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

2016-07-21 专题 阅读:

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一)
尼日利亚石油分布区域

尼日利亚石油、天然气分布

一、石油概况

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石油生产国和世界第六大石油出口国,也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欧佩克)成员国之一。石油出口逐渐成为该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石油出口收入占出口总收入的98%,占国家总收入的83%。尼日利亚是世界第12大产油国和第8大石油出国国,石油探明储量是世界第10位。(该国于1971年加入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产业在尼经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占GDP的40%和政府收入的80%。然而,在尼日尔三角洲(主要石油产区)要求更好的进行资源控制的活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石油的生产,现阶段也阻止了该国将全部石油产量用以出口。

二、石油资源分布

沿海三角洲地区埋藏大量的石油;拉各斯附近的磷矿石带一直西延至贝宁;石油取代农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石油出口约占出口总值90%以上,并迅速跃居世界重要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之列。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又兴建了石油运输管道,主要集中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区。

日利亚矿产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1.石油和天然气 尼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2006年石油剩余探明储量49.6亿吨,按照目前的产量,大约可供连续开采45年;2006年天然气探明储量达

5.15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五位,非洲第一位,可供开采90年以上。尼石油的特点是轻而含硫量低,油质优良;油层离地面较浅,易于开采。尼65%以上的油气田分布在尼日尔三角州的沼泽地带,其余的分布在近海大陆架地带,少量分布在尼日尔三角州北部的阿南布拉(Anambra)盆地。

三、主要石油公司和目前现状

尼日利亚石油资源丰富,目前探明储量为352亿桶,分列世界第11位、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第7位和非洲第1位。由于勘探开发能力不足,尼石油工业发展主要依赖其与跨国石油公司的合作,目前大约92%的石油生产和84%的工程及其相关服务由跨国石油巨头或外国公司承担。据统计,壳牌、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德士古、道达尔、阿吉普和阿达克斯等在尼跨国石油巨头的石油日产量占尼日利亚整个石油日产量的95%以上。但是,尼石油下游产业目前处于恢复阶段,各环节自由竞争的格局基本形成。随着尼石油下游产业改革的推进,市场开放程度也将不断深入,愈来愈多的私人成份将进入尼炼油生产、成品油运输及销售等环节,竞争势态也将日趋激烈。这将为我企业参与尼石油下游产业发展合作提供了契机。

3.11、尼日利亚炼油工业概况——历史与现状

尼日利亚丰富的石油资源和比较发达的原油生产,为其炼油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十分充足的物质基础,并使其成为非洲四大石油炼化中心之一(其它为南非、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三国)。尼石油炼化业始于60年代中期,当时只能生产普通汽油和燃料油。70年代至80年代,尼石油炼化业进入了高峰期,开始生产润滑油、石蜡、沥青、高级汽油、柴油等。长期以来,由于技术落后、资金匮乏、管理不善、维护不佳、设备陈旧失修且毁损严重,尼日利亚三大炼油厂生产效率极为低下,加上管道偷油、火灾和爆炸等不断发生,其实际产量仅有设计能力的50%,石油下游其他产业也处于惨淡经营状态。

尼日利亚炼油工业完全被国家垄断经营;到目前为止,尼国家石油公司(NNPC)拥有三座大型炼油厂(哈科特港第一第二炼油厂于1993年合并),总设计日加工能力为44.5万桶。哈科特港第一第二炼油厂是非洲撒哈拉以南地区最大的炼油厂。

尼日利亚三大炼油厂一览表

面对上述困境,奥巴桑乔总统加大了对炼油工业的投资力度,加速恢复和提高石油炼化能力。1999年至2003年间,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先后投资4亿美元用于炼油厂技术设备改造,投资2.544亿美元用于输油管道和油库建设,效果比较明显。据尼NNPC负责炼油和石化产品的执行董事Abubakar Yaradua透露,尼现有的炼油厂经过整修后,生产能力已大有恢复。卡杜纳(Kaduna)炼油厂、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炼油厂和瓦里(Warri)炼油厂的产量已分别达到各自设计能力的75.5%、80%和60%。同时,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定于2006年第一季度对卡杜纳炼油石化公司(KPRC)进行维修,这将是8年来该公司第一次大规模维修,也是1980年该公司成立以来的第七次。据KPRC总裁介绍,此次维修将由法国道达尔公司承担,合同金额2.14亿美元。

