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理论

2016-09-01 百科 阅读:

价格歧视理论(一)
价格歧视理论及思考

价格歧视理论及思考

当经济学名词“价格歧视”出现时,人们马上会联想到“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价格歧视如同前面提到的两种歧视一样也指的一种不公平对待吗?

下文就什么是价格歧视,是否对消费者不利,是否应该出炉法律对其进行限制进行探讨。

一、价格歧视的含义及分类

1、含义【价格歧视理论】

传统定义:同一商品以不同价格出售给不同消费者为价格歧视。

首先,我们来看关键条件――不同售价。这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a.相同产品价格不同,可能是由于一些类似运输成本所致。如上海生产的某牌子空调在上海的售价为1980元,但在湖南售价为2300元,这是因为湖南卖的空调售价中加了运输成本和储存成本等。显然这种情况下虽然同一产品售价不同也不能视为价格歧视。b.有时消费者对同一产品支付相同价格也存在价格歧视。前面提到的空调例子,如果厂商实行全国统一价,远距离商品的运输和存储成本一部分由近距离消费者承担,这也是一种价格歧视。故《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价格歧视定义为:“任何时候,一个商品的两个品种(由同一卖者)以不同净价格卖给两个买者,就存在着价格歧视”。“净价格就是纠正了一个品种不同于另一品种所产生的成本差异的(向买者索取的)价格。”这种提法可以解决传统定义中的不同售价所隐含的两个问题。接着我们来看另一个条件――不同消费者。我们先看一实例,如去某酒楼吃饭,第一次消费完一定数目酒楼会有赠券。为了简单化,就假定消费者第二次去吃了同样的饭菜,但在结账时就可以在付款中剔除赠券额,实际上消费者两次消费的商品的价格是不同的。因此价格歧视实际上可以对同一消费者实施,很显然泰勒尔注意到了,他在其所著《产业组织理论》一书中对价格歧视的表述为:当两个单位的同种商品对同一消费者和不同消费者售价不同,我们就可以说生产者实行了价格歧视”。最后来看同一商品这个条件,我们发现有时非常相近的产品价格相差甚远。如一本书分精装和平装,书的内容完全一致,只是包装不同,但精装的价格远远高于平装。经济学家将这种情况也归为价格歧视,这从斯蒂格勒对价格歧视的定义可看出:当两种或更多种相近商品在与边际成本有不同比率的价格水平上( )出售就是价格歧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现在教科书所给的定义都不是很精准。但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对价格歧视有个基本的认识。接下来将对价格歧视的分类、使用的方法等进行描述,让我们对价格歧视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可以自己来判断现实世界

价格歧视理论(二)
价格歧视的分析

价格歧视的宏观经济分析

摘要:价格歧视就是厂商以不同的价格销售同一种产品。价格歧视普遍存在我们的生活中,它分为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和三级价格歧视。但是价格歧视并不一定是不好的,它只是一个中性的经济术语。价格歧视是由垄断产生的,当市场的消费者具有不同的偏好,且这些不同的偏好可以被区分开;不同的消费群体和不同的消费市场是相互隔离的就产生了价格歧视。当我们看到价格歧视会损害社会公平、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使得交易成本增加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它有利的一面,它能增加社会福利,而且很多企业的生存也离不开价格歧视。若厂商违反了市场经济机制和有效竞争时,政府便应该采取积极手段予以打击,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关键词:价格歧视 政府管制 福利

【价格歧视理论】

当谈到歧视时,人们很容易想到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但是经济学中只有一种歧视,那就是价格歧视,是一个中性词语,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价格歧视时以垄断为前提的,是厂商 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而采取差别定价的方式。价格歧视由于性质不同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一级价格歧视,二级价格歧视,三级价格歧视。这三种价格歧视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很普遍的。

