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承包协议

2016-11-02 合同范本 阅读:

【一】:停车场承包协议

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 方: 方: 地 址: 址: 电 话: 话: 联系人: 将位于的停车场及配套的设

施设备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据此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承包停车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 停车场位置及面积:

⑴位置:⑵面积:

二、 承包时间:

⑴上述房屋(场地)租赁时间自年月 年月日结束,协议期限为

⑵乙方享有在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续约的优先权,(具体起始日期

按实际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⑴甲 、乙双方约定该停车场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

两部分组成,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月;物业管理

费为人民币元/月。每月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承包按照先付款

后使用的原则,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如数(不计利息)并按乙方签订时交付的币值退还乙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停车场分包、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停车场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并罚没押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⑵乙方需用水、电时,水、电费结算方式依照以下款执行:

a)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结算,每月日前应向甲方交纳(价格标准按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取)。

b)由甲方全额承担。

c) 甲方每月承担元,超额部分由乙方支付。

⑶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协议或终止经营,甲方将不退还当月承包费以及履约保证金。

四、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根据业委会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固定泊车位;

2、 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公共维护工作;

3、

4、 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清洁工作; 负责停车场照明设备的维修保养。

乙方责任:

1、

2、

3、

4、

5、

6、 负责进场车辆的看护、保管、防盗工作; 依照相馆物业管理有关停车场管理要求执行; 优先保证本项目业主的车辆停放; 负责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负责停车场的保洁工作; 负责停车场管理所需设备、用品添置及消防器材配置的费用。

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公共设施,不能占用公共房屋(场地)及堵塞通道。停车场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应在甲方指导下自行负责。

六、 乙方要在停车场安装招牌、张贴标识等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安放,不得到处张贴及零散摆放影响停车场美观。

七、 乙方的代表人是停车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所租赁房屋(场地)如有使用照明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疏

忽,违反规定而造成火灾、失窃等其它事故,乙方需承担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 本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停车场及其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确需拆除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拆除,因此引发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九、 若乙方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没收保证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欠费时间超过5日以上的。

擅自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存放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以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将停车场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的。

在所租赁房屋(场地)安装广告招牌、支立旗帜、张贴标识等,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经上仍未进行整改的。

十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款之任意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

终止协议通知,通知以书面形式送达。自终止协议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十二、协议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将停车场内的自备物品予以转移,超过5日以上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对房屋(场地)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房屋(场地)内乙方遗弃物品进行处理。

十三、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明确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到,对甲 、乙双方均有约束。

十五、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败诉方除补相关费用、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诉方的诉讼以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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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停车场承包协议201212

停车场承包协议书

甲方:四川悦华臵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区域待定)

乙方: 身份证号(如果是个人则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 停车场(含地面、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经营权及相关硬件承包给乙方,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事项

乙方承接甲方位于 项目 平方米的停车场地(该面积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承包费用的调整),并承诺按当地物价局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使用人停车等相关费用。乙方已到现场察看,已明知及充分了解租赁物现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2、本承包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3、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承包费用

1、甲方收取乙方总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其中,本协议约定承包费用为 元/年(大写: 圆整 ),物业管理成本费(含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 元/年(大写: 圆整 )。从第三年开始承包费用及物业管理成本费用按照每年百分之十的比例上浮。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时以现金方式将第一年总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之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下一年总费用。若遇当地物价局提高停车服务费收取标准,则总费用按相应比例提高;

2、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表、电表,并且按照水费 元/m³、电费 元/度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水电费,若遇相关部门调整水电费价格,则本协议标准也做相应调整。甲方

每月10日前对相关水电表抄录数据,并向乙方出示水电费单据,乙方在收到单据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上月的水电费。签订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大写: 圆整)作为水电费预存金;

3、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现金 元(大写: 圆整)作为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完成移交手续后,甲方将会无息退还该信誉保证金。

4、合同终止后,乙方须结清合同期限内乙方预收的超出合同期限的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传达使用人的意见和投诉,有权利纠正乙方工作中的过错;

2、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引起投诉的行为进行处理,甲方有权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需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3、监督乙方严格遵守本小区的业主公约和管理规定;

4、监督乙方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5、督促乙方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延迟交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日0.3%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并直接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延迟交费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6、停车场范围内的广告等公共区域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7、甲方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

8、承包期间,甲方不参与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本场地项目停车相关许可证、备案手续,保证本停车场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费用,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甲方因此被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以其名义自行购买停车发票并承担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税金等费用;

2、乙方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业主需要,不得利用停车场从事除停车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不退还所有费用,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及其雇员承诺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及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地设施设备、公共道路、公共场地及其它公共设施,如有毁损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乙方及其雇员不得在停车场区域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及相关场所的结构和用途,否则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停车场的日常巡逻等安全管理,停车场的经营权、管理权均属乙方,因停车场经营、管理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侵权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车辆及物品的毁损、遗失、被盗等,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需向使用人提供文明礼貌、方便快捷的服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使用人投诉从而影响甲方物业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利督促并监督乙方积极改正并完善服务质量直到使用人满意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的人力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无权处理长期无人认领的车辆,须及时报告甲方,经双方协商处理;

8、严格遵照当地物价局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使用人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9、乙方应当按章用水用电,杜绝一切事故及隐患,如因为乙方的原因引发事故,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乙方应当以乙方名义从事经营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招聘从业人员,无犯罪前科,乙方应以乙方名义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对选派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监管,并负责处理在经营工作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乙方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除必要的工作人员外,乙方不得在承租区域留宿任何人;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第三方;

13、本协议终止的,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办理预收费用退费工作及财物等移交工作;

14、当信誉保证金不足伍仟元整时,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规定及时交足;

15、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标准自行完成地下停车场的道闸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导视系统、警示标志等,并画上车位线和行车路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设施被盗或损坏,乙方负全责;

16、乙方应承担对承包区域的道闸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导视系统、车位线等日

常维修养护义务;

17、乙方进场后,应当对承包区域开始承担管理责任,自行承担因电灯故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在停车库施工、管理须遵守甲方规定,施工期及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施工或者管理不善造成甲方、乙方自身、业主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从约定时间开始经营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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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乙方有义务规范车辆的停放,尽量引导车辆停放到地下停车场。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停车场的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拆除相关设施,应当恢复原状,若未能恢复或者恢复后无法达到使用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协议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3、 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4、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政府政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合同方破产、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甲方退出本小区管理)、业主投诉等情形出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非有本协议约定条件的存在或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合作;如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的,本协议所约定费用按照实际天数结算。

第七条 不可抗力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因不可抗力导

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第八条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2、非因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壹式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www.fz173.com_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三】:停车场承包合同(1)

停车场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同意将缔景城周边占道停车场位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期限及费用

1、承包范围:前进街沿街停车位及前进街与中华大街之间商铺前停车位。

2、承包价: 元整。

3、承包期限:1年(2010 年3月×日至2010 年2月×日)。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25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下月承包费用。

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交付 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三、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车位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四、甲方的职责:

1.对乙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2、对乙方的停车管理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

停车场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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