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2016-08-24 电脑网络 阅读: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一)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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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作者:申晓卫 束磊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2012年第11期

【摘要】

本文首先论述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必要性,然后指出我国现行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存在的不足,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税收政策建议:采取小微企业税收专门立法,临时优惠政策长期化、法定化;加大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力度;综合采用多种税收优惠形式;改进现行税收征管,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

【关键词】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立法;税收优惠

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当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诸多问题。《中国小微企业生存报告(2012)》显示,大多数小微企业对当前处境判断为“艰难”,甚至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小微企业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的2012年,面临着共同的难题:成本上升、用工难、融资不易且贵、市场竞争激烈、政策玻璃门等等。处在微利或亏损状态的小微企业数量增加,只有那些拥有独家产品或产品技术含量高的小微企业境况尚可。[1]这一状况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下拟从税收收入和政府职能两个方面分析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从税收收入来看,给予小微企业减免优惠政策虽然会减少眼前的一小部分税收收入,但从长远来看是培养税源,保证了税收增长的可持续性。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政策对政府税收收入影响不大,并没有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幅下降。然而,对大量承受生存压力的小微企业而言却是一条减负放活之路。企业的成长是个渐进的过程,小微企业是大中型企业的昨天和前天,大中型企业是小微企业的明天和后天,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小微企业已经从一般加工制造、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向包括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延伸。在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决策机制灵活的优势,通过吸收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带动我国电子信息、生物科学等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同时,也成就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不断涌现出成功掌握领先技术的领军企业,为我国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由此可见牺牲暂时的税收收入可以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培养税源,为税收的长期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二)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研究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和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没有足够的能力抵御社会风险。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2011年前半年,中央银行不断的发布货币紧缩政策,这使大量的小微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机,小微企业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国家为了促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不同的时期给予了小微企业不同的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关键词: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众所周知,小微企业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底层力量,也是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石,因为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更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国家在财税政策方面支持小微企业,能够解决小微企业的经营困难,能够激励私人进行资本投资。笔者在本文中介绍了小微企业现行财政政策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一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合理建议。

一、现行财税政策不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原因

1.现行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大

小微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能够增强国民经济发展活力、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小微企业的发展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三)
提升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分析

提升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分析【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摘要: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增长也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政府对其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支持性政策。本文首先对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回顾,下文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并对财税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作用机制进行探讨。对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扶持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应当从政务环境、税收优惠、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着手,进一步优化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财税政策,提高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关键词: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Fiscal policy analysis on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to enhance

it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bility【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Abstract: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is an important driving force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employment, promote economic growth but also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our government has promulgated a series of relevant supporting policies. In this paper, firstly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administrative support small micro enterprise development is reviewed, and provides the theoretical basis for following analysis, taxation and government support for small micro mechanism of enterprises is discussed. On China's current fiscal policy on th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to support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are analyzed deeply, points out that we should start from the administration environment, preferential tax, public service system, the relevant supporting measures, and further optimize the development of related fiscal policy in our country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improve the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e ability of innov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eywords: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fiscal policy

引言

近年来,小微企业由于其在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日愈明显的作用而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各地政府部门也对其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小微企业发展至今,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在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分别占我国经济总量的60%和57%,提供了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社会外溢性,社会理应对其给予足够的支持,但是现阶段,小微企业在科技创

新方面却面临着严重的投资不足等问题。为了促使小微企业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对社会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政府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进行激励。财税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国财税政策仍然存在不够健全的地方,在促进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方面还有待完善。我国要向科技创新型国家转变,必须加大科技创新过程中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在我国,小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科技创新方面担当领头羊的角色,财税政策的扶持对于增加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投入、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乃至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1.小微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现阶段认可度较高的有两种,一是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依据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收入总额、资产总量等评价指标,把企业划分为中、小、微三种类型,行业不同,小微型企业的评价指标数量也有所差别;一种则是根据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划分,其中小微企业是指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分别符合应税所得总额、人员总数、资产总量等标准的企业类型。[1]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数量庞大、涉及领域众多、分布广泛,我国小微企业涵盖国民经济的三大产业,由于人力及资金分布的差距,我国小微企业的分布呈现出与我国中西经济发展相一致的规律,小微企业的数量、质量水平从东到西依次递减;(2)规模偏小、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较大,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比较小,经营比较灵活,能对市场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3)所有制结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小微企业的投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非公有经济正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也在蓬勃发展;(4)信用度偏低、融资困难,小微企业由于其资产规模有限,缺乏担保,信用程度较低,难以满足银行对贷款条件的需求,而很难从担保公司及时得到金融支持。

2.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理论分析

政府对小微企业提供财政支持,在理论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说明,分别是小微企业存在理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即“政府干预论”,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即增支减税论与“拉弗曲线”。下文对财税政策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理论支持进行具体阐述。

