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2016-09-01 素材库 阅读: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一)
政策性担保公司

基于政策性的定位,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普遍坚持较低的收费标准,一般为2%以下。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收费标准不是按风险定价的水平,难以覆盖担保公司面临的代偿风险,担保公司极难盈利。

这样的收费水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但也扭曲了价格信号,使得担保行业的投资回报达不到社会的平均投资回报,难以吸引民营资本进入。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如此强劲,担保行业却不能盈利?怪哉!

首要原因在于担保行业因为长期缺乏监管,行业信誉度低,难获银行认可,担保放大倍数很低(民营担保公司一般仅能放大3到5倍);但另一面,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长期不实行市场化定价,民营担保公司的收费水平也受到制约。

目前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已经收紧,即便能够再发放一些贷款,也要求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在财政担保被叫停,地方人大出具的承诺函也被宣告无效之后,政策性担保公司成为地方政府控制的最现成的担保工具。

当地某国有银行分行人士表示,最初,当地县(市)政府不仅愿意让财政担保,还愿意让人大出具承诺函,但该行考察当地财政收支状况后认为风险仍然太大,当地政府的各种债务已经显著超出了其财政偿还能力,所以不愿意给与银行贷款。但后来,当地政府找到前述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认为这相当于省级政府对县(市)级政府的债务提供【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信用背书,才同意贷款。

银行认为风险大,但担保公司另有想法。

该省级融资平台的董事长认为,贷款是用于征地拆迁,土地转手就可高价卖出,还款来源有保障。即便县(市)政府的城投公司还不上贷款,由担保公司代偿,县(市)政府最后也不敢不还担保公司,因为担保公司是省级政府融资平台下属的,“下级政府不敢和上级政府叫板”。

“银行认为风险大,我们有自己独特的风险判断和控制手段,因此就敢担保。”这位董事长认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并非只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担保,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撬动银行资金,并没有背离财政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初衷。

尽管政策性担保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但实际上运用了政府信用,构成地方财政的或有负债,其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担保,放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二)
政策性担保公司

[摘要] 信用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存在着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因此,通过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更好地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中经评论·北京)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手段,为此,各国政府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为一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社会经济政策。初具规模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对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和解决其信贷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大部分的担保机构资本金较小,抗风险能力弱,担保规模不够用,再加上现有信用制度尚不健全,担保机构已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一步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建立完善的中小信用担保制度,对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及其功能

(一)信用担保的涵义

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交易活动对信用和社会性风险管理的客观要求。信用担保的涵义包含三个要点:一是由专门机构提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二是这种担保是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框架安排体系之中的,是一种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三是面向社会提供的担保,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

(二)信用担保的功能

信用担保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当专业担保为政府利用时,就成为贯彻特定经济政策的工具。经济杠杆的属性是信用担保最重要的属性,它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向,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

这种属性直接由信用担保的放大功能体现。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所提供的担保额与其承担担保风险的担保资金或资产的比例。一般来说,担保放大比例越高,其对社会做的贡献越大。同时,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这就需要担保机构具备更高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刘新来,2003)。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不是一个简单的常数,而是随着担保机构各方面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担保放大倍数并不是越大越好。在担保机构社会贡献率、担保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债权人、债务人认可度之间存在着一个平衡点。过高或过低地确定担保放大比例,都会对担保机构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现状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通过政府财政出资(或以其为主要出资人),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基金),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专门化的信用保证,它是信用担保机构以一定的财产(或资金)为基础约定的保证债务的履行和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其基本职能是通过信用保证的方式,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惧贷解决后顾之忧。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现状

从1992年开始,我国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由计划转向市场,企业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国家信用逐步从一般经济活动领域退出。信用担保已经成为法律所规定的经济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尤其是近几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以财政资金来源为支撑,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在全国普遍设立(李敏,200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毋庸置疑。但由于多种原因,制约了其本身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规模较小、出资分散、风险较大。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366家,累计担保总额8051亿元,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2、担保品种贫乏,担保功能薄弱,期限集中于短期。担保品种基本上局限于流动资金,鲜有设备、技术改造之类的长期贷款担保。累计担保责任金额仅为可运用担保资金总额的

