、会计监督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三)
课程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一、课程名称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二、课程性质、学分、学时

《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是研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学科,属于纯理论课程。

本课程6学分、108学时,在第三学期进行教学。

三、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会计有关法律制度和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强化学生在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经济业务,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与会计法规,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为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包括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

1、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并认真在实际工作中遵循。

2、理解会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3、掌握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等在现实经济业务中的处理运用。

五、课程学习内容与项目学习目标

第一章会计法律法规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学习内容】

1.会计法

※2. 会计行政法规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重点】【难点】: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

【学习内容】

※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3.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2.了解会计工作自律管理

3.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重点】【难点】:了解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学习内容】

1.会计核算的依据

2.会计凭证

3. 会计账簿

4. 财务会计报表

5. 会计档案

【学习目标】

1.掌握会计核算的依据

2.了解相关的会计凭证

3. 了解相关的会计账簿

4. 了解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5. 了解相应的会计档案

【重点】【难点】: 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四节 会计监督

【学习内容】

1.内部监督

2.政府监督

3. 社会监督

【学习目标】

1.掌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2.了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3. 了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重点】【难点】:会计工作的内部、政府以及社会监督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学习内容】

1.会计机构的设置

2.代理记账

3.会计从业的资格

4.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5.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6.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

2.了解代理记账

3. 了解会计从业的资格

4. 了解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5. 了解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6. 了解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交接

【重点】【难点】:、会计从业资格、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学习内容】

1.行政职责、刑事责任

2.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3.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1.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学习内容】

1.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

※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3. 支付结算的基本工具

4. 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5.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学习目标】

1.掌握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

2.了解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重点】:概念、特征

第二节 现金管理

【学习内容】

1.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2.现金使用的限额

3.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4. 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学习目标】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四)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案例法的实践尝试

  摘 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个课程变得相当重要,它是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必考课程,里面包含了大量的法规条文,如果采用传统的讲授方式教学,比较难以抓住学生的注意力,也达不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案例教学法是能提高教学质量有效的方法之一,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结合现实问题,针对案例开展教学,不仅可以让教学内容变得丰富,也能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提高他们独立思考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教学;实践应用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9-020-01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的性质认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课中比较重要的一门基础课,也是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包含了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两部分,由于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知识,理论性非常强,但是考核的却是会计的实际运用能力,难度相当大,教学效果也不是非常好。财经法规知识相当抽象,并且很复杂,学生要掌握到里面的知识就要花一定的时间,并且很多教师在教这门课的时候,也是用填鸭式的方式,课堂授课方式比较枯燥,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没有欲望学习,而有些学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能及格通过就行,并没有花很长时间来进行学习,甚至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这样的授课方式是不利于真正意义上学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的。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的教学探索和实践,发现用案列教学法教学能起到一定的成效,下面对案例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二、案例教学概述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进行传教的教学法,一般来说教师充当着设计者和鼓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案例教学法1920年在美国起源,当时的美国哈佛商学院就用案例教学的模式来培养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学生进行课内讨论,并且实施效果非常好,但是对于我国来说,案例教学法是在90年代才开始实施的。
  教师通过案例让学生形成自主探究,从而拓宽思路,取得成绩。传统的教学只告诉学生怎么做,要记住什么知识,比较单一枯燥,但是在实践中并不能很好的把内容运用进去,除了枯燥无趣之外,还损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造成学习效果不理想。但是案列教学法会变得比较生动活泼,通过案例讨论,学生直接互相交流起到一个知识碰撞形成良好的人机交往能力,并且也能起到激励作用,互帮互助,更加积极向上。
  案例教学法中,教师的引导变得尤为重要,教师不仅要知道基础原理与基础理论知识,还要能对这些知识转化为实际的能力,重视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法能双向交流,传统的教学法,是老师讲,学生听,至于学生听懂了多少,学到了多少,可能也就是在期末考试测试之后才会知道。但是案例教学法能让教师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了解到他们的掌握程度,并且通过案例后,学生要进行各种理论知识的查阅,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度。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时,遇到问题会随时咨询教师,教师也会根据情况进行解答,这样双向沟通中,又让学生吸收到新知识,同时巩固已学的知识。
  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是一个全新的教学模式,首先转变了教学主体,传统的是教师教,学生学,教师是主体,案例教学法中变成了学生是主体,让学生处于主体作用,变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变单向灌输为互动交流学习。其次,改变了教师的讲授方式,从传统的理论授课方式改成了将理论融入到案例中进行授课,让学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
  三、案例教学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的实施
  1、案例选择
  既然是案例教学法,那么案例的选择尤为重要,案例实际上是实际问题的缩影,通过真是案例引入到课堂中,让学生能更加进入情境之中,能设身处地的做出反应,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案例教学尤为重要,这些案例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这个课程的教学效果好坏。案例选择目的要明确,首先得确定这节课教学的目标是什么,围绕这个目标让学生提高这方面的分析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好的案例让学生加深对课堂中难点的理解。并且要生动典型,能让学生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引人入胜,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才能更加进一步的深入讨论,比如韩剧《来自星星的你》比较火,大家都看过,这个时候,可以引用到案例中:来自XX大学的某教授,因为年轻帅气,大家都称呼他为都教授,都教授2014年11月的收入是这样的,工资收入3400元,奖金收入3000元,然后受到某大学邀请11月20日为其传授一趟公开分享课,课酬是3900元,并且,都教授在11月编写了一本书,收到稿酬19000元,请问: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税目?都教授在11月收到的各项薪酬分别要按什么税目来征收个人所得税?都教授11月所收到的薪酬要分别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请计算说明。通过这样的案例,就能贴近学生,并且引起学生的兴趣,从而产生讨论与思考。
  2、课堂组织实施
  在进行课堂实施案例教学法之前教师要充分了解案例的信息,这样可以在课堂中随时采用,并在学生讨论过程中适当的引入,引导学生融入到情境中,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且在课堂中应该充当配角作用,让学生踊跃发言,并且鼓励每个学生思考与发言,引导学生拓展思维,加深对问题的认识,达到最终理解作用。
  通过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让学生通过自由讨论,提出个人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挑选最佳方案。用这种形式来教学,摆脱了标准答案的束缚,同时有助于学生开拓视野,并且让他们加深印象,让《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的教育教学效果达到最佳。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教学方法应用指导[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 王春萍.案例教学在会计高职教育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07(05)
  [3] 陈红英 祝焰.会计课程案例教学法研究[J].四川会计,2002(12)
  [4] 任玉梅.案例教学法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的运用[J].财经界,2011(12)
  [5] 杨小英.案例教学与学生主体精神的培养[D].湖南师范大学,2007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五)
解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滞后的对策