2.1 中小企业存在理论

罗纳德·科斯(R.H.Coase)在《企业的性质》(1937)一文中指出当企业内的边际组织费用与市场边际交易费用相等时,交易费用与组织费用二者之和的最小时,企业达到最佳规模。在企业刚成立时,企业的规模一般都很小,这时企业内部组织费用较低,外部交易费用却相对较高,企业为了降低总成本,会选择扩大企业规模,逐渐达到企业最优规模,使得总交易费用最小。[2]由于不同行业在管理水平、技术成熟

度方面存在差异,最优规模也就不同,有些企业最优规模较大,有些企业的最优规模却较小,也就是所谓的中小甚至是小微企业。在我国,中小企业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而且大多数中小企业也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说明中小企业存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乔治·施蒂格勒(George.Stgler)在《规模经济》中对企业的最佳规模及决定因素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在某一行业中,如果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存活下来,企业必须是有效率的,只有当企业产出量在该行业中比重上升最快,才说明该企业达到了最佳规模。[3]施蒂格勒对于这种生存技术进行了大量实证分析后得出:对于某一特定行业而言,其最佳企业规模通常是一个区间则不是某一个点,因而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是“碟型”而非“U型”,这也正好对中小企业存在并得以发展做出了解释。

奥斯汀·罗宾逊(Austin Robinson)在《竞争的产业结构》一书中指出企业的规模是倒“U型”的,即在一定范围内企业的报酬率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而增加,当超过这个限度后企业的报酬率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出现递减趋势,企业生产的最优生产规模在倒“U型”曲线的顶点处。因此企业要获得最优规模经济不是企业规模越大越好,要根据规模经济和经济效率原则选择最适合的企业规模。对于某些企业而言,达到中小规模即可实现其最优效率,这即为中小企业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综上所述,企业最优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其合理判断标准是企业平均成本最小化,企业在确定最优规模时应根据所处行业特征、市场竞争情况、地域分布来合理决策。企业的盈利能力与企业规模并非成正比关系,企业规模越大并不能说明企业盈利能力越强,有些企业在中小规模阶段能比大规模经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因此只要中小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最优经济效率,就能与大企业一起生存和发展。

2.2 政府干预论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持“经济自由主义”观点,认为市场可以对市场经济进行自动调整,在没有政府干预的状态下实现市场经济均衡,但1929年的经济危机打破了这一经济观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开始走上历史舞台。[4]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政府应采取政策对其进行干预,并在理论中提出了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整套措施,这一套理论有效克服了当时的经济危机问题。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市场失灵”问题,主要表现为:首先,自由竞争下中小企业容易处于劣势地位,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其次,市场竞争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会使得小微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一些盲目性,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引导;最后,市场竞争存在一定的外部性,有时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些阻碍,需要政府进行干预。

凯恩斯的理论说明“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需要政府介入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支持,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从该理论还可以看出,政府对小微企业进行干预主要原因有:首先,市场竞争中存在着“市场失灵”,如果任其发展容易形成垄断,保护小微企业能够推动市场有序竞争;其次,

在市场竞争中小微企业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政府扶持;再次,小微企业能够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技术创新,政府应对其给予支持。

2.3 增支减税论与“拉弗曲线”

凯恩斯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了基于需求管理理论和乘数原理的增支减税政策,该理论不仅在当时帮助各国企业摆脱了经济危机,还为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府提供了理论依据。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供给学派在凯恩斯相关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拉弗曲线”,进一步说明了税率、税收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为小微企业减税政策的实施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基础。[5]“拉弗曲线”的经济意义是:高税率并不一定意味着高税收,税率过高有时会削弱经济主体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经济困难而导致税收减少;同时减税从长期来看会提高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为政府带来长期税收收益。

“拉弗曲线”为政府减税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不如大型企业,对政府税收敏感性更强,受到税收变化的影响更大。与大型企业相比,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政策能够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这即为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提供了理论基础。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3.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作用机制

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作用主要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实现,其中财政支出政策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财政补贴、优惠贷款、信用担保等手段,它们分别通过各自的方式,对小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支持;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行为选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两个基本效应即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发挥作用的。

3.1 财政支出政策作用机制

第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缺乏品牌优势和规模经济效应,其在产品辨识度和产品价格方面都难以赢得政府的青睐。政府采购中如果对小微企业有所倾斜能够,能够使得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获得销售机会,提高产品知名度,对小微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以及市场形态的多样化都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可以加大对科技创新型及绿色环保型产品的关注。[6]小微企业是市场中发展速度快、经济活力强的企业,通过增强对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绿色产品的采购能够激励小微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及资源保护。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还要适当降低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建立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成为政府采购对象,顺利为政府提供采购产品提供保障。

