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图

2016-09-24 制度 阅读:

【一】:秦朝的基本行政制度

秦朝的基本行政制度

秦皇朝建立之初的基本形势

秦自商鞅变法图强以来,就逐渐形成“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①,并开始了兼并山东六国的斗争。经过一百多年的持续努力,至公元前246 年秦王政继位时,实现统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这时,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联系的加强,民族联系的加强,“四海之内若一家”,为统一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秦国变法比较彻底,政权巩固,经济发展,国富兵强,在实力对比上较之山东六国有着明显的优势,已经有了进行统一战争的可能性。充分运用这些有利条件,秦王政“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①果断地发动了大规模的兼并战争。从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230 年)灭韩起,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灭齐止,前后只用了十年时间,便“初并天下”,统一了六国。

秦的统一,是秦皇朝建立的前提,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重大转折点。

如本书前卷所述,自周平王东迁洛邑以来,社会便逐步陷入长期分裂混战的状态之中。“是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政由五伯,诸侯恣行”②。战国年间,更是“并大兼小,暴政经岁”,“力功争强,胜者为右”③。秦王政承秦孝、昭以来向外拓展的事业,结束了过去那种“兵革不休”、“流血满野”的战乱局面,改变了长期以来“国异政教,各自独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④的状态。这既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符合历史的趋向和大多数人的心愿。秦《泰山刻石》写道:“廿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⑤《之罘刻石》也说:六国回辟,贪戾无厌,虐杀不已。皇帝哀众,遂发讨师,奋扬武德。义诛信行,威 旁达,莫不宾服。⑥这些虽然都是歌功颂德之辞,但也不是毫无根据。试想,经过长期战乱之后,出现一个粗安环境,特别是“无战争之患”,人们怎能不顺意呢?即使当时未能也不可能达到“莫不宾服”的程度,但也必定有为数众多的人表示归服的。这一点,连一向乐于贬抑秦朝的汉人也不得不承认。如西汉著名政论家贾谊便说:“秦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四海养。天下之士,斐然向风。”①西汉中期的严安也说:秦灭六国之后,“元元黎民得免于战国,逢明天子,人人自以为更生”②。这些说法是公允的,道出了秦“初并天下”后政治形势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

① 贾谊:《新书·过秦》。

① 贾谊:《新书·过秦》。

②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③ 刘向:《战国策书录》。

④ 刘向:《战国策书录》。

⑤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⑥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 贾谊:《新书·过秦》。

② 《史记·平津侯主父传》。

但山东六国灭亡之后,秦统治集团与六国贵族地主之间的冲突并没有结束。相反,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冲突的形式发生了变化。据历史记载,原六国有不少贵族和官僚深藏着强烈的反秦意识,并企图待机而起。如韩、赵、魏被灭后,“三晋大夫,皆不使秦,而在阿(今山东东阿西南)、鄄(今山东鄄城东北)之间者百数”③。韩国大贵族官僚出身的张良,其先人“五世相韩”。秦灭韩,张良“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④。楚亡以后,楚国大夫“不欲为秦”,逃至齐都城南下的也是达“百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楚国还流传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⑤的谚语。

这里还应注意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本来,战国年间,由于地主阶级特别是军功

地主对农民残酷的剥削和奴役,侵占土地,严刑重罚,迫使农民很早就走上了反对封建统治者的道路。他们有的逃亡,有的夺取地主富户的财物,有的甚至“聚群多之徒,以深山广泽林薮,扑击遏夺”⑥,进行反抗封建统治者的斗争。尽管这时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还处于形成时期,农民的反抗斗争还只是开始;尽管封建统治者对这种早期农民斗争进行了严厉的镇压,但农民的反抗仍然此伏彼起,不可遏止。如战国末年的楚国便是“盗贼公行,而弗能禁”①。直到秦朝建立之际,这种斗争仍在继续进行。云梦睡虎地秦简多处提到“盗”和“群盗”,而且还有专门审讯“群盗”的案例②。

