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

2018-08-17 话剧剧本 阅读: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共10篇)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一)

餐饮。 厨师 凳子。 案例分析(20分)。 题
要求;案例由自己提供,案例必须与出品质量管理有关。 清楚(5分)、能找出主要问题(5分)有主要原因分析(5分)、处理得当(5分)。学过的管理知识能应用到案例分析中加(5—10分)

你可以和厨师沟通一下,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二)

合同法案例求解 急求 谢谢帮助的人
案例分析:
甲公司于2005年10月1日给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称本公司有一批电子元件欲出售,单价1000元,5日内保证有货,款到后立即发货。乙公司收到邮件后,立即于当日给甲回复邮件,表示愿意购买,并表明货物必须于10月11日之前送到,对于货款只同意单价700元,而且已经通过银行汇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日收到电子邮件,10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收到汇款后,甲立即通知乙,货物只能按照单价1000元出售,请及时补齐货款,货款到位后发货。乙收到甲的通知后于10月3日回电子邮件表示:单价700元是自己的最高报价。乙的通知到达甲公司后,由于秘书的疏忽,甲公司老板没有及时看到乙的回复,直到10月5日才看到。甲公司老板表示接受乙的报价,但提出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书。于是甲公司遂以双方电子邮件的内容为基础草拟了合同书。10月6日,甲公司董事长在位于A地的营业所内签字,并将合同书寄给了乙公司,同时将元件交丙运输公司交给乙公司。因为此时,乙公司老板在C地出差,乙公司遂派人将合同书送往C地。乙公司董事长于10月9日在合同书上签字,并于之前10月8日收到该批货物。那么:
(1)甲公司2005年10月1日给乙公司发的邮件,以及乙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什么性质?
(2)甲、乙两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如果存在,合同于何时成立?
(3)若甲、乙两公司未对交付货物地点作约定,如何处理?
(4)如果甲于10月10日将电子元件送到乙处,那么合同于何时成立,合同于何地成立?
(5)如果丙在运输过程中,因遭遇洪水,货物全部毁损,那么货物的损失由谁承担?
要求:
案例分析按得分点给分,要求说理充分,逻辑性要强,并有法律依据。

(1)甲公司的邮件是要约,因为其内容具体确定,乙公司的回复是新要约,因为其对要约作了实质性变更。(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
(2)甲乙两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于10月8日时成立,因为此时虽乙公司董事长尚未签字,但甲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乙公司也接受,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若货物交付地点未约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则甲公司将货物交给丙运输公司即视为完成交付(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4)合同于10月9日在C地成立,因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
(5)货物的损失由乙公司承担,因为甲公司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丙公司后,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三)

考核内容与形式:运用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对某个案例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省校责任教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供5个案例,学员任选其一,字数在1000字以上)
考核要求:案例分析没有固定的答案.在分析案例时应注意:
1、 运用所学理论进行分析;
2、分析时要抓住重点;
3、分析过程要逻辑一致,前后呼应;
4、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能自圆其说.
5、应注意掌握教材上的案例分析方法.
6、必须使用Word修改功能,以保留原始修改记录.案例分析不得抄袭,抄袭者成绩为不及格.

d【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四)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 胡某、顾某、姜某因抢劫罪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5年。一审
胡某、顾某、姜某因抢劫罪分别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7年、5年。一审宣判后,胡某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顾某、姜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顾某、姜某交付执行,胡某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在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胡某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胡某无罪。在此种情况下,市中级法院只好对全案宣告终止审理。
结合上述材料,请撰文详细叙述:
(1)市中级法院办理此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请说明理由。
(2)二审法院对上诉人上诉的一审案件审理结束后,依法可以作出哪些处理结果?
字数2000~3000字。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送达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顾某、姜某交付执行-------应该是上诉期满后交付执行。
市中级法院只好对全案宣告终止审理---------不应终止审理,应对胡某作出无罪判决,并对顾某,姜某一并作出处理。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五)