为进一步提升燃料油的生产能力,尼正在酝酿新的计划,将在六大政治地理区新建6家炼油企业,完善石油下游

产业改革方案,从而更加有利于产业开放经营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尼经济良性发展。目前,尼国家石油公司正在兴建第四座炼油厂,主要生产汽油。该厂建成投产后,炼油能力将达到近700万吨。另外,尼联邦政府将在东南部的德尔塔州(Delta State, 又译三角州)Escravos地区新建一座日产汽油50000升的小型炼油厂。

3.1.2、尼日利亚炼油工业概况——私有化进程、开放经营策略和石油上下游捆绑式发展战略

为减少燃料油产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寄希望于外国或本国投资者(集团)购买上述三大炼油厂51%的股份,从而尽快完成私有化进程。然而,在尼各跨国石油公司对尼三座国有炼油厂的私有化计划似乎兴趣不大,加上其它各种因素的影响,尼炼油厂私有化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尼政府曾确定于2001年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间对瓦里炼油厂和卡杜纳炼油厂进行私有化,保留哈科特港炼油厂作为战略储备之用。2005年初,尼国家石油公司(NNPC)宣布,将于2005年第二季度对哈科特港(Port Harcourt)炼油厂进行私有化改革。之后,再度发布消息,保留其对瓦里炼油石化公司(WRPC)的全部所有权,并将于2005年底前对哈科特港炼油厂和卡杜纳炼油厂实现私有化。根据尼日利亚公有企业管理局(BPE)的安排,哈科特港炼油厂51%股权出让竞标将于2005年12月中旬进行。目前, Oando(尼日利亚六大石油销售公司之一)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Transnational股份有限公司、Conoil股份有限公司和在尼最大的跨国石油公司壳牌(担任技术合作伙伴)组成的联合体将竞买哈科特港炼油厂的控股权。

在实施国有炼油厂私有化政策的同时,尼日利亚联邦政府推出了石油下游开放经营政策,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私营炼化企业参与石油下游生产的措施。2003年,尼政府向18家私营企业发放了石油生产许可证书,鼓励它们投资炼油工业。目前,一家私营企业已获得联邦政府正式批准进行Akwa Ibom炼油厂一期工程建设。该工程总投资额达2980万美元,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贷款担保。另外,尼日利亚最大的柴油产品进口商Zenon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近期宣布,该公司已筹集1亿美元资金,将与尼日利亚Transnational公司合资建立一座日处理能力40万桶的炼油厂。

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加快该国石油下游领域发展速度的另一举措是实施石油上下游捆绑式发展战略。2005年初,尼政府决定充分利用新一轮石油区块勘探开采权竞标的机会来推动炼油工业的升级换代,并确定本轮竞标指导原则为:承诺投资尼下游能源领域(包括炼油、独立发电厂和石化项目)的应标企业最有可能夺标。在最初公布了60个投标区块后,尼石油资源局(DPR)又增加了14个石油区块。这14个区块位于尼日尔三角洲地区的陆地和浅海区,主要提供给那些愿意投资尼石油下游产业领域的投资者。在众多的竞标公司中,来自韩国的国家石油公司和我某石油公司因有意投资尼能源领域而有望优先获得某些石油区块的勘探开采权。

