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2018-07-03 专题 阅读:

第一篇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2017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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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目前陕西省养老保险在网上查询个人账户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和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下面就给大家说说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吧。
    一、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http://117.36.52.39/sxlssLogin.jsp
    1:请输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及个人姓名登陆
    2: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个人信息
    二、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
    >>>点击图片进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上个人查询系统:http://117.36.52.39/
    1:仅提供纳入陕西省数据中心的数据,主要包括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等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铜川市,杨凌示范区三个市县随后提供。
    2: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陆。
    3:如无法登陆。请与所属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您本人个人信息是否正确
    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为了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1年陕西省对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其中对人员参保缴费问题有了较大调整。正确理解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国有企业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一、经县级及以上原劳动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正式招用手续;二、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现已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加或中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三、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此外,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原编制内职工、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已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在城镇灵活就业的,也可参照执行。
    其次要明确参保缴费及待遇计发办法。参保缴费和待遇计发以发文之日,以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线,划分为未超龄人员缴费政策及超龄人员缴费政策。
    未超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最早由个人从1999年1月起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未超龄人员参保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超龄人员,曾在陕西省国有企业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提出书面参保申请,由现档案托管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报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含利息)、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最后,还有几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问题要注意: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相关人员年办理参保手续时,需将档案托管至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到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需提供原国有企业正式招录手续、国有企业工作期间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原始资料。曾受过开除、判刑等处分人员,连续工龄计算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均不得视同为缴费年限。服刑期间不得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二篇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2016-2017年陕西咸阳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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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网址:http://www.xyrs.cn/  1、拨打咸阳市社保热线029-12333查询;  2、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咸阳渭阳中路6号  邮编:712000  电话:0910-3210480  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在线咨询]  一、负责受理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登记及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  二、负责审核单位、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会同地税部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参保个人账户的记录、管理和查询  电话:029-33216318  传真:029-33216318  投诉电话:029-332163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712000  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37号  拓展阅读:咸阳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须知  适应人群  1、户口在本社区内,非农业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未享受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超龄人员和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等现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  保险费缴纳标准  1、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参保缴费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pide;139。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含利息),依法继承。  3、建立老年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制度。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100元确定,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扩展阅读  近日,咸阳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试行办法同时废止,新政策传递出多项利民措施。咸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标准;首次有了丧葬费补助金;缴费档次增加为12档,多缴多补贴;缴费时间越长,将来领取养老金就会越多。  变化1  基础养老金调整到每人每月90元  新办法将基础养老金从原来85元标准,调整到全市统一每人每月90元,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承担55元,省财政承担5元,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各县市区人均财力分类承担。  同时新办法对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市统一增设三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70至79周岁每月加发10元,80至89周岁每月加发2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30元。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可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具体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市区不再自行调整。  变化2  城乡居保有了1200元丧葬费  为了防止参保人员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咸阳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制度。  要求,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其死亡后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申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费补助金。标准全市统一为一次性补助12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400元,市财政承担20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600元。  据悉,享受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否则经办机构不予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费补助金等支付手续。  变化3  缴费够15年每多缴1年增发10元  按照省政府25号文件规定,对长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为鼓励城乡居民提早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建立长缴多补可持续的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  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龄45岁以下的居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凡缴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  变化4  参保缴费由11个档次变成12个档次  新办法规定,咸阳市将参保缴费11个档次调整为12个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完善多缴多补缴费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上规定,适当提高缴费财政补贴标准,即年缴费100元和2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至90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  据了解,具有咸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篇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2015年陕西西安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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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陕西省西安市养老保险已开通网上个人查询,用户可以按以下方法查询:
1、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号直接到市社保局办公大厅查询;
2、西安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29)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查询,登陆后输入医保卡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另外,也可以登录陕西省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
【相关知识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劳动保障部及我省的相关政策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根据陕政发[2006]2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8%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纳,缴费基数为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有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

陕西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http://m.zhuodaoren.com/shenghuo77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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