为了打击原六国贵族的反秦活动,为了防止和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秦统治者必须尽快建立足以控制全国的封建朝廷,构筑起从朝廷到地方的各级政权机关。当然,总的说来,这个政权仍然是原来秦国的延续,是其统治机构的扩充。但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与变化的需要,秦统治者还是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变革措施。

树立至高无上的皇权

在秦代以前,“王”本是统治者最崇高的称号。商、周的君主均称为王。战国年间,王室衰落,七雄并立,于是包括秦国在内的一些诸侯国君也陆续自称为王。《史记·六国年表》载:秦惠文君“十三年(公元前325 年)四月戊午,君为王”。秦王政即位后,同样是以“王”为号。秦从惠文王起,至秦王政统一六国止,称王已长达百余年之久。但是,经过兼并战争,山东六国的国王都一个个变成了秦的阶下囚。面对如此巨大的历史性的胜利,秦王政认为,如继续使用“王”号,远不足以显示其胜利者的威严及其至尊的地位。为此,他在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亡齐后不久,颁布了“议帝号”令。

在这道给丞相、御史大夫等人的诏令里,秦王政首先概述了他兼并六国的经过,接着便指出: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①

③ 《战国策·齐策六》。

④ 《史记·留侯世家》。

⑤ 《史记·项羽本纪》。

⑥ 《吕氏春秋·孟冬纪》。

① 《战国策·韩策二》。

② 参看《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35 页,文物出版社1978 年版。

“议帝号”,是秦王政统一六国后下的第一道重要诏令,是他建立皇权的开始。秉承这道诏令的旨意,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与“掌通古今”的博士们商议之后,对秦王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现在,“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其功业之大,实“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臣等愿“昧死上尊号”,请王为“泰皇”②。秦王政不以为然。他提出“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③从此,“皇帝”便取代“王”,成为秦王政的称号,并为以后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沿用。

本来,“皇”作为“美大之称”的褒意词,常用于美化人们想象中能主宰一切的天神,即所谓“皇天”。以后又逐渐演化为天神本身的称号,如“西皇”、“后皇”、“东皇太乙”之类便是。接着还出现了“三皇”和“天皇”、“地皇”、“泰皇”的传说。不过,这些仍是一种人格神或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所以《风俗通义·皇霸》篇说:“皇者天,天不言,四时行焉。三皇垂拱无为,设民而民不违,道德玄泊,有似皇天,故称皇。”至于“帝”,大体在春秋以前亦多指冥冥中的上帝,至战国时期才开始成为人主的称号。如孟子称尧、舜为帝,说“舜尚见帝,帝馆甥于贰室”;舜“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公元前288 年,秦昭王为了拉拢齐国,自称西帝,并遣使尊齐湣王为东帝。但齐王为使“天下爱齐而憎秦”,很快便“去帝复为王”。秦无可奈何,也只得“去帝号”。此后,秦虽仍然企图称帝,但直到统一前,这一www.fz173.com_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图。

愿望始终未能实现。所以,去“泰”著“皇”,采上古“帝”号,以“皇帝”作为人间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实由秦始皇开其端。他这样做,显然不单是一个改称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给自己披上神圣的外衣,装扮成人间的“上帝”,从而建立起至高无上、足以主宰一切的权力。

为了建立和神化皇权,秦始皇在议帝号之后,紧接着还规定了皇帝专用的称谓,规定了玉玺的制度,废除谥号。

秦始皇采纳王绾、李斯等的建议,规定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自称为“朕”。《尔雅·释诂》:朕,“我也”。以前,人们不论尊卑,均可称“朕”,“上下共称之,贵贱不嫌。”皋陶对禹说:“朕言惠可底行。”①楚诗人屈原也说:“朕皇考曰伯庸。”②但自秦始皇有了这一规定后,“朕”便成了皇帝独用的自称代词,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再用了。

秦代以前,玺并非最高统治者所专有。春秋战国时期,鲁季武子取卞邑后,使人去告鲁襄公,“玺书追而与之”③。西门豹为魏邺令,魏文侯曾“收其玺”,后又“复与之”④。可见当时卿大夫及地方官吏的印章均可称玺。至秦代,则是“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巨莫敢用”①。