一、价格歧视的概念及其实现的三个条件

价格歧视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当两个单位的同种实物商品对同一消费者或不同消费者的售价不同时,我们可以说,生产者在实行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它不仅有利于垄断企业获取更多垄断利润,而且使条件相同的若干买主处于不公平的地位,妨碍了它们之间的正当竞争,具有限制竞争的危害。因而,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规基本上都对它作出了限制。 实行价格歧视是厂商为了获取超额利润的手段,要使价格歧视得以实行,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 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市场势力 ;

即企业必须面对一个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第二,企业必须能够推断或知道消费者对某一单位产品的支付意愿; 这时垄断者可以对需求弹性小的市场实行高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第三,企业有能力阻止顾客之间的转卖行为或者套利;

地区封锁和限制贸易自由的各种障碍往往有利于垄断者实行其价格歧视,因此,反垄断限制价格歧视应该尽力消除其实现的环境条件。

二、价格歧视的分类

1 、一级价格歧视

一级价格歧视:指完全垄断厂商根据每一个消费者对买进每一单位产品愿意并能够支付的最高价格逐个确定产品卖价的行为,因此又被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如下图,垄断厂商根据MR=MC的定价原则所确定的均衡价格为Pm,均衡数量是 Qm。此时假定价格和数量时连续变动的。如果存在一级价格歧视的话,可以看到,在产量小于Qm的范围中,消费者为每一个单位的产品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均大于Pm,所以厂商继续增加产量还可以增加利润。当产量达到Qm后,消费者为每一单位的产品所愿意付出的最高的价格仍然大于边际

成本MC,即此时的边际收益MR仍然大于边际成本MC,理智的厂商会继续扩大生产以增加利润,因此,厂商继续增加产量,一直将产量增加到Qc水平为止。可以看到此时厂商的全部收益为OAEQc的面积,厂商获得了比按同一价格Pc销售时的更大的利润。而且消费者的剩余,即图中PcAE三角形的面积,全部被垄断厂商占有,转化为厂商的收益或者是厂商利润的增加量。【价格歧视理论】

一级价格歧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是很少见的,因为垄断厂商往往不能确知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就算能够知道,向每一个消费者索取不同金额也是困难的。

2、二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数量的同一产品,而对于每一个购买相同数量商品的消费者则收取相同的金额。如下图所示,垄断厂商规定有三个价格水平。在O~Q1的销售量上,垄断厂商把价格定在P1的价格水平上;在Q1~Q2的消费阶段,垄断厂商定的价格下降到了P2;当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增加到Q2~Q3的销售水平上,垄断价格也会随之下降到P3。我们通过图很容易看到如果没有价格歧视,垄断厂商的总收益就是OP3DQ3的面积,而消费者的剩余就是三角形AP3D的面积。如果实行了二级价格歧视,那么垄断厂商的总收益的增加量即利润的增加量就为P3P1BE和矩形EGCF的面积的和,这个面积正好也是消费者剩余的损失量,而消费者的剩余此时就为三角形AP1B、三角形BGC和三角形CFD的面积的总和。

【价格歧视理论】

二级价格其实策略并不是对不同的消费者进行歧视,而是对不同的购买数量和数量段进行歧视。一般来说,购买的数量越多,价格就越低。但对于一些紧缺商品却正好相反。

二级价格其实剥夺了部分的消费者剩余。采取二级价格歧视实行分段定价,将会有利于垄断厂商扩大产量,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

二级价格歧视在像是经济中较为常见的,如在一些商场里经常可以看到一种商品标出两个价格---零售价和批发价,或者注明批量购买可以打折等。

3、三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指垄断厂商在不同的市场对同一商品给出不同的价格,而在同一市场中则给出相同的价格。如图,设A市场价格为P1,B市场的价格为P2,总的销售量Qt=Q1+Q2,利润Π=P1*Q1+P2*Q2-C(Qt),其中C(Qt)为成本,则利润对Q1求偏导得MR1=MC,利润对Q2求偏导得MR2=MC,所以可以得MR1=MR2=MC,由于MR1=P1(1—1/Ed1),而MR2=P2(1—1/Ed2),则P1(1—1/Ed1)=MR2=P2(1—1/Ed2),所以P1/P2=(1—1/Ed2)/(1—1/Ed1)。通过分析可以看到,当Ed1=Ed2时,则不需要提高价格歧视,因为没有这样的必要。但是当Ed1不等于Ed2时,则Ed2较低时厂商将会索要较高的价格,反之亦然。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价格歧视有利于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制定较低的价格,而对于那些对价格不太敏感的消费者制定较高的价格,这样就可以利用不同的价格优势来获取更高的利润。

