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2016-12-29 制度 阅读: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一】:企业证件有哪些

企业证件有哪些?

“2015年8月13日,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根据9月中旬湖南省政府三证改革消息,2018年底会普及新证,未换新证的原有证件作废。并且湖南新证将会加上机构信用代码证编号。

那么值钱的企业证件有哪些?

主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证、统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进出口企业还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表、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检验检疫备案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等。 特殊行业还要有行业许可证,如消防要消防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篇主要讲三个常见证件,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还有机构信用代码证。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营业执照分为很多种有个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内资、外资、科研、事业单位等等。目前比较我们比较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两种,一种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很明显的会多出一栏“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还有一个相关词汇是“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组织机构代码证

我们周围有很多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知道办理营业执照,而对自己唯一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重视程度不够,也不能够及时参加年检,总感到用途不大。那么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呢?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呢?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登记证一般分为国税和地税,区别在哪里了?这2个部门分别对不同的经营范围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征税范围主要包括销售、加工、修理修配、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地税主管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征税范围主要包括餐饮、娱乐、部分服务业(营改增剩下的部分)。所以这2个部门的税务登记证都要去办理,不是重复的。

机构信用代码证

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它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银行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助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了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制发机构信用代码证。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5个数据段,从左至右依次是1位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2位组织机构类别、6位行政区划代码、8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

机构信用代码证将作为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查询机构信用记录等的依据。各持证机构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征信柜台补办,以防影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机构信用代码证是机构的“经济身份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金融账户实名制是杜绝虚假开户和各种违法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证能够为金融机构开展机构账户主体资格审查、身份核实、风险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与个人身份证件互为补充。二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在办理存、汇、贷款等业务时,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的手续非常繁琐。机构信用代码建立以后,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三是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信用代码不影响现有的各种代码,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与现有代码的对应关系,可以发挥机构信用代码的查询检索功能,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共享,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也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有助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二】:2013年长沙 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档案号:

以下由申办单位填写(请按填表说明填写)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制 领证人: 年 月 日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三】: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 【法规标题】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令2002年第156号 【颁布时间】2002-4-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2002年3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推进信息网络化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第三条 省、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维护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

(二)编制和赋予组织机构代码;

(三)指导协调组织机构代码应用工作;

(四)监督检查组织机构代码实施情况;

(五)查处组织机构代码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组织机构代码管

理和应用工作。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一)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二)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登记和备案的事业单位;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国家和省规定应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其他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下列之一的文件(证件),向批准或者核准登记、备案机关的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一)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成立的批准文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四)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五)其他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0日内对组织机构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并发给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赋码并说明理由。

本办法施行前成立的组织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尚未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第七条 组织机构代码分为法人代码和非法人代码。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赋予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赋予非法人代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保证代码质量,不重码、不错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正本、副本(含电子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禁止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禁止使用失效、作废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组织机构赋码发证后,应当及时通知批准成立该组织机构或者核准登记该组织机构的机构编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

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组织机构成立、变更或者撤销、注销的,应当告知组织机构于批准或者核准之日起30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或者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及时向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级部门(机构)通报。

第十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时,该组织机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或者核准变更的证书,向原赋码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毁损或者遗失的,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向原赋码发证的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补发新证。遗失代码证的还应当及时登报声明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作废。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原组织机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核准注销、撤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原赋码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

被注销的代码20年内不得再赋予其他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发展计划、外经贸、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交通、统计、国土资源、房地产、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为组织机构依法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当查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记录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对组织机构证照依法进行年检的,应当要求组织机构在年检报告上标注其组织机构代码。

第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各类组织机构、个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查询服务。

提供和使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必须遵守国家信息管理和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机构,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制度。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与机构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的证照年检同时进行。经检验合格的,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加盖年检标识;不合格的,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无年检标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效。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不得收费。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缴并销毁违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表格-湖南省

档案号:

以下由申办单位填写(请按填表说明填写)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制 领证人: 年 月 日

以下由发证机关填写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五】:湖南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56号)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云川

2002年4月8日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推进信息网络化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第三条 省、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维护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

(二)编制和赋予组织机构代码;

(三)指导协调组织机构代码应用工作;

(四)监督检查组织机构代码实施情况;

(五)查处组织机构代码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一)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二)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登记和备案的事业单位;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四)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国家和省规定应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其他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下列之一的文件(证件),向批准或者核准登记、备案机关的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一)政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成立的批准文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四)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五)其他组织机构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0日内对组织机构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并发给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赋码并说明理由。

本办法施行前成立的组织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尚未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第七条 组织机构代码分为法人代码和非法人代码。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赋予法人代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机构赋予非法人代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保证代码质量,不重码、不错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正本、副本(含电子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禁止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

湖南有哪些公司有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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