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016-08-16 制度 阅读: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
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同普通法律的阶级本质是一致的,但又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方面具有特殊属性。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所以,我国把宪法定为根本大法。主要内容有:(一)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二)规定社会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三)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四)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宪法是我国制订的普通法律的依据。所以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都必须同宪法的内容保持一致。如果普通法的内容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那么这种违反宪法的法律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这里就必须加以修改或是废除。

三,宪法制订、修改程序的严格性。我国对宪法的指定和修改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现行宪法规定:“宪法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四,宪法解释和监督实施的特殊性。既然宪法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性,普通法便不能够与宪法相抵触,那么,该由哪个机构来确认某一法律是否同宪法的内容相抵触呢?如果抵触了该如何处理?我国现行宪法把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步习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步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 )1、我国宪法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未根本的活动准则。”这一规定说明

①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②宪法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一切政党的最高行为准则③宪法是一切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④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 )2、我国宪法从第33条到底50条,全面详细的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规定说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①立法保障 ②司法保障 ③经济保障 ④政治保障

A、① B、③④ C、①② D、①②③④

( )3、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说明了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C、普通法律包括了宪法 D、宪法包含着普通法律【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 )4、“刑法+民法+教育法+„„=宪法”的观点主要错在没有看到

A、普通法律的重要性 B、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内容不同

C、普通法律是宪法的立法基础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有一定的程序 ( )5、我国人民的权利保障体系是以哪部法律为核心的

A、刑法 B、民法通则 C、宪法 D、行政法

( )6、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行使着不同的国家权力,其立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分别由_____和_____行使。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政府 B、法院 政府

C、各级党组织 各级社会团体 D、纪委 检察院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 )7、为确保公民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国家定了一系列法律。这体现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制中的

A、司法保障 B、制度保障 C、立法保障 D、物质保障

( )8、一个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标志是

A、国旗 B、国徽 C、首都 D、国歌

( )9、我国的宪法与普通法律有共同之处,即

A.二者都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B.二者规定的内容相同

C.二者的法律效力相同 D.二者制定的机关和修改的程序相同

( )10、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是:①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 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③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④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⑤严格控制我国的人口数量 ⑥要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A、①③④⑤ B、②④⑤⑥ C、①②③④ D 、①④⑤⑥

( )11、我国宪法的构成是

①序言和总纲 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③国家机构 ④国旗国徽首都

A.①②③ B.②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

( )12、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A.宪法 B.刑法 C.义务教育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 )13、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的一切规定,严禁滥用权力。。下列做法符合这一要求的有

A、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培训 B、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

C、公安人员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D、对公民的检举置之不理

( )14、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有 ①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②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③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刑法和民法规定的 ④公民的基本权利可有可无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 、①②

二、简答题

1、材料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材料二:我国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均特别写明“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本法”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三:新华网2004年3月14日电:十次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4日下午通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表决票数:赞成2863票,反对10票,弃权17票。

阅读上述材料,请回答:

(1) 上述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从中我们得出什么结论?

(2)上述材料的结论,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2、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3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中:

(1)哪些国家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分别行使了哪些职权?

(2)王怀忠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三、辨析题

宪法是人民权利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对人民而言,其他法律要不要都行。

四、材料分析题

1、材料一:修宪是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建议把党的十六大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并决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法律程序根据《建议》制定《宪法修正案(草案)》,并全票通过《修正案草案》,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会,听取宪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各代表团开始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材料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次全会上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今后一年工作时指出,人大将把宪法宣传作为主要任务,要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修改宪法,是否说明了中国共产党不用遵守宪法的规定?为什么?【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全国人大把宪法宣传作为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如果学校准备组织同学外出宣传宪法,你作为小组成员,请写出你的宣传要点。

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了。

请你谈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至少从两个角度谈)

五、活动模拟题

《河北日报》报道,在农村某些地方,尤其是在偏僻的村落,有的农户在其家人去世时,将数量不少的硬币放在死者的棺材里当成冥币陪葬。据报载,一些地方在安葬老人时,要按照死者的年龄换算成等额的硬币进行陪葬,孝心重的儿孙甚至还要按死者年龄的五倍、十倍兑换硬币,也有的直接焚烧纸质人民币以奠死者。

1、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现象发生?

2、你认为怎样才能消除这样的现象?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三)
[初二政治试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习题精选 (1)

[初二政治试题]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习题精选

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习题精选

1、(单项选择题)(2002年北京市西城区中考题)下列关于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宪法是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和 B.宪法的变动必然引起普通法律随之做出相应的修改

C.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D.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分析:该题是一道逆向思维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但宪法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不是普通法律的机械相加,故该题的正确答案应选A。

2、(单项选择题)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这句话说明了 ( )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C.普通法律包括了宪法 D.宪法包含着普通法律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宪法与普通法律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解题时首先要读懂马克思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中,第一个“法律”指的是普通法律,整句话就是关于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效力大小的论述。在四个选项中,A项正确,B项是关于宪法规定的内容的论述,C项明显错误。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D项错误,宪法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一样,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故选A。

