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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百科 阅读:

一:[聊城最新新闻]【快讯】山东省聊城市2018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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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编根据4月26日聊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将在今天出台,下面的小编就今年聊城市中小招生工作为您做详尽的解析,请广大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中小学具体招生考试政策如下:
  (一)招生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7日-15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7日-25日。
  (二)招生条件
  小学: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本市户籍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户籍儿童)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初中申请就读。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适龄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摸底,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可以依据户籍划定招生范围,也可以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经所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并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严格审核其招生计划。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招收录取新生。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辖区内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是监护人在居住地辖区的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户籍所在地户口本。
  3.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向县级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和“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途径,保证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加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防止学生辍学。
  (四)招生要求
  1.义务教育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确保入学机会公平。
  2.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今年各学段2018级和2017级学生必须按照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编班设置,其他年级不准出现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3.所有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进行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二:[聊城最新新闻]2017山东聊城医保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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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聊城医保消息:聊城人社局对贫困人口医保报销给优惠政策。为大家介绍2017聊城医保消息,具体如下:
  11月9日,在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聊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处主任杨厚江就单位欠费,退休人员是否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哪些人参保可以不设等待期、哪些人可以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解答记者提问。
  单位欠费,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吗?
  杨厚江:为保障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9月份聊城市作出重大政策调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参保在职职工(含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单位和个人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不足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办理补缴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后,退休人员应参加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规定标准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
  哪些人参保可以不设等待期?
  杨厚江:国家统一分配的军队退役人员、异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流动到聊城市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的人员、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度各类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自参加聊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从缴费之日起即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置等待期。
  哪些人可以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杨厚江:凡是正常参加聊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以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资金不需要单位和个人另外缴纳,直接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20元标准进行筹集。
  如何办理职工大病保险的报销?
  杨厚江: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人员,需要使用19种特种药物时,可以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提出使用特药的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到特药定点医药机构(或在外地医药机构)购药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证、门诊慢性病医疗证、住院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必要时提供基因检测报告等。
  对于贫困人口,在医疗保险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杨厚江:聊城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上给予全面倾斜。具体是:一是积极配合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做好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工作,逐一排查未参保贫困人口的未参保原因,协助落实政府补贴参保资金,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对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起付线减半,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补偿额比普通居民高20万元,达到50万元。

三:[聊城最新新闻]2016年山东聊城市全面两孩政策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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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市全面两孩政策办法解读 在8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卫计委副主任冯守琦对全面两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据其介绍,除了国家将原来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外,山东省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其中很多变化与生育两孩的市民息息相关。
  遇到这六种情形
  还可以生三孩
  冯守琦介绍说,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山东省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并规定了病残儿、收养、再婚等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条件,作为全面两孩政策的补充。
  规定的可以再生育子女的6种具体情形分别是: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已领光荣证不再生育
  继续享受优待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继续按规定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其中,为了弥补城镇部分人员无法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立法空白,新《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企业职工以外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注销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各种优待。同时,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删去了“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的规定。同时,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年满十四周岁延长至十八周岁,同时为了增强立法的周延性,解决部分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无法可依的问题,将“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扩大修改为“其他人员”,统一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负责兑现,实现了符合条件人员的全覆盖。
  生二孩实行免费登记
  不再经过审批
  当前,生育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为了实现当事人自主生育的合法权益,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改变以往查验孕产妇生育证的做法,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主动了解孕产妇的身份信息,并按照规定上报。
  普遍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等三种情形,每多生育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三至六倍,统一规定为按本条例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以绝对数取代了幅度数,取消了自由裁量。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个子女的,逾期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由目前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修改为按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删去了原来有关本人实际收入高于规定基数的按其年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对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情形,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程序违法行为,将原来的“按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处以五千元罚款”。删去了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个子女的不再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是外地人
  也可免费登记
  冯守琦介绍说,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凡符合规定生育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或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但在我省长期居住且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均可免费进行登记。一般应在生育前进行登记,因特殊情况生育前未登记的,生育后予以补登。
  需登记的育龄夫妇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理登记。如生育后登记的,要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由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件材料,经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查验证件材料后,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填写《生育登记承诺书》,予以现场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如有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要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另外,为方便群众办证,提倡代理服务,夫妻一方或者委托代理人可到受理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另外,还可登陆卫生计生互联网政务平台办事大厅或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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