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016-09-01 素材库 阅读: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一)
实施资本管理新规对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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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资本管理新规对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作者:张特立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03期

摘 要:中国银监会在充分吸收“巴塞尔协议III”思想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商业银行迈入了资本管理的全新时代。资本管理新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业务发展模式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商业银行应通过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转变经营模式和改进风险管理水平等措施来应对资本管理方面的挑战。

关键词:资本管理新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60-02

新近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受到全球关注。巴塞尔委员会于2012年12月16日发布了《巴塞尔协议III》,确立了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其实施将对全球银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跟随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动态,结合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于2012年6月8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资本办法》的出台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全面吸收了“巴塞尔协议II”和“巴塞尔协议III”的成果,全面引入了“巴塞尔协议III”确立的资本质量标准及资本监管最新要求,促进银行资本充分覆盖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形成了以监管资本为核心的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昭示了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决心,迈出了中国银行业监管标准与国际银行业监管标准接轨的重要一步。

一、资本管理新规的主要特点

1.构建了多层次的资本监管体系。按照《资本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分为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附加、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中国银行业的最低资本要求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三者的下限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分别为2.5%和0%~2.5%;第三层次为1%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第四层次为根据单家银行风险状况提出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多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既符合“巴塞尔协议III”确定的资本监管新要求,又增强了资本监管的审慎性和灵活性,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国内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

2.制定了分类监管的标准。中国现行资本监管规则将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三分类方法主要是基于2004年初国内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不达标的实际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二)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摘要:2012年6月7日经中国银监会第115次主席会议通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标。标志着一个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制度开始实行。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新资本监管办法将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资本的约束机制,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引导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资本管理办法 银行经营 资本监管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及主要变化

2004 年3 月1 日经过我国国务院批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开始颁布实施。这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于中国银行体系建立起统一的约束机制、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经济危机后,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上批准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Ⅲ),巴塞尔Ⅲ包含了资本监管和资本质量标准等最新要求,协议要求参会各成员国在2013 年开始实施,并在2019 年能够全面符合标准。因此,2012年6 月7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批准颁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确定于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实施执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以巴塞尔Ⅲ“三大支柱”为基础建立起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监管体系,严格确定资本定义、扩大资本风险的范围是新办法的主要内容。新办法在保持与国际标准(巴塞尔Ⅲ)主要规则一致的基本前提下,注重与中国银行体系现行情况结合。,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进行了重大调整。

(一)严格明确了资本的定义

新办法中确切地说明了资本工具的合格要求,并提出了四层资本充足要求:第一层次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各分别为5%、6% 和8%,也是四层资本充足要求中最低的;逆周期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各为:0-2.5% 和2.5% 为第二层次的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是第三层次的要求。除了这些以外,商业银行把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并入到二级资本内也持允许态度,对商业银行在新办法颁发之前(即2013 年及以前年度)发行的达不到标准的二级资本允许有十年的过渡期。

(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面

根据新办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方法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或是权重法。对同业债券的风险权重增加比例大小,下调个人贷款及小微企业等项目的风险权重,以便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一套统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

以前所应用的资本监管准则将所有的商业银行分类为资本严重不足、资本不足和资本充足三种类型。新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较大改动,最终依据资本充足水平将各商业银行分为四个大类。在银行业务的经营过程中,监管方、

投资方和银行自身是主要的利益方。新办法采用三方并立的监管体系,并据此 建立起监督检查、外部市场监督制衡和银行内部督查监管的资本充足评估机制,监管体系得以配套运作。在新办法在银行体系里实施之后,如果某一商业银行达不到最低的资本标准,那么此银行被认为严重违规,并认定为重大风险事件,受到银监会严厉的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

(四)市场约束

《新资本管理办法》引入了市场约束,与监管约束一起构成对银行

资本监管的两大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利用市场发挥的力量来引导银行的经营活动沿着稳健、高效的轨道发展,并且保持资本率充足。《新资本管理办法》要,求银行要主动披露信息、提高透明度,保障投资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能够通过银行提供的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对市场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也监督银行保持资本符合标准。《新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披露的信息内容、频率等做了详尽的规定。

(五)传统经营模式将会改变。

伴随《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强资本约束的时代来临,以往我国商业银行以资本消耗和规模扩张为特征的传统经营模式不得不将面临改变,将逐渐调整及发展轻资本业务或零资本业务,如投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等。同时信贷结构面临调整。《资本管理办法》在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机制的同时也下调了小微企业、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将积极调整优化贷款结构,以尽快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同业业务发展将受到挑战。《资本管理办法》对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进行了上调,会直接导致各行风险资产出现大幅度增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来同业业务拓展空间。

