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迷局

2018-11-23 推荐阅读 阅读:

小说迷局(共10篇)

小说迷局(一):

用“悬念”“酷爱”“津津有味”“消遣”“索然无味”组成一段话
字数越少越好!最好100字以下!

我是个侦探小说迷,我喜欢那种具有悬念的侦探案件,每当我看侦探小说或电影的时候,我都会被剧情深深吸引,我酷爱把迷雾重重的案子解开的感觉,所以,不爱看书的我,一看侦探小说就会看得津津有味,平时看侦探小说是我的消遣,如果没有侦探小说,我的生活会索然无味,因此,你们可以知道我有多爱看侦探小说了……
这是我临时想的,不好请见谅,或许和你本人不符合

小说迷局(二):

自主阅读 作文【小说迷局】

自主阅读,现在已成小学生必不可少的内容。“自主”就是不用别人提醒,就自己去做一件事;“阅”就是用心想,就是用眼看,就是心脑结合的过程,是理解、揣摩的过程;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称其为“读”。所以,将“自主”、“阅读”和起来就是:自己用心和脑去慢慢消化一篇文章,理解其中的含义,说出自己的体会。

每天中午做完作业后,同学们就会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瞧,有些拿着动物小说,有些拿着百科全书,有些拿着儿童文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同学都拿着自己喜爱的书看,舍不得放下。比如:动物小说迷赵睿婕、严许又分别捧着一本《金蟒蛇》、《野马归野》看了起来。当然,我也是动物小说迷,我也拿着一本小赵同学帮我买的《虎娃金叶子》看着,根本听不见教室里的动静。

还有许多“书虫”在班上呢!王开元就是其中一位。他正捧着一本《儿童文学》看呢!瞧他那入迷的样子,看到一半还会笑出声来。

不过,好书推荐、好书内容交流的班队会是必不可少的。看,主持人小郑同学正拿着个本子,问同学们问题。比如:《昆虫记》的作者是谁啦等,这问题太简单了,同学们踊跃回答。我觉得这种班会很好,因为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可以让同学说出书中的体会,提出问题,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一到周四,“书风暴”就会刮到图书馆。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另一个人也说了“书非借不能读”的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书如果不是借来的话,就不会认真地去读它。对呀,看见同学们在书海中遨游的样子,我不得不佩服说这句话的人,从而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以就喜欢上了自主阅读。

书,是人们汲取知识的源泉;阅读,是增长见识的好帮手。我喜欢阅读,更喜欢自主阅读。

浙江宁波宁波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四年级:康艺腾

小说迷局(三):

小说之风波 作文

最近,一浪小说风波袭卷全班。前一段时间,宿舍里流行看小说,在不知不觉中,使我内心深处的一棵幼苗点燃了,触发了,开导了。我的心里燃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既然这么多人爱看小说,我为何不试试写小说呢?

说干就干,我挑出自己最心爱的本子,开始了一段漫长的写作之旅。

从此以后,无论是下课后的座位上,还是夜晚被窝里微弱的灯光下,无论是学校的大街小道,还是食堂宿舍……你都会看到我写作的身影。我随时都把本子带在身边,只要心中闪出一道“火花”,我就记到本子上去,就这样,写小说仿佛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当同学们知道我写小说后,纷纷为我加油:“写好了,借给我看呀”;“你也别忘了我,加油努力写下去,我相信你会写好的”;“不错蛮,写小说了,我也来为你加加油油,打打气气”……听了同学们的话,我越发兴奋起来,写作更加努力了。

工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星期后,我就以课余时间写了十几版了!同学们还没等我的小说写好,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的小说看了起来,,争先恐后,每一个读者看好后,都不忘抛下一句“挺好看的,快写,看了后,还是不过瘾。”我听了又喜又忧,喜的是他们都爱看我写的小说,忧的是我的课余时间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全用来写小说呀!

