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07-11 百科 阅读:

第一篇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2017年陕西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2017年陕西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更多2016-2017年陕西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西安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网址:http://www.xazfgjj.gov.cn/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  电话:029-88353715  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密码(默认密码:111111,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进行查询。主要内容包括(公积金信息、公积金缴款明细、贷款申请、贷款信息、贷款还款信息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客服号码是96736;  2、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两台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3、中心分布在13个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4、13家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政函[2002]266号)的有关精神,经市编委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的直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负责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局级。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263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的复函》(市编办函〔2011〕72号)精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信贷管理处、会计核算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监察室10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担负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第二篇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陕西西安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下调


金融网免费发布2018年陕西西安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下调,更多2018年陕西西安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下调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2018年陕西西安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下调,担保方式有几种?下面由为您介绍。
  昨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17年公积金中心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加强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各项业务稳步增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缴存单位达到17000余家,保障职工180余万人。公积金贷款买房选择90~144(含)平方米的占比62.71%2017年,新开户单位3150家,实缴单位17124家,净增单位2675家;新开户职工24.49万人,实缴职工184.20万人;缴存额213.27亿元,同比增长11.94%。
  昨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17年公积金中心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加强信息系统升级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各项业务稳步增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缴存单位达到17000余家,保障职工180余万人。
  公积金贷款买房选择
  90~144(含)平方米的占比62.71%
  2017年,新开户单位3150家,实缴单位17124家,净增单位2675家;新开户职工24.49万人,实缴职工184.20万人;缴存额213.27亿元,同比增长11.94%。2017年末,缴存总额1512.54亿元,同比增长16.41%;缴存余额621.74亿元,同比增长19.28%。2017年末,提取总额890.80亿元,同比增长14.49%。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去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13.6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08%。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万余元。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8.59%,90~144(含)平方米占62.71%,144平方米以上占8.70%。
  贷款职工中
  30~40岁(含)占42.24%
  购买新房占64.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3.17%),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22.41%,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他占13.3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32%,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69%,30~40岁(含)占42.24%,40~50岁(含)占17.90%,50岁以上占3.17%;首次申请贷款占95.1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81%;中、低收入占97.32%,高收入占2.68%。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379笔193880.00万元。
  在住房贡献率方面,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3.89%,比上年减少9.18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额度下调为65万元
  去年,我市对公积金个贷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也进行了相关调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由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由75万元调整为65万元;暂停办理试行的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个人租住商品房
  提取额上调为20000元
  去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并发布《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对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内调整为五年内。租住商品住房的,个人提取额不超过15000元调整为20000元。购买现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提供的资料中取消提供购房发票一项。职工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增加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取消书面申请中需由去世职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提供去世职工与继承人关系证明的规定。凡提取政策中规定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可用本人书面声明代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取消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不再要求提供户主的农业户口簿。

第三篇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陕西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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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部、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两率”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转变服务理念,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以及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便民举措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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