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工作总结

2018-08-07 工作总结 阅读:

篇一:[纪律审查工作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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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助推从严治党
  区纪委主动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明晰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配合区委对“两个责任”内容进行梳理,制定《鼓楼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晰区委领导班子、区委主要负责人、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纪委承担的责任,并督促全区10个街镇、2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协助区委开展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考核组,对10个街镇和10个区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开展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区纪委委员评议述廉述责情况。分析责任制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制定20PC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力求考核办法科学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对市、市对区责任制考核“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逐项整改落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平常督查发现的51个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强化问责,今年1—9月,对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二、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运用批评教育、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一是加大信访初核力度。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要求,准确运用市纪委信访件分流及跟踪管理系统,对信访举办件即时签收、逐件处置,做到办理全部覆盖、状态实时跟踪、逾期多方督办。今年1—9月,区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71件,初步核实62件,谈话函询9件,查实问题14件,查实率23.33%,转立案13件,批评教育1件,实现了“零暂存”。二是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围绕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9月,新立案件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其中,乡科级干部3件,同比增加2件,经济大案7件,比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其中,温泉小学教导主任马艳霞利用职便受贿、安泰街道多家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数字办下属企业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干部职务侵占、违反廉洁纪律等典型案件的查处,起到震慑作用。三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转变理念,改进方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立足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诫勉,把问题消除在破纪之初、违法之前。今年1—9月,开展廉政谈话函询32人,给予轻处分10人、组织(适当)处理7人、重处分1人,轻处分和组织(适当)处理占98%。
  三、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督查
  按照“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要求,寸土不让,弛而不息纠“四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一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成立4个督查组,持续对全区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7轮日常督查,防止“四风”反弹。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6轮次明察暗访,重点督查治理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节日病”。二是大力督促部门履职。按照省纪委“1+X”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关于开展“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市纪委《20PC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细化方案》,督促区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10个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担负的职责开展监督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检查了67家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纪委以下发“问题清单”的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三是公开曝光违规行为。开展典型问题集中通报、重点类型专题通报、问责案例专门通报。今年1—9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违规直接责任人11名,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辞退4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期,转发省、市有关通报4期。核查上级纪委转办的8条疑似违规问题线索。此外,出台《关于严明纪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通知》、《关于为推进福州市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措施》,围绕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纪律宣传和纪律督查,为百日攻坚行动提供纪律支持。
  四、坚持“三廉”并举,打造廉洁生态
  发挥我区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在“创廉”上下功夫。充分挖掘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政廉政家风家训文化资源,编篡勤廉人物家风家训集,汇集近30位名人家风家训和勤廉故事;依托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教育活动,自开馆以来,接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10万人次;以“九严禁、两坚持”廉洁纪律要求为素材,组织人员创作12幅漫画;以“清风扬正气、廉洁过新年”为主题,邀请20多位书法家创作68幅廉洁春联。二是在“观廉”上下功夫。准确把握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活动,如今年春节期间,利用全区140多面公众广告屏和LED显示屏播放廉政漫画,在温泉公园、五一广场等地展览廉政漫画和廉洁春联,举行廉政谜语竞猜活动,邀请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活动为期1个月,参观及受教育人次达2000多人。三是在“培廉”上下功夫。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一街镇一特色”活动,巩固“于山廉政聊吧”、“西湖文化圈”等特色品牌;培育廉政文化示范点,授予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区检察院、福屿社区等13个单位为示范基地,要求各示范单位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带动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出台《鼓楼区关于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推行“3+1”模式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社区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阵地、载体、机制、品牌四个方面,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实现“3+1”即“阵地建设、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和“一居一品牌”,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落实“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努力做到“自身硬”。一是积极转职能。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配合区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合理配置区纪委领导班子,优化区纪委委员结构;完成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改革后,设7个内设机构,执纪监督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71.4%,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数75%;规范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分工,促进基层纪检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二是努力转作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举办“锤炼党性修养、做合格纪检干部”党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观王荷波生平事迹展,学习王荷波同志忠诚履职先进事迹,组织纪检监察女干部到三坊七巷名人家风家训馆接受教育,倡导纪检监察女干部带头成为家庭、社会的“廉洁使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借贷、出借资金和融资担保专项清理,全区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清理;出台区纪委关于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季度考察制,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三个方面,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进行考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三是逐步转方式。主动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要求,探索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召开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工作座谈会,加强业务交流,引导基层纪检干部改进工作方式。建好区纪检监察网站,用好“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通过现代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化水平。

篇二:[纪律审查工作总结]纪检监察工作总结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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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纪检监察工作总结3000字,供您借鉴。
  20XX年,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
  按照工作职责,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年初牵头拟定并以党组名义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二是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派驻局纪检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各规划分局负责人分层次单独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层层签订,明确了市城乡规划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压实了党风廉政主体建设责任,并及时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化情况发文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其工作职责;三是牵头拟定并以党组名义下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主要领导责任,形成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人、任务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四是坚持把加强对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盯分工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放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督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严格纪律监督