2.5倍,没有起到应有的放大作用。目前我国多数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是3个月至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数额不超过200万元。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对中小企业的长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所以担保期限较长,一般都在2年以上。最长的是美国,其担保期限长达17年,担保品种也很丰富,包括创业贷款、票据贴现、科技开发贷款、设备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

3、政府不适当地干预和政策的不连续。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在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下建立的,如果政府行为得不到制约,政府就可能会以出资人身份不适当地干预担保业务活动,信用担保就会重蹈政府干预贷款的覆辙,出现各种形式的指令陆担保。虽然政府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领导说了算、领导定项目造成呆坏账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廖艳群,2007)。另外,信用担保机构又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支持。如果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减少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注入,担保机构就难以为存。

4、信用担保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莅。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现时间不长,没有一套现成的可供借鉴的模式,只好参考国外的经验并结合国情自己摸索。目前,内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内部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大部分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从业人员素质低,专业人才匮乏。人才匮乏是困扰担保机构发展的普遍问题。由于担保机构扩张很快,但担保专业人员增长很慢,担保业务运作与开发显现出了人才不足状况。担保机构的担保品种设计和开发、担保风险的控制都需要专业技术、专家队伍和经验来实现。如工程履约担保,为控制风险,需要按工程进度和开发商的履约信誉分阶段担保,动态地对担保阶段内的风险因素作出预测,重新审视担保条款等。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三、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策略

(一)积极创新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扩大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

一是自上而下创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国家级信用担保机构重点对科技含量高、风险大、对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担保机构则对本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二是不断创新担保机构的设立形式,如政府独资、政府控股和会员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银行等部门组成担保监督委员会,对担保机构进行监督。担保机构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应采取公司制的形式,对目前一时尚难采用公司制的担保机构,应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一律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各级政府不得指令具体担保行为,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不得操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体业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与财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照法律、法规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形成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业协作和自律。协会要依据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规范,监督担保机构依法运作。通过培训、信息融通、信用评估、研讨交流等指导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行业自律,逐步规范业务操作、行业协作、交流信息,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三)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1、逐步建立全国和省级的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一般再担保和强制再担保业务,有效地分散担保风险。同时,再担保机构还可以进行再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将已承保风险通过再担保的方式向全国性再担保公司再次转保出去,这样通过多层次转保,使担保机构最后承担的风险被最大限度地转移。

2、建立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担保机构有稳定的补充资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不能太小,不能过于分散,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抵御风险(梅强、谭中明,2002)。政府部门应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只要贷款担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担保机构规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担保,那么政府担保补偿金支出越大,企业获得的银行有效贷款就越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有利。

3、建立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的共担风险机制。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要通过合理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因此,除了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贷款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外,信用担保机构还应定期审查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同时,还要强化中小企业的风险责任,如强制要求中小企业主要管理者以个人财产提供反担保品,以此来约束主要管理者的经营行为。

4、开展联合担保,分散担保风险。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某些担保额度偏大或异地项目开展联合担保,可以分散部分风险,并有利于对项目的监管,增进了机构间交流,实现了共同发展。

(四)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程序

担保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注意控制担保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内部组织机构之间要建立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部约束和相互牵制机制。目前应强调按经济规律自主决策,项目选择上应杜绝行政命令担保和人情担保,担保对象要体现扶优扶强,不搞扶贫济困。要重点防范道德风险,要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其权限的独立性。要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

(五)规范担保基金的运用,实现资本金的保值增值【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规范担保基金的运用,实现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每一个法人化管理和市场运作的担保机构共同面对的问题。与其让担保机构私下到资本市场上运作资本金,还不如明确规定允许担保机构按照合理投资组合,在保证其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资本金的保值增值。

除此之外,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担保风险的高发性与不确定性,势必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同时,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员工队伍。

四、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建设的建议

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建设,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未来几年,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担保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将会加快,社会公众的信任度和信息可信度将会得到提高,满足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需求的信用服务市场将逐步建立。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一)明确政府担保基金的扶持重点

要明确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规范和性质。享受担保的中小企业范围不能过宽,政府担保基金的主要对象是没有业绩的创业企业,抵押品不足、但有前途的企业,或者是能够正常经营但有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现阶段政府担保基金应重点扶持解决就业、技术进步和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或项目。因为各地中小企业发展不平衡,各地方政府可能在中央政府确定的大原则下,因地制宜地确定担保重点。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利用现代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使决策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本单位的各种会计、统计数据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从而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支持基础之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做到信息来源广泛、处理迅速、传递快捷、反馈及时,特别应注意信息的预测功能,适时调整业务经营方针和发展策略。