三级价格歧视在现实经济中最为普遍。例如:同一商品在豪华商场与超级市场的价格会相差很大;很多服务性行业往往对学生、老人等一些特殊人群提供低价位的服务;电力公司对工业用电收费低,对居民用电收费高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垄断厂商都可以实行三级价格歧视,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分隔的市场。如果市场不可分隔,那么消费者就有可能在低价格市场购买商品,然后到高价格市场抛售,这种市场套利行为将使得价格歧视消失。第二在被分隔的各个市场中,需求弹性必须不同。否则,垄断厂商就无法制订不同的价格。

三、价格歧视的利与弊

(一)价格歧视的优点

1.价格歧视可以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人民福利

价格歧视在增加了厂商的利润之后其实也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是一种双赢的局面,相对于垄断市场,价格歧视的运用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甚至都可以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福利水平,利用价格歧视展开竞争可以避免单一的价格战,维护健康的市场环境,提高企业的效益。

如果经营者对同一商品都制定相同的价格,那么具有较高支付愿望的消费者就会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而由于定价太高,那些获得较少甚至没有消费者剩余的消费者可能根本就不会购买商品。这实际上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因为单一的价格没有使生产者剩余达到最大,也没有使得整体的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从而社会的总的福利,即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从而社会的总福利没有达到最大。

厂商实行价格歧视,对于较高的支付意愿的消费者还是实行的原有价格,而对于较低的消费者实行较低的价格,但不低于生产成本,那么这样不仅使得生产者的利润增加了,同时消费者的福利也增加了,那么整个社会的福利也增加了。只要当价格歧视的社会总福利水平

是大于单一定价时的社会福利,那么价格歧视就会使得社会的福利增加,此时如果资源配置没有发生变化的话,那么效率便不受影响,那么这样的价格歧视就是合乎正规,使得社会接受的。

2.价格歧视有利于行业的生存

在有些时候,很多行业必须实行价格歧视才能生存下来,如果不实行价格歧视,就不会有价格高于或者是等于平均总成本的情况了。但是在实行价格歧视的情况下,厂商是可以以较高的价格,即高于平均成本向需求弹性小的消费者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同时用比较低的价格向需求弹性大的消费者售卖更多数量的产品,而其总的产量生产的平均价格是大于平均总成本的。特别是新产品的推销,新产品在技术、质量、功能和包装上对原有的产品都是一种改进与创新,那么这必然会吸引一些消费者,进而带动更多的消费者来尝试,企业也会为此投入更多成本,这样,新产品在价格歧视的第一轮周期中就获取了高额的利润,随后便可以采用低价和折扣促销的方式,扩大消费群体,快速占领中低消费群体。大家最熟悉的便是手机市场,刚刚推出市场的时候,只有那些时尚达人才会为了尝新不在乎其高昂的价格,但是等到新款出现后,原来手机的价格马上下压,使得更多的消费群都能使用,这便是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利用了价格歧视的原则。如果不这样的话,新产品一上市就采用低价,高收入心理上认为这样的产品不上档次而不愿买,而低收入的人则会比较保守也不愿意买,那么产品的销售便很困难了。