3.1.3、尼日利亚炼油工业概况—原油精炼本地化计划

尼日利亚联邦政府于2004年底发布命令,要求驻尼的各跨国石油公司必须在2006年底前将其开采的石油的50%在尼本国精炼。但是,在尼石油巨头和尼联邦政府对此有着严重的分歧。尼拉各斯工商会(LCCI)石油生产者同业分会(OPTS)及其会员壳牌(Shell)、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雪夫龙德士古(ChevronTexco)、阿吉普(Agip)、埃尔夫(Elf)以及泛海洋(Pan Ocean)等石油公司认为,尼石油下游领域尚未达到足够的开放程度,石油管理机制不健全,炼油本地化计划对炼油业投资并无有益之处;尼联邦政府应有效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和私人投资其炼油业。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尼日利亚石油炼化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据统计,尼目前原油日产量已达250万桶。根据有关政策,其中的125万桶将在尼国内炼化,这意味着届时尼每天将生产至少19亿升燃油。无论是让现有的四座国有炼油厂满负荷运转,还是新建炼油厂,都无法按期实现50%日产原油本地精炼的目标。因此,尼日利亚联邦石油资源部于2005年下半年决定,原定的原油精炼本地化计划的最后期限(2006年)向后推延。

3.1.4、尼日利亚炼油工业相关设施概况

目前,尼全国输油管道长约5001公里,将各炼油厂和部分港口、油井和储油库相连。其中4282公里为成品油输送管道,719公里为原油输送管道。最长的输油管道从三角州的埃斯卡拉沃斯(Escravos)一直延伸到卡杜纳。但尼输油管道经常遭受人为破坏。据尼官方统计,1999年全国各地发生497起偷割输油管盗油事件,大大高于上年57起

的水平,2000年上半年又发生了764起。盗油行为极易引发油管爆炸的恶性事故,严重危及社会安全。为确保输油管道安全,尼政府规定管道两边各3.5米划为安全区,并采取措施将油管深埋地下。尼全国现有21个成品油库,隶属尼输油管道产品销售公司,并有输油管道与炼油厂相连。尼油库现储藏量可供尼60至90天的全国需求。

3.1.5、尼日利亚石化工业概况

尼重视石化工业的发展,为此制定了详细的发展规划,并根据化工产品种类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的主要产品是线型烷基苯、碳黑、重烷基化油和某些溶剂;第二阶段的主要产品是烯烃类;第三阶段的主要产品是新型塑料和化学药品。

在第一阶段,尼瓦里附近的埃克潘和卡杜纳建设两个分别年产聚丙烯3.5万吨、碳黑1.8万吨和年产苯及其烃基产品3.5万吨的化工厂,1987年初投产;在哈科特港附近建设日产氨水1000吨、尿素1500吨、氮肥1000吨、磷肥1000吨和钾肥1000吨的奥那综合化肥厂,1987年3月开工。在第二阶段,在哈科特港附近建设一座年产12万吨聚丙烯的埃列玛化工厂,1990年正式投产。此外,尼国家化肥有限公司下属的氨肥厂拥有一套日产1500吨尿素和一套生产氮磷钾混合肥料的装置,1987年建成。

尼石油资源部年中宣布,尼政府计划于2005年年底出售Eleme化工厂。Eleme化工厂为尼国家石油公司(NNP

C)的子公司之一,1995年开始投入生产。尼政府拟将其控制的51%的股份出售给某核心投资者。

3.1.6、尼日利亚成品油供应问题

炼油厂开工严重不足、进口石油不能及时到位、燃油价格体制不顺等等因素导致尼国内成品油供应时断时续,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受到影响。多年来,尼政府一直以每桶9美元的价格将原油出售给国有炼油厂,大大低于国际市场油价。同时,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又大大高于尼国内市场定价,尼政府不得耗费巨资进行补贴。2000年尼国家石油公司为补贴燃油进口损失1200亿奈拉,2002年全年燃油补贴增长至2500亿奈拉。

尼2005年上半年燃料油进口情况一览表

厂;确保炼油运营获得稳定的原材料(原油)供应;进口自用生产性机械设备关税优惠;税收减免;根据尼1996年石油天然气出口自由贸易区8号法案的规定,经批准在尼石油天然气出口自贸区设立的企业免缴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税收等。在奥巴桑乔总统推荐的吸引外资的尼六大核心领域中,石油领域(包括上游和下游)被列为第一(其它分别为天然气、固体矿产、农业、制造业和旅游业等产业)。

