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2016-12-30 推荐阅读 阅读: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新教双„2009‟1号

关于举办中国移动“校讯通杯”自治区 第二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文明办、广电局、民语委,各地、州、市教育局、文明办、广电局、民语委(语言文字机构):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经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民语委主办,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承办,中国移动新疆公司协办,于今年4月—9月中旬组织开展中国移动“校讯通杯”“爱祖国、爱家乡、讲团结”自治区第二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为切实做好这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移动“校讯通杯”自治区第二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以“爱祖国、爱家乡、讲团结”为活动主题,在加强中小学生“双语”教学的同时,引导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八荣八耻”,培养他们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使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民语委

(二)承办单位: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

(三)协办单位:中国移动新疆公司

(四)组委会构成:组委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民语委、中国移动新疆公司、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等单位构成。

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主任:

尔肯江·吐拉洪 自治区党委常委

组委会副主任:

靳 诺 自治区副主席

组委会成员:

景海燕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刘 华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新刚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安思国 自治区广电局党组书记

逯新华 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

马文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史林杰 自治区广电局党组成员、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党委书记 徐樟梅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杨洪新 新疆电视台台长

白志刚 中国移动新疆公司总经理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戴 翔 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汪 磊 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安尼瓦尔 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处长

依布拉音 自治区民语委民语处处长

廖宏伟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总监

曾 健 新疆电视台十二频道总监

朱 琼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副总监

(五)各地、州、市、县要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及办公室,并于4月20日前报中国移动“校讯通杯”自治区第二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

联 系 人:周海涛 联系电话:0991—2561458

三、活动步骤

大赛报名时间:4月8日—5月1日;

各县初赛时间:5月9日—6月30日;

各地、州、市复赛时间:7月10日—8月1日;

分区总决赛时间:8月1日—8月25日;

自治区决赛阶段:9月6日—9月12日;

大赛汇报会暨颁奖晚会时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经费保障

中国移动“校讯通杯”自治区第二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分区总决赛发生的部分费用及自治区总决赛发生费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个人报名条件

1.年龄:5岁―15岁;

2.拥有新疆户口,能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

(二)参赛集体报名条件

1.以学校、班级、幼儿园为单位报名;

2.参赛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

3.参赛人员为所在学校的初中学生、小学生和幼儿。

(三)报名方式

1.由各地(含兵团)中学、小学、幼儿园派专人领取报名表,组织报名。进入复赛、分区总决赛和全疆总决赛的选手需要分别填写相应报名表。

2.报名表领取方式:

(1)到各地教育局或教育主管部门复印报名表;

(2)从以下网站下载报名表,即:新疆新闻在线、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数字校园网。

新疆新闻在线:.cn;

新疆教育信息网:。

(四)资格审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填好报名表后,统一交到当地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参赛人数报自治区大赛办。资格审查主要审查选手年龄、民族、参赛人数及分组情况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大赛规则。

六、大赛规则

(一)分组

本次大赛分四个组: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集体组。除集体组外,其他三组按照语言环境将参赛选手分为民考民组和民考汉组。

(二)评委

自治区大赛办组织评委会,各地(州、市)、县(市、区)组委会及办公室也分别组织评委会,评委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推荐组成,评委人数统一为7人。各级评委会组成人员情况需报自治区大赛办备案。

(三)赛制

大赛分初赛、复赛、分区总决赛和全疆总决赛四个比赛阶段,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网站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互联网教育信息的规范管理,保证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网站是指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库或者同时建立网上教育应用平台与信息获取及搜索等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ISP)接入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教学和其他有关教育公共信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教育网站可涉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教师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种类教育和教育公共信息服务。

第四条 自治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自治区范围内各类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第五条 拟从事教育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之前,必须经过自治区教育厅的审核同意。

第六条 各地州市、县教育局要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和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其主管的教育机构(含机构内师生个人)、属地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开办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初审和信息内容管理。

第二章 前置审核

第七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办教育网站,或区外教育网站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网站的,必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同意。

第八条 冠以“中国”、“中国教育”字样的教育网站名称须经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报教育部批准。凡冠以“新疆”、“新疆教育”、“新疆维吾尔教育”等与教育有关字样的教育网站必须向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办。

第九条 申请开办教育网站应向属地地市级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 证件资料

1、 开办教育网站的书面申请一式三份。包括教育信息

服务的项目、范围、内容及服务方式;

2、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网站前置申请表》一式

三份;

3、 网站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开办网站属政府机关、事

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必须提供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开办网站属个人的必须提

供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网站教育源信息机构的授权证书(或其他证明

材料)及复印件三份。

5、 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网站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由学校与企业法人合资开办教育网站的,应该提供双方证件及学校委托证明。

第十条 前置审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确定以下内容:

1、教育网站是否采用实名制,主办单位是否真实;

2、提供教育源信息的教育机构是否合法成立,对其拟提供的教育信息是否具有合法发布权,提供的教育信息是否合法;

3、教育网站申请的教育信息服务项目与内容是否与教育源信息提供者的相关授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相符。