(二)价格歧视的弊端

1.信息不对称的价格歧视,损害市场的公平性

【价格歧视理论】

所谓信息不对称就是指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从而影响到交易双方的准确的决策。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每一个经济单位的利益都必须通过双方价格的谈判来实现,同样的一种商品可能会由于它的信息优势的不同而有各自完全不同的价格。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不利于营造一个比较公平的市场环境的,而且也容易产生大家为了更有竞争力而发生的价格欺诈的有损市场正常发展的有害行为。同时对于那些花费了大量时间和资源进行信息搜集的厂商来说,由于信息其本身是可以复制的,也是可以模仿的,现在的信息泄露问题很严重,这样也会出现很多“搭便车”的现象出现,“搭便车”是由美国的经济学家曼科·奥尔逊在1965年首次提出的,其基本含义就是不用支付成本而坐享其他人的利益。其它的厂商就很可能通过模仿来获得信息的利益,而真正花费精力和时间致力于搜集信息的经济体因为最终不能保持一种信息优势,而更加导致的市场的不公平。

2.价格歧视所形成的垄断优势,影响服务质量

大家可以做个调查,调查的内容就是:谁的服务最差?答案永远应该是垄断者,他们永远不会把顾客当上帝,“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反而在偶尔态度好的时候,我们就感动的不得了。我敢说你一定领教过“优质服务”的厉害。为何他们能如此的肆无忌惮呢?因为就算服务再差,你也只能“接受”,价格歧视所形成的垄断优势,使他们有了定价权和说话权。垄断,是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只有一个厂家供应的市场,这个厂家就是垄断者。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会有那种纯粹意义上的垄断,而是通常把接近这样状态的就当成是垄断,例如电信服务。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反垄断法》,限制垄断者的行为,以避免垄断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为这样会妨碍市场竞争。与完全竞争相比,垄断者所提供的产品的数量更少,而价格更高,其服务也比较差。

3.价格歧视使交易成本增加

价格歧视会使人们花费大量的交易成本来获取信息,这便导致了人们的福利的的减少。 中国人有这样一句老话:“吃不穷,穿不穷,不会算计一世穷。”不论你赚多少钱,倘若你能用一元钱买到两元钱的东西,那么你的实际购买能力就多了一倍。但这种好事情之所以

价格歧视理论(三)
基于价格歧视理论剖析商品分时定价

【价格歧视理论】

基于价格歧视理论剖析商品分时定价

价格歧视中的分时定价在电信、电力等领域被企业广泛采用。从表面上看,不同形式的分时定价都是根据不同时间对同种商品(或服务)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但其目的和对象却各有差异。本文应用价格歧视理论考察分时定价的内在差异,揭示出分时定价的不同性质。

关键词:分时定价 渗透定价 峰值定价 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理论综述

价格歧视是具有垄断势力的厂商为了增加利润,对同一成本水平的相同产品向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即P1/MC1≠P2/MC2,本文把这种差别价格称为价格歧视。如果不同价格反映了产品的质量和成本的不同,那么这只是价格差别而非价格歧视。即价格歧视强调的是同一产品或微小差异的产品在不同情况下向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价格歧视的特点可以从以下两点理解:价格歧视的实施者是具备垄断势力的同一厂商。价格歧视的目的是尽可能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以增加厂商利润。

按照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1920年的分类,价格歧视分为三类:完全价格歧视(一级价格歧视),即厂商向每个消费者索取他愿为每单位产品支付的最高价格。此时,厂商可以获得全部消费者剩余。采用完全价格歧视,厂商需要了解每个消费者的需求(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才能实现对消费者的个人化定价。二级价格歧视,指企业将产品(或服务)划分为不同消费量的“区段”,并对不同区段索取不同价格。消费量越大的“区段”价格水平越低。三级价格歧视,指具有垄断势力的厂商根据某些与顾客消费偏好相关的信息,如年龄、性别、职业、所在地等,将消费者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子市场),对具有不同需求价格弹性的群体(子市场)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在需求弹性较大的市场制定较低的价格;在需求弹性较小的市场制定较高的价格。

