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考试试题

2018-07-15 专题 阅读:

书记员考试试题篇(一):2017年国家司法卷二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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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选题  1.被告人吴某系某国有煤矿供销科长,月工资1200余元,爱人在农村,两个孩子在身边上学,家境困难,经常申请补助。但一次吴某家被盗,破案后查明罪犯盗得其现金20多万元,名贵香烟30多条、"茅台"等名酒20多瓶、金项链2条。吴某涉嫌经济犯罪被捕,吴某供述上述财物均是受贿所得,但查证属实的受贿物品仅有30000多元,吴某的行为构成( )。  A 受贿罪  B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  【答案】:A,B  【解析】:  首先查证属实的受贿物品有30000多元,吴某构成受贿罪;再根据《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吴某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选AB。  2.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邻居何某坠楼而死,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如果此事要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的话,那么在立案阶段应当查明的事项是:  A 何某死亡的准确时间  B 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 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 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答案】:B  3.许某因为涉嫌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2年缓刑期内许某又在监狱中犯故意伤害罪。如果许某所犯之故意伤害罪是在原审判决宣告以前发生,而在其服刑期间才发现则该伤害案可以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A 可以由许某所在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 可以由许某贪污案的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C 可以由许某被捕前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可以由伤害案的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服刑期间发现罪犯在判决宣告前的其他罪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如果是在缓刑期内所犯新罪应当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为( )。  A 恢复名誉  B 返还财产  C 恢复原状  D 支付赔偿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5条的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5.甲单位认为乙单位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遂向县工商局要求处理乙单位。县工商局责令乙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单位的损失10万元。乙单位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县工商局的决定,决定让乙单位赔偿甲单位8万元。乙单位仍不服向人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的赔偿额过多,于是判决变更,判令乙单位赔偿甲单位6万元。 乙单位应向__________法院起诉。  A 县工商局所在地  B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在地  C 甲单位所在地  D 乙单位所在地  【答案】:B  【解析】: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7条。  6.某市(市政府及其部门位于B区)A区甲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的措施,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都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争揽过去,乙律师事务所对甲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A区司法局进行了举报。A区司法局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甲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乃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甲律师事务所作出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若申请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原告申请回避的对象仅限于审判人员  B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C 原告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D 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答案】: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7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行诉法解释》第47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7.王小二在旁听其弟故意伤害一案中,违反法庭秩序,当庭侮辱作证的证人,且不听审判长的警告制止,影响恶劣。经院长批准,对其可予以何种处罚( )。  A 罚款500元或者拘留13日  B 罚款1500元或者拘留15  C 罚款800元或者拘留10日  D 罚款2000元或者拘留15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审判的强制措施。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61条之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考试试题篇(二):2017司法考试卷二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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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用红糖和白酒的混合物生产了价值20万元的假感冒药,正准备销售,被查获,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B.以生产假药罪(未遂)定罪处罚  C.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修改,只要实施生产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生产假药罪,不需要具备“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节。因此,张某的行为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张某生产伪劣产品,货值达20万,尚未出售就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于张某应当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所以只有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第2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上级人民法院 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阅;(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简单对熙即可看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其实,上述法条的主要思路在于,只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则上就不 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不需要对上述法条死记硬背了。  第3题 甲对市地税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2008年6月24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甲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B.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超过了起诉期限  C.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对同~具体行政行为的重复起诉  D.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C项错误。当然,当事人撤回复议后再次起诉的,必须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超出了起诉期限,法院应不予受理,故B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4题 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据此,A选项正确。该规则第2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讧。”据此,B选项错误。该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时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据此,C选项错误。该规则第273条第2款规定:“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D选项错误。  第5题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  )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可见有权鉴定的仅系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人,鉴定人系自然人而非单位。据此,A、 B选项错误。与民事诉讼不同的是,在刑事诉讼中所有的鉴定原则上都计入办案期限。除非根据该法第147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据此,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据此,D选项正确。  第6题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点:责任能力。抑郁症不属于精神病。本题中甲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知道采取何种方式能够杀死被害人,因此具备辨认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和B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C选项正确;甲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使患有抑郁症,也不是必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D选项认为应当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第7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某矿井发生瓦斯爆炸,4名矿工被埋在矿井下,生死不明。矿主李某害怕自己要承担责任,要求其他矿工不得泄漏此消息,同时私下组织人员进行营救。由于设备等原因,4名矿工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李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B.矿主何某的矿井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其采矿许可证被有关机关暂扣以后仍然偷偷实行开采行为。有关部门发现后,多次责令何某停止开采,矿工们也不愿意开工,但是何某为了利益,强令矿工们在夜晚进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何某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某矿井发生严重坍塌事故,多名矿工被埋井下。矿主金某的好朋友王某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助金某封锁消息,并建议金某向有关部门汇报称当时矿上停工,没有矿工被埋。金某听从了王某的劝说,多名矿工因为得不到救助全部死亡。王某与金某成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共同犯罪  D.某乡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3名矿工被埋。负责人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委书记罗某为了自己的 政绩,决定暗地里组织救援,并命令乡长以及矿主严格封锁消息。罗某向上级部门谎报了事故的真实情况,称所有矿工均顺利救出,没有人员死亡。因县政府救助能力有限,贻误事故抢救,最终3名矿工全部遇难。罗某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某的行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A项错误。何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B项错误。罗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D项错误。  第8题 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点:盗窃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甲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应成立盗窃罪。  第9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3项规定: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属于法定的回避情形。本题中,赵某作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的申请。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30条 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直接看出,D选项正确。  第10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D.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 A正确,B错误。《刑法》第85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C选项错误。《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因此,D选项错误。

书记员考试试题篇(三):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综合模拟试题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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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二第37题)
  A. 赵某****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 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 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 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2)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0年试卷二第33题)
  A.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3)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27题)
  A. 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 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 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 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来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4)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 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 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 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 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5)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33题)
  A. 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
  B. 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 裁定驳回起诉
  D. 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
  (6)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1题)
  A. 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 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 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 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7)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2010年试卷二第37题)
  A. 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
  B. 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C. 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 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8)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商城。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虽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某村丙小组的名义起诉
  B. 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自己名义起诉
  C. 应当以乙区人民政府为被告
  D. 法院经审理如果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
  (9)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28题)
  A. 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 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 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10)下列哪一情形不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A. 国家工作人员甲,将公款借给其弟炒股
  B.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原工作过的国有企业使用
  C. 某县工商局长甲,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
  D. 某国有公司总经理甲,擅自决定以本公司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事业单位使用,以安排其子在该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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