后来几天,我的几个小说读者纷纷再次“来访”。现在,连我上趟WC的时间都没有了,我刚停下笔,想要离开位子,小说迷们便把我拉了回去。唉,那时的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

后来,期末复习阶段来临了,小说风波才暂时告一段落!小说风波虽然平息了,但我并没有高兴,因为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说不定,哪一天又卷土重来,唉,我还是不谈了吧,后果不堪设想……

小说迷局(四):

下列各句中,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
A.他的小说看不完。 B.陈玲是前年生的孩子。
C.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D.他们就订了五份杂志。

C

A两个意思:一是指他写的小说或他收藏的小说;一是指他是个小说迷;B陈玲可以是施事者,也可以是受事者;C“五份”可以是“订”的补语,也可以是“杂志”的定语。

小说迷局(五):

英雄豪气 作文【小说迷局】

我酷爱看战争小说,是一个战争小说迷。只要一看战争小说我就会忘乎所以,有时就连作业都还没完成就看了起来,每次想控制自己,可是又好奇是怎么样的结果,于是就有看了起来。我看的战争小说故事成百上千,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说唐》这本小说。

这本小说是以隋末年的农民起义为背景,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形象。如天真淳朴、鲁莽中又带着滑稽趣味的程咬金,义薄云天的秦叔宝,孔武有力的尉迟恭等等。这些人物,直到现在还活跃在现代舞台上,成为人们的精神财富。

里面写了许多英雄故事,而我最喜欢的是单雄信。他手使金顶枣阳槊,胯下骑闪电乌龙驹,五虎上将第一名。人称赤发灵官。一柄金钉枣阳槊,勇冠三军武艺出众。但他最重要的不是武功而是他仗义疏财,深孚众望,性格倔强,不屈不挠,慷慨赴难,他是个非常讲义气的人,他的大哥被李世明杀了,后来被招安,瓦岗军的英雄好汉都归顺了李渊,可他和李世民是仇人,就率军投降王世充。后来王世充降唐,单雄信却宁死也不投降李世民,就被杀了。我很钦佩单雄信这样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我认为是英雄不一定要看他武功有多强,而是要看他的气概。

如果你们也喜欢看英雄故事,就来看《说唐》这部小说吧!会让你们感受到英雄的豪气。

小说迷局(六):

我所仰慕的福尔摩斯——读《福尔摩斯归来记》有感 作文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酒泉第四中学初一:闫生旺

小说迷局(七):

英语翻译
Skane will be familiar to fans of the Kurt Wallander books and TV series,which are set there.One of Skane"s newest attractions is the charming little rustic restaurant of Daniel Berlin,tipped to succeed Noma as the next king of Nordic cuisine.
被影视迷和小说迷所熟悉的Kurt Wallander 就是以SKANE作为背景的,另外一个SKANE最新的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迷人的小.这里翻译不下去了,请指教!

另一个SKANE最新的旅游景点的地方是位于Daniel Berlin的一个古香古色(或具有乡村特色的)迷人小餐厅,也是继Noma之后的下一个国王级美食(场所).
拙见...

小说迷局(八):

我的青春天天向上 作文

青春真的就像一场精彩绝伦的演绎,我们也终是这场演绎的主角,使得这场演绎更加的美轮美奂。

——题记

我的青春文采飞扬

泼墨书香,文采飞扬。这用来形容我们的青春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曾几何时,我已不再是那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孩子。脱离了那缤纷绚烂的童年时代。伴着窗外小孩子的欢声笑语,我在书海中嗅着墨香,品着中华古韵。随张晓风在植物园中欣赏那一株株亭亭玉立的清荷;与冰心相约于岸边观赏着漫山遍野的白蔷薇,和毕淑敏一起带上灵魂去旅行,凭心玩转芝加哥。追溯上古,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古国文化流传不息,与苏子瞻明月当空把酒问青天,在东篱窗旁听易安一曲断肠凄歌,跑马古道看马致远一生游子愁深,风沙旗下望辛弃疾戎马当先。

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天天向上,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文采飞扬!

我的青春幻想流淌

作为一个忠实的小说迷,我自然也爱幻想。我幻想我会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我的职责;我幻想我会是一名边防战士,保家卫国是我的理想;我也曾幻想我会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教师,为国家培养栋梁是我的使命;我还幻想我会是一名作家,为文学添彩是我的目标。这幻想,也成了点缀在我青春里的一颗星斗,闪烁发光。因为有了幻想,我才有动力,奋发向上。

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天天向上,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幻想流淌!