①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 《尚书·皋陶谟》。

② 《离骚》。

③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④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据历史记载,由秦始皇下诏、李斯书写而制成的传国玉玺,方四寸,上勾交五龙,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说作“昊天之命,皇帝寿昌”)②。又有乘舆六玺,即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这些玉玺,确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的象征。

我国古代大约从西周中叶以来,开始有谥法。当时,王及诸侯国的君臣等死了以后,后人便依据其生前行为与表现,给予相应的谥号。《逸周书·谥法解》称:“谥者,行之迹。”由于行迹有是非之分,所以谥号也有善恶褒贬之别。这种后议其先、下议其上的作法,与秦始皇加强专制集权的意愿是相抵触的。为此,他便下制书,提出:“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他明确宣布:“自今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秦始皇企图除谥法之后,能够“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自然,这只是一种幻想。终始五德说,本是战国末期齐人邹衍创立的一种神秘主义的政治历史理论。它主要是以土、木、金、火、水这五种物质运动的相胜与制约,来依次比附历史上各朝代,借以说明这些朝代的更替都有其先天注定的命运,而人类的历史正是沿着这种天运安排的五德相胜的轨迹,周而复始,循环往还的过程。邹衍的这一学说传到秦国后,在秦国思想政治领域发生过深刻影响。《吕氏春秋·应同》篇曾概述过这一学说。它写道: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含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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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集众书而成,是一部杂家著作。保存在此著作里的这段论述,虽不知是否出自邹衍之书,但它反映了邹氏“终始五德”的基本内容。对于这套有利于神化皇权的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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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秦始皇自然乐于接受。他以为,既然“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①,正好是水德主运,为“水德之始”。水,北方,色尚黑,故秦始皇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岁首,“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以黑为主色。又规定“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②。实际上,除符节、法冠、乘舆之外,其余也往往以“六”为基数。如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铸“金人十二”,“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徙黔首三万户琅玡台下,复十二岁”。这些数目,都是“六”的一定的倍数。连一些字数繁多的铭刻也往往依此为例。如泰山、芝罘、东观、峄山刻石皆一百四十四字,为“六”的二十四倍;会稽刻石二百八十八字,为“六”的四十八倍。“六”作为一个数字,为什么在秦代能如此广泛的使用呢?这是因为,在阴阳五行家看来,水主阴,终数六。《周易》称卦中阴爻为六。《易·坤》:“用六永贞,以大终也。”《说文》:“六,《易》之数,阴变于六。”所以秦始皇限定“数以六为纪”,“度以六为名”,同样是为了合终始五德之数,给本朝的各种典章文物及有关措施涂上神秘主义天命论的色彩。www.fz173.com_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图。

① 《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及《独断》卷上引卫宏语。

② 《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www.fz173.com_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图。

①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史记·秦始皇本纪》。

关于秦始皇加强和神化皇权的措施,我们还可以举出不少,如严格避讳制度,制作皇帝专门的冠服乘舆,修宫室以象“天极”,等等。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罗列。

建立封建朝廷

秦始皇倚仗皇帝的无上权威,总揽朝政,“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不过,不管他怎样日夜兴作,“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①,但总不能事事躬亲,包揽一切。因此,在他议帝号,确立皇权时,还相应地建立了以他为首脑的封建朝廷。 秦代的朝廷,主要由“三公”和诸卿组成。“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