  摘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的教材,与其他教材一样存在内容更新滞后的现象。该课程因其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必考科目这一特殊性,导致面对教材滞后教师陷入从旧或从新的两难选择。如何把教材滞后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本文从财政部门更新会计证考试题库、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学校提供教学服务、出版社作出及时响应等四个层面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滞后;对策
  教材在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材料,是理解课程内容并达成课程目标的媒介。教材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和实用性,然而教材内容更新的滞后性在教学中普遍存在,这往往对教材本应具备的功能和特性造成负面影响。
  一、教材内容更新滞后现象客观存在及其原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内容更新的滞后尤为突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中职会计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骨干课,更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以我校会计专业目前使用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为例(注:该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写,2014年8月版,2015年3月印刷),它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编写的,对以往旧版本进行了 “删”、“改”、“增”。比如,第一章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引入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8月27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内容;第一章第六节会计法律责任中的刑事责任,已经采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法条;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修改了商业银行向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约商户的收费标准等内容;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更新了营改增等内容。
  二、新法与教材旧内容的碰撞,引发教师教学过程的困惑
  教材内容更新滞后,从新抑或从旧?是任课教师授课过程中面临的两难选择。因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资格的必考科目。从业资格考试无纸化改革后,由题库随机出题,机上作答。但题库的更新迟缓,其中不乏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题目。例如2013年上半年的题库,竟然出现下例中的题目:
  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行的是( )级超额累进税率。
  A、三 B、五 C、八 D、九
  众所周知,我国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的税率已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但因为题库没有更新,考生只能按已经失效的2007年旧法的规定做出选择才被视为正确。
  如此看来,教授课只能按题库的要求、按旧内容讲授,才有助于学生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但是新法施行,旧法废止,如果教师仍按教材的旧内容讲授,学生花时间学到的是过时的无用的知识,达不到教学教育的目标。若新旧法都讲,紧缺的课堂授课时间就更难合理分配了。
  三、解决教材更新滞后的对策
  如何把教材滞后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本文从如下三个层面提出解决对策:
  (一)定期或不定期更新会计证考试题库对教材更新起关键作用
  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推行学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一个重要目标。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教师提高专业素养是改善教材滞后的直接利器
  教材是学生获取知识源泉,教师通过阐释教材向学生传授知识。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学中,照本宣科,书上怎么写,老师就怎么念,是不足取的。南宋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写道:“己之才学为人所尊, 乃可诲人以进修之要”,因此,教师应广泛地阅读、认真学习、虚心求教,掌握最新的政策法律动态,在新旧知识中自由切换,才能更好地驾驭教材、驾驭课堂。所以说,教师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是改善教材滞后的最直接利器。
  (三)学校教学服务为减轻教材滞后创造有利条件
  “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不仅担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使命,也是培养教师、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学校不仅是教学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者,更是服务者。
  学校提供优质教学服务,解决教材滞后问题责无旁贷。首先,学校在征订教材时,应根据课改、课标、课程设置、培养目标等要求,订最适用的教材。学校在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的时候,不仅要满足中职会计人才培养的需要,还要满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其次,学校应为教师、学生获取新知识提供便利。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校园学术网站的建设维护,学术期刊的刊行等。这对教师和学生主动获得新资讯、新知识起促进作用。再次,创建科研小组,优化教师团队,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与科研前沿课题、学术交流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综上,如果会计从业考试主管部门财政部及组织实施部门财政厅、教师、学校及出版社,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彼此配合协调,把教材内容更新的滞后性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体现教材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会更有利于教学教育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余映潮.教材处理的技巧[J].语文教学通讯,2014(04).
  [2]陈瑞玲,游小娟.浅谈会计专业教师的教材处理能力[J].知识经济,2015(05).
  [3]李纪惠.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滞后问题研究[J].中国电力,2012(01).
  [4]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EB]. http://qh.mof.gov.cn/.2012(12).
  (作者单位:广西梧州财经学校)

财经法规,,高职高专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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