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师合同【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二OO九年 月
目 录
正 文:
1. 合同依据
2. 项目概况
3. 设计范围
4. 服务与职责
5. 费用、付款方式、设计成果和进度要求及交付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 合同生效、终止与结束
8. 责任与权利
9. 一般条款
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施工图设计指导书》
附件四:《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分类》
附件五:《宗地规划要求》
附件六:宗地地形图
附件七:深圳地区气象资料
附件八:销售合同附图样板
1. 合同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
规章。
1.3 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项目
2.2 项目地点:
项目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约 万平方米。其中别墅部分约为 万平方米;小高层及高层部分约为 万平方米,公建约为 万平方米。
备注:以政府主管部门竣工查丈建筑面积为准(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不计容积率面积)。
2.3 产品类型: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
3. 设计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其中不包括桥梁、沟渠、防洪、排洪、基地处理、岩土工程勘探和试验、用地红线外的任何设施、市政道路、市政电力等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但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工作。
3.1 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3.1.1 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3.1.2 报建图纸制作。
3.1.3 设备方案的总体规划。
3.2 方案调整设计阶段
3.2.1根据甲方及政府部门的意见,完成规划方案调整;
3.2.2联排别墅、独幢别墅、商业及公建、小高层及高层单体方案设计调整
3.3 扩初设计阶段
3.3.1 规划总图设计,包括土方台地、道路及室外主要管线等。
3.3.2 完成单体建筑扩初设计、结构及设备的扩初设计;
3.3.3 向甲方提交各专业扩初条件图,供甲方审查;
3.3.4 结合甲方的开发节奏,制定较详细的设备方案(强、弱电、空调通风及水专
业)。
3.4 施工图设计阶段
3.4.1 乙方应结合甲方提供的百叶、低窗护栏、楼梯栏杆、阳台栏杆等标准做法,
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室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4.1.1 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
建筑:
1) 室内(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完成住宅、商场、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常规一次
装修);
2) 立面(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装修详图设计、立面材料样板及清单)。
3.4.1.2 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
3.4.1.3 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智能化系统主要通道预留、配合精装修
房的强弱电插座定位、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
3.4.1.4 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包括挡土墙定位、管线
综合图等,管线综合图应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必要时应先出道路的综合
管线图,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接口关系;)
3.4.1.5 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及计算书。
3.4.1.6 其他可选施工图设计
3.4.1.7 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乙方要协
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总体责任。如:
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建筑、机电管线等);
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
电梯设计;
公共区域装修设计;
雨水再利用设计;
太阳能设计;
湿地设计;
钢结构设计;
厨卫模块化设计、全面家居的解决方案及户型优化方案; 幕墙、铝合金节点设计;
小区内水景的设计;
环境照明的深化设计;
人防;
燃气;
小区智能化设计。
3.4.2 完成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销售用建筑图、销售合同附图的制作。
3.5 品质提升设计阶段
3.5.1 乙方应完成以下设计;
小区、组团、公建、住宅主入口;
公共部位设计、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
外装部品设计、提供材料样板清单(实物样板或照片); 重要立面节点设计、雨篷、顶部造型;
备注:A.建筑物包括:
各类住宅建筑;
商业、会所等公共建筑;
各类小区配套建筑;
各种独立或存在于主体建筑中的设备用房;
B.构筑物包括:
环境景观用途的构筑物如亭、廊、花架等;
室内外游泳池;
公交车站和出租车站;
建筑设计师合同【二】:建筑设计合同范本
西华县财富广场
建筑设计
合
同
书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就委托乙方进行“西华县财富广场1#楼建筑设计”一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计内容
1、基地与周围环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设计。
3、建筑立面设计。
4、能够全面反映建筑外观的细部设计、材料搭配及外装饰材料的局部设计大样
图。
5、庭院植栽系统、户外家具和景观范围内的地面铺装、水景、小品等的规划设建筑设计师合同。
计。
第二条 设计阶段
中期汇报时 , 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据设计合同,按下列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数据:
1.合同生效日开始,且甲方提交具体设计任务书后,四周内完成建筑方案图设计。
2.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详细平立面设计阶段后, 六周内提交各层平面及各向立面图。
3.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细部详图、材质的搭配设计阶段,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内完成景观方案设计图。
5.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环境景观细部图设计阶段后,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第三条 设计深度及要求
满足甲方对下列各项设计的要求:
(1)总图设计:
a、设计说明;
b、总平面图、立面图及详图(总体布局、环境设计);
c、外部公共设施、小品等平面图及详图;
d、绿化平面图、绿化种植图及与其相关的地表建筑、构筑物的外观建筑饰面
详图;
e、建筑立面、景观、露台等与外观表现相关节点详图;
f、景观道路及硬质地面铺装细部设计图。
(2)建筑平面设计:
a、各户型各层平面设计。
b、会所各层平面设计。
(3)建筑外立面设计:
a、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图和剖面图;
c、外部节点详图(外墙干挂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关系及材质处
理)。
(4)景观水池绘制水深、出水口等与景观效果有关的图纸: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设计所必须的原始数据及有关技术文件 (勘测图、红线图....等电子文件)。
1.2 向乙方提交预定的设计要求---例如外观风格,外装材质的档次,或者其它需求。
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数据错误,或所提数据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建筑设计师合同。
1.5 甲方负责为乙方设计提供帮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2、乙方责任
2.1 乙方给甲方提交的设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乙方必须安排合同约定的
设计人员来履行设计任务,如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更换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或减少合同约定的人员数量,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设计费用,同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失。主设计师:张文明、梁宇元。
2.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人员集中为本项目设计。如特殊情况乙方调整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2‰的违约金。
2.4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门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单位的招标建材咨询。
2.5 甲、乙双方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2.6 乙方应在甲方方案报批过程中无偿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及讲解,并且与当地规划局针对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必要的协调沟通。
第五条 设计配合
1、方式:
有关规划、设计部份由乙方于台湾作业完成(含尺寸、面积),甲方委托的设计院配合做施工图面尺寸详细的发展,乙方并与甲方及设计院针对结构、水电供暖细部平面作研讨修正。
2、次数:
为配合甲方图面和工程进度,乙方需至现场讨论时,至大连市出差之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讨论次数保证以下八次:
2.1建筑立面及景观方案效果提出与讨论。(两次)
2.2平面、立面与甲方讨论,并与设计院沟通讨论、灯光方案效果讨论。(两次)
2.3外观的细部、现场收头指导。(两次)
2.4庭院景观施工现场指导和绿化种植讨论和调整。(两次)
上列八次之外 , 若应甲方之要求 , 乙方派员到大连工作之食、宿、交通费用[台湾往返大连之机票及当地出入之车费]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合计为元/m2, 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2.1 本合同签字后三日内支付订金,为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设计效果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2.3 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设计图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4 建筑外观与庭园灯光设计效果 , 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5 建筑平立面细部图样及材质的搭配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6 庭园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细部图样(含园林植栽与户外家具之选择或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7材料的确认及现场指导,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第七条 其它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订金款项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建筑设计师合同【三】:民用建筑设计合同中文版
GF-2000-0209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http://m.zhuodaoren.com/fanwen61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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