二、《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模式受到进一步的考验

商业银行传统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主的模式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在风险覆盖范围、计算结果准确性等地方监管资本设计不合理,存在于监管资本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所间的非预期损失相差较大。在现行的新办法下,资本对各类实质性风险进行了全覆盖,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等监管资本计量模型是全面向国际上成功银行在资本计量模型方面经验全面学习和实践的结果。为了达到新办法中各项规定中的要求,国内的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结构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善,如将一些资产规模大但资本消耗较高的业务模式剥离了出来。因此国内一些靠信贷规模高速增长的业务模式将会受到考验,会有效地抑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规模。而由于银行对于高风险业务的控制将会使传统的高扩张、重投资轻收益等粗放经营模式面临着严重的考验。因此,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一些中小银行,其精细化的发展战略将会得到重视和发展。一些新型战略如将客户细分、精细定价成为银行发展的重点,合规合法的创新如不利用或少利用资本的中间业务在盈利中的比重,会是银行重点发展的方向。在未来时间内银行将会受到更强的资本约束,从而带来一定的资本节约。

(二)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影响

新办法允许在各方面达到标准的商业银行采用以下计量方法:内部评级法等高级计量方法,从而使计量结果更加精确,从而帮助商业银行走向资本节约化道路。将信用风险作为例子来说,如果使用内部评级法,个人或者公司的贷款对于资本要求不再只是100%,而应该根据商业银行实行内部评估系统所进行评估的PD、LGD 及有效期限等参数来呈现有差异化的变化。在贷款总数保持一致的情【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适当对经济业务结构进行调整,降低风险权重较低的贷款幅度,从而提高了风险充足水平。除此之外,新办法对各类资本和风险资产的计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新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本量化管理,开发新的高级计量工具,将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进行完善健全,并且将资本工具切实地应用于商业银行平时的业务流程之中,实现风险及其资本的细致化管理。由于《新资本管理办法》强化资本约束,使商业银行深刻认识到资本是有限和有成本的。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单位资本的回报率,成为评价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关键。这就促使商业银行需要改进定价管理方法,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和资本占用情况合理定价产品,以确保合理的收益和资本回报。

(三)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式的影响

新办法对于过去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主的模式提出了否定,对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的确切性、综合性和长期性都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在新办法应用环境下,资本实对每类资本风险的进行全面覆盖,一些高级的计量模型如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等比较先进的计量模型是对别的国家大型银行的内部计量模型进行学习和综合实践的先进模型,可以帮助商业银行重新界定经济资本及监管资本之间的关系,改变银行之前传统的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应该设计成立一套综合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便对所有的实质性风险进行全面管理。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提供的内部评级法、内部计量法等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基础是实现 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的全面量化监督管理。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来说,过去已经习惯了定性判断和条块管理,全面量化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商业银行从表面上看是在经营货币,而实际上是在经营风险。所以商业银行需要充分合理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缓释各项风险。《新资本管理办法》通过设定最低资本要求,提高了商业银行抵御和弥补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新资本管理办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均计提资本占用, 从而增强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新资本管理办法》鼓励商业积极探索研发合适自身情况的风险计量技术和模型,精确计量各类风险,从而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架构。《新资本管理办法》强调了了资本的有限性和高成本性,随着监管部门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力度和股东对资本回报率的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不但要考虑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预期能带来的收益, 而且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资本占用情况,将收益、风险和成本三者统一起来。我国商业银行存在重规模收益的粗放型增长现象,通过增强资本约束意识,将促使商业银行保持合适的资本持有量,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经营管理的重点。积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拓宽补充资本的渠道:比如对部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股份制改造、不良资产证券化、国家财政注资等方式补充资本;再如,可以采用吸引战略投资人注资的方式补充资本严重不足的部分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于资本金充足、接近监管标准的银行,其资本补充的方式可选择性较大,可以采取股东注资,引入战略投资人,发行次级债券、可转债、IPO 或增发等方式。

(四) 积极开发内部评级系统和风险计量模型,

加强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资本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本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来建设相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并通过后期实际运用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和稳定性,不断提高识别和防控风险的能力。以上各项实际运用都离不开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系统数据,所以各商业银行还要加强数据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新办法”在加强资本对银行业务约束的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模型法、高级计量法等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量各类业务的资本占用情况,有助于促进商业银行走资本节约化发展道路。以信用风险为例,内部评级法下公司、个人贷款的资本要求将不再是统一的1∞% .而是随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所估计的PD、LGD、有效期限等风险参数呈差异化的变化,而这些参数又与银行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期限结构等密切相关。在贷款总量一定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调整业务经营结构 减少风险权重较高贷款占比,增加风险权重较低贷款占比,从而降低单位贷款平均资本占用水平,提高资本充足水平。以公司信贷业务为例,从表3可以看出.“新办法”下公司信贷业务风险权重不仅随客户违约概率(PD)的变化而变化.而且相同违约概率下不同产品类型、客户规模、期限的信贷业务其风险权重也存在明显差异.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差异.通过调整信贷业务的产品、客户、期限结构来实现资本占用水平的优化。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2年第1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适应新资本监管要求转变银行发展方式——解读《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金融

