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全面放开三胎

2018-08-04 热点事件 阅读:

(1) [再婚家庭全面放开三胎]2016-2017年江苏超生三胎落户新政及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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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江苏超生三胎落户新政及罚款标准(上户口)  从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生二胎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包括再婚生二胎。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2016年再婚二胎要符合哪些条件?哪些条件不能生?一起来看看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吧!  据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9、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的规定,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  1、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2、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3、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4、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5、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6、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7、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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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再婚家庭全面放开三胎]2016黑龙江省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三胎上户口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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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黑龙江近日发出消息,继开放二孩后,力推三孩政策,具体如何,请看下文:  具体以下:  4月21日下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将全面施行新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公民婚假、产假、护理假分别为15天、180天和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延长假期工资照发  今天上午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同时规定,假期工资照发。  六种情形可在两个子女的基础上再生育一胎  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条例根据我省实际,对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规定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针对特别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独生子女家庭继续享受优待政策  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有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继续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政策。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就医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继放开二孩后,黑龙江力推三胎政策  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边境城市居民可生三胎  前述《条例》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 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其中双方均为边境居民的地区包括黑龙江省的漠河、塔河、呼玛、黑河市爱辉区、孙吴、逊克、嘉荫、萝北、绥滨、同江、抚远、饶河、虎林、密山、鸡东、穆棱、东宁、绥芬河共计18个边境县(市、区)。  此前,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对此并没有放开,当时的规定为“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允许再生一胎。  目前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而黑龙江省的此项生育政策,较之年初放开二胎政策更为激进。  生育意愿不强烈  在上述边境地区中,黑河市爱辉区经济发展较好,主要从事对俄贸易,中俄天然气管线的接驳处便设在黑河。  资料显示,黑河市爱辉区人口不足20万。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有满、回、达斡尔、俄罗斯、鄂伦春等25个少数民 族,3个民族乡,21个民族村,少数民族人口1.8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7%。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和土地、草原、森林、水利、矿产、旅游等六大资源。  爱辉区处于中俄交界处,记者接触了爱辉区几位40岁以下的女性,其生育意愿都不强烈。  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3.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60元。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爱辉区收入略高于全国。  但是,长期的一胎政策,已经对人口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  “培养一个孩子已经很累了。”这是多数人的反馈。  由于被采访人多数处于城市,甚至连生育二胎的想法都不是很强烈,“我连二胎都不想生,还生三胎吗?”一位30多岁,孩子已经上小学的女士向记者表示。  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扩展阅读  湖北正式取消“一孩”生育审批,省内户籍人口登记结婚后计划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不用再办理生育服务证。湖北省卫生计生委2月28日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变行政审批为主动发放,对生育“一孩”的,卫生计生部门应在群众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并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服务(3月1日《广州日报》)。  那些年,我们一起办过的准生证的确值得追忆。既有“孕妇及家属为办准生证三地跑十多趟未办成”的痛楚,也有“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的无奈,亦有“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的离奇……这样不亚于小说情节的事情,今后在湖北或海南,或许不会再发生。因为湖北明确取消“一孩”生育审批,而海南则在前不久规定,结婚证生育证同时发放,只要签名摁手印就行。千难万难的“办理准生证”,原来也可以简单处理,甚至可以直接取消,这如同一根引线,引爆了舆论。  在网上,无论是“双证齐发”还是“取消一孩准生证”,都是叫好之声一片,点赞表情无数。在湖北、海南之外的人,亦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表情。此刻,真有点恨自己为何不生在湖北、海南的意思,那样的话,就无需为办理准生证而焦头烂额了。网友的姿态,就是最好的民意,湖北、海南的破冰之举,其实很需要跟进者。毕竟,我们在两三地之间往来,最希望看的是大好河山,是风景如画,是美人如斯,而不仅仅是为了办个准生证,且还有可能遭遇政府部门间的推诿扯皮,那的确太坏心情了。  准生证诞生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管理,也是为了防止超生。但事实却是,无论准生证办理不办理,超生的人都在那里;至于方便管理,更像是一种调侃,因为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准生证的别称早就是“折腾证”了。尽管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但多数居住地并不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户籍地又常以人不在当地为由,无法跟踪。这样互相推卸责任的姿态,更加大了办理准生证的难度。  现代社会是一个流动社会,如果现行的制度规范没有考虑这样的现实情况,那的确需要及时更新了,不然就不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阻碍。根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发现,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2亿,如今,这个数字必然是有增无减。这意味着,办证难远不是小概率事件,而是一种现实常态。在这样的境况下,无论是准生证还是其他同样不利于流动人口办理却必须要办理的证件,都需要进行必要的更新,要么撤销,要么化繁为简,甚至创造异地办理的机会。这样的呼吁,也早已体现在民意上了——腾讯网一项涉及了11万人的网络调查中,99%的网友认为“准生证已不符合时代,应该废除”。  尤记得去年11月5日,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这是一个讯号,也是一种趋势。眼下,湖北取消“一孩”准生证,就是在践行着这一理念。我们更希望全国层面取消“一孩”准生证,也能尽早照进现实,真正地方便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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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再婚家庭全面放开三胎]2016辽宁省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三胎上户口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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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四)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五)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六)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七)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八)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九)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十)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十一)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十二)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的一女的;  (十三)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二)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一)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二)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三)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四)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搜狐母婴温馨提示:  辽宁省办理单独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婚育情况证明》的简化办理:  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的,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  夫妻一方户籍为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但因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的,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由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父母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户口簿。  对于申请人父母婚育情况有变动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提供申请人父母的户口簿、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辽宁省单独二胎准生证生育手续办理程序:  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夫妻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  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乡级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审批:  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扩展阅读  辽宁下放生育登记审核权限简化手续  起允许生完娃再办“准生证”  “准生证”曾被人戏称是“最难办的证件”。针对办证难、办证烦的问题,辽宁出台《关于简化下放生育手续的通知》,从7月1日起,放开生育登记、审批时间,下放生育登记审核权限,简化办理手续,符合政策的居民不仅可以当场取证,生完孩子再办“准生证”,而且手续越来越少,办证地点也离老百姓越来越近了。  办理“准生证”以前咋规定?  根据2003年的《辽宁省办理生育手续的有关规定》,办准生证需要先到各自单位或村(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持该证明及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医学妊娠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须先办理审批手续再进行生育登记,办理《多孩生育登记单》。  时限放宽 生育3个月内均可登记  记者了解到,此次简化办理手续最突出的变化是放开生育登记、审批时间。此前一些家庭,特别是再生育夫妻双方虽然符合生育政策,但没有按照要求如期进行生育登记的,叫做“抢生”,在程序上属于违规现象。  如今按照新规,夫妻双方均属于初次生育或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可在计划怀孕时进行生育登记或审批,自主安排生育,也可在怀孕或生育后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后进行登记的,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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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全面放开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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