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2016-08-18 讲话致辞 阅读: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一)
中意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终稿

中意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为落实温总理今年10月访意期间与贝卢斯科尼总理共同发表的《中意关于加强经济合作的三年行动计划》及科技部与意大利公共管理与创新部签署的创新合作备忘录,推动两国创新合作,促进中意之间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的对接,同时发挥北京在中意之间国际技术转移方面对全国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拟在京设立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特提出本方案。

二、目标

建设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目标是,加强中意两国之间创新交流与互动发展,以引进意方较为成熟的创新产业优势资源,实现中意之间创新要素的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主要任务,有效发挥北京作为国际交流中心的优势和对全国的技术带头与辐射作用,探索中意合作新模式,努力通过两国间技术转移及相关的科技经济合作,提高我国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组织体系

中意技术转移合作的组织体系包括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见图

1)。【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图1 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组织体系图

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中方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牵头,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南等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代表组成;意方由意大利创新部牵头,意大利创新署等机构的代表组成。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并指导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工作及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的实施。

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北京市科委,建立中意技术转

移中心,作为与意方日常联系的对口部门,协调中意技术转移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中意技术转移中心接受中意技术转移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并定期向其汇报。

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中意技术转移中心通过组织实施中意技术转移合作计划具体推动中意两国间技术转移和创新资源的对接。合作计划重点支持中意双方技术转移对接活动、技术转移项目、技术转移人员交流,以及其他相关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合作计划初期在中关村高新园区、天津滨海新区、南京高新区、苏州科技园区、长沙高新区实施,重点覆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和湖南等省市。合作计划意方的对应机构包括相关的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企业、基金会、产业促进部门等。

四、主要功能及业务

中意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功能有:一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动态发布双方技术合作供求信息,整合双方科技资源,实现合作“信息共享”;二是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中意创新联盟、联合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促进两国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和转化,实现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的“完美对接”;三是搭建完善的技术转移配套服务平台,为中意两国企业提供项目投融资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四是搭建产业化合作平台,运用

市场化手段,建立中意技术转移的高效产业化机制,支持中意双方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进入对方市场的“软着陆”。围绕主要功能,中意技术转移中心将主要建设三大业务平台和一个创新中心。

1.“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中意双语的中意合作机构共同维护的技术转移网站,动态发布中意技术合作供求信息,实现技术、人才、科技条件、项目等合作“信息共享”。主要包括:建立中意科技合作信息收集、发布机制;收集、整理和筛选意大利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向国内企业介绍和推荐,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在国内实现产业化;建立中意分领域技术转移与合作项目数据库;建立中意企业国际科技合作需求信息库;编制中意科技合作简报;建立中意科技合作在线信息互动交流系统;编制中意科技合作工作简报。

2.创新资源“完美对接”平台

通过与国内重点省市开发区和技术转移机构合作,组织多层次、系列化、专业化的中意企业和机构间互访、技术成果展示和推介、技术论坛等活动,实现中意之间技术、项目、人才、科技条件等创新资源的“完美对接”。主要包括:不定期组织企业、研究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间的人员交流与互访,增进中意企业和机构间相互了解;不定期举办中意技术成果展示和对接会,鼓励中意企业和研究机构间开展创新合

作,推动中意创新联盟、联合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的建设;策划和组织“中意技术转移论坛”鼓励中意双方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讨论重点领域技术与应用发展趋势,探讨中意技术转移模式和机制。

3.技术转移“配套服务”平台

广泛联系投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意方成熟技术到中国落地转化提供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政策咨询等“配套服务”。主要包括:依托北京风险投资协会为意方成熟技术到中国的产业化提供融资咨询和服务;依托专利事务所为意大利企业和机构到中国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咨询和服务;依托相关中介机构,为意方成熟技术到中国落地转化和企业到中国市场发展提供创新政策咨询服务。

4.中意企业创新中心,助意方企业“软着陆”

