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分数线

2018-06-02 专题 阅读:

第一篇江汉大学分数线: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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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经济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等21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
  学校在坚持提高普通高等教育质量的同时,十分注重成人高等教育特色办学,现有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0000余人。
  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江汉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汉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和网报程序
  一、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考试时间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
  二、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我省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底或9月初,报名时间过后不能补报。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17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方可报名。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中等学校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六)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七)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江汉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由考生个人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
  1、登录报名网站主页。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平台http://crgk.hbee.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系统。
  2、阅读《注意事项》,了解报名信息,查询招生计划。包括:
  (1)报名、考试及录取的有关规定;
  (2)网上报名的详细步骤;
  (3)通过“按院校查询计划、按专业查询计划”查找自己所选报学校及专业的代码。
  3、单击“新用户”按钮,了解报名有关规定和要求。阅读完有关规定后,点击“我了解”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详细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一个电话号码只能对应一个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时不得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5、去年起武汉市成人高考试行网上缴费。选择武汉市所属各报名点的考生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网上缴费窗口,考生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及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专业
全国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高升专
2年半
文史
电子商务、法律事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经济信息管理、旅游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市场营销、统计实务、物流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园林技术、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
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法律事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经济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生物技术及应用、市场营销、统计实务、物流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医学影像技术、园林技术、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理)、外语


高升本
5年
文史
城市规划、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广告学、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
城市规划、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广告学、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专升本
2年半
文史
汉语言文学、英语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
广告学、艺术设计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
城市规划、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通信工程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管
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
法学
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
教育学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医学
护理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层次
类别
学费标准
层次
类别
学费标准


专升本
法学、管理类
2300元/年
高升专
文、理类
2100元/年


文史、教育类
2100元/年
医学类
2700元/年


理工类
2500元/年
艺术类
3100元/年


医学类
2800元/年
高升本
文、理类
3100元/年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学校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校本部一号门进门左侧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监督电话:027-84238775
  学校网址:江汉大学网址:http://www.jhun.edu.cn
  江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jjy.jhun.edu.cn
  乘车路线:208、585、325、385路公汽至三角湖路新江大(一号门);乘坐地铁三号线(沌阳大道方向),在“体育中心站”下车从“D出口”出站,转乘以上公汽或步行到江汉大学一号门。
 

第二篇江汉大学分数线: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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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09年4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简称招生工作,下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中文全称为江汉大学,英文全称为Jianghan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1072。
  第三条学校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另在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145号设有汉口校区,在洪山区张家湾特1号设有武昌校区,专门开展高等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
  第四条学校现设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法、文、史、教育、理、工、农、医、管理等10大学科门类。
  第五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自主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双特色生、中职生、艺术特长生。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入学考核
  第十条报考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考生(除运动训练专业外)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部分本、专科专业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源的考生须参加湖北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报考本科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具备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下同)有关专业基础课联考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取得专业成绩合格资格。
  第十三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部分专业相关单科成绩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所在省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为120%以内。招生计划量大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另由学校提供调档名单。
  第十七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根据缺额计划,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体检、政审合格,填报了我校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一)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1)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省内非武汉市籍考生按武汉市分数线执行,下同)的考生,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填报单科成绩受限专业志愿的考生,其相关单科成绩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标准)。
  (2)对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生源情况尽量按照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调剂录取。
  (3)符合《江汉大学2009年本科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报名条件第六条的考生只能录取到园艺、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七条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和工商管理等专业。
  第二十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按考生必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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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江汉大学分数线:江汉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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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关于《江汉大学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 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14年 1 月。
  2. 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4年 4 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另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学业助学金4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岗位津贴为3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贫困生和学有余力者每人每月可兼任两项岗位。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2. 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全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3. 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建有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资助金额为1万元左右;“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
  (六)研究生培养特色
  学校拥有近30年的研究生培养历史,以“应用性、创造性、国际性”为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特色。
  学校多年来一直十分注重研究生“应用性和创造性”能力培养,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在企业,在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研究生导师中有不少来自于企业生产一线,研究生所从事的研究也与生产实际密切相关。学校拥有包括交叉学科研究院首席专家、“楚天学者”、“黄鹤英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内的一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的“双师型”导师队伍;拥有产学研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与企业共建的研究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东风汽车公司等地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建“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学校还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分子反应动力学实验室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采用校所双方各选导师组成“导师组”、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已形成“注重创新思维训练,重视综合素质、创业能力和应用研究能力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特色。
  学校近年来又加大研究生“国际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大外籍教师和具有国外学习经历教师引进的力度以及本校教师出国交流、培训的力度;二是各学院与国外的大学建立联系,探索合作办学模式,让更多的研究生能够走出去。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让每位研究生都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让更多的研究生感受国际化;三是在课程设置、教材上进行改革,与国际接轨,让更多研究生能够用国际的视野、国际的眼光、国际的理念、国际的惯例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让研究生能够较早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学校从美国和法国引进多位世界著名的学术专家成立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和交叉学科研究院,以这些首席专家为首组成导师组培养研究生,同时积极探索与境外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2013年,学校从2012级的70名研究生中,选派近10名优秀研究生参加“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项目或其他项目,赴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学习和交流。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经过三年的强化训练,学生能够掌握良好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够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科研管理等单位的工作中迅速适应角色,成为中坚力量,在后继的博士学习中能显现出良好的研究学习能力。目前在读的研究生中不少同学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EI等收录,有的研究生已申请国家专利,有的获得“湖北省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华中分赛区二、三等奖,省高校“江汉之春”研究生篮球联谊赛小组第二名,省高校研究生“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等成绩。
  (七)其他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可登录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http://gs.jhun.edu.cn ),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所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 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邮政编码: 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 址: http://gs.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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