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特殊学校

2018-08-04 热点事件 阅读:

一:[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广东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4年广东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更多2014年广东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2014年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
惠州市特殊学校开办于1997年秋,是一所集文化教育、职业教育与学生补偿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寄宿制公立学校。学校直属于惠州市教育局管理,主要担负惠州地区适龄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和听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根据惠州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我校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
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职员,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在职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在职人员若应聘到校任教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发布考试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9日0:00至7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2.报名须知:由于市直中小学在同一期限内组织考试,因此,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市直中小学的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其他市直中小学(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华罗庚中学、市东江高级中学、市第八中学、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多报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学校教职员招聘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于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网站发布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职员招聘考试。
(五)现场验证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以发布的《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要求为准。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特殊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州市特殊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或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如无学位证书,不需提交)、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时需提交市军转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
(2)英语等级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交)。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报考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4)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4.报考会计、教辅人员和生活老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2)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公告。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不考“笔试”而考“专业技能测试”,以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的“笔试”含“上机实际操作”部分,还要考“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不考“试教”,只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语文、数学、心理教育等学科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参照高考形式进行。
①音乐、体育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素描”和“速写”两大项。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和画板,其余作画工具(如炭笔或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信息技术岗位的“笔试”和“上机实际操作”同时进行,主要考查信息技术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上机实际操作”项目与“笔试”项目合并计算为“笔试”成绩。
(4)会计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会计相关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5)教辅人员、生活老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道德素养、历史常识、语文知识、教育心理学常识、中小学教育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2.“试教”
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3.“综合能力测试”
(1)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班主任、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2)会计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会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3)教辅人员、生活老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辅助管理、学生生活管理、办公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七、成绩的计算方式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
1.语文、数学等2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90分(满分为150分)。
2.音乐、体育、美术等3个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3.信息技术、心理教育、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等5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二)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划定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三)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
1.语文和数学等2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折算成百分制)、“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信息技术、心理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5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3. 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等3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八、成绩公布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说明
1.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当天晚上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张贴。应聘者如果无法上网查询,可到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查看。
2.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我校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二)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三)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四)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的当天晚上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张贴。应聘者如果无法上网查询,可到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查看。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校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十、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一) 联系部门:惠州市特殊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熊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7775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编:516001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0号小区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2890727。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2282612。
附件1: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特殊学校
2014年6月25日
 

二:[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广东省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4年广东省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更多2014年广东省惠州市特殊学校教职员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惠州市特殊学校开办于1997年秋,是一所集文化教育、职业教育与学生补偿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寄宿制公立学校。学校直属于惠州市教育局管理,主要担负惠州地区适龄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和听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根据惠州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我校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
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职员,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在职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在职人员若应聘到校任教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发布考试通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9日0:00至7月11日24: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者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有关后果应聘者自负;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流水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2.报名须知:由于市直中小学在同一期限内组织考试,因此,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所市直中小学的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其他市直中小学(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华罗庚中学、市东江高级中学、市第八中学、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多报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学校教职员招聘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于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网站发布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职员招聘考试。
(五)现场验证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以发布的《教职员招聘考试通知》要求为准。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特殊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的“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打印《惠州市特殊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或报考教辅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如无学位证书,不需提交)、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现役军人的配偶报考时需提交市军转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
(2)英语等级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交)。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3.报考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4)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4.报考会计、教辅人员和生活老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2)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3)本市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职员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交复印件)或其所在学校(机构)出具的有关合同期满的证明(需交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校园网公告。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不考“笔试”而考“专业技能测试”,以及“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的“笔试”含“上机实际操作”部分,还要考“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不考“试教”,只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语文、数学、心理教育等学科的“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2)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知识及技能,参照高考形式进行。
①音乐、体育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两大项。
②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素描”和“速写”两大项。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和画板,其余作画工具(如炭笔或铅笔等)由应聘者自备。
(3)信息技术岗位的“笔试”和“上机实际操作”同时进行,主要考查信息技术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上机实际操作”项目与“笔试”项目合并计算为“笔试”成绩。
(4)会计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会计相关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
(5)教辅人员、生活老师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道德素养、历史常识、语文知识、教育心理学常识、中小学教育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2.“试教”
教师岗位的“试教”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学文化知识,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3.“综合能力测试”
(1)教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班主任、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2)会计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会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3)教辅人员、生活老师岗位的“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辅助管理、学生生活管理、办公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七、成绩的计算方式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
1.语文、数学等2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90分(满分为150分)。
2.音乐、体育、美术等3个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3.信息技术、心理教育、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等5个岗位的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二)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划定入围分数线均为60分。
(三)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
1.语文和数学等2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折算成百分制)、“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2.信息技术、心理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5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4:4:2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0%)
3.会计、教辅人员、生活老师等3个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分数按6:4的比例折算而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
八、成绩公布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说明
1.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当天晚上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张贴。应聘者如果无法上网查询,可到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查看。
2.应聘者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我校进行查分。每个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者。
(二)查分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三)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确认: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四)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的当天晚上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并在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张贴。应聘者如果无法上网查询,可到我校大门旁边的“校务公开栏”查看。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校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十、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核准、备案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有关编制、调动、报到、聘用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惠州市特殊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7775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编:516001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0号小区
(二)监督电话: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2-2890757、2890727。
2.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2282612。
附件: 附件1:惠州市特殊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特殊学校
2014年6月25日
 