与意方机构共同投资,合作建立中意企业创新中心,为有意进入中国市场发展的意大利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场地、商务、市场调研、人力资源、科技条件、融资、政策与法律等全方位孵化服务,实现意大利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中国市场发展的“软着陆”。创新中心主要功能包括:孵化器服务、技术和知识交流、支持和推动研发合作、支持技术商业化、培育创业初期项目并帮助寻找风险投资、帮助寻找合作伙伴配对及发展关系网络、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

五、重点领域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二)
华东理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华东理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媒介所"

的引领者

2008年12月19日 10: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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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李治国报道:“纪念国家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大会于 12月15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大会对火炬计划实施20年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被授予“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二十周年先进服务机构”称号。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中,探索技术转移运行新模式与新机制,凝聚技术转移专业“团队”,构筑技术转移联盟与共享“平台”,塑造技术转移及服务一流“品牌”,成为促进能源、资源、化工等领域及区域间、国际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引领者和带动者。近年来获得了丰硕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上下,近两年合同成交金额年均增长42%,“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技术”、“大型甲醇合成反应器”、“聚酯成套国产化技术”、“乙苯脱氢制苯乙烯工业技术”、“乙烯装置控制优化技术”等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树立起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一流品牌,其中聚酯成套国产化技术得到温家宝总理的充分肯定。【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技术转移体系的架构

华东理工大学逐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技术转移核心理念——面向行业、区域经济发展,注重集成创新,完善技术转移全过程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工程化与成套化技术开发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校内科研机构,将工程设计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安全评价中心等纳入到转移中心并分别升级为甲级资质或乙级资质,组建专利事务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联合上海超级计算中心设立华理分中心,将校内外中试基地协调管理、提供服务等,目前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已形成一支百余人并且大都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与分析测试中心、图书馆、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道组成了学校整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成了学校层面的技术转移要素体系建设。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与联盟互动

2005年教育部开始组织进行“全国高校科技成果推广信息平台”建设,转移中心争取到了其中的“石油化工频道”建设,并且在教育部的支持下发起组建了教育部首个行业技术转移联盟,并引起上海市科委高度关注,随即联合中科院上海有机所、上海华谊集团、金山区政府等率先进行了“上海能源化工技术转移平台”的建设。2007年受邀参加国家首批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试点,加盟了“新一代煤(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两个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上海交大、中科院上海分院组成上海“国家技术转移联盟”,

充分发挥平台建设与联盟互动机制,联合政府、园区、大型企业集团共同建设了近十个技术转移分中心、工作站或技术中心、转化中心等,初步形成了一套先进的技术转移的运营管理理念——在充分整合校内外技术转移要素的基础上,依托学校能源、资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的综合优势,面向企业创新需求,汇聚资源、信息、服务与联盟、共享机制,构建技术转移创新服务平台,提供一门式、网络化技术转移全程服务,努力成为促进能源、资源、化工等领域及区域间、国际间的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引领者和带动者。

技术转移创新团队建设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基于自身独特的体系架构与运营管理理念,自2006年又开始了以技术转移创新团队建设为核心的新一轮开拓、创新探索与实践。创新团队建设的核心内涵是: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通过讲奉献、论贡献,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创新团队,在追求卓越、服务教师、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在技术转移创新服务事业良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争取实现以适当的待遇留人。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建立新机制、探索新模式的实践中,在平台构建的运行发展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教师与工作人员等多方力量,逐步形成和建立起一支内外联动、快速响应的技术转移及服务工作团队——海纳百川、不拒涓流,走出了一条超越自身、超出自我、不断地鼓舞、感染、影响、带动并逐步汇聚资源、信息、服务与联盟、共享机制的技术转移创新服务之路。

技术转移的“媒介”业绩

具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敏锐的市场嗅觉和前瞻性的服务理念,是华东理工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做好技术服务、技术媒介、技术推广工作,并在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煤炭气化是当今国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核心技术,对于多煤、少气、贫油的我国而言,煤气化是事关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技术。华东理工大学在煤气化技术项目学术带头人于遵宏教授带领下与相关企业合作,经过20多年艰苦努力先后开发成功多喷嘴对置水煤浆气化技术和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等,在气化领域已获得30余项专利,成为国际上唯一一家同时掌握水煤浆和粉煤加压气化技术的研究机构。