3、(多项选择题)(2000年黑龙江省中考题)1999年8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一章第1条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表明宪法 ( )

A.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B.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C.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D.是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最高行为准则 分析:该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囿于对宪法同普通法律不同点理解的思维定势,许多考生不明白题中并未涉及制定和修改宪法的事。正确的思路是理解“题眼”,“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表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B项可选。A、D亦可选,因为这正说明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故该题正确答案是ABD。

4、(不定项选择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相比,有自己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B.宪法的阶级本质与普通法律不同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分析:此题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宪法的三个特征的掌握。宪法的三个特征正是在与普通法律在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三个方面的对比中得出的,故ACD三项是正确的,而B项涉及宪法与普通法律的相同点,但表述是错误的,即使表述正确,也不是宪法的特点,所以B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本题的答案。B项的正确表述是:宪法与普通法律在阶级本质上相同的,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答案:B

5、(简答题)(2000年湖北省孝感市中考题)“如果把我国的所有法律比作一支由众多兵种组成的军队,那么宪法就是这支军队的最高统帅;如果把我国所有的法律比作一个配有多种乐器的交响乐团,那么宪法

就是这个乐团的指挥。”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

分析:该题将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关系比作最高统帅和军队的关系、乐团指挥和交响乐团的关系。主要考查学生分析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论证材料的能力。

答案:这段话表明了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为:①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③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6、(材料分析题)材料一:我国在1953年1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我国第一部宪法。我国1982年宪法是1980年9月成立的宪法修改委员会负责拟定的。1999年3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赞成2811票,反对21票,弃权24票。结果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

以上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材料二: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等法律,均特别写明“以宪法为依据制定本法”或“根

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三: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

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做出了六处修改。其中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载入宪法。

请分别指出上述事实或法律条款表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什么含义?

分析:这是一道简答题。虽然题目的篇幅很长,但我们只要仔细阅读材料,都能在课本上找到相关的知识点。材料一主要是从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来说明宪法的地位。材料二通过普通法中的法律条文来说明普通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它是宪法某一方面内容的具体化,由此可见,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材料三引用宪法的具体条款和修订宪法的具体内容来说明宪法规定的内容。

答案:

材料一表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材料二表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材料三表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四)
浅谈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既不是一种道德规范,也不是一种宣言和声明。而是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所以说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性的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它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从本质上讲,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来源于宪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宪法主要调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契约。从宪法的起源可以看出,宪法取代神权、君权,出现于有了用法律制约政治权力并将政治权力置于法律之下的需要之中。宪法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一个社会契约,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宪法存在的必要。约束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乃是宪法的核心问题。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宪法是国家颁布的法律中的一种,它和普通法律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但是宪法和普通法律又有所不同,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宪法在法律方面的特有属性。也就是它同普通法律的不同之处,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体现出了宪法是根本法的特性的。第一,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规定了国家的社会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体系及组织活动原则等等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制度。其他普通法律所涉及的内容仅是国家和社会中某一特定方面的问题,属于局部性的社会现象和法律关系,如教育法只解决教育方面的问题,刑法解决犯罪与刑罚的问题,由此可见,在宪法的内容上看,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它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都必须服从宪法,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无效。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精神相违背。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第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制度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立法机关来制定和修改的。另外,通过或批准宪法程序,或者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了体现宪法严肃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
  我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需要从两方面进行理解:首先,我国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母法,任何法律的制定执行都不能与宪法相冲突,否则就是无效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是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我国宪法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就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其次,我国宪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章节构成,这些章节规定了我国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权利义务规范。我国宪法中序言部分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从宪法的总纲序言上,首先规定了宪法的根本地位,也体现出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的地位。第三,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上说,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比制定、修改一般法律更严格。我国宪法拥有最高制定和修改的规定,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其他法律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改)。宪法的修改程序,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而依据宪法和立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个以上代表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修改宪法,可以保证宪法修改的严肃性,保证宪法修改的提议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和我国的实际。2、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主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3、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的规定,其他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宪法是根本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与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劳动法、婚姻法等其他一般法律的不同特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编辑/刘佳)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五)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摘 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这是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进行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中明确提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机制。”深入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大力健全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维护宪法的权威性,是我们必须明确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 依法治国 核心 依宪治国
  作者简介:吕晓新,长江师范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2-136-02
  依法治国,是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这是我国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在我们全力以赴向这个梦想大踏步前进时,时隔17年之久的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的唯一出路和历史选择,也是依法治国历史跨越。为实现这一目标,依宪治国就是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
  一、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课题中应有之意
  在研究依法治国课题之时,我们必须先研究依宪治国,在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的今天,必须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自第十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确定的目标和方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是人民意志的具体体现,也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本质要求,更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形式。宪法的具体内容涉及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个方面的重大原则问题,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等,都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我国,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宪治国,依宪治国也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早在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上就提出,要实现依法治国,理应依宪治国。这既是对全面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要义的一种阐明,也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方向性要求。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保证
  人民主权观念的形成和普及是宪法产生的基础,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需要制定宪法,实施宪法以保证人民主权的实现,保障人权的实现。人民主权原则在制度上的展开与实施,也就是民主政治,宪法通过确认人民民主事实,创制各种民主制度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实现。宪法与民主政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宪法存在的基本前提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宪法运行的基础也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更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就是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利来保障人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民主政治一直是近代以来我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与追求,制定宪法是保障和实施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依法治国是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
  依法治国,就是全体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来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明确的说就是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而宪法,恰恰就是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保障书,保证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正当行使为宪法的根本目的。宪法里也明确的规定公民权利优于国家权利的行使,这充分体现了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这部分的力度。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保证公民各项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公民权利得以实现,同时要求我们具体的把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保护完好,不受侵犯。
  (三)“法律至上”的前提是“宪法至上”
  法律至上必须以法律制度以及存在良好的规则和原则为前提条件。显然,只有将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法律至上的前提,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展开。因为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失效。宪法也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是主权在民原则的直接体现,保证主权在民的重要要条件就是法律至上,而法律至上的前提必须是“宪法至上”。所以,“法律至上”是我国进行依法治国的首要条件,而要想实施法律至上这一措施,必须以宪法至上为前提。
  二、依法治国的依据和基础是依宪治国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与具体体现,是主权在民原则最根本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依法治国的依据和基础。依宪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的体系,一种治国制度体系和治国原则体系的综合。在整个巨大而又详细的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和份额。宪法在法治中占据核心地位,如果没有宪法,就不会有法治,如果没有法治就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讲,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依法治国的依据和基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里也明确提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显然,各项法律规定,又是从宪法的基础上扩展与延伸出来的,这是保证一个国家具有统一宪法的需要,也是从根本上保障人权的需要,只有依照宪法治理国家,才会为法制国家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才会为保障人民权利提供优越的条件,才会为我国各项法制工作的展开提供良好的基础。坚持依宪治国让依法治国有了具体的依据和基础,只有在依宪治国的基础上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才会“万丈高楼平地起,盘龙卧虎高山齐。”实现我国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会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加快步伐。   三、实现依宪治国的措施
  (一)重视宪法的解释工作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规范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应当与社会实际相适应,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在依宪治国的各项措施中,重视宪法的解释工作尤为重要,既要对抽象意义上的宪法进行解释,又要对具体的宪法进行解释;既要从整体上把握宪法的结构,功能,原则,又要从宪法的具体条文入手,对宪法的每一个具体内容加以明确和分析其基本含义。这有利于宪法规范的实施,有利于依宪治国不出歧义,有利于实现依法治国。
  (二)完善宪法,适应社会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
  宪法属于法规范的一种,其基本功能是规范、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关系,以维持有序、正常、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所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应当与社会客观形势相适应,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整个世界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同样,社会的客观形势也是处在经久不息的变化之中,只有将宪法与社会客观形势相适应,宪法才会具有更广泛的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宪法的制定者或者修宪者对社会客观实际形势的认识和判断要有准确的定位,使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三)积极稳妥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党法关系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结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而要完成这个重大的任务最基本的就是要提升法治的尊严,理顺党法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一次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的法律范围内活动”,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和通报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全体司法人员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保护机制,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积极稳妥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
  (四)深入进行宪法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树立集中宪法意识
  深入进行宪法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的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是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更是一项长期任务,积极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树立集中宪法意识,努力增强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根据我国国情科学的、民主的对公民进行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执政理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守法,拓宽监督渠道,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精神动力与思想保证。如果宪法不能成为全民意识或者全党意识,抑或这种宪法意识不能深入民心党心,依宪治国就很难实现,依法治国更不用说,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说,深入进行宪法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树立集中的宪法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五)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依宪治国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我们知道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经济学理论里,明确日出经济基础一定能够决定上层建筑,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也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的重要手段,而市场经济是否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于良法之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是当代法治的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与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意味着法治经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与依法治国就像辩证法里的一对矛盾,彼此相互作用,彼此相互影响,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为依法治国提供经济基础,而依法治国里的治法有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良性循环。我们清楚的看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全面建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市场经济一方面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是德治经济,在肯定依法治国的各项措施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均是很大的研究课题,以上仅从三个方面简单的论述了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法制中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共同推进。坚持法制的社会,法治的政府,法制的国家一体建设,这就要求依法治国必须以依宪治国为核心,重视宪法解释工作,完善宪法,适应社会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稳妥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党法关系,深入进行宪法教育,在公民中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为依宪治国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所以,在大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定要花大力气重视“依宪治国”的各项落实措施,把关于宪法实施的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宪法中享受依法治国的甜头,增加信心。只有这样,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契机。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许崇德主编.宪法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3]艾华.中国走市场经济道路的思考.杭州商学院学报.2002(4).

论述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http://m.zhuodaoren.com/fanwen331125/

推荐访问:宪法规定国家根本任务 论述宪法的作用

制度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国有企业的划拨土地能否转租 下一篇:医院收费票据中的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