三:[惠州市特殊学校]2017广东惠州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教师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广东惠州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更多2017广东惠州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教师招聘网。

根据博罗县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我县今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数、范围
1、招聘职数:招聘职数7个(详见附件)。
2、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特殊教育康复教师招聘范围: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罗县在职在编教师除外)。
3、美术、音乐教师招聘范围: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罗县在职在编教师除外)。
4、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罗县在职在编教师除外)。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残疾学生,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4、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在职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9、往届毕业生、在职在编教师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时发布,明确招聘时间、地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至28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博罗县教育局网站(www.bljy.cn),在公告栏打开《2017年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点击“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输入考生报名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同时,要求考生在系统内调出并打印一份与报名信息相符的报名表,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
1、资格审查及材料确认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4日(工作日办公时间。凡没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的初审和复审同时进行,地点为:博罗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博罗县城西北路58号)。
3、提交以下材料(附件)
4、符合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签订愿意在博罗县特教育殊学校服务五周年以上的承诺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含专业测试,下同)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占60%,面试占40%。试题由博罗县人社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命制和评卷。
1、笔试
对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3:00-5:00。
(2)笔试地点: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
(3)笔试内容:
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体育教师、特殊教育康复教师职位: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各占15%,教学教法相关知识占10%(考试用时120分钟)。
美术教师、音乐教师职位:进行专业学科测试。美术的“专业技能测试”考“素描”。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考场仅提供纸张,其余作画工具(如炭笔、铅笔和画板等)由应聘者自备(考试用时120分钟);音乐专业技能测试考清唱和舞蹈,其中清唱自选曲目,用时5分钟以内;舞蹈按测试题目要求进行表演。
学前教育教师职位: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各占15%,教学教法相关知识占10%(考试用时120分钟)。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百分制的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
(1)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特殊教育相关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口语、手语同步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其中,应聘美术教师、音乐教师、学前教育教师职位的可以不使用手语进行教学。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程序和要求:
①进入面试环节的全部考生按职位进行分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试讲顺序。
②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候分。试讲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签领成绩,取回个人物品,退出考场。
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足12分钟的,可评定为不合格;超过15分钟的,马上终止试讲。当考生面试达到12分钟时,现场工作人员将举牌示意面试时间“还剩三分钟”。
④面试成绩由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3、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职位的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职位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职位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的职位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和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规定的优惠政策。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若被聘用,应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本次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委和监考人员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3、报考者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试讲全程录像监控和录音。
八、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谢老师、梁老师):0752-6624110,0752-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点击下载>>>
2017年博罗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总表.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惠州市特殊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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