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报告进出海关的目的与要求

2016-10-28 实习报告 阅读:

【一】:海关实习报告

海关实习报告

实习目的:熟悉海关、海关机构以及海关法。

实习内容:“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的名称,它的历史由来已久,最早的外国海关机构出现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进而工商业活动发展较早的西方各国相继设立海关。在我国,早在西周已有“关”的设置。当时的诸侯国都邑的城门有人把守,货物通过城门需要纳税,而且出现了专管贸易的“贾正”。海关在为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国家管理贸易的机构之一,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关于海关的基本性质需要说明两点:首先,海关是代表国家对进出境活动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境监督管理的职权。海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履行监督管理与进出境有关的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保障有关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依法出入境,并对其中的违法、走私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走私及其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其次,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权的范围是关境。其与国境的关系,有等同于国境、大于国境和小于国境三种情况。

海关的基本职能任务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海关实现其监督职能的组织保证。国家根据对外贸易管理的需要设立海关。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之一,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是海关机构的最高领导部门,各地方海关机构是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

海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海关监督管理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海关对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出入境活动的当事人依法从事出入境活动和监督机关依法对海关执法实施监督的法律依据。海关的进出境管理是海关法的规范内容;海关法是海关进出境管理的法律依据。

海关进出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督制度;二,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三,进出境物品的监管制度。进出境环节的监管可以划分为申报、检查和查验、放行三个步骤。

通关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说分为五个基本环节,即:申报和审单、海关查验、税费计征和缴纳、海关放行和结关、放行后的海关稽查。

实习小结:本次实习着重于认识海关、海关法以及海关与海关法的关系。海关法作为法律,是规范进出境管理和出入境活动的行为规则,表现为对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因此,要与海关打交道,要从事通关活动不仅需要理解海关的各项业务,还需要知晓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从而明确作为对外贸易主体在通关活动中应如何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避免由于对有关规定的不了解或了解不够,而导致的

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海关实训报告

1 引言

现在海关应对的事物复杂多变,所以社会需求对报关人员的软件操作、文档整理、交际沟通、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海关实训作为国贸专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实环节,报关模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走入社会、认识社会、认识自己、评估自己的机会。通过实习熟悉报关实务的具体操作,增强感性认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进一步巩固、深化已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

2 实习目的

1.熟悉报关单的基本内容:

2.熟悉报关单填制的基本要求:

3.熟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签订的一般方法:

4.掌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签订的的技巧:

3 实习安排

实训时间是上午海关实务课,第17周和18周两周,实训地点在主楼306。我们分别实训五份报关单,根据所提供的原始单据填制。有出口报关单填制,有进口报关单填制,有航空运单,有报关单改错。我们根据每份材料对应填写报关单。根据海关实务书本上讲的要点,规范填写报关单,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严格一致。 4 实习内容

4.1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的海运提单里的目的港是大连港,货物实际进境的海关是大连海关,海关代码是四位数字。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的注释里提及了在大连大窑湾海关申报进口,则进口口岸是大窑湾海关,海关代码是四位数字。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提单提及了目的港是广州新风港,货物实际进境的海关是新风海关,海关代码是四位数字。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的商业发票提及了装运港是上海港,推测货物实际出境的口岸海关是上海海关,海关代码为四位数字。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的商业发票中提及了装运港是大连港,由此推测货物实际出境的口岸海关是大连海关,海关代码为四位数字。

4.2 备案号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没有上述的备案,所以免填。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在注释中看出是C手册,所以填C手册号:Cxxxxxxxxxxx。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在注释中提及是C手册,所以填C手册号:C51066000019。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没有上述的备案,所以免填。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没有上述的备案,所以免填。

4.3 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填报出口货物合同(包括协议或订单)编号。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在商业发票中提及了订单号,所以填写订单号64306。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在提单中包含了合同号,所以填写合同号04EUWTJ7304317T054。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发票中提及了合同号,所以填写合同号BTNU0945-46。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发票中有订单号,所以填写订单号045365427。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发票中有合同号,所以填写合同号XM2004NA266。

4.4 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出口日期指运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进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签发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第一至五份报关单中,此栏均可免填。

4.5 申报日期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申报数据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第一至五份报关单中,此栏均可免填。

