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假

2018-07-17 百科 阅读:

广东省产假篇一:2016年广东省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年广东省产假规定有多少天?,更多2016年广东省产假规定有多少天?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大幅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即从原来的30日延长至80日,由此女职工产假从128天增至17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达208天。 记者梳理29个已修订计生条例的省份发现,论基础产假,广东的208天为最长。  广东生育奖励假增加50天  目前,我国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因此各地在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时,均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奖励假期,最少为30天。  去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去年修订后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  按照此前这一规定,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固定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此次广东再次修订计生条例。修正案称,为提升新出生婴儿照顾水平,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修正案草案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也就是说,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 80天奖励假 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正在休产假的也可享受新政  根据新条例,广东目前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长假。即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国29个省份均已经完成了计生条例的修订,大多省份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职工的产假天数。  这29个省份的产假可大致分为128天、158天、180天及以上三档。广东女职工最多可休208天,在这些省份中产假时间最长。  放宽再婚再生育政策  《修正案(草案)》将可再婚再生育情况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兜底条款。具体包括五种情况: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胎(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一方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的再生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现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施行。

广东省产假篇二:广东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金融网权威发布广东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更多广东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2016广东省产假规定:广东省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2016广东省产假相关规定:  一般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以前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新规定以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广东男人陪产假相关规定: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广东省产假篇三:2016广东产假规定


金融网免费发布2016广东产假规定,更多2016广东产假规定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广东产假规定2016  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太开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宝宝了。”  但在这个新条例面前,不同人的遭遇大相径庭。有企业爽快地让员工继续休假,有的表示“文件没下发,按旧政策执行”。  9日,记者就此咨询了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回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产假延长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广州某外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小洁9月刚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她叹息说自己“没赶上好时候。”她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员工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就可以延长假期,“老板还将新的产假政策通知发到了工作群中,让大家都知晓。”  茂名信宜市某中学老师张女士也很顺利地就享受到假期奖励。她告诉记者,目前她原本的假期还未休完,等休完再去学校办理一个产假延长手续即可。  但在另外一些企业,正在休产假的员工遭遇了“没有接到文件通知”的阻拦。网友“@@德柱”表示:“我们公司HR也说,省社保局这边还没收到文件,只能等文件发下来了以后才能执行。哎!害我白激动了。”  在一家房地产私企工作的小文(化名)告诉记者,她今年5月底开始休产假时,拿着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找公司领导才争取到了128天的假期,而在她前后的其他同事都是休98天的产假。  在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之后,有正在休产假的同事向公司要求延长休假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小文也没敢再去要求延长产假,“我之前要求休到128天,如果现在又找公司要休178天,还想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了?”  官方回应地方法规应执行  面对这些政策落地执行遭遇困难的情况,记者再次咨询了广东省卫计委。  省卫计委表示,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当日在“广东人大”官网公布,并于次日在《南方日报》刊发。  省卫计委强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此外,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表示,以没有收到红头文件为由不执行新法,不符合法律实施的要求。对于一些企业(公司)尽量减少用人成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老板们应该明白,这个是大势所趋,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企业的先进经营理念,目光不宜太过短浅。“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要高度关注女员工的权益保障,这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热点问答  1、记者:新条例关于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的规定,与此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省卫计委:除了进一步放宽再生育条件之外,的特点是不再考虑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前规定再婚双方各生育一个后,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才可以再生育。新条例实施后,不需要考虑子女抚养权,不论与前配偶所生育的子女在哪个家庭生活,只要夫妻双方的生育情况符合新条例规定即可申请再生育。  2、记者:在此次条例修改前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应该怎么办?  省卫计委:对这个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在今年8月初作客“民声热线”节目时曾作过针对性回应。这次修改决定明确指出“2016年1月1日起至本决定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残家庭再生育的条件,按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与此前的口径相一致。  具体而言,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经怀孕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再婚夫妻,可以自行比对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再生育条件,可以补办审批手续,补办后按政策内生育对待。

广东省产假

http://m.zhuodaoren.com/shenghuo797432/

推荐访问:广东省产假规定

百科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测测你是哪类女孩 下一篇:西安平均工资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