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2016-08-13 百科 阅读: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一)
贫困生认定工作总结

政法学院2012年贫困生认定

工作总结

学工处:

一年一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学习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我校学工处相关文件精神后,根据国家教育部、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学工处“关于做好2012——2013常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田援青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李殿军任副组长,并与学生党支部书记石长起老师、辅导员刘玉芳老师共同组成了政法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生资助的实施管理办法执行,以下是我院对本项工作总结报告:

我院贫困生认定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院里公开进行。首先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由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首先进行认定,班主任和班委认可后才能生效。然后把班级认定结果上交学院,由辅导员老师进行核实审查。最后由学院认定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审核,认定,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允许有异议同学进行反映,检举;公示期过无异议者,贫困认定有效,最终报学校核实、审批。据有效统计,在此次贫困生认定期间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55位同学,提交有效贫困证明(三级证明)的有183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位同学。经学院认真审核其证明,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最后认定我院三个专业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贫困生239名,占到学院学【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生总人数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占贫困生总数的19%。经院系最终审核,上述相关同学符合学校等相关条件及要求,评定程序合格,认定有效。至此,我院2012——2013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工作,我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凡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学院贫困生评定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又上新台阶。

政法学院

二零一二年六月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二)
贫困生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贫困生认定标准

1、参照我市各区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达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160%定为“一般困难学生”;达到80%-120%的定为“困难学生”,低于80%的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2、特殊情况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A) 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B) 父母务农,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C)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A) 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B)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C)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D)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A) 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B) 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C) 农村五保户或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D)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三)
贫困生认定班会总结

贫困生认定班会总结

一、 活动背景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更科学化,具备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 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8日

三、 活动地点及参与人员

S1106 11级应用物理学全体学生及陈薇辅导员

四、 活动目的

1.为了帮助学校中的贫困生减轻一定的负担,让他们以更好的心态来面对学习和生活。

2.本次班会主要为了评选出本班级的贫困生,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3.希望通过此次班会加深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促进班级的发展。

五、 活动流程

1.由班长先宣读参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举原则,并提醒每位同学在投票时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切实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工作。【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班长在宣读评选规则

2.公布参加选拔的人员名单并写在黑板上以便计分。

3.由申请人进行个人

情况说明,会议记录员

做好会议记录。

4.同学们根据竞选

人的个人情况及在校平

时表现来进行不记名投

票。

5.在校平时表现主要包括:思想进步,尊敬师长,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朴素,生活节俭,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关心团结同学,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其中以生活方面为主。

6.由班委在黑板上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初步选出认定为贫困生的名单,然后做好记录。

六、 活动总结

经过大约一个半小时的评定,第一轮从24人中评选出了8人,紧接着进行第二轮投票,从8人中评选出特困生,较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最后评定文猛为本学年特困生,李方圆、王平、陈俊和陈磊等四人为较困难学生,其他三人为一般困难学生。由于名额有限,尽管有24人提交了申请,但最后只有8人

能够获得资助,对那些未获得资助的同学,希望你们不要气馁,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保持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勤奋好学,争取在下一学年评选中被选上。

七、 后续工作

在物资上的资助是不够的,我们班委还要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定期或不定期的找那些同学了解情况,问寒问暖,让他们知道还有很多的人在关心他们。我们还想通过发挥我院心理咨询的条件,为那些心中有疑惑的困难学生解惑开导。只有知道他们的心里想法才能知道该怎么样去引导和帮助他们。贫困生工作需要我们用爱心倾注,从细微着手!

11级应用物理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四)
浅析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意义和问题