早在“九五”期间,科技处暨转移中心负责人就常驻北京、四处游说,最终协助课题组争取到了发改委(计委)、科技部、教育部等多个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掘”到了煤气化技术项目产业开发的“第一桶金”。“十五”期间,经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优选策划、组织推荐,该技术项目先后获“第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上海工博会中国高校展区优秀展品特等奖”、入选“中国高校—大型企业合作科技创新十大案例”等,并相继在与上海华谊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以及政府园区等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中将煤气化技术作为主要合作内容之一,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同蓄势准备。2005年华东理工大学与镇江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科技与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有针对性地组织了专家、教授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煤气化技术等一批合作意向书,并多次组织深入的交流研讨与现场针对性考察,充分完成了的蓄势准备,在随后江苏

索普甲醇装置的招标中,转移中心和科技人员共同为其提供了煤气化、甲醇合成及其它部分煤化工相关工艺、装备技术,在与世界煤气化技术领域的国外某大公司的“第一次同台竞技”中一举夺标,从此打开了华理“煤气化技术”的产业化实施推广之门。

2008年以来,一批来自技术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在内的多家大公司先后前来联系、洽谈煤气化技术专利实施许可等事宜,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积极整合相关资源并全力配合,最终促成了与美国最大的炼油企业——美国Valero能源公司签订了石油焦气化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许可费超过亿元。据了解,这是中国高校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海外技术许可费用的项目,也是中国大型化工成套技术的第一次向发达国家实施技术转移,将进一步巩固华东理工大学在国内煤气化技术研究开发领域的领先地位,以及在技术转移领域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和影响的一流品牌形象。

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思路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通过汇聚资源、信息、服务,完善联盟、共享机制,提供一门式、网络化技术转移全程服务的探索与实践,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及上海能源化工技术转移平台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日益凸现,正在逐步成为校企、校地合作的正规军、主阵地——变游击、被动为双向互动、联盟联动,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积极参与,政府、园区、企业十分踊跃——并将成为即将启动的上海技术转移联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子系统、长三角技术转移平台(联盟)骨干单位。

回顾80年代以来,华东理工大学紧紧抓住了以石油化工大发展为代表的历史机遇,展望今后一个时期,以煤(能源、资源)化工及下游相关产业链技术为代表大型成套化工技术的发展正是技术转移大有作为的广阔空间与绝佳舞台,华东理工大学不仅拥有领先水平的煤气化及相关技术,同时还拥有煤气化合成甲醇及相关下游产业链技术、二氧化碳绿色化工产业链技术以及盐湖化工核心产业链技术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大型化工成套技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正积极筹划、准备联合各方共同推动,以期进一步获得各级政府、园区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共同推进相关产业链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打造世界级清洁、高效、低排的绿色生态产业示范园。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三)
亚欧技术转移合作信息平台

亚欧技术转移合作信息平台

亚欧技术转移合作信息平台,由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CITTC)、亚洲产业科技创新联盟(AITIA)和韩国科技政策院、韩国全北创新经济发明中心主办,由韩国NICE集团、中国亚欧科融投资公司、亚欧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是中国、韩国、以色列、英国、挪威等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科技部门、协会、技术转移机构和跨国企业集团共同筹建和参加的国际技术合作信息平台。

该平台包括:

(一)线上信息系统

技术供需信息的发布系统,技术供需自动匹配系统,目前这一系统正在处于制作过程,预计10月份上线;

(二)线上技术评价系统

这个系统以KDD(知识发现系统技术)为基础,通过合作机构数据共享和云计算技术,对于技术供应商企业信息、信誉、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化前景、技术的价值和可授信额度等,给予系统的评估评价。目前与韩国NICE集团已完成前期调研,并达成合资协议,通过中韩双方的合资企业,引进韩国NICE集团的评价系统技术,在中国创立技术评估评价系统及其运营公司;