第二,财政补贴。大中型企业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资源、产品种类,融资手段都更为丰富,而小微企业在产品提供方面却稍显欠缺。如果对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补贴能够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激励中小企业扩大生产和研发投入,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的使用效率。对中小企业实施财政补贴的方法有:

对于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补贴,对提供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提供就业补贴,提高其工作岗位的竞争力;对于出口型的小微企业,提供出口退税和财政补贴,鼓励其扩大出口;政府还应设立专项基金,对于满足要求的小微企业给予研发和创新补贴,并对这类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风险补偿。

第三,优惠贷款。优惠贷款是一种直接的财政支持政策,是指由政府设立的长期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的资金,这些资金是由政府对满足要求的小微企业直接给予的专项资金。小微企业在资金规模及企业竞争力上都比不上大中型企业,在货款融资时面临较多阻碍,对其提供货款优惠政策能够缓解其融资压力。

第四,信用担保。我国小微企业担保企业中主要有三种担保机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由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组建担保公司,同行业的小微企业之间联合组建互助性的担保机构。本地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来激励其对满足要求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补贴程度。在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背景下,对小微企业设立担保机构,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信贷供给,降低融资风险。

3.2 税收政策作用机制

第一,税收可以优化小微企业的资源配置。税收对资源配置的优化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可以影响劳动供给和需求,政府对企业征税会同时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前者会导致劳动供给增加,后者会导致劳动供给减少,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对劳动供给和闲暇时间进行选择,这样小微企业也就根据自身需要在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之间进行选择;二是税收对储蓄和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控,税收通过投资边际效率和投资需求对企业融资问题能产生很大的影响,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对于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依赖程度又很大,因而税率对小微企业储蓄和投资的选择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第二,税收可以调控小微企业的经济行为。国家通过税收杠杆可以作用于小微企业的经济行为,实现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进而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方向产生影响。税收对小微企业同时具有激励和抑制性,对于高新技术型或者绿色型小微企业,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其发展进行激励;但对于那些污染性、浪费资源性的小微企业,则可以通过提高税率、加重税负等来对其进行抑制。对科技创新型的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可以通过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对向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减免印花税和营业税等方式来进行。

4.我国现行小微企业财税政策评价

4.1 我国现行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现状

小微企业种类数量多、分布范围广、产品丰富,许多创新型企业都是科技型小微企业逐渐发展形成的。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下文介绍了我国现行科技小微型企业财税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四)
扶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探讨