刑法、案例分析
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因在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实用”的白旗。邻农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一位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六)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谁能帮忙分析一下,需要写法理引用,案情分析和结论 题目在下面,麻烦各位了
On December 1, Seller sent to Buyer an offer to sell 5,000 widgets to Buyer for $25 a piece. The offer stated: “The offer will remain open until December 31.” On December 10, Buyer answered: “The price is too high, I don’t accept your offer.” Then, on December 15, Buyer changed his mind and sent a telegram stating: “I accept your December 1 offer after all.” Seller replied: “Your acceptance is too late, since you already rejected the offer.” In turn, Buyer answered: “The acceptance is good, since you promised to keep your offer open until December 31.”Is there a contract under CISG?
可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销售货物合同CISG(1980)
在线等,急
这是翻译:12月1日,卖方提交给买方提供买方销售5000件产品为25美元一件.要约表示:“报价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12月10日,买家说:“价格太高了,我不接受你的提议.“然后,12月15日,买家改变了主意,收到了一份电报说:“我接受你的12月1日提供毕竟.“卖家回答说:“你的验收是太晚了,因为你已经拒绝了这一报价.“反过来,买家回答说:“好,既然你承诺是承诺继续你的提议开到12月31日.“还有一个合同CISG吗?

法理引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Article 17[第十七条]:“An offer,even if it is irrevocable,is terminated when a rejection reaches the offeror.[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
分析:因为卖方12月1日的发盘构成要约,有效期到12月31日,但买方在12月10日拒绝了该报价,导致发盘终止要约失效.虽然买方12月15日(要约有效期内)改变主意,接受发盘进行了承诺,但是未能构成要约-承诺的合约关系.
结论:合约不成立.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七)

精诚队 团队宣言
求个团队宣言300字,我们是大学案例分析的5人团队.内容好的会追分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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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八)

大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试题,案例分析
王某与妻子谢某关系不和,后发生争吵,王某坚持离婚,因婚生子的抚养问题未协商好而离婚未果,当天下午5时许二人回家路过一鱼塘时,谢某要王一块歇息,王未予理睬,二人发生抓扯,被途经过的当地村民陈某劝开。当王某朝回家的方向行走约70余米时,谢某跳入鱼塘中,陈某见状大声呼喊王救人,王回答:“是她自己跳的水,我又没有推她,我自己也不会游泳,不关我事。”又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去。因陈某不会游泳,等其喊来其他村民来时,谢已死亡。
问:
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说明法律的依据?
2.王某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王某会游泳 构成见死不救罪
如果王某不会游泳 不构成犯罪【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九)

求问一道国贸实务的案例分析题。
Xoffered to sell goods to Y, “Shipment within 2 months after receipt of L/C,
offer valid if reply here 5 days.” Two days later, Y cabled back,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 X didn’t reply. Two more days later, X received Y’s
L/C requiring immediate shipment. At this time, the market price of the goods
went up by 20%.
What options did X have to deal with Y?
这个题在网上搜得到一些答案解析,但我看的不是很明白。到底总的几种选择呢?还望各位就本题给我一个系统标准的回答,能用英语是最好的了。万分感谢哈!

1。Y在5天内确认了订单,并开出了L/C,所以,理论上,X应该是需要执行该订单。
2。X可以先邮件给对方,确认如下: thanks for your order & L/C . but we will arrange the shipment after 50days , as we need time prepare the goods . 既确认合同(按照约定),同时告诉对方,交期不能立刻安排,需要安排在50天以后。这样,如果Y确实很着急要这批原料,那或许他只能放弃这个机会,寻找其他供应商(或为了提前交货,和X重新议价)。而如果Y不是很着急,接受了这个交期的话,那么X可以用这个时间(50天),做一个套期保值,至少不会再产生更多的价格方面的损失了。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十)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
甲乙两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1)由乙于10月30日前分二批向甲提供货物10吨,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给付乙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合同生效后,甲因故未向乙给付定金。7月1日,乙向甲交付了3吨货物,甲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货物价格大幅上涨,乙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吨货物价格提高到每吨20万元,甲不同意,随后乙通知甲解除合同。11月1日,甲仍未收到剩余的7吨货物,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诉至法院,要求乙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合同约定的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
2.甲能否以乙未履行合同而要求其承担定金责任?
3.乙通知甲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4.甲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否成立?
5.甲能否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1、合法,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25万元在货款的20%以下;
2、不能,定金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按约定支付定金,该合同已不是定金合同了。
3、不合法,合同已因双方实际开始履行而生效,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
4、可以成立,实际损失大于违约定的,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
5、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未出现合同履行不能的条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案件分析5丈夫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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