(三)技术信托方案

通过设立的专门基金,设立技术信托基金。技术持有人可以申请

技术信托,对于评估入选的技术,平台将给予专利维护费用,提供买方对接、融资、项目公司筹建及人力资源和市场运营等全过程的解决方案和支持。信托技术产业化或者转让后,所获收益的15-30%归基金所有。

(四)线下合作网络:各国科技机构、合作组织等合作伙伴、研发机构和企业,协议加盟合作网络,建立起来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创新的合作关系与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的交流合作活动,实现信息共享、项目合作协同推进。

以上四个系统,将根据进展情况,适当时机整合为一个平台,具有覆盖全球、服务一路一带国家的强大功能。实际上,这是一个符合李克强总理建设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体系的跨国科技银行平台,在未来,获得国家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亚欧科技银行运营。

协会能不能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四)
国内外专利研究文献综述:2003―2012年

  【摘要】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和Web of Science 2003―2012年“专利”目录下检索到的部分核心期刊论文为样本文献,从中选取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评价指标体系、专利技术转移和专利技术预见等四大方面来分析国内外专利研究的学术动态,并对研究进展和热点问题进行综述。

  【关键词】专利 文献综述 专利评价 技术转移 技术预见
  引言
  专利作为技术信息的载体,自20世纪以来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90%-95%的研发成果包含在专利文献中,专利文献公开的技术有80%以上未出现在其他技术文献中,全世界90%以上的发明创造信息都是首先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有效运用专利信息,可缩短60%的研发时间,节省40%的研发费用,专利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本研究选取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2003-2012年这10年间的中文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收录的论文,分别以“题名=‘专利’并且‘指标体系’”、“题名=‘专利’并且(‘评估’或者‘评价’)”、“题名=‘专利’并且(‘预见’或者‘预测’或者‘趋势’)”、“题名=‘专利’并且(‘转化’或者‘转移’)”为检索式,剔除同作者同题的论文、不同作者但内容相同的论文以及专访、知识讲座、文摘等非研究性篇目,获得独立记录(包括篇名、作者姓名、发表刊物、年份、期号等内容)的相关文献34篇,同时检索Web of Science上同期(2003-2012年)论文,分别以“标题=(patent)AND 标题=(indicator* OR indicator system OR index system)”,“标题=(patent) AND 标题=(evaluation OR assessment OR valuation OR estimation)”,“标题=(patent) AND 标题=(prediction* OR foresight* OR trend* OR forecast*)”,“标题=(patent technology) AND 标题=(transf*)”为检索式,获得独立记录的全文文献16篇。将国内外共计50篇文献(见表1)作为本文的分析对象并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其规律和特征。笔者将这些研究归纳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专利价值评估研究、专利技术预见研究、专利技术转换研究等四大方面(见表2),力求对10年来国内外专利研究作比较全面而系统的概述,以期有利于该研究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专利指标体系研究
  关于专利评价体系的研究,迄今也没有国际上公认的通行标准,国外比较有影响力的主要是CHI专利评价体系、Ginarte-Park指数法、专利记分牌、洛桑报告专利评价体系、OECD科技指标系列手册等;国内王九云、黄庆、陈洁、李春燕、杨晨等分别构建了不同的知识产权或专利评价体系,而且各个地区也陆续出台了区域知识产权或专利评价体系,如深圳市、上海市、烟台市等等。
  2.1 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
  对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目的的认识是构建指标体系的前提条件,这方面的研究在相关文献中有所涉及。黄庆等[1]认为,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实现:①评价我国在世界上、不同地区或者各个行业乃至企业的专利综合实力;②为制定和实施我国专利战略提供数据支持;③作为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的一部分,提高知识产权在国家科技、经济活动中的显示度。肖国华等[2]认为,构建目的是:①方便专利信息分析,使专利调研更有针对性,服务于专利战略决策;②优化专利评价;③引导评价对象整合专利资源。