基于此,无论是哪种价格歧视,都应该具备三个前提:一是厂商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即控制价格的能力。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类型中,厂商面临一条水平的需求曲线,它是即定市场条件下价格的接受者,因此无法实施价格歧视。二是厂商应该知道消费者对商品的消费者剩余,在此基础上,知道应该向谁索取高价、向谁索取相对的低价。三是厂商有能力杜绝“套利”现象的出现,即能阻止低价获取产品的消费者再高价转让,以确保自己的利益。

价格歧视理论(四)
价格歧视理论的应用分析

  摘 要:价格歧视现象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常见,价格歧视是一个经济术语,无好坏之分。现代许多国家将价格歧视应用于营销市场中。本文从价格歧视的理论概述、价格歧视的现实应用及价格歧视的意义三方面对价格歧视进行论述。

  关键词:价格歧视;应用;意义
  很多人认为价格歧视是一种垄断行为,是对消费者剩余的剥削。其实,价格歧视无褒贬之分。合理的利用价格歧视反而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当然,价格差异也不等同于价格歧视,本文从如下三个方面对价格歧视进行说明。
  一、价格歧视理论概述
  价格歧视的概念有多种表述,本文认为价格歧视是指销售同一产品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或者对相同消费者按不同产量收取不同价格。消费者剩余指消费者愿意付出的最高价格与实际付出价格之间的差额。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愿意付出的价格取决于商品或服务所能带来的效用。消费者对不同商品或服务感知到的效用不同,就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企业为了同时获得不同消费者的不同消费者剩余,就需要对保留价格高的消费者收取高价,对保留价格低的消费者收取低价,这就是产生价格歧视的原理。可将价格歧视分为三类:
  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是指厂商对每个消费者按照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商品。在一级价格歧视情况下,消费者能够买到其愿意购买的商品,但是消费者剩余完全由厂商获得。一级价格歧视在市场中很难实现,因为厂商进行定价需要知道每个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
  二级价格歧视,指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但是购买相同数量的每个人支付的价格是一样的。所以二级价格歧视针对的是不同产量,而不是不同的消费者。比如说批量购买可以打折。一般是购买的数量越多价格越便宜,购买的数量越少享受到的优惠越少。
  三级价格歧视,指厂商对不同的人群按不同的价格销售产品。厂商将整个市场细分为不同的小市场,在每个小市场上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如对军人、老年人、学生的折扣优惠等。
  二、价格歧视理论的现实应用
  价格歧视在社会经济中十分常见,比如老年卡,折扣券等。下面对价格歧视在生活中的具体应用进行简要分析。
  一级价格歧视与个性化定价。现实生活中一级价格歧视很难存在,原因是厂商很难获得每个消费者的保留价格。但是在日益兴起的网络营销中,一级价格歧视有实现的可能性。由于网络获取信息的成本相对较低而且十分便利,厂商可根据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要求进行一对一定价。当然,目前来看这一定价方式的实现所需成本较大,但是个性化定价完全符合当下消费者极具个性的消费风格。
  二级价格歧视与促销。二级价格歧视主要是针对销售数量进行不同的定价。在节假日等时期,常常可见到超市或市场等企业进行大促销,买多少打几折,多买多送等活动。这就是为刺激消费者多消费而采取不同的优惠价格。如春运期间火车票上涨,退票改签成本增加。由于春运期间消费者对火车出行需求增大,而且价格需求弹性相对较小,铁路部门趁此涨价能获大利。当春运高峰期度过之后,火车票价回复平常价位甚至下跌,此举意在当消费者对火车出行感到的效用降低时,通过降低价格刺激消费。
  三级价格歧视与团购。近几年网上团购十分流行,团购实质上就是电子折让券。一是促进网上消费,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发展。二是这一行为的实质就是商家运用三级价格歧视。当持有电子券消费的人群进店消费时,他们可享有优惠的团购价格,这是只针对团购人群提供的价格。当然由于团购也需要时间和技术成本,而且团购人群一般为价格敏感者,商家利用此种分类对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
  三、价格歧视的积极意义
  价格歧视对企业具有意义。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消费者在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时期制定不同的价格,从而增加企业的整体利润。如在发达的东部地区可对商品制定较高价格,消费者本身收入水平较高,由于受潮流影响,也更易进行消费。消费者消费的同时还会觉得物有所值,愿意为商品支付溢价。但是如果在西部地区,企业采取相同的定价,消费者首先从心里上未必能接受过于流行的新事物,再加上过高的价格,产品便很难销售。
  价格歧视对消费者有好处。虽然企业利用消费者的心里使消费者为商品支付溢价,但商品的溢价同时也是为产品的质量作保证。在节假日企业经常进行促销打折活动,虽然抓住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好处。消费者可以以较低价格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同时,在妇女节儿童节等特殊节日,消费者还能享受到特殊的消费折扣,获得免费赠品等福利。
  对价格歧视进行分析,并无褒贬之意,价格歧视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产品的定价方法越来越多。因为存在着价格歧视,反而避免了单一的价格战,这就为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条件。
  参考文献:
  [1]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张五常.经济解释.卷三[M].中信出版社,2012.
  [3]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涂庚龙.价格歧视及其应用分析[J].消费导刊.2008(12).
  [5]李润思.实施三级价格歧视的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1).
  作者简介:崔丹(1991- ),女,汉族,河南省郑州市,在读研究生,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政学