2、我参与尼石油下游领域合作有助于构建稳定安全可靠的境外资源能源供应体系。当前,资源对经济增长的约束已经成为我经济增长的焦点。据统计,今年1-8月,我进口原油9312万吨,同比增长3.9%;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高走,我国将要为此多支付约100亿美元;2005年上半年,中尼双边贸易额达140742万美元,其中我从尼进口37755万美元,主要进口商品原油36812美元,占进口额的97.5%,尼对我稳定石油供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通过参与尼石油下游领域合作获取石油区块的勘探开采权,是保证我从尼进口石油的重要渠道之一。同时,增加我从尼进口额度有利于平抑尼中双边中的尼方逆差。

3、我参与尼石油下游领域合作有利于带动我石油勘探开采技术设备的出口。目前,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大集团均已在尼设立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地震资料处理、勘探服务、设备销售、区块勘探、开采、原油出口等业务。经过数年的运做,三大集团对于尼投资环境各组成要素均有详尽的了解,尼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对于我三大集团实力有清楚的掌握。因此,我参与其石油下游产业合作,以工程承包、投资炼油或化工厂等实体将大大增加我大型机电设备对尼出口,同时这也是实现2006年中尼双边贸易额80亿美元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4、我参与尼石油下游领域合作有利于提高我企业在尼国内市场的份额。有关资料显示,尼每年花费至少10亿美元进口100万吨石化产品用于国内工业生产。随着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不断走高,溶剂、聚合物颗粒等石化产品的进口价格攀升,造成有关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因此,尼国内石化产品和成品油市场均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我企业可利用成熟的技术和设备,为尼提供石化产品和维修服务。

根据有关资料,尼政府为拟投资其石油下游领域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以下具体产业:(1)炼油工业方面,包括新建炼油厂;收购现有国有炼油厂的控制性股份;现有炼油厂的维修服务;液化石油气及相关容器器具的生产与销售;特殊零部件和化学品的生产,比如工业用溶剂、杀虫剂、农药、化妆品、矿物油、石油冻、凡士林、沥青质的防水防潮建筑材料、地板砖、橡胶产品、防水油布等;(2)、石油化工方面,包括烷基类、烃基类、苯类、聚丙烯、烯烃类等化学品的生产制造。

3.1.8、参与尼石油下游领域合作的有关对策建议

1、尼投资环境尚待改善,需要认真做好投资概算。目前,尼投资软、硬环境均不理想,生产成本远远高于其它国家。尼基础设施薄弱,供电供水不足,大多数企业都靠自备发电机发电,增加了生产成本。炼油和化工生产均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长线投资,投资回收周期长。因此,我企业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适度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并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避免盲目投资,化解投资风险。

2、尼2007年大选在即,政治局势和社会治安形势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2007年总统大选序幕尚未拉开,尼各派政治势力已经为此较劲斗势,社会治安增加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同时,产油区局势动荡不安,部族冲突频仍,武装匪徒横行,绑架勒索及海盗破坏现象严重。因此,我企业应认真选择投资时机,并在投资概算中将安全评估成本计算在内。同时,我企业投资后应妥善处理与周围社区的关系,避免尼产油区外国石油公司与当地社区矛盾激化等类似事件发生。

3.保证原油供应和成品油销售环节的安全。在尼投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生产起始端的原油供应和生产终端的成品油销售是必须认真把握的两个要素。炼化生产能否保持稳定,原油供应必须有稳定的可靠的来源,并不应受制于人。同时,尼成品油市场定价机制仍然属于国家控制,因此,我企业必须将未来的成品油价格走向和政府定价取向做出判断,避免损失。

【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

4、建立政策性扶持基金,鼓励我石油公司参与石油下游产业合作。我政府应建立政策性扶持基金,加大对石油公司的融资力度,提供各种形式的信贷优惠,推动我参与尼下游石油业开发的进程。