  2.2 构建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国内学者对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的认识大体相同。黄庆等[1]认为应该秉承客观性、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原则,其中他们对科学性进行了解释,认为科学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备系统全面、注重质量和作用、“量”和“率”合理结合等特点。肖国华等[2]认为设计原则包括科学性、客观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李振亚[3]则就具体指标的选择提出系统性、独立性、可测度性、规范性和实践性原则。
  2.3 专利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设计
  关于专利指标体系的设计,国外学者较早便进行了研究,其中M. Reitzig的研究成果比较成功。M. Reitzig[4]从公司的角度提供了专利权的评价方法。他还通过23个关于专利指标和价值的实证研究,分析了13个最著名的用于商业目的的指标变量。表3显示了已知的专利价值指标。
  黄庆等[1]、肖国华等[2]、李振亚等[3]根据指标反映数据性质的不同,将专利指标分为数量类指标、质量类指标、价值类指标等(见表3),这是对于专利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的分类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国内早期对于专利指标的研究及运用,主要集中在数量指标上,后来,专利质量指标的研究逐渐成为专利计量分析的热点。万小丽[5]介绍了国外成熟的专利质量指标,并运用“纵向”拉开档次评价的方法,验证了专利质量指标对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估的重要作用。近来,也有学者提出了新的看法,如李海清等[6]将评价指标的层次划分为专业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杨中楷等[7]通过分析有效专利的内涵和外延,提出三项分解指标,即有效专利数量、专利寿命和有效率;李伟等[8]通过Delphi法,确定专利创造能力、专利运用能力和专利保护能力三大项指标;陈琼娣等[9]根据专利文献的内在特性,将专利计量指标划分为数量、质量、科技和速度4个层次。
  专利指标的构建和选择是挖掘专利信息的基础。但是,单个指标只能表现专利某一方面的特性,只有将不同层次的计量指标综合使用,才能对专利进行正确的评价和研究。J. O. Lanjouw 和 M. Schankerman[4]的研究发现用综合指标可以消减专利计量的误差,更好地评价专利质量,并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利用综合指标可以降低20%-73%的专利质量误差。同样,针对不同的评价目的,应该选择不同的指标以及指标组合,并构建综合指标来全面反映专利的技术和法律信息。黄庆等[1]、李振亚等[3]、李伟等[8]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确定各指标权重。通过建立指标AHP结构、构造成对比较判断矩阵、指标权值计算和单层次排序以及层次总排序和一致性检验,最终计算出每个指标对总目标的权重。学者对权重的取值意见不一,此处不再赘述。   专利价值评估研究
  专利价值表达了人类对知识和智慧的高度认可。成功的专利商业化运作(专利资本化、转让、许可等)保证了企业和国家的创新动力,但它必须建立在对专利价值准确评估的基础上。对专利引进方而言,专利的初始价值评价则直接关系到对未来利润的评估,是技术引进至关重要的一环。
  3.1 传统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专利价值的传统评估方法主要是指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马忠明等[11]认为这些评估方法都没有考虑到应用专利权进行生产的特点。胡元佳等[12]、张希等[13]认为传统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都是以市场为基准的方法,虽然它们较充分地捕获了市场信息,但是通常耗时费力,主观性较强,有可能出现应用相同的方法评估同一个专利,不同的人会得到不同结果的情况。万小丽等[14]、李振亚等[15]也分别研究了三种传统方法,从不同方面论证了其不足之处。
  3.2比较合理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基于传统评估方法的缺点,马忠明等[11]分析了专利所具有的期权特征,认为专利权赋予了企业进入专利产品领域的投资机会,因而将专利看作企业的投资机会来评估。他引入技术生命周期的概念,标的变量利润流在专利整个存续期内按照两段不同的几何布朗运动变化,前一段的期望增长率是正值,后一段的漂移率是负值。在这一模型中,首先计算出二维空间中任意时点(t,x) 处的项目价值,再利用动态规划方法倒推计算出任意时点的专利期权价值。
  万小丽等[14]认为,马忠明等[11]采用实物期权法建立模型评估专利价值的方法考虑了管理决策者在投资生产以及产品研发等问题决策中的选择权,将专利看作企业的投资机会来评估,是一个好的思路。但是没有考虑实施专利投资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特征,风险系数不可能是常数,而且预期利润流仍然要通过估算才能得到。
  夏轶群等[16]认为已经存在的专利价值实物期权评估模型都只是基于最严格条件的评估模型而放宽某一个条件,但技术专利价值是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同时综合作用的。