价格歧视理论(五)
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及福利效应分析基于三级价格歧视的视角

  摘 要:社会企业是社会创业的重要载体,是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兼具社会和经济属性的创新组织,在服务于欠缺支付能力的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与商业企业的比较,以区别于商业企业定价目标的社会使命收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借鉴三级价格歧视理论,研究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策略及福利效应,并以印度Aravind眼科医院为例分析,发现社会企业采取的交叉补贴定价是可行的,且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帕累托改进。

  关键词: 社会企业;交叉补贴定价;三级价格歧视;社会福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7217(2016)02-0092-07
  一、引 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政府、商业企业、非营利组织三者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逐渐援引商业企业运作模式,而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企业也开始向公共产品市场开放。Young(2001)指出,政府、商业企业、非营利组织三者之间边界的逐渐消失意味着“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方式通过跨部门的协作来解决社会问题,”[1]。同时,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兴起,其旨在寻求市场机会而不囿于资源限制,充分组合和利用资源及开发机会,创造价值[2]。在此背景下,社会创业应运而生,社会创业也译为“公益创业”、“社会创新”或“公益创新”。社会企业是社会创业的重要载体,通过引入商业模式解决社会问题,服务公益组织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且兼具社会与经济双重属性的混合组织,在创造社会价值、增进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3]。社会企业的独特社会属性决定了其要更多地服务于弱势群体。德鲁克曾预言其有可能成为后资本主义时代发达经济体中真正的“增长部门”[4]。由此可见,社会企业已经成为顺应社会组织演进趋势的跨部门创新形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5]。
  社会企业作为市场参与者在许多方面跟商业企业类似,一方面需要提供有价格竞争力的高品质商品或优良服务,同时解决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成本问题如发放工资、支付租金等;另一方面需要对社会企业规划中相关的财务问题进行全面准确地说明。这就意味着社会企业必须解决其在市场营销中面临的会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及企业获利情况的定价问题。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是从交叉补贴的角度描绘的以低使命导向获取的净收入用于补贴高使命导向的亏损,从而达到优待交叉补贴客户目的的一类社会企业[6]。对社会企业而言,使命性服务是其社会目标的体现,高使命导向是社会企业为实现其社会目标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低收费,而低使命导向则是社会企业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正常收费。值得探讨的是,为了实现使命和清偿能力的均衡,什么样的定价模式对于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的应用是可行的。本文尝试以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定价目标的区别为出发点,借鉴三级价格歧视理论,分析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及其福利效应,并对典型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印度Aravind眼科医院的定价模式及福利效应进行分析。
  二、理论基础
  (一)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的比较
