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房落户政策2016

2018-07-30 制度 阅读:

第一篇杭州买房落户政策2016:2016年浙江杭州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制度,积分入户积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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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制度  实施意见颇有“干货”,比如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等。在同时公布中进一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新政策实施后,普通老百姓又能享受到哪些配套服务?  户口迁移政策: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  有序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有效补充。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坚持总量控制和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的制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对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作为落户住所。  户口登记制度:明年起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性质区分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即从2017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居住证制度:建立实施居住证量化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根据本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机制。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为基本条件,进一步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发放范围,稳妥推进居住证与社会保障卡的融合对接。  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  加强人口基础数据管理应用: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分类解决我市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进一步解决户口“错、重、假”问题;分类完善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劳动就业、民族等应用系统,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提升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相关领域配药改革:转移人口保留原有合法农村权益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于依附在户口背后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此次《实施意见》在这方面也有较大力度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按照公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经济身份长久化,社会身份属地化以及城镇待遇可享受,农村权益可保留,农村利益可流转的原则,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切实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1、全面推进,举例说明  以全面推进“三地一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例,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范围内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按照自愿原则依法流转或转让承包经营权;保留其原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按规划翻迁建、征地拆迁及土地整治等改造过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权利;通过保障房置换等措施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  2、深化制度,推进试点  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镇推进试点,探索盘活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在市域范围统一交易、有偿使用制度。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资源退出机制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3、全面完善,改革升级  在全面深化完善村级股份制改革方面,对进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持不变,其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股权等经济权益保持不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拥有股权继承、转让等相关权益。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进城或留乡的自主选择权。  4、随迁子女,同等政策  在教育方面,已落户的随迁子女,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已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努力保障其义务教育需求;逐步完善并落实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考试相关政策。扩展阅读  自去年起,杭州滨江区就已试点积分落户。积分指标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居住年限、遵纪守法、表彰奖励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置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等指标。    而从今年9月20日起,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有了新的调整,开始对居住证持有人实行明确的积分管理。而积分的高低排名,直接和孩子能否入学挂钩。    《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8月底最终确定。主要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项指标。    基础分:根据个人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参保情况、房产情况、居住年限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分值。比如,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流动人口可获得标准分值40分,若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可再加10分。    附加分:根据个人表彰奖励(发明专利、获得的荣誉)、社会贡献(捐赠、参加志愿活动)、投资纳税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分值。例如,1年内在杭(市区)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满10小时就可以获得1分。    扣减分:当出现刑事犯罪记录、行政拘留记录、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时,扣减相应分值。例如,3年内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一次扣10分。    子女入学时除了满足缴纳社保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上积分的“基础分各项分值累计高于50分(含)的要求”。    购房须知:杭州买房如何落户?    在积分落户制启用前,在杭州,买房是外来人口落户的常用方式。    杭州购房落户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    3、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注: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杭州十区购房入户金额要求:    上城区、钱江新城:购买单套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江干、西湖、滨江、下城、拱墅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萧山、余杭区:购房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以上,需一次性付清房款;萧山余杭购房时间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的,扔按照原政策执行,即单套购房面积在80平方以上无需付清房款即可落户杭州。

第二篇杭州买房落户政策2016:2016浙江杭州新政:二手房贷款限制放宽到50年,公积金异地贷款等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浙江杭州新政:二手房贷款限制放宽到50年,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更多2016浙江杭州新政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上周六,郑小姐夫妇看中了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附近的一套二手房,定金是迅速交了,不过他们仍有些担心:先生是苏州人,刚调入杭州工作,以往的公积金能使用吗?这套二手房是1996年的房子,按照当时杭州的标准,贷款只能贷20年,还款有压力,怎么办?昨天,好消息来了:杭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让他们的困扰迎刃而解。新政共10条,内容涵盖土地供应、公积金贷款范围、二手房贷款年限、购房户籍制度等,其中不少提法有了很大突破。
全国公积金都能在杭州买房了郑小姐计算过,如果贷款100万元,按照公积金与商业贷款7∶3混合,照比同样20年的纯商业贷款,要少还15万元。可是,丈夫原来单位在江苏,在那里缴纳的公积金在杭州能用吗?新政: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杭州范围内的自住房屋,都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郑小姐的先生自然在可申请范围内。郑小姐说,这样可省了不少钱,毕竟如果仅用她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只能申请50万元。事实上,2015年9月开始,浙江省已经规定,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至于贷款,新政要求在杭银行机构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和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对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人民银行、银监会允许的下限,并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鼓励给予个人住房贷款优惠贷款利率。二手房贷款限制放宽到50年另一个让郑小姐高兴的是贷款年限的放宽。新政: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总和限制从40年放宽到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郑小姐看中的这套房子是1996年的,中介说,按照相关规定,贷款的年限是40年减去房龄。也就是说,郑小姐只能申请贷款20年。新政实施后,年限放宽到了50年,郑小姐能申请到最高30年的贷款,“100万元的贷款,贷20年和贷30年,每月还款额相差1000多元。”郑小姐说。郑小姐是杭州户籍,其先生想落户可通过购房落户或夫妻投靠。那如果是买了临安、桐庐等地的房屋呢?新政也提到,如果在桐庐、临安、建德、淳安四县(市)购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取消90-140平方米以上征税档新政另一个调整的部分是关于契税的。就在前几天,国家对契税、营业税进行了调整,此次杭州的新政完全是落实国家的规定。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照比调整之前,取消了144平方米的一个门槛。此前,90平方米以下普通房屋契税收取1%;90-144平方米,契税按照1.5%来收取;144平方米以上为3%。按照每平方米2万元来计算,如果购买150平方米的房屋,调整前契税为9万元,调整后契税则是45000元。另外,新政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而此前,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不论多大,都按3%来收取。新政在营业税方面也有调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公租房全面实施货币补贴制度新政:市本级全面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制度,暂停新选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暂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受理。这意味着杭州进行了16年之久的经适房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2015年5月,算是杭州公租房的一个分水岭,《关于大力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指导意见》当月出台,其中就提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的标准,将按照货币补贴标准租金乘以家庭保障面积计算核定。针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如此一来的好处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不一定要租住在政府兴建的公租房里,也可以拿着政府给的补贴,自己去别的地方租房。此外,房子被征收,选择了货币补贴,政府还会帮你牵线搭桥购买合适的商品房作安置。近年来杭州房产政策2010年10月11日
不论户籍限新购一套住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2014年7月28日萧山余杭解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宣布,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萧山区、余杭区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2014年8月29日全面放开限购购买杭州主城区140平方米以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限购全面解除。2014年10月30日放宽公积金首套认定标准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还清房贷后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加大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2015年4月3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自2015年4月3日起,房款贷款申请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2016年2月29日公积金可异地贷款允许杭州区域外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在杭州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从40年放宽到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点击查看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资讯>>>>

