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2016-08-15 百科 阅读: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一)
价格欺诈案例分析

国美电器

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新世界百货

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在优惠促销鲨鱼品牌休闲裤活动中,标示7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条833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590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243元。

百盛

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

君太太平洋百货

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百丽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768元、现价每双537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标示原价每双1660元、现价每双996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1245元。

新世界购物广场

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促销傲巴斯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698元,现价419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384元。

置地广场商厦

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

中央商场

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购物满一定数额送电子券的促销活动中,其罗宾汉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359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215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144元;爱迪丹顿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4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79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690元;路易至尊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6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887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793元。

远大购物中心

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销售鸿智牌电饭煲时,标示原价每个198元、现价每个148元,经查原价应为每个154元;紫罗兰家纺销售泰迪熊时,标示原价每只190元,现价38元,经查该商品从未以190元的原价销售过。

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

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顺美西服专柜开展“西服买送活动”,宣称原价每套4600-4800元的西服打8.5折后送衬衣领带,经查相关商品从未以4600元-4800元的原价销售过。

一、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

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虚构并不存在的超高原价,再优惠打折、返券促销的欺诈手段,使得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大幅高于真正的原价。如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在优惠促销鲨鱼品牌休闲裤活动中,标示7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条833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590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243元。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购物满一定数额送电子券的促销活动中,其罗宾汉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359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215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144元;爱迪丹顿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4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79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690元;路易至尊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6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887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793元。这些行为非常恶劣,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商业准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二、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百丽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768元、现价每双537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标示原价每双1660元、现价每双996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1245元。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促销傲巴斯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698元,现价419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384元。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销售鸿智牌电饭煲时,标示原价每个198元、现价每个148元,经查原价应为每个154元;紫罗兰家纺销售泰迪熊时,标示原价每只190元,现价38元,经查该商品从未以190元的原价销售过。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顺美西服专柜开展“西服买送活动”,宣称原价每套4600-4800元的西服打8.5折后送衬衣领带,经查相关商品从未以4600元-4800元的原价销售过。

三、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

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

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今年春节前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超市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了部分大型零售连锁超市存在的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对涉案超市课以重罚,对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此次查处并公开曝光上述价格违法案件,目的依然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再次提醒和告诫经营者要严格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恪守商业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不要以身试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鼓励经营者依法开展商业促销活动,通过各种真实的价格优惠举措,回馈社会,让利于消费者,也支持有条件的经营者推行明码实价,为消费者提供透明、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全国所有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价格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把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作为当前稳定物价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集中整治商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价格秩序,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

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虚构并不存在的超高原价,再优惠打折、返券促销的欺诈手段,使得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大幅高于真正的原价。如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在优惠促销鲨鱼品牌休闲裤活动中,标示7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条833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590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243元。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购物满一定数额送电子券的促销活动中,其罗宾汉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359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215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144元;爱迪丹顿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4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79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690元;路易至尊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6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887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793元。这些行为非常恶劣,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商业准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二、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

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百丽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768元、现价每双537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标示原价每双1660元、现价每双996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1245元。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

司促销傲巴斯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698元,现价419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384元。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销售鸿智牌电饭煲时,标示原价每个198元、现价每个148元,经查原价应为每个154元;紫罗兰家纺销售泰迪熊时,标示原价每只190元,现价38元,经查该商品从未以190元的原价销售过。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顺美西服专柜开展"西服买送活动",宣称原价每套4600-4800元的西服打8.5折后送衬衣领带,经查相关商品从未以4600元-4800元的原价销售过。

三、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

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今年春节前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超市价格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了部分大型零售连锁超市存在的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对涉案超市课以重罚,对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此次查处并公开曝光上述价格违法案件,目的依然是为了惩戒违法经营者,再次提醒和告诫经营者要严格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恪守商业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不要以身试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鼓励经营者依法开展商业促销活动,通过各种真实的价格优惠举措,回馈社会,让利于消费者,也支持有条件的经营者推行明码实价,为消费者提供透明、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全国所有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价格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把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作为当前稳定物价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集中整治商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价格秩序,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商贸企业:

国美电器

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2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新世界百货

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在优惠促销鲨鱼品牌休闲裤活动中,标示7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条833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590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243元。 百盛

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8.5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

君太太平洋百货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百丽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768元、现价每双537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614元;Clarks品牌男鞋标示原价每双1660元、现价每双996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1245元。

新世界购物广场

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促销傲巴斯品牌女鞋,标示原价每双698元,现价419元,经查原价应为每双384元。

置地广场商厦

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7.5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 中央商场

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购物满一定数额送电子券的促销活动中,其罗宾汉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359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215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144元;爱迪丹顿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4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790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690元;路易至尊服饰专柜销售某款服装标价1680元,经查返券促销前实际原价为887元,返券促销价比原价还高出793元。【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远大购物中心

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销售鸿智牌电饭煲时,标示原价每个198元、现价每个148元,经查原价应为每个154元;紫罗兰家纺销售泰迪熊时,标示原价每只190元,现价38元,经查该商品从未以190元的原价销售过。

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

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顺美西服专柜开展“西服买送活动”,宣称原价每套4600-4800元的西服打8.5折后送衬衣领带,经查相关商品从未以4600元-4800元的原价销售过。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二)
价格欺诈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解读一:促销“原价”应为七日内最低价

一件衣服去年卖300元,现在降到80元,商家在促销时写上“原价300元,现价80元”,这种行为今后将视为价格欺诈。笔者从我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并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据介绍,以前“原价”的定义仅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而没有具体时间规定,这让商家有了玩花招的可能。而这次却限定了“7日”的时间限制,能有效防止商家暗箱操作,因为在检查时商家必须提供有效的真实的交易数据。另外,新的解释意见还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都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解读二:标价欺骗消费者没成交也算欺诈

市民在一些购物过程中,明明发现商场的标价形式有欺骗之嫌,但是投诉了,商家只能是改正,很难得到处罚,因为没有发生交易行为。国家发改委新的解释意见表示,“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是指该行为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而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标示价格(或价值)的,应当真实明确;不如实标示的,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商家采取返还有价赠券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有价赠券在使用上有附加条件,且没有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标示的,同样属于价格欺诈。以往物价部门在进行价格检查时,常常发现商家用“大字小字”费者不消费,没有交易票据,物价部门就无法进行处罚。

解读三:原价不能随便标,七日之内才有效

而在“跳楼价”、“挥泪大甩卖”的促销活动中,“原价”与“现价”的巨大落差是商家引诱消费者购买的一个惯用手法,有些商家甚至将一两年前的“原价”拿出来与“现价”对比,其实“原价”已经降了好几次了,这种行为在服装上最突出。新的解释意见表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而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价”。而特价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也属于价格欺诈。同样,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也属于价格欺诈。最后,价格主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当上述情况发生后,侵害到您的权益时,请您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或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

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

符的。 13、的。

价格欺诈的10种表现形式

根据国家计委在各地在禁止价格欺诈市场检查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10种表现形式: 1、虚假标价:如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明象鼻蚌价格每斤78元,但顾客结帐时却按每斤200元结算,并且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以虚假标价误导消费者。再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发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意大利”,而实际产地是广东省。 2、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某顾客点了12种炒菜,在结算时即发现其中10种菜肴的价格高于提供的标价簿所标的价格,最高的超出9元,最低的超出2元,共多收36元。 3、模糊标价:如某商厦以“出厂价”搞促销活动,销售某品牌洗衣机误导性文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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