  一是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业务会等重大会议上对党组行政决策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提醒告诫依纪行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对全局重点、亮点工作,领导交办工作和省市目标绩效任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督办和跟踪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局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招投标和商务谈判工作的过程监督,加强对重点业务科室和业务岗位的监督检查;四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廉政勤政谈话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关口前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通过对各类廉政勤政谈话进行梳理,规范谈话程序、明晰谈话内容,制发了《廉政勤政谈话制度》,有效解决了廉政勤政谈话“谁来谈”、“怎么谈”、“谈什么”的问题,推动“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XX年以来,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和派驻局纪检监察机构共开展任职谈话12人次,提醒性集体、个别谈话26人次,函询相关部门或个人3次;下发《监督建议书》1份,要求明确局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范围、时限和责任单位,强化制度执行;五是组织除主要领导外的班子其他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共27人,向局党组和派驻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其中1名班子成员和4名中层干部在大会上向派驻局纪检组述责述廉。
  三、深化作风督查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配合局党组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局“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1次,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二是组织征求党风廉政及政风行风建议意见会议1次,设立廉政勤政举报意见箱5处,收集意见近40条,并发文落实整改措施。今年,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发放函询通知2份,个别问询谈话6件次,针对党风政风行风意见征询会对相关科室进行诫勉性廉政勤政谈话2人次;三是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含合署办公人员)共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64份,并层层压实责任,由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组织清理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四是按照规定,配合市委干部考察组、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对有关提拔交流、奖励表扬考核和推荐等对象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共19份;五是牵头会同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全局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的巡察监督。采取查阅资料、个别座谈、随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和4个规划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及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已对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了3轮集中巡察,总体情况良好。
  四、严肃纪律审查
  一是加强与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协作和积极配合,在规划容积率管理上与市纪委、监察局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每年底定期向市纪委上报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情况,积极配合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调整核查;二是按照“两个为主”的原则,在案件办理和政策把握上坚持以上级纪检监察的领导为主,建立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联系、协作、沟通、报告的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向市纪委相关处室学习请教,交流沟通案件办理经验,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防腐反腐工作模式;三是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原则,凡群众有举报的,坚持认真核查,并处理回复,今年回复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信件1件,初核案件4件,线索排查3件,配合市纪委办理1件,参与办案陪护2次。开展针对“粼江峰阁”等项目投诉举报提醒性廉政勤政谈话20余人次。
  五、强化警示教育
  充分把政治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党章学习,持续深入推进《准则》《条例》及释义的贯彻学习,邀请绵阳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廖华雄到局作《自觉坚持‘高线’,始终坚守‘底线’,共同巩固绵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专题党课,强化反腐倡廉和正风肃纪;二是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专题讨论;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迟来的忏悔(二)--陈进案警示录》、《镜鉴》、《贪欲打开堕落之门》和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四是向局班子成员发放《忏悔实录V》,并组织撰写读后感言;五是编印纪检学习简报4期。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进行摘录,以《规划错了的“人生”》为题,对湖南省长沙市市政建设局原局长顾湘陵腐败案剖析进行“以案警示”;六是适时对新进工作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性、警示性谈话,遏制不廉洁行为苗头,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20XX年进行集体岗位廉政勤政谈话20人余次,新入职人员任职廉政勤政谈话5人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人次。
  六、推进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的监督。结合规划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岗位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岗位腐败风险和管理漏洞。继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明确要求局各科室、分局结合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该新建的新建,该补丁的补丁,全年建立各类工作制度、机制10余个。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解决源头治腐问题,把权力和工作关进制度的笼子。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通报核查制度的通知》精神,以监督核查、通报促廉政建设。二是按规定运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监控和监督,积极预防权力寻租、防范审批腐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正确行政。今年就平台录入、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次。截止现在,我局行权平台工作数据录入103条。
  七、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派驻局纪检组长带头讲党课教育2次,加强对纪检组成员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注重用“六大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确保了分管工作人员无违反作风和廉政纪律的情况发生;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工作,对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及移送审理程序,依法依纪执纪,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制定了《派驻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工作流程(试行)》;三是以工作报信息,以信息促工作,按照市纪委关于报送政务信息的要求,全年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8条。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履行职责,聚焦主业,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篇三:[纪律审查工作总结]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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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年初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本位,监督、执纪、问责进入常态。现将20**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两个责任”落实进入常态
  县纪委加大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力度。在年初的召开的纪委全会上,县委与全县各单位就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组织了8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县纪委还首次组织了10个县直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对口纪工委述责述廉工作。为抓好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纪委组成8个督查组,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取消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3个单位和10名科级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对4名未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批评、诫勉谈话,进一步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从严的强烈信号。
  (二)严肃查办腐败案件进入常态
  县纪委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同时报告”要求,制定出台了《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136件(重复件36件),信访了结100件,拟信访转立案6件,暂存3件,27件正在初核中。查办案件53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行为18人次,违反工作纪律6人次,违反组织纪律4人次,违反生活纪律3人次,违反群众纪律2人次,失职渎职行为4人次,贪污贿赂14人次,其他类14人次。严肃查办了钤山镇年珠村3名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进入常态