第三篇杭州买房落户政策2016:2016浙江省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无户口落户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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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努力实现浙江省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全面启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根据浙江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以解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等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重点,完善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收养登记等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意见详细规定了八种无户口人员如何登记户口。今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人员可依法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规定,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说明未登记常住户口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确认非被拐卖、失踪人员,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符合拟落户地常住户口登记政策规定,并已采集本人人像、指纹、DNA信息的,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扩展阅读  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钱报8月16日A11版有报道,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们接到了大量读者来电、新媒体客户端的留言,大家都很关心自己的情况该怎么办。  昨天,钱报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人口服务管理总队总队长阮文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陈小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胡崇高,通过具体案例进行法律新闻解读,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规。  【案例1】  没有出生证的20岁青年  终于办上了户口  1994年,义乌市朱某尚未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便与诸暨市金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995年12月,两人在义乌市妇幼保健院生育一个孩子,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2000年,他俩以收养名义,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义乌市方某家。2006年,朱某与金某登记结婚。同年,其子违规落户被发现,户口被注销,之后一直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这类情况属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朱某、金某应说明情况,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在向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补领《出生医学证明》后,随朱某或者金某办理儿子的常住户口登记。目前,他们的孩子已登记常住户口。  【案例2】  儿童福利院里生活3年  她可以登记集体户口了  2013年3月,宁波市镇海区救助站接收了一名女性流浪乞讨人员。经诊断,该女子精神发育迟滞,被送往镇海区某福利院。同年9月,该女子生育一名女婴。镇海区民政局为女婴取名镇某,并交由儿童福利院抚养至今。  因无法核实亲生父亲、母亲的身份信息,助产机构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因母亲精神发育迟滞且现在福利院,不符合按弃婴办理收养登记的条件。  这类情况属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现在,儿福院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提出镇某的落户申请,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取得镇某的医院出生记录等证明材料,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在福利院集体户办理镇某的常住户口登记。  【案例3】  捡来的孩子养了十几年  可以落户了  桐乡市沈某夫妇年过半百,一直未育。2000年,沈某在自己的小店门口捡到一个附有出生纸条的小孩,抚养至今。因沈某夫妇不愿送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当地民政部门和公证机构亦因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未予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小孩至今未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这类情况属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现在,沈某夫妇可向桐乡市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并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桐乡市民政局经审核,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签发《收养登记证》,办理小孩的常住户口登记;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转桐乡市公安局,经调查核实,符合第三条第八项有关条件,小孩的常住户口可以非亲属关系在沈某夫妇户内办理登记。  【案例4】  “私奔”30多年  户口终于“回娘家”了  30多年前,原籍三门县的罗女士与象山县的陈先生相恋,因父母反对,罗女士一气之下与陈先生到象山县一小岛居住。由于她多年未回娘家,也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村里认为她已外嫁,把她的户口注销了。  这类情况属于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如今,罗女士可向三门县注销原籍户口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如经核实,确认罗女士未在象山等地落户,可以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在恢复户口后,罗女士可向象山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目前,罗女士的常住户口登记已恢复。  【案例5】  受骗“海外留学”  户口也能“复活”了  1991年,原籍建德的徐某被某省“海外留学教育中心”录取,于1991年9月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报到后,发现学校打着“海外留学”名义骗取招生,便中途辍学了。徐某随身携带的户口迁移证未上交学校,当地派出所也未予以落户。多年过后,他想到原籍派出所恢复户口,发现户口迁移证已经遗失,某省“海外留学教育中心”也早已撤销。户口之事就一直搁着。2016年初,建德市公安局在开展无户口人员摸底排查时了解到徐某的情况。  徐某属于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建德市公安局原籍派出所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经查阅徐某的户籍档案,走访徐某工作单位、所在村委会等单位和网上核查,查清徐某无户口的事实后,当地公安机关予以恢复户口。现在,徐某的常住户口登记已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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