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二)
尼日利亚石油对外合作模式

尼日利亚石油对外合作模式

2014-05-05 能源情报

能源情报按:李克强总理已经启程前往非洲访问,目的地包括尼日利亚。非洲油气资源丰富,是中国公司可以前往的地区,不过个中利弊,要先熟悉。

文/王 忠 苏 文,中国地质大学

1 尼日利亚油气资源潜力巨大

尼日利亚是地处几内亚湾的非洲第一人口大国,是非洲地区拥有油气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据美国《油气杂志》2005年发布的世界油气储量年终统计,截至2006年1月1日,尼日利亚的石油估算探明储量比2005年增长118%,达到49115亿t,居世界第十位;2007年升至第9位。天然气估算探明储量比上年增长510%,达到5123万亿m3,居世界第七位。按目前的开采水平计算,尼日利亚的石油储量可连续开采40年,而天然气储量则可连续开采100年以上。

尼日利亚石油的特点是轻而含硫量低,油质优良;油层较浅,易于开采。尼日利亚65%以上的油田分布在尼日尔三角洲的沼泽地带,其余大部分布在近海大陆架地区,少量分布在尼日尔三角洲北部的阿南布拉盆地。

尼日利亚是非洲最大的产油国,也是欧佩克第六大原油输出国(图1)。根据尼日利亚石油工业发展规划,2010年石油探明储量将达到5418亿t。为此,尼日利亚政府大力鼓励外资到尼日利亚投资石油工业。近年来,尼日利亚石油勘探开发取得较大进展,目前海上已探明的石油储量近7亿t。随着更多吸引外资政策的出台和油气勘探步伐的加快,尼日利亚的油气储量可望进一步增加。据尼报报道,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NNPC)计划在未来三年在油气领域投资660亿美元,其中,340亿美元用于石油领域,320亿美元用于天然气领域。

2 尼日利亚对外石油合作状况

1970年以来,石油出口逐渐成为该国最主要的经济来源。目前,尼日利亚是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是世界第12大产油国和第5大石油出口国,石油出口收入占出口总收入的98%,占国家总收入的83%。目前美国、法国、英国等国家为其主要石油贸易伙伴。2006年1月,中国公司中海油收购尼日利亚130号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OML130)45%的工作权益,中国将成为另一个该国重要石油贸易伙伴。 尼日利亚国际石油公司(NNPC)负责尼国石油工业的管理,在与外国石油公司的所有联合经营公司中,NNPC持有多数权益份额(55%~60%)。NNPC在同壳牌的联合经营公司中占有55%的权益份额。在同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德士古、科诺克菲利普斯、埃尼集团和道达尔集团的联合经营公司中分别占有60%的权益份额(见表1)。【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

尼日利亚政府对该国石油生产有两种主要的融资方式:联合经营和产量分成合同。在联合经营方式下,尼日利亚政府与其联合公司根据股权份额共同经营项目;在产量分成合同下,石油公司负责油气作业资金,在公司补偿资金支出后,根据达成的协议分享利润。但近年来,NNPC长期负债,很难弥补资金缺口,2004年8月曾试图将尼日利亚油气炼制业私有化的举措来提高NNPC的资金实力,许多NNPC的财产也将减股和私有化。

通过对2000~2008年以来尼日利亚举行的多轮次对外特许权招标,我们可以发现尼日利亚的对外石油合作具有如下特点:

①尼日利亚近几年对外合作十分活跃,对外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基本是通过每年一度的石油区块特许权招标来实现的;②特许权招标轮次频繁,但招标效果不太理想,除2000年第一轮特许权招标获得成功外,其他几轮效果较差;③大多数位于海上深水的招标区块,以及存在的诸多投资风险阻碍了一些中小石油公司的参与;④项目前期高昂的定金费用使得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难以接受。

3 尼日利亚对外石油勘探开发合作模式研究

3.1 尼日利亚对外签署石油勘探开发合作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

尼日利亚石油勘探开发和输运活动受1969年颁布的第51号5石油法6和1969年石油钻井和生产法规及相应的增补法规的规范(见表2),联邦政府按照法律授予石油公司从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的权利。这种基本法律安排适用于尼日利亚三十多年来形成的各种规章制度

资源控制、收入分配和尼日利亚的石油政治:尼日尔三角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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