  摘要:受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条件的制约,相对于大中企业来说,小微企业平均成本偏高,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若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按相同政策纳税,小微企业将承担更为沉重的税收负担。而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在市场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应结合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以税负公平、量能课税原则为指导,以税制改革和结构性减税为契机,形成有利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政策
  1 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小微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吸纳了全国75%以上的就业。然而,自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小微企业经营形势日益严峻。由于原材料成本、融资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成本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更高,企业产品不具备价格竞争力,利润空间有限。而且由于融资困难,财务风险高,财政支持少,造成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发展空间有限,发展速度缓慢。因此,小微企业的发展急需政府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2 小微企业在纳税主体中的地位
  小微企业是纳税主体之一,但显然不应将其视为保证财政收入的主要纳税主体。从数量上看,占全国企业纳税人总数80%的小微企业,其缴纳的税收总额权占20%左右,因此,小微企业并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政策对国家收入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适当的减税对于企业降低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长远来看,牺牲部分暂时的税收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保证将来税收增加,对政府财政收入也是有长远利益的。而且,小微企业吸纳了75%以上的就业人口,在解决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应从保障弱势社会成员生存发展权,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制订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
  3 增值税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探讨
  小型微利企业一直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对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55.35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和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另外,可考虑提高增值税销售货物的月起征点,或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并将增值税中关于起征点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小微企业。在出口退税方面,建议实行规范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对新办企业、小型出口企业加强退税管理的政策。
  4 营业税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探讨
  根据国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营改增”试点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这部分纳税人原营业税税率为5%,相当于税负降低了40%。因此,建议可以从营改增入手,降低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涉及营业税的行业恰恰是小微企业聚焦的行业,而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实行的重复征税政策。这样,许多小微企业营业税税负明显偏高。虽然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起征点的要求有所提高,但其受惠范围主要是个体工商户,仍有许多小微企业不符合优惠条件。因此,营业税起征点可适当抬高,并且起征点仅针对个人的要求也可适当放宽。
  5 所得税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扶持研究
  虽然自2010年以来,我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实行了优惠政策,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达到征税点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在基本税率为25%的情况下,20%的税率是偏高的。美国的基本税率为35%,法国的基本税率为33%,而这两个国家小企业的优惠税率为15%;加拿大的基本税率为19%,其优惠税率仅为11%。
  我国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一年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企业毕竟有限,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由于账证不健全,税务机关往往对其采取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因而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可考虑提高可享受优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扩大可享受所得税优惠企业的范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项目一律以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使得有些中小企业主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又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应考虑采取正确的核算方式,避免重复征税的现象。
  通过采取以上建议,可以对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稳定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而由于小微企业在税收主体中的次要地位,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则非常有限,并且可以培育税源,为将来稳定的税收财政收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雅峰.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浅析[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09).
  [2]崔英伟.小微企业项目融资途径研究[J].价值工程,2013(03).
  [3]全国工商联:将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2(07).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五)
加快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摘要】为进一步加快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各项有利于其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财税政策体系。本文对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我国现行财税政策的总结归纳,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财税政策 现状 建议
  一、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现状
  在我国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保持社会稳定、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现行财税政策却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制约其发展。
  (一)立法程度低,配套法规不健全
  目前,小微型企业在财政和税收两方面均未实现法制建立,针对小微型企业的财税政策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多散布于各种税收政策文件及各种法规之中,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导致操作起来随意性强、各地执法标准不一,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持。同时,也致使小企业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时,缺乏规范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往各项政策上靠拢、打擦边球,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情况。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个客观事实,既有自身条件的不足也有相关政策的制约。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贷款难上,大多数银行把目标定位于大中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①贷款给小微企业的风险比贷款给大中企业的风险要高,原因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远高于传统贷款的不良率;②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人工成本太高;③由于监管机构问责制的实施,银行会对贷款给小微企业的高不良率而有所顾虑,导致不愿意给其发生业务关系。
  (三)税收政策不完善、敏感度不足
  我国税制框架的设计还不太完善。一是税收政策的市场敏感度不足,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简单化反而加重了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很难体现效率公平的原则,原因是修改后的所得税法仍采用全额累进税率,需要进一步修改;三是“营改增”只在局部地区实施,在实行过程中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四)征管的模式亟待扭转
  目前的税收征管模式主要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单方面的管理和流程性的征收,税款收缴手段仍以处罚为主。鉴于小微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其制定的税收政策应以扶持为主,相应的征管模式也应有所改变,主要应协调好各方面的资源和运作,克服信息建设的不足,同时提供科学的服务性质的税收征管,才能在小微企业的发展中起到促进作用。
  二、完善小微企业财税政策的建议
  (一)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期、市场稳定时,自身弱点并不明显,一旦经济下行、市场不稳定,对小微企业的冲击是首当其冲的。因此,宽松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②想办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减税政策要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③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调整现行经济结构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的支持
  首先,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一是帮助小微企业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这就需要国家安排专项资金从经济上给予支持;二是要支持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同时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能只停留在技术研发阶段,要尽快的转化为生产力;三是要引导小微企业自主创业,抛弃等、靠、要的思想。
  其次,要启动多元化方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一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凡是给小微企业贷款或进行担保的机构,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二要建立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可以进行重组和减免等;三要引导银行转变观念,不要只把目标锁定在大中企业上,这些企业尽管规模大却数量有限,要知道小微企业占了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是银行开展业务的一个巨大市场。因此,银行需要改变传统模式,将目标客户从大企业逐步转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1.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差别的,因此对不同地区的小微企业应制定有差异的税收优惠政策,真正做到“求同存异、区别对待”,使税收政策更加公平合理。
  2.目前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上升迅速,再加上小企业数量众多,其面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介于此种情况国家应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继续降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帮助小微型企业做大做强,早日转型。当然转型升级不是一蹴而就的,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
  3.对于企业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可以通过税收的减免进行鼓励。比如,今年是大学生就业的一个困难年,699万的毕业生需要工作岗位,对于对小微企业吸引大学生就业的可按一定比例设置企业主体税种的减免(比如增值税、营业税)。把税收优惠和就业结合在一起,这只是一种设想,实施起来肯定是有难度的,不过也为解决就业难提供了一个思路。
  (四)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
  1.加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2010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了1000多家服务机构、2000多个小企业开展活动,建立了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的公共设施越来越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建设时应坚持政企结合、点面结合、软硬结合的原则,进行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建设。
  2.政府采购要向中小企业倾斜。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的倾斜主要应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为使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发挥作用,2011年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负有编制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3.规范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小微企业在其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模式僵化、缺乏监督机制、管理层理念落后、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要想完善现行财税政策,规范会计核算和健全财务制度是关键。2011年10月,财政部制定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针对小企业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规定了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提供具体的、规范的、统一的标准。记账无误、报表精准,是税务机关征税的依据,也是完善我国税收政策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2]张沁.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J].财会研究,2007(1).
  [3]张源,林佩銮.提升广东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财税政策[J].会计之友,2010(10).
  作者简介:钱艳娜(1981-),女,河南濮阳人,2003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在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至今,从事会计专业的教学,2009年评为讲师。

支持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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