  县纪委今年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了乡镇(街道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单位内部食堂、学习培训研讨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查处典型案件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二是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3次,下发工作督办函7份,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三是继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县廉政账户今年累计收到干部主动上交的“红包”款13.75万元;四是深入推进“违插”专项治理,由县发改局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近4年来使用各级政府资金、政府性融资或自有资金的所有项目进行排查,共排查出违规问题266个,“违插”问题3个,查处了2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典型案件;五是继续对“新官不理旧事问题”进行整治,梳理出的64项重点问题已全部销号;六是严肃换届纪律,县委在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的基础上,派出五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换届风气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运用“四种形态”进入常态
  我县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组织了**1名村(社区)两委负责人、80名新党员进行了廉政培训。县纪委组织了59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加大了宣传力度,县纪委利用县级及县级以上报刊网络和新兴媒体,刊登理论文章、信息报道**0多篇。继续将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来处理。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单独约谈和集体谈话等方式对7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六)巡察整改扎牢制度笼子进入常态
  运用好巡察成果,围绕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今年我县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腐败源头治理。突出专项巡察,开展了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启动了对移民、扶贫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校舍维修、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金五个领域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对去年村级廉政巡察发现发展党员、选人用人、村组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1个行政村所属乡(镇、办)下发了整改函,督促各单位对共性问题进行制度性整改。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入常态
  县纪委紧盯群众关切的顽症,把有效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和严肃查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侵占惠农资金、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违规插手工程等四类12项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紧跟省、市纪委工作部署,从今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村组干部冒领渠道维修款、违规插手工程、侵占集体财产、截留征地款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进入常态
  县纪委注重以纪检体制改革来促进“三转”,今年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和《**县廉能风险防控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和主责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下发《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等文件,督促和指导下级纪委(纪检组)从严落实“监督责任”。为提高纪工委的监督力量,县纪委下发了《关于部分县直(驻县)单位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的通知》,确定了部分县直单位(或驻县单位)**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为提高纪检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县纪委今年举办了10次“周二理论学习课堂”,有针对性地选派了8名干部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参加办案和巡视。县警示教育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250万元。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在思想层面上,基层干部对反腐倡廉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一些杂音,有的干部还存有“反腐影响经济”、“纪委没有保护干部”、“查得太紧”等错误认识,有的干部甚至想拿纪律作挡箭牌,因而导致不作为、慢作为。
  2.在组织层面上,“两个责任”落实的重心越到基层越偏向纪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弱于党委书记。
  3.在纪律层面上,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仍然较多;官本位思想对作风建设影响深远,有的党员干部对过去的问题还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放下包袱。
  4.在制度层面上,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体制、机制不完善,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存在差距;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随意性决定、内部相互关照,搞潜规则,甚至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还需要在制度、机制层面下大力气破解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工作打算
  当前,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的奋斗目标,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又对**县提出了努力打造全国麻纺产业示范基地、全球电池级锂盐基地,力争**县重回全省前十强的要求,对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赋予了更为重要的新使命。20**年,**县纪委将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继续推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其他领导责任,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到实处。
  (二)严明党的纪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落实我县“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办法,践行监督执纪新理念。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实现抓早抓小的经常化、制度化。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监督、纠风、审查等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律的防范和治本作用。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继续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对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本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消除错误造成的影响的,做好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的转换工作。对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中犯错误的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为前提,以为公还是为私为界限、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为依据,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经调查确属诬告的,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依纪依法追究诬告者责任。
  (四)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动用公款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会所或变相会所中的歪风,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给予党纪处分,并且不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转换情形,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公开曝光机制,实名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继续推进红包、违插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协调推进“为官不为”问题治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县、乡党委、纪委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项目扶持、救灾款物分配、民政救济、低保评议、贫困户走访、选人用人和基层行政执法等方面处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扶贫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基层筹资筹劳等方面和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以权谋私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政务村务公开等方面和基层行政服务领域作风不实的问题。注意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把它作为各级党委、纪委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对于那些在活动中主动向组织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党员干部,对于那些主动认识到过去的错误、主动纠正过去习惯性不良风气或潜规则、主动弥补制度性漏洞并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继续发生的,落实“自查从轻”政策。
  (六)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推进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突出政治巡察目的,明确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巡察组的监督责任,形成巡察监督合力。注重巡察队伍建设,将巡察骨干相对固定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干部,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且作风正派、德高望重的干部为巡察储备人才。突出专项巡察,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督促乡镇纪委探索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方式和内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将认真听取巡查汇报,分类处置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运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助推改革,促进发展。
  (七)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完善纪律审查工作考评体系。探索推进县乡联动、部门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县纪委的领办、交办、督办职能,突出部门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对照县纪检体制改革方案,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创新事项。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配合党委做好纪检系统干部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纪律好、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扩大纪检干部选用视野,在党的干部层面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行纪委委员提案、工作室试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继续选派干部到上级纪委学习培训、信访调查、办案巡察、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强化纪检干部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纪律审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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