  李振亚等[15]认为实物期权方法给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但是这种方法的应用受到较多假设条件的限制,例如要求专利价格变化遵循几何布朗运动,不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专利交易是连续的等,而且专利的预期收益现金流也是建立在预测的基础上,因此,此种方法仍然不能用于实际的专利价值确定,只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影子价值。
  3.3 改进中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
  万小丽等[14]从理论上尝试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估专利价值:首先,建立比较全面、系统的专利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的权重;其次,进行模糊综合评价时,比较合理地设计了专利价值的初评值和偏差等级及其分值,以求利用最后得到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计算出专利的实际价值量。这种方法很好地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在一起,为专利价值评估提供了一种新方法。
  夏轶群等[16]建立了一个有可替代性的不确定条件技术专利价值实物期权评估模型,同时考虑了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专利引进方投入的不确定性基于某点的变化越大,专利的期权价值也趋于增大,因此这种不确定性不仅是成本,也蕴含机会,是有挖掘价值的;而专利技术的可替代性和专利的时间贬损会大幅降低专利期权价值,并且与专利价期权价值成反比,因此是必须控制的两个因素,评估时要格外关注。
  李振亚等[15]提出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综合考虑了技术、竞争、市场、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以技术质量指标、目标市场价值为基础,量化了竞争程度和法律保护强度,通过数学运算来评估专利的价值,克服了传统评估方法缺乏客观性的弊端。
  专利技术转化研究
  2005年以来,我国制定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2008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利技术转化作为自主创新的手段之一,能有效推动区域企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
  4.1 国内技术转移研究
  4.1.1技术转移模式分析
  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利技术转化水平不仅成为衡量其自身科研实力的重要指标,而且对于推动地区产学研合作、拉动地区经济增长,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近年来对国内技术转移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校上。
  某课题组[17]认为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可分为主体系统、支持系统、政策环境系统、中介服务系统、宏观调控系统等5个子系统。各个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形成了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模式,如图1所示:
  宋东林等[18]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将转移模式分为高校与企业直接合作模式、专利技术孵化模式、中介平台服务模式、高科技企业创业模式等4类,如表5所示:
  张平等[19]对高校专利技术转移模式有更加详细的分类,如图2所示:
  4.1.2法律政策分析
  法律政策的完善度与高校专利转化率存在着密切联系,要想促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必须确保有一个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即国家需要从战略高度制定相应的科技法律和方针政策。
  马忠法[20]指出了我国现有不当专利资助政策的一些负面影响:是成为诱发泡沫专利的直接动因,变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基于这些问题,他提出完善现有的相关专利政策以提高专利技术可转化率的一系列措施,如不盲目提倡高校必须申请专利,不由国家或政府政策来决定高校的专利申请而由市场来决定;在申请专利前进行严格把关,在源头上提升专利技术质量。
  而宋东林等[21]明确提出我国政策法律存在的问题:法律多而杂,难以形成体系;风险投资、科技中介法律体系不完善;人才激励、利益分配、科技投入等落实不到位;产学研合作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进而,他也提出促进专利转化的政策建议:拓宽专利转化渠道,如创办校办企业、国际合作等;健全专利技术转化管理机构;搭建多层次服务平台;理顺各种利益分配关系,借鉴美国高校技术转化机构广泛使用的“三三三制”分配模式,即学校、院系和发明人各得1/3;通过国家专利技术转化基金、民间投资、产学研联盟等渠道完善投资体系。   4.1.3评估体系分析
