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6-06-06 各类报告 阅读:

第一篇:《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XXX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组成部分,XXX民政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xxx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切实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现就我局几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行政执法情况

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在每年清明节和“七月半”,制作了专题录音带,出动行政执法宣传车对全市各乡村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宣传,行走里程达数万公里,悬挂横幅标语300多条、张贴公告10000多份、发放宣传单20000多份。同时还以农村电影“2131工程”为宣传平台,制作专题民政法律、法规宣传片,使民政法律、法规与电影一同走进千家万户,取得很好的效果。XXX市民政局目前为止真正行使执法职能是殡葬执法,其它如对民非组织执法,地名执法等,还没有实施。2009年以来殡葬管理所共治理坟墓(绿化)2000余座,制止新建坟墓11座,制止翻新坟墓46座,出动执法人员约3000多人次,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

54份。在殡葬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能够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决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更没有出现因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引起群体性事件。

二、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立法上还不完善。虽然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2002年8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3号发布了《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宁德市人民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宁德市殡葬管理规定》,但以上这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得力,在实际管理中难以操作,既不能适应法制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社会的要求。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尽管有关的条例、办法明文规定,可在我们XXX建造私人坟墓的现

象仍然存在。建造私人坟墓纯属私人自由,并没有什么营利性收入,就更谈不上违法所得了。因此在实际执法中上述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处罚就很难有效的打击私人建造坟墓现象,群众认为执法是暂时的,抢建的机会是有的,执法人员对新建坟墓敲敲打打根本起不了震慑作用。

二是执法缺乏权威性、外界阻力较大。民政执法人员在外在形象上没有任何标志。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主要是靠口头说明、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执法活动缺乏权威性和易识别性。除了殡葬执法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等原因外,有些地方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也给我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来阻力,造成执法效果不佳。在打击违法建坟过程中,因丧葬习俗根深蒂固,群众抵触情绪很大,从而聚众阻挠殡葬管理人员正常执法,有的甚至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三是行政执法经费缺乏,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民政法规设定的有主管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事项比较少,除殡葬可以由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外,大多事项只能通过法院执行,这对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效率十分不利。这种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分离的状况,使得本来就显得疲软的执法手段更加软化。

三、几点思路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民政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行政

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现行的民政法律法规仍然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部分不适应形势、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补充完善,确保行政执法无懈可击。

二要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行政,是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要组织民政执法人员学深学透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综合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政对象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和执法实践,不断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整体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配套的民政法规体系,强化民政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2009年6月,我市违规建公墓问题涉及到个别的违纪、违法人员,给民政执法队伍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和警示。对此,我局要引以为戒,要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等内容。对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形势作出科学分

析和准确判断,要提高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依法治国的确立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改革步伐,把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XXX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和省厅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 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及《**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10年**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市民政局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七冠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

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有4000多群众观看了宣传图片。在全市20多所中小学开展了防灾演习活动。完成了全国和省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有2个社区被评为省减灾示范社区。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民政”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市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军休中心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福利院老年公寓工程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双拥工作、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退役士兵安臵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

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臵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民政局保留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利处集中办理。

第三篇:《市民政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民政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力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与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科室和人员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坚持规范行政行为,切实转变行政职能,使行政职能向“服务型”和“法治型”转变,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权限。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建设公墓审核);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城镇街道、自然村命名、更名审批);对行政相对人的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社会团体印章、账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账号备案)。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们印发了《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的通知》,对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殡葬管理、福利机构年检、区划地名管理等5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理由、适用情形、自由裁量标准作了规定,并下发到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有效控制和减少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按照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调整合并后的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事项集中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审一核”制办结,

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今年以来,政务大厅共办理完成事项XXX件,办理咨询XXX件。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对外公开了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权限,民政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对内公开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的晋升、任免、奖惩等关系干部切身利益的事项。同时,将我局需要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总结、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事项及时通过民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加了办事透明度。

