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2017-01-11 个人简历 阅读: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介绍

姓名:周金良。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简历:男,汉族,江苏常州人。1962年8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钟山水泥厂副主任,南京市建委副处长、处长、处长兼市城建控股公司总经理,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兼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住建委、住建工委全面工作。

姓名:郭宏定。

职务:南京市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简历:男,汉族,江苏高邮人。1961年11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学位(东南大学结构工程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东南大学辅导员、教师、招生办主任、学生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工委委员,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副书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现任南京市委住建工委专职副书记(正局)。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人才、统战、社团、民族宗教、创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工会、妇女和共青团等工作;负责系统政风行风、委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委信息化建设、“智慧南京”创建等工作;协助主任、书记做好干部、人事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负责建设类中专学历和职工技能培训教育;负责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团工委)、机关党委、《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市城市建设培训中心)、市建筑职工大学、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新闻中心。

姓名:赵正嘉。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兴化人。1960年3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南京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历任江苏省泗洪县穿城公社知青,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试验员、301工程处技术负责人、第一分公司经理,南京市三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委员),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工程概算审查、城市道路、隧桥、停车设施等项目的建设管理、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建设过程协调、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储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联系机场、铁路、电力、交通、消防等建设项目;参与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工作。

分管工程概算审查管理处、城市建设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

姓名:徐巍。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河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简历:男,汉族,江苏沙洲人,1958年5月出生,1975年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南京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江苏省沙洲县南沙水泥厂职工,南京市建委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南京百市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处长,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河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河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南京青奥(亚青)组委青奥村部部长。

工作分工:参与河西开发建设管委会工作。

姓名:丁恒才。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江都人,1959年7月出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东南大学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航空兵某部飞行员、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南京市建邺区政府办公室科长,南京市建邺区城镇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建邺区城建局副局长、局长,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副局长,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订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统筹、村镇建设、农村帮扶等工作;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改革工作;参与下关滨江开发改造指挥部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村镇建设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

姓名:吴春华。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西瑞昌人。1963年3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政府参事室秘书、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工委委员,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行业管理、民工权益保障管理和清欠、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委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对外经济联络、项目招商、区域合作、对口联系支援与扶贫等工作;参与土地储备和出让、青奥场馆改造建设等工作。

分管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发展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市城市建设新闻信息中心)、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姓名:汪熙。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上海市人。1963年10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南京金陵职业大学园林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园林设计研究所干部,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干部,南京市红山公园副主任,南京市建委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城建处副处长(期间:挂职担任雨花台区建设局副局长)、主任助理兼城建处处长,南京市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经济开发园区协调服务;负责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和督查推进、建筑节能、科研和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抗震减灾、科技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近现代建筑保护和利用、建设和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等工作;协调勘察设计系统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参与城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指挥部工作。

分管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抗震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处、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姓名:刘刚。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南京人,1962年1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济大学地质工程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设计院干部,南京市地铁

筹建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南京市建委基本建设处副处长、科研设计处处长,南京市建委主任助理、科研设计处处长,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巡视员(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研究、公用事业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保障供应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管网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协调处理城建改革改制工作;协助丁恒才副主任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改革工作;参与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工作;参与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

分管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室、公用事业处、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供水节水执法支队)、市燃气管理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燃气执法支队)、分管离退休干部处。

姓名:李真。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简历:女,汉族,江苏南京人,1962年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协助主任做好住房保障推进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产权产籍管理、房改、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公有住房出售和集资合作建房管理、保障性住房政策及分配、公房管理、落实私房政策等工作;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

分管产权市场监管处、房改与住房保障处、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公房管理中心。

姓名:朱家祥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南京人。1964年12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河海大学岩土工程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南京市建委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主任助理,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委住建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委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物业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分管综合计划处(审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财务处、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姓名:高丽娟

职务:市住建纪工委书记、工委委员

简历:女,汉族,山东东阿人,1966年2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江苏省委党校法律毕业),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浦口区妇联干事、南京市浦口区南门镇妇联主任、南京市浦口区东门镇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南京市浦口区泰山镇妇联主任、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办秘书、办主任助理、副主任、南京市浦口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浦口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浦口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浦口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督查办主任、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市住建纪工委书记、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及本委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督查、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分管纪工委、监察室。

姓名:何金雪。

职务: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简历:男,汉族,江苏南通人。1966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技术员,南京市公路管理处干部、副科长,南京市路桥工程联合总公司总经理,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处长(站长),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局长助理兼处长(站长),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助理兼处长(站长),现任现任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工委委员。

工作分工:负责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项目方案论证、建设过程协调、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环卫、城市园林、防汛排涝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二】: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

建筑工程直接分包流程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三】: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帐,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

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

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

施工作业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更新。

九、市征管处收到施工企业办理市民卡的申请后,为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市民卡,并将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身份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十、市民卡由施工企业到市征管处领取并负责发放,由施工作业人员本人保管。

施工作业人员首次申办市民卡的,免交制卡工本费;遗失或损坏的,由施工企业或个人申报补办,并按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

十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作业人员可直接申领市民卡。

其他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施工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权益保障及市民素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后申领市民卡。

十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市民卡,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撤离工程项目的三日内将撤离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市征管处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十四、施工企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时,应当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并注明用工合同期限。

十五、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发放到施工作业人员所持市民卡的银行帐号。

十六、按规定参加工程项目工伤、大病医疗等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就医的,可凭本人市民卡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或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十七、施工作业人员可凭市民卡查询本人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分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十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市民卡读卡器,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考勤。

十九、施工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实名制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二十、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对施工企业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并取消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参加我市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

二十一、建设、发改、人社、公安及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十二、本办法自2011年4月28日起实施。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四】:2015年度南京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核验表

房屋建筑类企业2015年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南京)

核验表

企业注册地 □本地企业

□本省外市企业 □省属企业 □省外企业

法人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

驻宁机构(可不填写):(盖章)

建管处信用手册编号: 企业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码 投标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与委托书一致)

年 月 日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制

材料审查后填写:手册领取/注册人

领取/注册时间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驻宁基本情况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http://m.zhuodaoren.com/fanwen59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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