  1.社会使命收益最大化的定价目标。作为社会创新领域的最新动态,社会企业还是一个较为新鲜的名词。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2003)认为,社会企业是介于公益与私人组织间的非营利组织,并且其主要形态为利用交易活动实现财政自主以及达成目标,但是社会企业和商业企业在经营动机、企业使命、企业目标等方面是不同的[7,8]。英国政府与欧洲委员会均认为社会企业拥有的基本社会目标是所获得的利润再投入到企业与社会中,而不是商业企业追求股东的最大化利益[9]。法国经济学家蒂埃里・让泰认为,社会企业不是以资本主义经济方法即工资、收益等对其进行衡量,而是把社会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衡量产出,实现两者的可持续平衡[10]。我国学者潘小娟(2011)也认为社会企业赚取的利润绝大部分用于社会公益或自身发展的再投资,而不是商业企业股东之间利润的再分配[11]。虽然社会企业的概念没有统一定论,但是基本上认为其盈利动机以及利润流动走向始终围绕其社会使命的实现,这一点与商业企业有显著区别。因此,商业企业的以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的定价模式对于社会企业显然是不合适的,社会企业的衡量标准应该是与社会使命相关的收益。为此,亚瑟建立了净收入与社会使命之间的关系,图1中的两个轴分别衡量社会企业运作的净收入量(R)和使命忠诚度(M)[12]。当净收入等于零时(R=0),社会企业就会破产,无法完成它的使命(M=0)。当净收入达到最大时(R=Rmax),社会企业同样无法完成它的使命(M=0)。因此,存在一个最优点,在最优点处,社会企业恰好能够筹到足够多的净收入(R=R*)来最大程度地实现它的使命(M=Mmax)。
  2.社会企业定价手段的创新。Young(2001)认为社会企业的主要目标是对社会进步或对公共财政做出贡献,并且通过采取商业企业市场运作来获取收益实现目标[1]。社会企业获取的竞争优势来自于商业运作,因此需要一个商业模式在社会使命被定义、陈述、提炼和改进后,使得社会创业者的机会变成具有操作性的社会事业[12]。从这一点来看,社会企业商业模式和社会使命同等重要。Goerke(2003)提出面对竞争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压力,社会企业必须对商业模式中的市场营销策略做出相应的改变[13]。因此定价手段作为定价目标实现的载体,更加需要在借鉴或是参考商业企业的定价手段基础上进行创新,找到匹配净收入与使命忠诚度最优点组合(R*,Mmax)或是接近的模式。
  (二)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
  1.交叉补贴定价模式。社会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费用收入、捐款和政府投资[12]。其中费用收入主要是指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得。Estelle在1983年构建的交叉补贴模型是基于费用收入最重要的经济理论之一。交叉补贴模型认为,社会企业往往开发出至少两种产品:一种是高使命导向却会造成亏损;另外一种是低使命导向的,但却可以将其投资净收入来补贴第一种产品[6]。值得探讨的是,为了实现使命和清偿能力的均衡,什么样的定价模式对于交叉补贴模型的应用是可行的。社会企业的定价需要找到匹配净收入与使命忠诚度最优点组合(R*,Mmax)或是接近的模式,那么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应该如何给产品或服务定价呢?亚瑟(2009)指出,一般而言经济学家为社会企业提供了五种定价实施方案(见表1)[12]。其中明确指出为了补贴优待客户的社会企业采取的创新定价方案是混合定价,基于此,本文尝试建立具体适用于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模型。从一种产品或服务对象处获取的收益可以用来补贴另外一种亏损的产品或服务,这两种产品或服务可能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用一些手段或措施使之加以区分开。   2.交叉补贴定价的福利分析。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有内在的缺陷,都有可能失灵,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找到市场发展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的最佳结合点[14]。将市场形态关系与运作模式引入到社会福利领域的社会企业,即“福利市场化”便是这个结合点。随着柏格森和萨缪尔森在20世纪40年代分别提出了社会福利函数理论。关于社会福利方面,汪忠等(2011)通过公益创投对资源配置进行调整来影响社会福利[15];罗婧(2013)认为资源配置效率如果不高,社会福利便会损失[16]。但是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福利的改善不仅与资源配置效率有关,而且也受到收入分配的影响。因此,要提高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仅仅关注资源配置效率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适当的收入分配状况。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就是为收入有高低之分的普通群与弱势群提供相对应的产品,效率与公平并重。另一方面,社会企业通过引进创新的交叉补贴定价方法从而改善了公共服务,弥补了政府和企业在社会服务方面的不足。此外,创新的运作模式给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使其在达成社会使命的同时,能够继续“造血”服务于社会。