[3] 王东,李圆.《巴塞尔Ⅲ》解析 金融论坛

[3] 汤亮.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内容及影响浅析 消费导刊,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三)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摘要:2007年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暴露出当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上的缺陷,推动了“巴塞尔协议Ⅲ”的诞生。本文基于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探讨“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以及杠杆率三个主要部分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与建议,力图在本质上揭示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巴塞尔协议Ⅲ;重要影响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逐渐蔓延至全球,成为历史上最严重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之一,其影响之广、损失之大,足能够与1929年的“经济大危机”相提并论。作为全球大国之一,我国也深受其影响。在社会逐渐发展的今天,人们规避风险的能力理应不断增强,为何仍然出现了如此大的经济危机,这是令人反思的。从发生经济危机的原因上看,这是一个由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引起信贷危机最后转化为流动性危机的过程。可见商业银行在这次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度放宽信贷标准大大提升了潜在的信贷风险;大量发行抵押贷款证券进一步促使了次级贷款的发放;互相提供信用违约互换外部信用导致已转移的信用风险回归;高杠杆率导致金融风险积聚等[1]。这些足以说明现今商业银行仍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善其不足,使其发挥最佳作用呢?2010年9月,“巴塞尔协议Ⅲ”应运而生。

一、文献综述

(一)研究现状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和实施,其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作用也逐步体现出来。究竟有怎样的影响,我国学者已经做了相关的研究,综合起来可以得到以下三方面:

1、在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短期内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另一类是长期角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认为短期内单从资本充足率来看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不大的有:蒋媛(2011)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探究[2];向彦臻(2012)基于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影响中单从资本充足率角度出发的研究[3];贺育飞(2011)从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角度进行的分析[4];认为从长期来看,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是不容忽视的有:冯乾等(2012)通过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重新测算之后得出的结论[5];【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刘凤娟等(2011)从长远看我国银行单一的资本结构将难以满足银行的资本需求方面的研究[6]。

2、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方面的研究一般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分别是需要建立近似于实时的日间流动性管理模式,需要大力优化长期融资的结构性流动性管理,需要对资产和负债产品进行精确定价以实现流动性管理的精细化。如卢智明(2012)基于巴塞尔协议对流动性风险变革的核心思想对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提出新的看法[7];陈波等(2011)将监管的重心由表面的监管要求转向防范到期转换上期限不匹配所带来的脆弱性的进一步要求[8];卢义红(2012)从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两个新监管指标的目的出发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9]。

3、在杠杆率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资本缓冲的较高要求以及影响银行规模扩张的因素两方面。如潘沁等(2011)在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下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进行研究[10]; 尹继志等(2011)基于将杠杆率和动态损失拨备引入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所带来的影响分析[11]。

(二)存在问题 不难发现,国内学者在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后续的研究做了较好的铺垫。但是仍然在一些问题上存在如下问题:

1、对资本充足率的研究多从短期角度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长期角度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

2、对杠杆率的研究还比较少。由于“巴塞尔协议Ⅲ”中是首次引入了全球一致的杠杆率要求,作为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补充,因此对这一方面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少。

因此,在本次研究中,将在基本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长远来看资本充足率对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以及杠杆率的调整对银行资本管理的影响究竟如何这几个方面。

二、研究背景 (一)“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 2010年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有所提高,引入了资本留存资本,提升银行吸收经济衰退时期损失的能力, 建立与信货过快增长挂钩的反周期超额资本区间, 对大型银行提出附加资本要求, 降低“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

2、严格资本扣除限制

对于少数股权、商誉、递延税资产、对金融机构普通股的非并表投资、债务工具和其他投资性资产的未实现收益、拨备额与预期亏损之差、固定收益养老基金资产和负债等计入资

本的要求有所改变。

3、加强流动性管理

降低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 引入了流动性监管指标, 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产比率。同时,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其他辅助监测工具,包括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等。

4、引入杠杆率

为弥补资本充足率要求下无法反映表内外总资产的扩张情况的不足, 减少对资产通过加权系数转换后计算资本要求所带来的漏洞, 推出了杠杆率, 并逐步将其纳入第一支柱的地位。

5、扩大风险资产覆盖范围

提高“再资产风险化暴露”的资本要求、增加压力状态下的风险价值、提高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和证券融资业务(SFTs)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CR)的资本要求等[3]。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

与西方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研究相比,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且早期的文献多为介绍性质,很少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关注此领域,但是总体上,从相关的文献研究中可以看出,国内对符合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经济资本配置模型的研究距国际一般水平还有一定的距离。

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发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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