  摘要:近年来,国家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及就业,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对高校学生资助力度越来越大,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但是在资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就资助工作的意义及问题做简要分析。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意义;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已经成为当前高校学生工作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是实施科教兴国,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关心高校贫困生问题,200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逐步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多元化混合资助体系,对于解决贫困生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努力做好奖、贷、助、补、减工作。
  截止2013年,我校共有本科学生3.3万人,其中贫困生9400余人,占本科生人数的29.8%,特困生3300余人,占本科生人数10.3%。因此,学校对于学生资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贫困生问题的重要性。在资助贫困生的工作中,始终坚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寻求多方面的社会力量,认真做好奖、贷、助、补、减为一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体制,是做好资助工作的组织保证。学校成立了以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贷款等相关资助工作。各院系成立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辅导员参与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为学生资助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工作力度。
  2、建章立制,加强制度保障
  为了使学校资助贫困生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们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充分考虑学校实际,制定了《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汉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这些文件和规定成为学校各级相关组织助困工作和学生申请资助的指南,使我校的助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加大勤工助学力度
  勤工助学不仅是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主要途径,也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得到了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2013年,我校设置固定岗位2500多个,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1500人次,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劳酬达到420万元,有效地保证了特困学生对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帮助贫困学生度过了眼前的困难,而且培养了他们的竞争意识、自强精神,使他们终身受益。
  4、做好助学贷款工作
  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4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机制颁布实施后,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2006年9月初步启动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等,为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07年国家开始生源地贷款工作,学生在当地银行就可以申请贷款。这2种贷款方式同时并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到了极大的帮助作用。截止2013年底,我校已有1750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贷款2448万元;7000多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发放贷款4200多万元。
  二、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现行的资助体系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发展的趋势来看,仍然存在着许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制度不规范、观念和工作方式陈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十分突出,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贫困生的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认定是学生资助中工作的难点。高等学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家庭条件千差万别,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地方家庭贫困标准也不相同。高校只能依据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来认定。因为学校也不能去当地对每个学生调查,所以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含有一些水分。另一方面,部分贫困学生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困难,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困难,不愿接受别人给他公开的资助。这两个方面的原因直接影响了助困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学生的教育。
  2、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学生时间难保证
  虽然勤工助学工作在各高校受到普遍重视,但从总的情况来看,这些岗位都是以学校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以校内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为主要形式,因此岗位数量有限、岗位工资低、工作时间受限制。目前学校提供的岗位主要是学生工作助理、机关部门工作助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每个月的工资一般在300元至350元之间,对于特困生来说仍然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这种工资较低的工种一般来说也满足不了贫困生的需要。以我校为例,我校共有贫困生9400多人,而勤工助学岗位只有2500个,显然解决不了大多数人的问题;另外,勤工助学工作一般需要占用学生部分学习时间,尤其是做学生工作助理都是上班时间,处理不好就会影响贫困生的学习,勤工助学就会变成“勤工误学”。
  3、社会助学金项目评选程序不科学
  由于学校和院系资助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多,任务重,往往一个项目接到通知后就匆忙分配名额到院系,辅导员然后开始收集资料、审核材料,最后上报,几乎没有时间去了解核实学生的家庭和学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往往有的贫困生得到几项社会资助,有的贫困学生一项资助都没得到,导致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   4、助学贷款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尽管国家对助学贷款高度重视,因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这项工作进展种出现不少问题。从银行的角度来说,银行认为缺少制约学生和学校的机制,缺少法律规范信用关系,因此,为了尽量减少投资风险,对受助学生人数和资金都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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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银行放贷工作缓慢。从学生的角度来说,毕业后因工资收入不高,还款压力大,违约学生人数较多,缺少法律约束;从学校的角度来看,由于制度有待完善,工作还不规范,职责分工也不明确,使得组织贷款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工作的进程。
  三、如何解决新形势下资助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要把经济资助与心理健康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要坚持以人为本,帮助受助学生逐步走上“资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轨道,从而推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1、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学生资助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他们安心学习,顺利成长成才。资助工作还有一项重要的功能,即育人工作。我们必须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充分挖掘育人功能。
  (1)改革社会助学金评选制度,激励贫困生成长成才。现在很多社会助学金只看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做任何要求,是许多学生产生了不劳而获的心态。我们应该在以后的助学金评选中加上学习成绩这一必要条件,但是条件应该比奖学金评选条件低些,鼓励贫困生通过努力学习、积极进步才能获得,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助学金更好的发挥助困激励功能。
  (2)以助学贷款代替学费减免,增强大学生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是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配套保障制度之一,是实施科教兴国、加速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逐步加大助学贷款力度,取消学费减免是当前高校资助工作发展的趋势。通过贷款,学生不仅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帮助,增强社会责任感,还能时刻意识到是在提前自力更生完成学业和减轻家庭负担,从而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增强责任意识。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毕业后能认真履行还贷义务。
  (3)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发放困难补助,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困难补助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解决了部分贫困生的问题,但随着贫困生人数的增多,学习生活费用的上涨,它不仅不能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部分学生的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的思想。而勤工助学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还可以增强贫困生劳动光荣的观念和社会交往的能力,消除自卑和自我封闭的心理。
  2、资助与励志相结合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不仅有经济资助,还有精神资助,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精神,不断开拓,奋发进取的意志品质。
  (1)对受助学生加强励志教育。近年来,我校对学生励志教育开展了多项励志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帮助。我校通过举行“大学生自强之星”评比、“自强杯演讲比赛”、诚信教育报告会等多项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管和消费观,塑造了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鼓励了学生坦然面对贫困,正视贫困,激励了学生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品质。
  (2)对受助学生加强感恩教育。加强感恩教育是让贫困学生直面困难、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健全人格体现。我校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通过开展捐赠单位和受助学生见面会、去捐赠单位参观等多种形式的感恩活动。如组织丰田助学金受助学生去广州、天津轿车生产基地参观、组织中粮福临门受助学生去北京参观粮油生产基地,让他们了解捐赠单位的管理、经营的先进理念,努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对受助学生加强创业教育。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是知识经济时代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需要。我校在资助工作中也贯彻“三创”的教育理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办了家教服务中心、勤工助学书报亭基等勤工助学基地。通过这些基地,为学生搭建了一个创业的舞台,培养了学生的创业意识。

贫困生认定风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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