4、依法维护和谐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今年以来,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XX件,答复率100%,被市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共收到领导批办件、上级部门转办件、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咨询件XX件,办结率100%;通过来信来访的及时办理,查漏补缺,改进了工作作风,更好地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上报工作,清理上报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98项;及时公布了清理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制定出台了《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市

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评估和清理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市民政局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等7项制度,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达100%。积极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对其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清理工作,确保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落实。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没有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案件,没有引起行政复议的申请。

(四)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把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结合起来,在为民服务中严格执法,通过规范执法更好地为民服务,全市民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1、依法有序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选出村干部XXX人。对选举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耐心解释,严格掌握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依法给予答复。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检查总结工作,指导新一届村委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开展新任村委会成员教育培训,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2、逐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今年以来,新登记社会组织XX个。开展了社会组织清理规范活

动,对不按时参加年检、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清理规范。依法对XXX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率达到XX%,对年检中发现的强行收取会费、使用发票不规范、换届不及时等违规行为及时予以了纠正。启动实施了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清理规范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行为,提高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3、扎实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与XX市、XX市签订了《和谐友好平安边界协议书》和《边界纠纷调处应急预案》,保障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认真开展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4、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对XX名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审查。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能力,组织XX名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扶持复退军人创业致富,为XXX名退役士兵发放创业贴息贷款XX万元。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待抚恤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XXX万元。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5、有效保障老年人和孤儿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老年人优待和为老服务工作,今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XXX个,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XXX万

第四篇:《市民政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把依法行政同政务公开相结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同规范服务相结合、同落实政策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夯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政研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二是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下发了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日常民政业务检查将依法行政、落实政策作为重要内容。半年民政工作检查和年度民政工作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列为重点内容之一,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二、注重学习教育,加大宣传攻势。普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局以普法促执法,结合“五五”普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积

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民政业务和民政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考试,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和每周五学习制度,根据各科室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按程序、不越权,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安康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安康民政》和民政网站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等,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四是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行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换届选举、社团登记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和落实惠民政策,举办专题培训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标语等,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管理服务。

三、坚持民主决策,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了安康市民政局重要事项议事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在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中研究决定,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二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

开机构,局办公室、政研室牵头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了《信息保密审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受理投诉、监督查处制度》等六项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依法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确保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了科室职责、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及时修改了政务公开目录和公开事项,并在网站上公布。在民政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方便群众办事,全程接受监督。四是规范文件收发。在政务处理中,发文严格按“两办”发文制度办事,严格依制办文,发文程序规范;文件内容做到了不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文件格式按“两办”规定力求规范,坚持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全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明确执法责任,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注重抓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任务分解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认真地对我局涉及的执法主体资料和执法依据目录进行审核上报,根据各科室业务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执法项目和职责,明确科长为行

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层层细化分解任务,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贯彻《安康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和《实施方案》,认真对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登记,其中取消1项(“接受境外宗教组织捐赠的审批”),修改1项(“举办跨县区宗教活动或宗教教职人员跨县区主持宗教活动”修改为“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按照新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增加2项(“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现共有行政许可项目7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审核。严格执行《安康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和《行政许可流程图》,对科室严格按规范流程和要求,确保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程序依法行政。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违规违法行政行为发生,有效促进了民政业务工作。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登记规范有序,全年新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34家,实现了新突破。全面完成了社团年检工作,做到了依法监督管理。积极指导,加大检查力度,县区婚姻登记规范有序,全年登记结婚22583对,离婚2315对,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充实了管理机构和力量,依法加强了宗教场所管理,殡葬、收养、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进一步加强。

第五篇:《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县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乐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百色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以及《2014年乐业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莫秀武、局长黄和胆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

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一是根据各股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百色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3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56人次,局干部职工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星级敬老院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全面实施“阳光民政”

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乐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乐业县民政局救灾救助》、《乐业县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宣传栏》等。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民政局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股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

事务股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理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乐业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股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5、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股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信访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杜绝了群体访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六、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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