(三)加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从事融资活动。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又不同于一般的保险业。为了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国家应明确授权一个政府部门管理和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对担保机构的资格、担保机制、担保程序、收费标准等进行规范和管理。

五、结语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是融资难,而融资难的最大障碍是信用担保难。因此,可以认为,信用担保作为联系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必将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突破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在理论上还不成熟,实践上刚刚起步,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制度、业务规范等问题,对于推动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三)
关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升

关于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功能的探讨

[摘要]随着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及其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各地政策性担保机构普遍存在着因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不足导致信用担保业务难以继续做大的突出问题,且因业务品种单一,担保收费较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均受限制,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充分发挥资产、信用、信息以及专业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开拓业务品种和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增加收入来源,以更好地促进机构自身和企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政策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服务功能

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指全部由政府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的非营利性地方信用担保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其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但很多政策性担保机构因财政注入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无法足额及时到位,已难以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笔者认为,应从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功能着手,以更好地发挥其服务企业融资担保需求的重要功能,促进企业和担保机构自身持续稳健发展。

1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功能的可行性

政策性担保机构出于全面防控信用担保风险的考虑和要求,须对企业及其关联方进行全面客观的了解和调查,该过程涵盖企业及其关联方的注册设立、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投资以及利润分配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在此过程中,企业要获得银行贷款,需要进行的财务和法律咨询、记账代理、资产评估以及获得贷款担保后的资产监管等,均由有关社会中介组织有偿办理,且收费往往不低,而政策性担保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仅从企业收取微薄的担保费收入。而根据国家对担保机构经营范围的有关要求,上述有关企业取得银行担保贷款的相关服务完全可以由政策性担保机构直接或通过一定的方式实行代理,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功能的空间很大,可行性很高,可操作性很强。

2政策性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功能的重要意义

通过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服务功能,对企业实行有关服务综合代理,可以达到以下几方面的效果:

第一,强化担保机构的造血功能。现行担保机构担保收费标准的上限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而事实上,政策性担保机构往往低于这个水平,通常仅为1%~1.5%,也就是说,政策性担保机构经营的是高风险,得到的是低收益,其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如通过实施综合代理服务,可以适当增加经营收入,并用于弥补开展担保业务的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不足。