我的青春自信张扬

褪去封建时代的旧装,这,是一个张扬的年代。而我们真是这国家朝气蓬勃的新一代,扔掉彷徨,抛开悲伤,我们,该去创造青春殿堂的辉煌,胸中热血流淌,口中口号响亮,我的青春自信张扬!不是短裙靓装,不需气焰嚣张,我就是我,是这自信张扬的新一代。我相信自己会在梦想之舟上扬帆远航!

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天天向上,我的青春就是这般的自信张扬!

画一笔祖国山河壮丽,扬一帆梦想开舵远航,点一颗青春星斗闪亮,我的青春,天天向上!

初二:天妖小陌

小说迷局(九):

《尼罗河上的惨案》观后感 作文

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迷,特别爱看侦探小说和侦探电影,所以天天都让爸爸给我下载侦探片。这不,我爸给我推荐了一部好看的侦探片:《尼罗河上的惨案》。据说这虽然是一部很老的片子,但是它一上映它就名声大噪。我赶快让爸爸帮我下载这部侦探片,下载完以后我赶快打开电脑,打开这个文件,随后就目不转睛地看屏幕,生怕漏过任何小细节,突然蓝光一闪,《尼罗河上的惨案》这部好看的电影终于正式开始播放了,我又高兴又兴奋。

一开始我就知道了杰姬与林奈特是朋友关系,林奈特和赛蒙是夫妻关系。这与片后杰姬与林奈特的争吵产生了鲜明的对比。杰姬还偷偷跟踪林奈特。在旅馆大厅里冲突就更加明显,除了大侦探保罗和律师以外几乎所有人都与林奈特有矛盾:花面老太太因为把林奈特写进小说,所以被林奈特起诉;有一位男士说她是“剥削者”,“社会里的寄生虫”,应该先杀为快;仆人路易斯气冲冲地要林奈特三年都没有给她的工钱。。。。。。这就为以后的谋杀案埋下了伏笔,也给人们留下了非常多的悬念。

后来,杰姬和赛蒙合作杀死了三个人,其中两个是杰姬杀的,一个是赛蒙杀的,最后,真相大白了,他们俩都自杀了,原来他们是为了钱而杀死了林奈特。我觉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不然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我觉得这真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因为它让我们知道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小说迷局(十):

以我心中最美的地方为题写一篇700作文(必须自己写急)
必须是韶关的一处地方

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从小,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书店了.自从读了韩寒几篇关于书店的文章,书店,就成功晋升为了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我喜欢书店的一个理由是在那儿,我可以只看不买,而这又不同于一般图书馆、阅览室——那里只能静悄悄的,不许喝饮料,不许吃零食,各种条款多了我就感觉不自在,哪怕我可以做到所罗列出来的所有规定.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儿的书种类多.哪怕我毫无目的只是闲逛到书店或是书没买到,我都会在那里发现其它我想看的书,可以泡上半天——这可是十足的半天,十二小时.
在诸多书店中,我对书城可谓一见钟情.自从小学一年级语文老师向我们推荐书城,我就从未“移情别恋”过,老师布置要买什么书,双休日我就会求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城.有时书城没有这本书,作为我“惩罚”书城的一种方式,我把一天的时间都花在了书城.
有一回学校返校,我就和妹妹约好返校完去书城.到书城距离吃午饭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们就先去看书.我喜欢书城的级别自然比妹妹级别高,已经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级别.一会儿,我果然不负“她”望地让她见证了我的“忘食”.一本书看完,随意瞥了眼手表,大惊——居然已经将近两点半了,而我的肚子也适时唱起了空城计.一抬头,妹妹的身影早就立在我的身边.她挪到我面前问我可不可以去吃饭了,我顿时醒悟,而我接下来的举动相信一定让她大跌眼镜——我从背包里拿出两块三明治递给她说:“幸好我早有准备.”
而我对书城的热爱更体现在“站功”上.就是那次,我把属于我的那份三明治解决后,又游荡到悬疑推理小说面前.嗯?《福尔摩斯探案集》?厚是厚了点儿,不过一下午应该看得完——我可是个十足的侦探小说迷啊!由于书城是不允许坐在地上的,于是我就站着读完了整本书,历时三个小时.而当我合上书后,却顿觉腿脚酸麻,做了几次深蹲.
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读书是一件很轻松很快乐的事,不是吗?真希望书店也能成为你心中最美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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