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

2018-06-30 百科 阅读:

第一篇沈阳市医保:辽宁沈阳医疗保险查询方式


金融网权威发布辽宁沈阳医疗保险查询方式,更多辽宁沈阳医疗保险查询方式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沈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沈阳医疗保险查询方式。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1、沈阳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syyb.gov.cn  打开页面后,输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沈阳医保电话查询  沈阳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4-62161771、96856(社保卡挂失))

第二篇沈阳市医保:2017辽宁沈阳医保消息


金融网免费发布2017辽宁沈阳医保消息,更多2017辽宁沈阳医保消息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2017沈阳医保消息:沈阳试点医保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为大家介绍2017沈阳医保消息,具体如下:
  11月8日,《沈阳市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发布,2017年底启动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试点。
  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定额等付费。
  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逐步从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探索将家庭医生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精神病、家庭病床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同时加强对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以及治疗效果的考核评估。
  2017年底启动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试点
  2017年底研究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并启动付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体系。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式复杂程度、患者个体特征和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本着自愿申请原则,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新农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
  到2020年,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
  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建立医疗机构效率和费用信息公开机制,将费用、患者负担水平等指标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为参保人就医选择提供参考。
  结合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标准。

第三篇沈阳市医保:2016年辽宁沈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金融网免费发布2016年辽宁沈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更多2016年辽宁沈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目前,沈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满25年。自2016年4月起,沈阳市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采取每年递增一年的方式由5年逐步调整为15年。  具体执行办法是:2016年3月31日前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6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7年。以此类推,至2025年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个人医疗账户的划账比例如何确定?  在职人员:以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2.8%的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上按3.5%的比例计入。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以每年6月份应发实际退休费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6月份退休费为预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再予比对划拨。划账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段制定,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下同)为4.6%、51周岁至60周岁为5.2%、61周岁至70周岁为5.8%、71周岁以上为6.4%。遇年龄调整划账比例时间为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  退休人员定额划账标准如何确定?  参保人员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次年起,在按比例划账的基础上,个人账户每年7月份进行定额划拨,具体标准为:50周岁及以下每人30元;51周岁至60周岁40元;61周岁至70周岁50元;71周岁至75周岁60元;76周岁至80周岁70元;81周岁至85周岁80元;86周岁至90周岁90元;91周岁及以上100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从何时起缴纳医疗保险费?  市内五区及于洪区、东陵区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医疗保险费;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2009年1月1日起补缴;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从2010年1月1日起补缴。其中,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全日制学校就学、参军、年龄未满25周岁和户籍后迁入本统筹地区等人员,在此期间不补缴医疗保险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是什么?  补缴2010年8月前医疗保险费标准为167.42元/月  补缴2010年9月—2012年7月期间医疗保险费标准为194.28元/月  补缴2012年8月—2015年6月期间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18.42元/月  补缴2015年7月—2015年6月期间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52.62元/月  补缴2015年7月以后医疗保险费标准为276.08元/月。扩展阅读  福利项目 社平基数 *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 2734 20% 546.8 8% 218.72  失业保险 2734 1.5% 41.01 0.5% 13.67  医疗保险 2734 10% 273.4 2.%+3元 57.68  工伤保险 2734 1.% * 27.34

[自定义相关文章结束]

沈阳市医保

http://m.zhuodaoren.com/shenghuo772846/

推荐访问:沈阳人流医保

百科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英语五种基本句型 下一篇:北京学托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