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省医院

2018-08-08 百科 阅读:

篇一:[内蒙古省医院]内蒙古医学院:im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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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学院:immc.edu.cn

篇二:[内蒙古省医院]2016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险旗中蒙医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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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人员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查询、核对缴费以及享受待遇情况;
(三)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监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参保人员的义务:
(一)依法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二)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遵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
(四)就医和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门诊
1.门诊医生及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对门诊就医的参保人员应认真核对人、卡、证相符,详细采集病史,因病施治,合理检查、治疗、用药,并做好门诊病历手册的记录。
2.城镇居民每年门诊报销300元,起付线为70元,只报销医保目录内的口服药。职工当地不报销门诊。
四、急诊
1.急诊留观患者(职工)不超过72小时,抢救留观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于出院后15日内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合理费用的70%,个人自付30%,逾期不予审核报销。
2.报销应提供:医保证、医保卡、急诊抢救留观病历复印件(加盖急诊科印章)、急诊收据及结算明细清单、急诊诊断书、留观后转科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印章、病案首页、出院记录、急诊科专科记录、出院诊断书)、住院收据(经医保科审核后签字盖章)。
五、住院管理
1.门诊接诊医生对住院参保人员先核对人、证、卡是否相符,开具入院通知书,门诊病历经医保科审核登记。
2.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入院起付线为800元,居民为400元。
六、转院管理
1.参保人员转院需根据病情并遵循就近转诊的原则,转院患者只能根据病情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如需转第二家医院,必须有第一家医院的转院证明。
2.市外定点医院有: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肿瘤医院、黑龙江省中医院、沈阳空军医院、(沈阳附属四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加格达奇地区医院、加格达奇地区二院。
3.在上述定点医院就医,先到所得疾病科室经科主任检查并办理转诊手续,再到医务科审核签字,最后拿医保证复印件、本院相关检查资料复印件到医保科审核、签字、盖章登记并向上级医保管理部门审批方可转诊,除急、危、重症患者外不可后补转院单,后补转院单原则上在三天内。
4.转院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特殊疾病最长为二个月,如果就医将要超过二个月者提前及时委托亲属或参保单位持转诊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到旗医保局办理批准延期就医登记手续。
5.就医时应及时向院方索取和保存好与医疗费报销相关的资料。对本次转院相关资料,如需留存。请在报销之前自行复印,报销之后,医保局不办理相关资料的调取、借阅、复印等业务。
6.转院医疗费报销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就医资料必须加盖医院相关专用印章方有效)
⑴.基本医疗保险证复印件⑵身份证复印件⑶鄂伦春旗本人农行卡或折①门诊诊断书②门诊病历手册③门诊收据及每张收据相对应的门诊结算清单(无门诊结算清单的应提供与收据相应的辅助检查报告单、门诊处方低联原件)④门诊病历复印件⑤各种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⑷.转院住院治疗者应提供:①出院诊断证明书②住院医疗费收据③住院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加盖住院结算处专用章)④全套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⑸.居民外转门诊不予报销。
7.转院只对转院审批单上所转诊的疾病就医所发生医疗费按规定给予审核报销,因其他疾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门诊治疗只限定开与所确诊疾病治疗有关的14天的口服药;恶性肿瘤口服化疗药患者按化疗方案可开3个月的口服化疗药;器官移植术后可开3个月的口服抗排异药;住院治疗出院时可带与病情有关的7日量口服药,无论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均不允许带针剂、静滴药和超量带药。
8.就诊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持转院相关资料到旗医保局审核后按规定比例报销。属于报销范围内的和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扣除起付线支付70%,个人自付30%,住院医疗费按本统筹地区住院费规定比例报销。
9.转院医疗费只报销经核定的医疗费。与转诊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用药;未经旗医保局审批同意无转诊手续自行转诊、自找医院、自购药品、多家医院诊治费用;入住超标准病房和属自费范围内的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0.医师为患者提供冒名顶替转院就医,伪造和变造虚假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资料,提供假收据、假诊断、假病历、假处方、假住院明细单等相关医疗资料,一经查实,其虚假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停止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对其造假行为在本统筹区内予以通报,按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职工门诊慢性病的管理
㈠.申报慢性病病种范围:
高血压三级、糖尿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冰法严重疾病、恶性肿瘤等。
㈡、申报门诊慢性病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进两年经医保统筹基金已核销的二级甲等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以上住院病历复印件,呼伦贝尔市内统筹地区病历需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公章。
2.诊断书。
3.医疗保险本复印件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蓝色一寸照片俩张。
㈢、申报程序
1.持职工医疗证患慢性病患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医院登记报名,由医院负责填写慢性病申请表统一上报旗医保局慢性病窗口。
2.转院进行器官移植术和冠心病置放血管支架搭桥术后患者,转院就医后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医疗费报销的同时,申报登记办理慢性病,住院病历资料齐全、准确、真实,符合认定标准的,直接填写慢性病审批表,医保经办机构谁时审批认定。
㈣、审批认定程序:
申报资料经医保局初审合格后,统一参加由医保局组织的专项体检,体检结束后,鉴定合格者将建立慢性病管理手册
㈤、申报认定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的病情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㈥、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慢性病门诊病历手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或填写门诊病历及处方内容,病历不允许缺损,处方收据应粘贴在处方底联上,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及相应收据应按日期先后顺序粘贴在最后一页,以备审核报销。当慢性病门诊病历手册使用完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更换新本。
㈦、按规定慢性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一年不变,非选定不予报销,年末可申请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并重新审批。
㈧、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应提供的资料(就医资料应加盖有效印章):1、职工医疗保险证复印件2、社保卡3、慢性病门诊病历手册、4、收据及与收据相符的明细清单5、各项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6、门诊病历复印件7、鄂伦春旗个人名下农行卡(有新医保卡除外) 8、身份证复印件。
㈨、慢性病门诊治疗必须认真核对人、证、册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就医,将每次就医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规范记录在门诊病历手册上,详细记载用药的品名、数量、用法。处方量每次不能超过一个月,不允许超量开药,在慢性病处方上不允许开非医保药及与慢性病治疗无关的检查、治疗、用药、严格执行慢性病用药及辅助检查范围,与病种、病情无关的检查、治疗、用药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八、补偿管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400元、统筹区外转门诊1200元,统筹区外转住院2000元。
2.职工住院报销比例表
住院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
二级
一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起付线-2万元(含)
75
77
79
79
81
83
2万元-5万元(含)
77
79
81
81
83
85
5万元-8万元(含)
79
81
83
83
85
87
3.城镇居民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4.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表
支付档次(元)
缴费年限5年(含)以下
缴费年限6年(含)以上
三级
二级
一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超付线-0.5万元(含)
55
60
65
60
65
70
0.5-3万元(含)
60
65
70
65
70
75
3-5万元(含)
65
70
75
70
75
80
5万-支付限额
70
75
80
75
80
85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参保学生、儿童患急性白血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恶性肿瘤、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等病,一个参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6.灵活就业人员自参保后6个月生效,如中断缴费,从中断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6个月内可以续保,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方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或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续保后视同首次参保。
全医保必须实名制:包括挂号,出住院和转院,医生必须对其身份与医保证和医疗保险卡进行核验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疗保险结算;有骗保嫌疑的,应及时报告医保科。
鄂伦春自治旗中蒙医院医保科宣

篇三:[内蒙古省医院]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定点医院有哪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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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几家? 普通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当地的旗县级医院(玉泉区为市医院;赛罕区为赛罕区医院、赛罕区第二医院)。重特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点击查看更多医疗保险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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