4.6 经营单位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注释中看出交易属于一般代理,所以此栏填写代理方的名称和编码即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3429)。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注释中看出是委托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货代公司,所以应该填委托方的名称和编码即中国矿产钢铁有限公司(1108912331)。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注释中看出签合同的是广州电梯有限公司,此栏应该填广州电梯有限公司(440193210)。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从注释中看出交易属于一般代理,所以此栏填写代理方的名称和编码即无锡锡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202312145)。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从注释中看出交易属于一般代理,所以此栏填写代理方的名称和编码即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115)。

4.7 收/发货单位www.fz173.com_实践报告进出海关的目的与要求。

收发货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或使用及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收货单位为沈阳贝沈钢帘线有限公司(2101232999)。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收货单位为辽抚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2104912245)。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收货单位为广州电梯有限公司(440193210)。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发货单位为无锡锡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203922144)。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发货单位为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001)。

4.8 运输方式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可从资料知道,运输方式应该填写水路运输或2。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可从资料知道,运输方式应该填写水路运输或2。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可从资料知道,运输方式应该填写水路运输或2。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可从资料知道,运输方式应该填写飞机运输或5。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可从资料知道,运输方式应该填写水路运输或2。

4.9 运输工具名称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提单中可知,此栏该填写M/V COSCO HONGFENG/V.302N。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提单中可知,此栏该填写APL HONGKONG/116E。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从提单中可知,此栏该填写SUI DONG FANG/510100607150。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从提单中可知,此栏该填写CA3202。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从提单中可知,此栏该填写CSCL YANTIAN 00425。

4.10 提运单号

本栏目填报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COSU84554730。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MOLU803364874。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6XF02014。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999-87908844。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ZIMUDA927057。

4.11 贸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一般贸易或0110。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615。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615。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110。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110。

4.12 征免性质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持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的,应按照《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101。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503。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503。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101。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101。

4.13 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进口报关单此栏免于填报。

第一至三份进口报关单,此栏免填。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填写电汇。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填写承兑交单。

4.14 许可证号

本栏目填报以下许可证的编号: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为空。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为空。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为空。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为空。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05-AA-701226。

4.15 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填报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或地区。

运抵国(地区)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巴西。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德国。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德国。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意大利。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新加坡。

4.16 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货港。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香港。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安特卫普。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香港。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罗马。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吉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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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我国关境内的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的地点。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大连。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辽宁抚顺。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广州新风。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无锡。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大连。

4.18 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此栏免于填报。

第一至三份报关单中,此栏免填。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写045365427。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资料没有交代,所以未填写。

4.19 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CIF或1。

第二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CFR或2。

第三份进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FOB或3。

第四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FOB或3。

第五份出口报关单中,此栏应该填FOB或3。

4.20 运费

运费是指进出口货物从始发地运至目的地国际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进口成交方式为CFR或CIF和出口成交方式为FOB,此栏免于填报。

第一份进口报关单,此栏免填。

【三】:海关实习报告_1

海关实习报告

三月底我们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海关实习,通过老师有关海关知识的讲述,我们对海关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这次海关实习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海关概述;报关制度;货物通关制度;关税制度。

一、海关概述

1、进出关境的监管机关

2、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机关

二、报关制度

定义:报关管理制度是指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的报关资格审定、批准及对其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的业务制度。

作用:报关管理制度是实现海关职能的基础业务制度。它的根本作用在于确保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征收税费、查缉走私、编制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任务的顺利完成。它是海关实现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它是确立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

只接受报关单位的报关员的报关

三、货物通关的程序

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

报关人: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进出境程序:申报——配合检查——缴纳税费——提取发运

四、关税制度

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关税主要包括进口税和出口税。一是看与出口国直接的税率政策,主要的征税依据有:最惠国税率、特惠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率、增值税率和消费追率。特惠税率通常意味着零关税,增值税的征收主要分两种:17%或13%。二是包括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还有就是正税,是一种附加税。另外在关税的计收中,还包括进口环节税和船舶吨税(主要是对外籍船舶的征收)。

(二)关税征收程序

1、确定商品分类

商品归类制度,按《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H.S.制度),是对各种不同产品出入境应征/应退关税税率进行量化管理的制度。

HS CODE,即海关编码,为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HS编码共有22大类99章。国际通行的HS编码由2位码、4位码及6位码组成。6位码以上的编码及对应商品由各国自定。自1992年起,中国海关采用HS编码体系, 并且是八位数组成,后改为十位编码。每一个编号后面对应的是符合条件的产品名称。

HS编码22大类99章:

1类

实践报告进出海关的目的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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