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

2018-07-07 热点事件 阅读: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篇(1):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年考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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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0名(含申请免试攻读、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院所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2月1日后出生者;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原则上须是相同或相近学科(若是跨学科报考,必须有特殊成果);  ③需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研究所提出申请,且由两位本所专业导师推荐,经所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入学考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见网站通知)。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2.报名费350元,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  (1)邮局汇款,汇款抬头: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务室,联系人:盛萍华;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2室;邮编:200235。(注:请务必本人亲自汇款,并写明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2)直接前往研究生院财务室缴纳,联系人盛萍华老师,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2室。  3.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打印出三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篇(2):社科院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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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1656177 010-51651981。全国免费直拨:4000-716-617;(24小时咨询热线) 咨询QQ:864429365,976457629
【院校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我院现有40个教学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9个。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入选中国19所一流研究生院,并以经济学、哲学第一,文学第二的成绩,当选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名第一的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有12个研究室和11个研究中心,11个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的法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目前法学所有终身研究员(教授)1名,学部委员3名,荣誉学部委员10名,研究员29名,副研究员32名;博士生导师30名,硕士生导师42名。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8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次全国政协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党员优先;2、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3、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4、在政府或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
【课程介绍】

【培养目标】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首要思维,法治能力是现代治理的核心能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治理的基础上,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化了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部署。现代治理的核心是依法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现代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骨干工程。我院就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战略,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战略研究优势,为培养对完善和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设计,为培养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性人才制定本课程。【项目特色】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 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研究方向】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设置】1、必修基础课:法学前沿、法学理论2、必修专业课(选开)国际政治:经济法(含竞争法、宏观调控法、财税金融法、环境法、能源法等)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知识产权法(含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社会法(含卫生法、劳动保护法、保险法等)商法学(含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物权法等)3、论坛讲座(选开)【报名程序】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经面试合格后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学员在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论坛讲座(选开)《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运用法哲学、法律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从利益平衡机制入手,探讨知识产权法的制度理性和价值构造,透视其背后的利益平衡机理;系统研究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问题的广泛考察与分析。《劳动合同中的契约自由》:通过考察劳动合同的历史变迁,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契约自由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历史嬗变。契约自由在遭遇劳动合同缔约主体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的附和性、劳动合同形式的羁绊等适用困境时,对其适用予以限制是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基本思路在于通过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期使契约自由原则在劳动合同领域能够得到有的放矢的运用,进而更好地发挥劳动合同在规范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中国领海制度》:中国领海制度、国际领海制度的概述领海是17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国际海洋法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隶属于沿海国主权之下并扩及其陆地领土和内水之外连接的一带海域。领海曾被称谓沿岸水、海水带、领水等。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是第一次用领海。《房地产法》:主要讲述房地产法概述、房地产权属、房地产开发及开发用地,房地产交易、涉外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税费等法律制度。根据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的实践和出现的新问题,讨论“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房地产法与物权法的关系”《税法专题》:当前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前言与典型税案深度解析。现代国家中,税收除了满足公共需求的固有职能外,还发挥着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等重要功能,因此,作为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税法在国家宏观调控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显。《当前资本市场立法的热点问题》: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立法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但与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立法仍存在许多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本市场立法仍是重点,应当对市场进行全面客观评估,重点处理好市场中的几个关系,力求凝聚最大共识。本期讲座,就着重讲述这几个关系的处理问题。《商法专题》——关于证券业风险防范的若干法律问题: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企业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严格规范准入,严格防范风险,形成系统化的风险防范政策体系。《欧盟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成为全国首家讲授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欧盟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保护法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随着全球消费者保护意识的加强,各国越来越重视对消费者的保护。本文通过分析欧盟现代意义上消费者保护法的形成、发展、概念与体 系,评析其与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辩证关系,揭示其对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借鉴作用。【师资力量】李 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国家图书馆国情咨询委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住建部法律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央国家机关宣传教育工作团宣教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宪法学)、“法治浙江”咨询专家等。2003年9月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十届全国政协2005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西部大开发与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课题组成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1次集体学习"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12次集体学习"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课题组成员和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学习讲座"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课题组成员。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陈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篇(3):社科院互联网金融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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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10-51656177,全国免费直拨:4000-716-617;(24小时咨询热线) 咨询QQ:864429365,97645762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互联网金融与风险管理高级课程研修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申博)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邓小平、叶剑英亲自批准设立的直属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 研究生培养基地,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现有38个教学系,80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8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现任博士生导师436名、硕士生导师495名。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入选中国19所一流研究生院,并以经济学(含金融学)、哲学、历史学第一,法学、社会学、文学第二的成绩,当选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名第一的研究生院。 
 
项目特色
 
   ★★★★★ 为专业人士量身订制的教育项目
本课程专为接受过EMBA教育或其它硕士教育的专业人士所设计,为大家提供持续深入学习的平台,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
★★★★★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
本项目将安排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数位具有极高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著名学者、博导 授课(其中多位担任过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专家)。专家学者大多来自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所属各个研究所: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所、财贸研究所、工业经济 研究所、数量经济与技术研究所等(作为中国社科院五个学部之一的经济学部,共有12名学部委员、17名荣誉学部委员);此外,还将在其他著名高校和中央部委选聘一批理论功底深厚、授课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学者型领导参与授课
★★★★★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
 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金融学专业高级研修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
★★★★★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报名条件
 
 
1、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本科毕业且事业优秀者可限额录取;
2、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学习安排
 
 
●学    制:总学制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两年,课程论文撰写半年。
●学习时间:两年课程学习,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2-4天。
课程设置 
 
公共基础课
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   经济学前沿   财政学   国际金融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专业课 (选开)
金融学  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  国际金融  金融发展理论与政策  宏观经济分析  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  金融投资学  高级产业经济学  房地产金融学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专业选修课
私募股权投资  金融产品创新  公司理财与财务管理  财务报表分析/资金流量分析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商业模式  经济法/PE与VC法律专题  高级管理经济学  互联网金融实证研究  资产证券化与项目融资  固定收益证券  资本战略与投资环境  金融改革与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与企业上市  企业并购与重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营实务  公司治理结构与股权激励

跨学科 选修课
《孙子兵法》的战略管理思想  《易经》与总裁经营之道  团队精神与领导艺术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课程安排说明
 
两年学习期间共安排18门左右课程(另有10次以上专家讲座.其中多位参与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
 
师资力量
 
汪同三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所所长
张宇燕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
何德旭    中国社科院数经技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博导
左大培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导
周茂清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金融系副主任、教授、博导
陈 淮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系主任、教授、博导
杨瑞龙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黄卫平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导
张 杰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许 健      中国人民银行党校副校长、教授、博导
景学成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原副局长、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
李伏安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
罗 平      中国银监会培训部主任
朱武祥    清华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副主任、教授、博导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郑振龙    厦门大学金融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导
余明阳    上海交通大学品牌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裴 平      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博导
童 星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王春峰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天津大学金融工程中心主任、渤海证券公司总裁、博导
裴长洪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博导
 
学习费用
 
报名费800元/人(含考试费和考前辅导费),学费158 000元/人(分两次缴费:第一年度交9.8万元,第二年交6万元),包括学费、资料费、结业考试费、结业费、结业论文指导费以及课间茶点费等,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证书与学位
 
1、 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有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通过考试与论文答辩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证书。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免费直拨】  4000,716,617【联系老师】 张老师,王老师,许老师 更多课程请参考http://www.wustudy.com/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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