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签订
编号:GF-2000-0171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建 设 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或打√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 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南通惠蒲臵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白蒲镇康庄村七组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682000065231 企业资质证书号: 南通KF06259 法定代表人: 姜建明 联系电话: 0513-88572777 邮政编码: 226511 委托代理人: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 中国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白蒲镇光明居2组,蒲东村8组 、编号为 R2010283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3206822010CR0305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36762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商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1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80 年 12 月 23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名〕 惠蒲新世纪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1#楼 建字第 镇
320682201100216 号 、 9#楼 建字第 镇320682201100219 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320682020110014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皋建房销字第2011041。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剪力墙 结构,层高为 3.00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封闭或非封闭 。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 ●„幢‟○„座‟ 号车库/位。层高●„2.2以上‟○„2.2以下‟,属于○„地下车库/位‟○„地上车库/位‟。该车库/位●„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人民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人民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 币)每平方米 / 元, 总金额( / 币) / 千 / 百 /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 币) / 千 / 百 /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4.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① 方式计算车库/位价款:
①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车库/位单价为( 人民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人民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 币) / 千 / 百 /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
第2页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1和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面积系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在该商品房交付前,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产生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也不适用本条“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而按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屋价款。
(2) 按本条“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进行商品房建筑面积差异处理的,即不存在对商品房建筑面积构成部分套内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单项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处理时,无论是返还房价款还是补足房价款,均不计算利息。
(3) 因本合同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在出卖人书面通知设计变更之日起的15日内与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确认面积;买受人未与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的,本合同继续履行且第三条中约定的建筑面积自动变更为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
(4) 若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且买受人决定退房的,则买受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产权登记面积(实测面积)之日起15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不退房,并按本条“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中约定的不退房条款处理。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
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二】: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时间:2010-7-15]
房屋买卖合同书(简易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
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颂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 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条二十四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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