  高校专利技术转化评价指标是对高校专利技术转化进行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它通过一系列科学、完整、系统的数据指标来反映,对评价结果的可靠性、有效性影响极大,因而建立指标体系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张平等[22]认为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系统性、客观性、简明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他们通过文献查找、文献调查和专家访谈对高校专利技术转化体系的评价指标进行海选,然后通过分析指标本身的可行性、可比性以及指标间的相关性,最终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已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他们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运用多层次灰色综合评价方法制定评价指标的等级标准来实现定性指标的定量化。
  杨峰等[23]也就专利技术转化价值评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4.2 国外技术转化研究
  S. Nagaoka[24]通过分析日本公司专利许可合同,从专利保护的角度来研究国际专利技术转移。该研究源于这样一个理论“在专利转移方面采取强有力的专利保护措施,如果绑定的约束是仿盈利,那么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如果是激励许可方进行转让,它也可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基于此,他们调查了日本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得出如下结论:①专有技术许可(不论是纯专利许可形式,还是绑定的形式)的产生率,在国外专利保护的水平下明显下降。这个结果清楚地表明,专利在促成专利技术许可上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②在专利保护水平下,专利许可人拥有专利所有权的可能性和强度减弱,这表明更强的专利保护在扩大专利技术转移接受者范围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M. O. Sellenthin[25]也在瑞典和德国展开了调查,其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影响研究者决定进行专利技术转移的因素,并尤其强调了专利技术转移办公室的作用。反馈结果表明,接受过公共基础设施支持和有过使用专利系统经验的研究人员,通过以前的专利或与企业的联合申请专利,更容易申请专利。
  张友生等[26]也指出国外高校专利技术转移工作的特点:①专利技术转移工作的目的主要是服务社会。②收入分配制度合理化,国外高校对技术转移收入分配制度有非常严密的政策,通常是按照校、系及个人三级类分配。③设立专门机构进行专利经营。这些专门机构具有自主经营、自收自支、拥有一支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等特点。④在转移技术前后提供增值服务。
  饶凯等[27-30]在他们的一系列研究中,根据泛欧技术转移协会(Proton Europe) 的调研,选取丹麦、瑞士、英国等欧盟国家中公共研发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活动最好的几个国家作为研究对象。
  调查发现,这些国家政府都针对公共研发部门向产业界进行技术转移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科研成果转化进行了较好的引导和支持:一方面,要求科研人员和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必须积极参与到技术转移活动中去;另一方面,保障科研人员和所属机构通过技术转移活动获得相应的收益。
  同时,他们都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有效地促进了技术转化。丹麦的技术转移中心由公共研发机构的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协会构成。其中,公共研发机构体系主要由7 所具有理工、医药等学科的大学以及政府的两所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医院组成。英国的情况与丹麦类似,在院校层面上,英国大学成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在国家层面上,他们建立国家技术转移协会。瑞士的情况稍有不同,他们建立了国家技术转移协会,所有的大学和国家公共科研机构均加入该协会,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每个大学都设立了一个技术转移中心的情况,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结构呈现多样化的模式。
  另外,技术转移中心的人力资源因素对技术转移获得的绩效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技术转移中心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并不是体现在人员数量上,而是体现在人员的质量上。丹麦和瑞士都是以平均约4人的全职工作人员数量完成了高效率的技术转移工作。知识背景的有效互补也是两国技术转移人才体系的一个显著特色。
  这些国家都具有强烈的商业意识,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管理体系:①研发机构的科研人员具备很强的商业意识,专利申请数量上升的势头明显。②技术转移中心也具备强烈的商业意识,在专利申请前对发明披露进行了严格的把关,仅挑选出那些商业潜力好,同时又适合专利保护的发明进入专利申请的程序。③即便是在进入专利申请程序后,技术转移中心也一直努力通过技术转让等方式,将其科技成果迅速转化成生产力,避免了由于专利申请所需的时间较长和专利的维持费用较高等不利因素,实现了有效的商业化管理。他们专利终止的现象很少发生,技术转移中心和科研人员对专利商业化前景很有信心,愿意支付专利维持费用。