第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对于企业来说,信用担保机构在管理层面应该是见识越广,信息越多,技术力量越强。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对企业实施服务代理,可以为企业提供日常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咨询、法律服务,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制度建设、筹资策略以及有关政策咨询服务,还可以通过一定渠道为优质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对于理顺企业运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和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防控担保风险。主要是担保机构通过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并通过专业手段和方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可以避免企业因利益驱使与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合伙而提供虚假报告材料,影响担保机构担保决策结果。通过代理记账服务,可以适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向和现金流情况,了解企业到期还款能力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四)
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2009年起,甘肃省试点省份之一,启动了一项国家三部委发起的以妇女为主角、旨在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试点经验成为了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一个成功范例。本文对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背景、贷款和还款方面进行了现状的阐述,在此基础上对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运作过程中贷款项目审核不严格、贷款需求膨胀、担保基金筹集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剖析,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现状;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近些年,农村妇女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农村妇女在创业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的制约。甘肃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最高额度为8万元的小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这一政策在甘肃省推动规模大、速度快,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同时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
  一、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背景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妇女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在我国新一轮扶贫开发之际,地处西部的甘肃省仍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2010年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62.7%,比全国平均水平80.1%低17.4个百分点,比西部平均水平低8.7个百分点。2011年甘肃省的城市化率仅为37.2%,远远低于51.3%的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已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甘肃能否与全国同步步入小康。
  农村妇女缺少发展资金,在创业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的制约,近些年由于农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网点从农村大量退出,使农民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弱,甚至近几年甘肃省农村居民的存款通过金融机构流向了城市,因此必须加大通过政策性金融激发农村的增收渠道。2009 年7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及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范围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乡妇女,加大了对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力度。2009年10月,甘肃省作为全国八个试点省份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的一个试点省。启动了一项以妇女为主角、旨在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试点工作,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最高额度为8万元的小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经办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国家的这一政策在甘肃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二、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现状
  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是有本地户籍,有固定住所,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拟从事的创业就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诚实守信,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妇女。甘肃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突破100亿的省份,扶持26.68万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发展特色种植、规模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带动160万群众增收致富。据全国妇联在甘肃武威市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94.4%的贷款妇女反映贷款之后收入增加了5000元以上,甘肃推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试点经验,是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一个成功范例。本文写作过程中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取得了相关数据,同时在甘肃省14个地州市共发放问卷300份,实际收回240份,取得了详实的一手数据资料。
  1.甘肃省农村居民对贷款的需求程度分析
  从对甘肃省农村居民发放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甘肃省农村居民对贷款很有需要,其中非常需要的占到25.8%,需要的占50.4%,不太需要的占19.6%,不需要的占4.2%。
  2.贷款总额及地区分布分析
  (1)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地区间差异较大。截止2013年末,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456722万元,分地区余额平均为112719万元,武威市、庆阳市的贷款余额分别高达294434万元和229295万元,最低的嘉峪关市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贷款余额分别仅有11614万元和8952万元。
  (2)甘肃省农村妇女担保贷款发放金额同地区年度波动较大。在甘肃省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中,2012年度发放额度较大的地区有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和庆阳市,而额度较小的城市有甘南藏族自治州、嘉峪关市、兰州市和临夏州,其中额度最大的武威市共发放329508万元,最小的甘南州仅有8818万元;2013年度发放额度较大的地区有兰州市、白银市,而额度较小的城市有陇南市、武威市,其中额度最大的兰州市和白银市分别发放48588万元和41994万元,较小的陇南市、武威市分别发放907和47万元。
  3.贷款额度分析
  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妇女,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在近两年发放的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以3-5万居多,接近总额的50%,5-8万次之,3万以内的贷款比重较小。另从统计数据来看,2012年度甘肃省城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每笔贷款额度为6.08万元,农村妇女担保贷款每笔贷款额度为4.66万元,可见相对于城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来讲,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相对较少。
  4.贷款期限分析
  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且诚信度高的借款妇女可再次申请贷款。特殊项目因生产周期较长、见效较慢或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到期后确需延长扶持期限的,借款人可向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展期1年,但展期不贴息。从实际贷款期限来看,贷款期限1-2年(含2年)的占95%以上。这也是由农业产业的特性决定的,农业产业尤其是林果业、旅游业等见效慢,所以需要有较长的贷款周期。   5.贷款资金投向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只可用于创业微利项目。从甘肃省小额贷款的运行时间看,城镇小额贷款一半以上投入了商品零售批发业,其余依次为餐饮服务业、旅店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理发业和复印打字业;而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投向最主要还是投向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占到总额的44%和43%,其余的依次为农副产品加工占4%,农村旅游服务业占1%,其他占8%。
