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最新招聘信息

2018-06-15 百科 阅读:

东营最新招聘信息篇(一):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国企招聘公告【29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国企招聘公告【29人】,更多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国企招聘公告【29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国企招聘2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8日。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国有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人员性质
    本次拟招录29名企业员工。招录人员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考生应于2017年12月2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要求的除外),以及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参加招录考试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招录的介绍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新区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向北100米路东)。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招录企业员工报名表》(附件2,登录东营区政府网打印)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人事证明等)、报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需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需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招人员自负。应招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招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3、报名费: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11:30。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到东营市东营区新区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录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录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G2、G7、G10、G11、G14、G15、G16岗位不具备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具备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符合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需求,通过对考生公共基础知识、言语理解表达、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及常识判断等方面的能力测试,从符合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要求,综合素质能力较强的考生中择优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
    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笔试分数不能低于达到1:3比例岗位的最低入闱分数。G2、G7、G10、G11、G14、G15、G16岗位,除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其余参加笔试的考生仍按岗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笔试分数不能低于达到1:3比例岗位的最低入闱分数。面试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G2、G7、G10、G11、G14、G15、G16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采用差额方式进行考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录人数3人及以下的,以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招录人员3人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考察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考试总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不作为录取的最终依据,是否录取根据考察情况确定。
    在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录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察。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被考察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主要考察被考察人的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表彰奖励情况、在原单位现实表现及任职情况,以及学历学位、资格证书、道德品质等方面。由用人单位对每个岗位拿出具体的考察方案,并逐项量化,通过对同一岗位的被考察人员的上述情况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和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有关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另有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执行。
 八、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国有企业有关招录政策、规定执行。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录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招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录企业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岗位咨询说明:
    0546-6211611(区融资担保公司)
    0546-6211626(区物业资产公司)
    0546-6076677(区财金控股集团)
    0546-6211877(区城发投资公司)
    监督管理、考试政策咨询:
    0546-8268687
    附件:
    1、2017年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第三批公开招录岗位计划一览表
    2、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招录企业员工报名表

东营最新招聘信息篇(二):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5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5人】,更多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25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22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09:00—9月15日16:00止。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2017山东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225人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
(三)年龄要求见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0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区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并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会说明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会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0: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到东营区政府办公大楼1307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每科满分100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 上午 8:00—10:00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同类考试中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岗位以同类岗位中达到招聘计划比例岗位中入闱人员的最低分数作为该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最低分数确定入闱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
七、对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合同制幼儿教师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东营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试行办法》(东人社发〔2015〕4号)等文件规定,参照在编教师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
东营市东营区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照省、市关于县级政府网站整合关停有关通知要求,2017年9月底前,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yqrs.gov.cn/)将关停,关停后有关招聘信息将在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yq.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教育类0546—8251879(区教育局)。
卫生类0546—8238377(区卫生计生局)、8990373(区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0546—8268687(区人社局)。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东营区1-3.zip
1. 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教育类)
2. 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卫生类)
3. 2017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知

东营最新招聘信息篇(三):2018年山东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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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山东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1月9日-1月15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为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违法乱纪记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岗位4名。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
  (二)社会事务、联合服务“一窗受理”窗口岗位2名。法学、中文、文秘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1月15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与派遣部(东营市东城东二路与红河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北四楼401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报名登记表》2份(登陆“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 http://www.dyhhrc.cn )下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者需交纳报名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三)考试。
  采取面试和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四)考察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凡应聘报名者,经考试、考察、体检及综合基本情况后,确定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用工单位同等岗位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
  (一)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及微信订阅号“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公布的考试等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电话:0546-8056016 
附件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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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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