丞相,“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②。秦丞相多设左右二员。故秦朝建立之初,其首任丞相为隗状、王绾两人。此后,则有右丞相冯去疾和左丞相李斯。本来,丞相既为文官之长,又居三公之首。但在秦始皇在位时,不仅其任免权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之手,就是在职掌范围内的政务,也是听命于皇上,任其专断。“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③,并无决策权。太尉,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①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郑玄注《礼记·月令》时也认为太尉为秦官。《汉官序》还说:“汉承秦曰太尉。”②但根据《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及有关列传的记载,秦皇朝建立前,历年的对外战争大都是以丞相、将军、庶长、大良造、五大夫或客卿等去领兵,并无太尉,而且这些人都是临时派遣,事毕即解除兵权,仍归原职。秦皇朝建立后,一些重要活动,如始皇二十六年议帝号,二十八年琅玡刻石,也只有丞相、御史大夫,不见有太尉。从制度上说,秦朝应有太尉的官位,实际上大概未曾具体选任担当这一职务的官员。这种状况的出现,自然与秦传统的君主专制体制,特别是与秦始皇强化皇权,意欲直接掌管军事,控制兵权的企图分不开的。

御史大夫,秦始皇始置。本来,早在周代就有御史,但当时只是一种低职微官。至秦代初年,出于抑制相权,加强监察的需要,于是改置御史大夫,擢为尊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③。御史大夫的主要职责:一是承转皇帝诏令制书,“受公卿奏事”,并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二是监察百官,“举劾按章”,主治重大案件。元胡三省说:“秦置御史,掌讨奸猾,治大狱,御史大夫统之”④,同时也兼掌图籍文书及记事之任。御史大夫位次于相,为丞相之副,职在辅佐丞相,协理国政,但它和皇帝的关系极为密切,堪称皇帝的耳目和心腹。

①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汉书·百官公卿表》。

③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

② 《太平御览》卷二○九引。

③ 《汉书·百官公卿表》。

“三公”之下,则有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诸卿”,或习惯地称之为“九卿”,但其实际名额并不限于九。这个庞杂的官僚集团主要有:奉常:掌宗庙礼仪,有丞。应劭云:“常,典也,掌典三礼也。”

颜师古亦云:奉常,“王者旌旗也,画日月焉,王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①其属官有太宰、太史、太卜等。又有博士,“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②。

郎中令:掌宿卫宫殿掖门户,侍从左右,有丞。臣瓒云:“主郎内诸官,故曰郎中令。”③《初学记》卷十二引《齐职仪》亦云:“主诸郎之在殿中侍卫,故曰郎中令。”其“属官有大夫、郎、谒者。”④大夫掌论议;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谒者掌宾赞受事。由于郎中令侍卫禁中,接近皇帝,故其职位极为重要,甚至有时能左右朝政。

卫尉:掌宫门卫屯兵。《汉旧仪》云:“卫尉寺在宫内。”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⑤即统领皇宫的警卫部队,守护宫门内,有丞。

太仆:“掌舆马,有两丞”⑥,主要负责饲养和供给皇室车马,安排皇帝出巡时的车驾次第,有时还亲自为其执驭驾车,是皇帝最亲近的高级巨仆和“众仆之长”。

廷尉:掌刑法,负责依法治罪,决疑平狱。应劭云:“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兵狱同制,故称廷尉。”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①又《太平御览》卷二三一引韦昭《辨释名》云:“凡掌贼之司察之官皆曰尉。尉,罚也,言以罪罚奸非也。”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其属官有廷尉正和廷尉左、右监。由于秦代崇尚法治,所以廷尉在诸卿中享有特殊的重要地位。秦始皇的重臣李斯曾担任这一职务,经常参与朝政,并由此而擢为丞相。

典客:掌礼宾,有丞。主要负责各国君长、使臣及少数民族首领来朝时的迎、送、接待,“典其礼仪”。故《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

典属国:掌归义臣服的少数民族。《汉书·百官公卿表》称:“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其属官有九译令等。

宗正:掌亲属,有丞。主要负责皇族宗室和皇室外戚事务。

治粟内史:“掌谷货,有两丞。”②其属官有太仓、平准、五令丞等。主要管理国家钱谷、租税等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领天下钱谷,以供国之常用。”

④ 《资治通鉴》卷七,《秦纪》二注。

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② 《汉书·百官公卿表》。

③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④ 《汉书·百官公卿表》。

⑤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⑥ 《汉书·百官公卿表》。

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② 《汉书·百官公卿表》。

【二】:题目d17dfc1fb7360b4c2e3f648d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三】:古代地方行政区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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