  三、模型建立
  (一)基本假设
  对于大多数新创社会企业而言,“使命性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亏损,为了维持自身财务的可持续,这些机构必须将提高净收益的活动和降低净收益的核心服务进行区别。因此,Estelle构建的社会企业交叉补贴模型,服务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服务于低使命导向(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为正常收费)的普通群;一类是服务于高使命导向(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为低收费)的弱势群。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与营利组织的差别定价相比,最大的不同点是要把普通群与弱势群的定价进行分离,且低使命的收入用来弥补高使命的亏损。社会企业的交叉补贴定价更接近于三级价格歧视,但是对于弱势群的定价又有所区别。为了更清晰地阐释交叉补贴定价模型,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的收入主要由费用收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获得)构成。
  假设2:交叉补贴型社会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同时满足两类顾客,即有高使命导向(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为低收费)的弱势群和有低使命导向(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为正常收费)的普通群。
  (三)Aravind医院的交叉补贴定价福利分析
  Aravind眼科医院有着30多年记录的世界级水平,Aravind模型表明为金字塔底端的贫穷群体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是可能的[21]。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Aravind眼科医院的门诊总数是3 522 527例,付费的门诊是1 907 928例,在总门诊中占的比例是54%;间接免费和直接免费的门诊数是1 614 599例,在总门诊中占的比例是46%(如图6~1所示)。手术总数是401 529例,直接免费和间接免费的手术是203 106例,在总手术中占的比例是51%;付费手术是198 423例,在总手术中占的比例是49%(如图6~2所示)。一方面,Aravind医院的交叉补贴定价模式,不仅使得支付能力低于价格的眼疾患者获得高质量的医疗保健,同时通过具体的医疗服务的差别让具有高支付能力的患者获得较高水平的服务。另一方面,Aravind医院的商业模式还为患者解除了伤痛,在某种程度上为印度政府解决了一部分公共问题,改善了公共服务。此外,定价模式的创新也让Aravind医院赢得了患者的信赖,为自身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通过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的比较,指出社会企业是以社会使命收益最大化作为定价目标,而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当社会企业的净收入与社会使命达到最佳匹配点(R*,Mmax)时,社会企业的目标得以最大化的实现。且社会企业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商业运作,需要创新的定价手段予以配合。交叉补贴这种定价的方式就是社会企业为了平衡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而采取的一种创新性的定价方式,效率与公平并重,不仅使得自身得以可持续发展,而且改善了公共服务,提高了整体福利。在此基础上,本文建立的交叉补贴定价模型是以社会使命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接近于三级价格歧视定价的一种方法。
  印度Aravind眼科医院采用典型的社会企业交叉补贴定价方式,穷人低收费甚至不收费,富人正常收费以弥补穷人的亏损,同时还有盈余资助医院本身的发展。Aravind眼科医院的交叉补贴定价模式可谓是一个大胆的创新,不仅使社会使命得以实现,而且还实现了财务的可持续。当然,Aravind眼科医院的成功绝不仅仅是定价创新一个因素,也依赖于其他的因素,例如规模经营、科学的流程设计、拓宽社会网络等等。Aravind眼科医院整体战略要素的配合为向印度贫困的眼科病人提供高质量免费医疗服务提供了保证。Aravind眼科医院的商业模型让我们注意到一个社会企业的成功运作,不仅要有创新的定价模式,还要有战略的眼光平衡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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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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