  三、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还款及风险控制情况
  1.贷款利率和贷款贴息情况
  妇女个人创业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所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经办银行按规定计算微利项目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按季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但从实践来看,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截止2013年末,实收贴息额仅占到应收贴息额的29.88%,政府财政贴息不能及时到位。
  2.还款情况分析
  甘肃省本次政策性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是从2010年下半年,现在已陆续进入了贷款回收期,从截至2013年的数据来看,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到期按时还款率为97.15%,高于甘肃省制定的努力使还款率高于95%的目标。而且从逾期期限来看,逾期三个月(含)以内的占58.25%,逾期半年(含)以内的占33.90%,逾期一年以上的进展2.64%,整体还款率较高,未出现大面积的违约情况。
  3.担保资金来源分析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由政府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担保,专户存入经办金融机构担保基金专用账户。2013年末,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基金存款额为133842万元,经办金融机构按照可用担保基金的比例发放贷款,另外,地方政府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担保基金,比如武威市以县区各担保中心为担保主体,将日光温室项目补助资金以及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补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利用解决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不足的问题。
  4.风险补偿机制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贷偿能力。对于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资金支持。有关资金于全年工作结束并经审核确认后拨付,全部补充担保基金,用于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四、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展存在的阻滞因素分析
  (一)贷款项目及对象审核不严格,贷款需求过度膨胀
  由于目前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且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因此,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提高,同时金融机构弱化了对贷款项目资金需求评估,对贷款项目的市场前景、获利能力、经营风险等评估不够深入,对贷款人的创业能力、偿还能力、信用程度审核不严格,再加上农村小额担保贷款每笔额度小、笔数多,导致金融机构业务量大,对贷款项目及申请人贷款项目评估的有效性审核不够深入。同时由于政府的宣传偏差等因素,使得部分农户将该项贷款误认为是政府免费的救济金,“不贷白不贷”,人为扩大了贷款的实际需求,在调查过程中甚至有农户用该贷款购买小汽车等消费品。
  (二)担保基金筹集不足严重制约了贷款额的快速增长
  目前,甘肃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家小额担保机构,对新增的妇女小额担保基金,按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筹措的要求,以1:1:1的方式注入,并与贷款规模挂钩。但由于甘肃省地方财政困难,担保基金筹措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有序推进。随之,甘肃省贷款规模的需求与增速不断加大,而担保基金筹集不足严重制约了贷款的进行,甚至导致了同一个地区不同年度贷款量的大幅波动,但是担保基金又对农村妇女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保障意义,因为农业不仅有市场风险,还承受着自然风险,所以担保资金的筹集不可忽视。
  (三)贴息资金到位不及时
  目前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实行市县(区)级财政按季审核并先行垫付,年终与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清算,省级财政部门再行编制贴息资金年度决算报财政部审核清算。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由于甘肃省大部分县(区)财政财力不足而不能及时向金融机构支付财政贴息资金,2013年甘肃省农村妇女担保贷款实收财政贴息额只占到应收财政贴息额的29.88%,这严重影响了银行开展该项贷款的积极性。
  (四)尽管贷款回收率较高,但由于贷款担保比例过高,仍存在金融风险
  在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实践中,尽管国家规定担保基金与贷款额的上限在5倍以内,将担保贷款比例从最初的 1∶5 提高到 1∶10,以有限的担保基金撬动了更大的信贷资金投入,取消反担保要求,放宽担保条件,带来的好处是信贷投放量得到了快速增长,但潜在的金融风险却显著加大。尽管2013年贷款回收率为97.15%,呈现出较高的态势,但是担保基金对贷款的担保作用明显不足的隐忧始终是存在的。
  五、提高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效应的对策建议
  (一)政策设计中严格规定贷款获得条件,开展贷款中期实地核实工作
  妇联、财政、信贷机构等农村妇女贷款的相关单位要严格审查贷款项目,确保创业项目真实合规,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农业实用技术、市场经营、农村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技能,切实提高贷款妇女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积极为农户想办法、出点子,组织农户尽快销售积压的农产品,加速贷款回笼速度,避免盲目发放和突击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造成人为的风险。
  (二)建议中央财政研究政策性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的长效机制
  妇女贷款对农村经济及社会影响意义重大,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为农村有创业想法和致富思路的家庭提供了启动资金和政策后盾;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但是目前还存在中央财政贴息存在时滞、地方财政紧张、担保基金缺乏等因素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贷款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建议中央财政能够及时支付西部贫困地区的担保基金,或者在年度预算中增加对落后地区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尽早落实担保资金,促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建议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
  要加强贷款人的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积极发挥乡村社会人情网络的引导作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参与者要相互协调做好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定期监控,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以各经办银行的信用评估体系为基础,将农村妇女借款人也纳入征信体系中,建立农村妇女信用评估资料档案,完善信贷管理,确保小额贷款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参考文献:
  [1]杨敏丽,宋维龙.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信贷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24).
  [2]刘刚,聂蕾.甘肃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调查[J].甘肃金融,2011(7).
  [3]王雪.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效应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2010.
  [4]蔡彤,李程鹏,胡建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的实践探索——以甘肃武威市为例[J].西部金融,2010(12).
  [5]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解读[N],甘肃日报,2012-04-17.
  作者简介:陈海生(1981-),男,甘肃武威人,职称:讲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学。
  基金项目:该课题为甘肃农业大学盛彤笙科技创新基金“扶贫过程中的甘肃省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研究”(项目号:GSAU-STS-1205)研究成果。

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比例占到1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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