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类招聘

2018-08-01 推荐阅读 阅读:

广州医学类招聘一:2017年6月广东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医生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年6月广东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更多2017年6月广东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医生招聘网。
广州市中医医院是广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现有2个院区、2个门诊部,分别为珠玑路总院、同德围分院、同德门诊部、五羊门诊部,核定病床数为722张。5年内,我院还将在天河区建成一家800床的新院区。届时医院病床数将达1500余张。
我院珠玑路总院坐落于有“西关”之称的荔湾区黄沙地段,与风景秀丽的沙面、白鹅潭相邻;同德围分院位于同德街西槎路泽德花园二期的东南角、本院同德门诊部旁,是同德围地区首家大型综合性医院,服务区域内有居民10多万,是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重点项目。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名院建设单位、广州市中医名院,广州市中医中药研究所设于院内。医院下设同德门诊部和五羊门诊部两个分支机构。曾荣获“省文明中医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等称号;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1名,独立招收、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承担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实习、带教任务;医院学科齐全,重点专科优势明显,设专业科室20多个,专科(专病)80多个;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中医名科20余个,其中,脉管炎科是全国最早建立的两个脉管炎专科之一,早在1978年就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医院承担各级科研课题近百项,多项课题获国家、省、市科研成果奖。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拟招聘的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5、应届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或以上。
(三)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人数及资格条件等:
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年第四批招聘需求表
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资格
招聘对象
备注
404
脑病科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神经内科方向)
主治医师或以上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能独立开展脑血管病介入治疗
406
妇科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妇产科学
取得医师资格证
有工作经验人员
 
408
神经外科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09
心胸外科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心胸外科方向)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13
急诊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内科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心血管/急诊方向)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14
ICU医师
2
研究生
硕士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肾病、神经内科、心内科、急诊、呼吸、针推、内分泌方向)/B超
 
有工作经验人员
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优先
415
麻醉医师
1
本科
学士
麻醉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17
同德口腔科医师
4
研究生
硕士
口腔专业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有工作经验优先
418
同德口腔科医师
1
本科
学士
口腔专业
取得执业医师证
 
 
419
病理科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
取得病理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有工作经验优先
420
检验师
4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学检验
取得检验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21
B超医师
1
本科
学士
医学影像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22
放射技师
1
大专
 
医学影像技术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23
放射医师
2
本科
学士
医学影像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取得执业医师证优先
424
放射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取得执业医师证优先
425
同德B超医师
2
研究生
硕士
内科学/影响医学与核医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取得执业医师证优先
426
同德B超医师
3
本科
学士
医学影像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取得执业医师证优先
428
制剂室生产
1
大专
 
药物制剂/中药制药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129
中药师(含总院、同德分院)
6
本科
学士
中药学
取得中药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33
医务管理
1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34
护士
36
本科
学士
护理学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35岁以下,通过执业护士考试,实习证明符合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要求
436
收费员
4
大专
 
财会
 
有工作经验
 
437
心电图医师
1
本科
学士
临床医学
主治医师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38
康复治疗技师
1
大专
 
康复治疗学
技师
有工作经验
 
439
内分泌医师
1
研究生
硕士
中医内科学(内分泌方向)
取得执业医师证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440
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
2
本科
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
 
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人员
 
备注: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
2、报名方式:
在本公告附件1中下载《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年第四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岗位及代码,考生姓名,所学专业,手机号码)》,于报名时间内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
邮件填写方式举例: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专业+电话。
(二)考试:
报名并经我院确认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
1、考试地点、范围:
考试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珠玑路总院进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
程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试及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相关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2、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人才招聘”中查询。
3、具体程序:
(1)考生按报考专业的时间安排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gzszyy.com/)“人才招聘”中发布。
(2)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则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实践能力考核)。考生放弃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3)完成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可参加面试。
(4)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精神执行,其中,放射工作人员还需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我院自行安排。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应聘资格条件等。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我单位可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三、参加考试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
2、在职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未处理或处理期未满五年的,取消应聘资格,或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广州市中医医院2017第四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岗位+考生姓名+所学专业).xls
2、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PDF
 
 

广州医学类招聘二:2016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医生招聘网权威发布2016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更多2016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医生招聘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为调整充实我区卫计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区卫计系统的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
(一)招聘单位:海珠区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各招聘单位简介请登录海珠区卫生信息网(www.hzqw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3、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其中,所有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的考生,只需选择“医生(全科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而不需要选择该招聘岗位所属具体单位,考生经笔试、面试进入体检范围后再由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单位,分配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报考的职位相对应。非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而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要求为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的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聘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4、打印准考证: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00起,成功报名人员请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试卷分卫生专业类和非卫生专业类。其中:
报考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招聘岗位为“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5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1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户口簿(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注册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按报考职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学术成果、获奖材料等。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当场通知本人,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合成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聘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聘。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方能录聘,不能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视为放弃录聘资格。
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6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聘。
录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第二学历为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学历条件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均采用点击选择,没有专业选项的即为不符合报名专业范围,不接受报名。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1)专业为中医学、预防医学的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2)专业为中医类的不可报“神经内科、妇产科、呼吸内科专业”职位;(3)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职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的报考学历、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专业目录(2015年版)》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必须与所报考职位相匹配。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凡没有按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可通过认定程序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条件后半年内通过有关认定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的,须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聘用。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录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四)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招聘职位表中各单位的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五)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158682(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0-84158682(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广州医学类招聘三: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更多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局属下的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其功能任务中包括本地区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 及卫生统计信息数据收集分析;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以及科研成果、卫生机构等级评定的工作。随着我市卫生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卫生信息化方面人才的需求不断上升,根据我中心的工作需要,二O一二年拟公开招聘信息部专业技术人员二名。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
信息部

专业
计算机、医学信息学、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及其相关专业

人数
2

学历
本科或研究生

学位
学士或硕士以上

备注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须具有IT相关专业中级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有IT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以上,并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全国职称英语考试A级;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5)可优先考虑的条件:具有卫生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有IT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方面工作经验或者具有医院的信息科及其他职能管理科室工作经验;持有PM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证书;具有医学专业背景(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或熟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的实际业务流程。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于2012年4月25日起至2012年 5月 14 日止,通过邮寄简历方式提交个人简历(贴相片)、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将被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020-81085186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82号六楼  (二)考试  1、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网站公布或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的范围:本专业及其相关知识。  3、考试的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不予开考。  4、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 核。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因体检或其他原因考核不合格时,招聘单位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自高而低的顺序选取替补人选,递补人员须在合格线以内。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补贴,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医疗、社会保险等手续。  三、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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