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

2016-12-13 职业规划 阅读:

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一】:广西工程咨询项目收费标准

国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1999]1283号

一、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注:1、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总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总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件二) 附件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种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收费标准

(桂价经字[2000]88号)www.fz173.com_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

注:1、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总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总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附件二)

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二】:广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广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所有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矿山生产企业均需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依据计价格(1999)1283号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核定的收费暂行规定及参考国内安全评价行业指导价格。广西安生安全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被评价单位按以下标准收取评价服务费。 详见附表:

表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表2:加油站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注:加油、加气联合站参照表2乘1.5的系数确定收费标准

表3:气体、液体储存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注:Ⅰ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0m3以上或液体1000 m3以上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

场总面积大于9000M2的大型仓库。Ⅱ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10000M3或液体100—1000M3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M2之间的中型仓库;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和运输工具用液化气的。Ⅲ类:拥有储存气体1000M3以下或液体100M3以下的储存设施,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的小型仓库;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

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共2页 第1页

表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表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评价收费标准(元/个)

表7:煤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表8:采石场评价收费标准

表9: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方案设计收费标准

表10:花岗岩采石场评价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三】:广西多项咨询相关业务收费标准(桂价费〔2011〕55号)20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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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

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降低或免收部分建设项目收费 (一)降低或减免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

限价商品住房(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的限价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按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方式改造的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在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价费〔2007〕572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每平方米1.25元;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降低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降低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

(三)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表执行:

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四)规范和降低部分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其中,实施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市政、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各工程监理机构在上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

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降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含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价费〔2007〕572号)规定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1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六)其他收费及管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价格、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对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不执行减免收费优惠政策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四、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www.fz173.com_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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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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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

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对自愿或依法必须进行的技术服务,应由项目开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职业技能,广西,收费,化工【四】:北海市开发报建费收费标准

办理施工许可前须缴纳费用一览表

注:相关发票复印件(需提交发票原件核对):

①劳保费(证明原件及发票复印件);②墙改费(凭证原件);③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甲、乙双方发票复印件);④职工技能培训费(证明原件及发票复印件);⑤市政建设配套费(发票复印件);⑥白蚁防治费(发票复印件);⑦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票据及保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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