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服务合同

2017-01-04 心得体会 阅读:

道路保洁服务合同【一】:道路保洁合同

道路卫生保洁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张家港市大新环卫所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苏今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为推行大新镇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无缝隙保洁,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作业项目:大新镇新城区的道路保洁。

2、作业范围:北起永凝路,南至港丰公路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日常保洁。

第二章 承包事项

第三条 道路(含主、次干道、人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清洗;人行道内绿化带、河道的保洁,保洁路段绿化刷白。

第四条 负责清扫、保洁收集的各类垃圾(含建筑施工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第五条 对由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污染、保洁路段及时清理;标识牌、构造物等设施维护。

第六条 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第三章 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第七条 乙方应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质量标准

1.1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机械化清扫为辅,每日普扫2次,巡回保洁,路面冲洗每周不少于2次,洒水时间每天应不少于1次。

1.2路面清扫保洁要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的卫生质量标准。

1.2.1五无”即无抛洒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积雪,无人畜粪便,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树叶;

1.2.2 “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根净,花坛绿地净,路沿石根净,下水道口净;

1.2.3 “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1.3 秋冬季落叶、冬季降雪无积存,无结冰现象。

1.4 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1.5 整个路面无痰迹、口香糖。

1.6 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统一、清晰。

2、作业规范

2.1 保洁员在作业时间内穿着统一标志服装。

2.2 作业保洁应坚持每天两普扫加全天巡回保洁。

2.3 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要清理完毕;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防止路面结冰。

2.4 垃圾及时收集入箱,不准焚烧,不准倒入果皮箱;垃圾箱、果皮箱要及时清掏保洁及维修。

2.5 结合部应向外延伸清扫保洁5米以上。

2.6 严禁往绿化带、下水道内倒垃圾、尘土。垃圾每日清理外运。

2.7 保洁员工作时间内禁止串岗、脱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8 机扫、冲洗作业时,车辆应闪灯、鸣笛,车后不得扬尘,按指定地点倾卸垃圾,及时冲洗;没有下水口的路段改冲洗为喷洒,应避免洒到行人身上。

2.9认真及时完成大新环卫所及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防止被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或上级领导批评。

3.卫生质量标准,考核总分100分,标准为:

3.1道路清扫保洁(80分)

3.1.1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按时到岗。(5分)

3.1.2主次干道按要求实现每天两次普扫和全天巡回保洁,达到规定的保洁时间。(7分)

3.1.3第一次清扫7:00之前完成,冬季或无路灯段推后半小时,第二次清扫15:00前完成。(7分)

3.1.4路面、人行道环境整洁,路见本色。无抛洒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积雪,无人畜粪便,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树叶。(10分)

3.1.5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清理完毕;冬季降雪,及时清除,避免造成路面结冰。(10分)

3.1.6清扫收集垃圾及时入垃圾箱,严禁焚烧、倒入果皮箱。(12分)

3.1.7严禁往绿化带、下水道内倒垃圾、尘土、树叶、积雪。(12分)

3.1.8作业车辆外观应整洁、标志统一、清晰,到指定地点倾卸垃圾、及时冲洗。(7分)

3.1.9、早晨洒水在8:00前完成,下午洒水在13:30前完成,其它时间洒水要避开人车流高峰期。气温在0℃以下不宜冲洗、洒水。(10分)

3.2各级通报、媒体曝光与投诉 (20分)

3.2.1、市、区通报,市、区明、暗查。 (8分)

3.2.2、新闻媒体曝光及投诉。 (8分)

3.2.3、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 (4分)

以上每项分值为单次检查最高扣分标准,扣完为止。

第四章 服务承包期限及经费

第八条 服务承包期限为 壹 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总承包年金额为贰佰柒拾万元整(小写:2700000.00元整),按承包期平均,每月承包金额贰拾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25000.00元整)。

第十条 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括员工工资、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清扫车1部、装璜垃圾清运车1部)及日常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在每月的 5 日前,将上月应交乙方的实额应发承包款汇到乙方指定的帐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

2、甲方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并将每月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发放给乙方承包费用的依据。

3、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承包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在每月 5 日向甲方领取上月的实额应发承包费,甲方按时足额将此款汇到乙方指定的帐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

2、乙方必须依照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

3、乙方及其雇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如果乙方及其所雇用的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其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及劳动监察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在乙方无不良作业记录的情况下,乙方有相应的优先权。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变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奖罚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伍 仟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从每月承包金中提取2%作为当月考评奖惩金,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1、平均分数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核拨当月全部经费,并全额返还奖惩金。

2、平均分数在85分(含)以上至95分以下的为良好,核拨当月全部经费。

3、平均分数7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按照90%核拨当月经费。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70%核拨费用。

5、在承包期内乙方连续3个月被评为合格以下,以及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章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第十五条 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向政府申请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十五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保洁服务合同【二】:保洁服务合同范本

保洁服务合同

甲 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

联系电话:

乙 方: 呼和浩特市合锦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 联系电话: 0471—3970716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地点、时间

1、 地点: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

2、 时间:乙方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工作安排造成的加班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加班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 住宅小区 项目物业管理范围内。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所有公共道路、服务设施、设备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清洁(重要设备机房及规定之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之道路、走廊、洗手间、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区、会议室、展厅、扶梯、公共墙面、2米以下外墙及玻璃、各种标识系统等。

三、 服务标 准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甲方标准双方协商制定。

四、派驻人员要求

1、 身高不低于 150 cm以上。

2、 年龄18 至 6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未受到刑事处罚。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 身体健康(需有近期内健康证),五官端正。

5、 能说流利的普通话。

6、 派驻保洁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考核。

四、 各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的日常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物业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 甲方有权教育乙方人员遵守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 住宅小区 项目内

外环境,爱护设备设施;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如甲方对乙方保洁员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保洁员;乙方应无条件的

在5日内调换。

5) 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8) 甲方有权利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服务项目,

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阻挠。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清洁服务,并严守安

全作业规范。

3) 乙方负责在所有保洁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保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

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可上岗。

4) 乙方为保洁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以及保洁工作所需的器械、

装备等,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保洁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

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

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6) 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保洁工作紧

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

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以外,没有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洁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 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

保洁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

的物品;

10) 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

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 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包

括但不限于大、小垃圾袋,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并自行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间内获得服务报酬的权利;

16) 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遵照甲

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原因(包括物价上涨)进行调整。

五、保洁人数、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按前期2000.00 元/栋/月计算,共计接收9栋居民楼,月保洁费用共计人民币2453x9=22077元/月(大写:贰万贰仟零柒拾柒元整)。

2、外围保洁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1500.00元/月(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3、住宅小区项目前期保洁服务费用为:22077+11500=33577.00元(大写:叁万叁仟伍佰柒拾柒元整),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增加服务项目及工作区域费用另计。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 5 日前对乙方进行评估,甲方根据评估分数支付相应的服务金额。甲方以支票方式于每月十号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洁服务费。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正式税务发票据实结算费用。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3 日

七、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

1、 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增减服务项目,增减服务费用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同乙方的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道路保洁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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