第十一条 教育网站前置审核意见有“同意”、“不同意”和“不需要前置审核”。

第十二条 经审核决定“不同意”的,申请人可进行第二次开办教育网站申请。第二次申请经审核仍决定“不同意”的,取消其申请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请开办教育网站。

第十三条 各地州、市教育局主管的教育机构(含机构内师生个人)、属地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开办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材料(一式三份)直接报送所属各地州、市教育局初审;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教育机构(含机构内师生个人)开办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经同意后,由申请人报送到所属市教育局初审。

由自治区教育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高等院校主管的教育机构(含机构内师生个人)开办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材料(一式三份)由本单位(院校)初审,经初审决定“同意”的,由申请人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和备案。

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本级开办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核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审核和备案。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第十四条 各地州、市教育局在自受理开办教育网站前置审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的教育网站进行初审;初审决定“同意”的,由申请人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审核和备案。

第十五条 未经各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初审同意的教育网站申请,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不予审核和备案。

第十六条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在受理开办教育网站前置审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的教育网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批复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决定“同意”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抄报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每季度将通报审核同意的新开办教育网站,并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申请人取得前置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向接入单位或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申请备案,并履行备案手续。

第三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八条 教育网站必须使用规范的名称,所有教育网站应在其网络主页的显著位置确切显示主办单位和所在行政区域。凡冠以政府职能部门名称的教育网站,均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教育网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

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境外机构在自治区境内参与教育网站建设的,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章 违法违规查处

第二十一条 已获准开办的教育网站,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凡名单中未列出的均视为非法教育网站。

第二十二条 审批机构对所批准的教育网站进行年度检查。教育网站要定期向审批机构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依法对违法违规的网站进行查处,视情将查处结果抄报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第五章 年度审核

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三】: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报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126号)要求,在各县、区(新区)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我局于6月30日至7月20日组织了2个督查组共14人,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的方式,围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14项内容,对我市六县四区二个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市级专项督导,并随机抽查了 2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7所,小学13所),现场察看整改落实情况。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118所(含教学点),教师17014人,学生248430人。其中:村小585所,教师4832人,学生82777人;教学点328个,教师806人,学生12215人;乡镇小学115所,教师5417人,学生87127人。初级中学90所,教师5959人,学生66311人。

二、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情况

(一)督导过程

第一阶段:县级督查。

1.县级自查。5月10日前各县、区(新区)开展自查,按照督导范围和督导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14项指标)逐校摸清底数、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级人民政府。

2.县级限期整改。各县、区(新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及完成时间,确保8月31日前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7月11日前各县、区(新区)将县级督导报告及整改方案报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并同时在当地媒体及网上公布。

第二阶段:市级督导。

我局根据各县、区(新区)督查报告及整改方案,于6月30日至7月20日开展专项督导(柳教督导〔2014〕21号),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的方式,对我市六县四区二个新区进行逐县(区、新区)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新区)落实整改,并现场察看了2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整改情况。

(二)市级督导情况 1.是否存在D级危房。

在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D级危房。

存在问题:在督导中发现,部分农村学校的校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三江县全县B级危房9096平方米。多数危房为砖混结构或全木结构教学楼。有些校舍建成使用已久,破烂不堪,仍作为教室上课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柳东新区竹桐小学、龙岭小学等学校80年代建的砖木结构的校舍,阳和工业新区六座中心校(新址:原古亭山小学)教学楼一楼地面有轻微开裂,因未有相关部门的最后鉴定结果,无法划定房屋危险等级。

督导组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校舍进行鉴定,并及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校舍安全,确保学生上学安全。

2.是否每名学生都有课桌椅。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初中生66311人,有课桌椅72574套,生均课桌椅占有率109%;有小学生182119人,有课桌椅189083套,生均课桌椅占有率104%。学生每人能够使用一套完好的课桌椅。

3.寄宿学生是否一人一床位。

全市共有寄宿制学生77622人,有床位70164个,学生有床位率90.4%。如鹿寨县有寄宿生14502人,现有床位15242床,学生有床位率105.1%。三江县有寄宿生10898人,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现有床位7907床,学生有床位率72.6%。融安县有寄宿生8111人,床位8124个,寄宿生床位率100.2%。融水县有寄宿生22082,床位15471个,有床位率70.1%。

存在问题:由于一些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面积有限,无法安置所需床位,导致床位不足,存在2个学生共用一个床位的情况。如鹿寨县有寄宿制学校20所,有7所学校存在着床位不足问题,其中:寨沙镇龙江小学有住宿生894人,床位704个,有床位率78.7%、寨沙镇长田小学有住宿生596人,床位336个,有床位率56.4%;但同一个乡镇的寨沙镇中心校因布局调整,搬入原寨沙镇初中校区,现有住宿生264人,却有床位570个,占床率216%。但因寨沙镇龙江小学、寨沙镇长田小学宿舍面积不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将寨沙镇中心校多余床架调剂给寨沙镇龙江小学、寨沙镇长田小学使用。部分学校可用面积有限,无法建设新的学生宿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寄宿学生一人一床问题在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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