  不同的是,瑞士大学大多数的专利都授权给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实施。并且,瑞士大学往往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设专门的咨询处,方便他们获取信息和技术,便于大学和产业界互相沟通。
  而英国政府为了促进、规范英国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活动,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外,还设立了大量的政府项目以专项支持某一类大学技术转移活动。
  李小丽[31]也撰文对“三螺旋模型下美国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机构(technology transfer organization, TTO)的动态演进”进行了研究。她搭建了TTO作用下的三螺旋创新模式下的互动自反模型(见图3),认为在三螺旋模型下,各参与者形成互动自反的紧密关系,推进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但三螺旋关系的深入发展离不开大学TTO的推动。她还指出,美国大学TTO的发展历程促进了三螺旋模型的最终形成。TTO的发展使得官产学有更广泛的互动,同时三螺旋关系更紧密和系统。业务范围从最初协助发明的披露不断拓展,包括帮助申请专利、推动产业界和大学的共同研究合作、实施技术许可并积极参与到衍生企业的重要活动中去。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美国TTO的技术转移也逐渐形成一套成熟的工作流程。
  专利技术预见研究
  正确理解专利技术未来发展趋势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制定研发策略,抓住发展机会。因此,专利技术发展趋势预见日益成为技术管理研究方面的一个热点。尤其是近年来新兴技术的发展速度持续增长,学者的研究重点都放在新兴技术上。   T. U. Daim等[32]通过结合使用文献计量学和专利分析的著名的技术预测工具,如情景规划、生长曲线和类比法,介绍了三个新兴技术领域的预测情况,然后证实了其可行性。
  B. Yoon 和 Y. Park[33]提出新技术研发的预测算法:基于专利信息的词法分析和联合分析的混合,这种方法通过将组合分析和专利信息引文分析结合起来,增强了语法分析的性能。首先,使用文本挖掘的方法从专利文献中提取关键词,通过这些关键词识别现有专利的形态。然后,新技术的配置建议使用组合分析的优先次序,随后调查每一个新配置的技术可行性。
  C. Lee等[34]提出一个随机专利引文分析的方法,用以评估一个时间段内未来的技术的影响。该方法的核心是帕累托/负二项分布模型,考虑到了技术的动态影响和特殊方面。他们为每一个时间单元建立专利引文矩阵,然后由帕累托/负二项分布模型和gamma�gamma sub-model推导出未来专利的影响。
  J. Yoon等[35]提出了一个使用基于属性功能方法的系统――TrendPerceptor。设计该系统是为了能够协助专家做以下工作:①通过专利确定发明概念的发展趋势;②为专利技术预测演示发展进行趋势分析。该系统包括三个模块:一个模块使用文本信息的语法分析来自动提取属性和功能,显示一个给定技术的创新方向;一个模块基于网络分析进行发明概念分析;一个模块基于TRIZ进行发展进程趋势分析。
  结语
  通过对国内外专利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专利研究已取得很大的进步。文献的数量渐渐增多,开始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同时,研究内容越来越广泛,既有人从逻辑的角度,探讨构建专利指标体系的目的、原则、方法;也有人从时间的角度,研究传统的、比较合理的、改进中的专利价值评估方法;还有人从空间的角度,比较国内和国外的专利技术转化行为。总之,研究者们不仅从宏观上进行专利研究探讨,也在微观上进行了深入探析,提出的建议与措施对推动专利研究的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研究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专利战略研究方法,不再局限于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和实证研究等,而是将数理统计法、层次分析法(AHP)、计量经济学、博弈论、计算机分析软件等应用到专利战略研究中,灵活地运用其他学科(如经济学、数学、统计学、法学、信息学等)的知识来分析专利战略。
  但是,作者在尝试检索“专利技术水平评估”方面的文献时,检索结果都是实证分析,且研究对象集中在RFID、纳米、半导体、OLED、生物和医药等领域,基本未涉及其他。从专利研究文献的整体来看,国内相关文献宏观研究比较多,微观研究比较少,研究内容也有雷同和重复之处,创新理念和理论成果比较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专利实证研究应加大对我国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现状分析,如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现状、问题研究、建模以及相应的对策探讨,特别是对专利发展较成熟的案例进行研究,可以为专利的实施发挥更好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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