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考编

2018-08-04 热点事件 阅读:

一:[广东教师考编]2018年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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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招聘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员438名,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学校教职员岗位表(本地专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7年毕业生,及2016年毕业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师毕业及以上),其中中学教师岗位还需要具备学士学位;同时,所有社会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已具备专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为准)。各岗位可适当提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要求,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东莞市公办在编教职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是指2009年通过东莞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学科考试,与我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特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3)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4)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
  (5)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月份。
  6、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所学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可参考附件《东莞市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专业目录》),或所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或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两个专业以上的,均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但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专业对口条件可放宽到中等师范学校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考生持有多个层次学历的,高层次学历的专业可以报考低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低层次学历的专业不能报考高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却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在报考系统中勾选相近专业栏,然后直接填写毕业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进行报考,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人工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7、教师资格证要求。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具备: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2016年、2017年符合报考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报考与其教师资格相应层次或较低层次的教师岗位。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8、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已具备专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为准),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网上报考——资格初审——补报考——统一笔试——资格复审——招聘单位考核(面试和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考。网上报考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1月1日。
  (二)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资格初审被退回的考生在报考期间可以重新填报符合资格的岗位。教师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5,校医、财务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达此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
  (三)补报。因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报考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11月2日补报其他成功开考的岗位。
  (四)考试和复审。统一笔试定于2017年11月19日进行,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定于11月30日——12月10日进行,考核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公布为准。统一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招聘单位考核形式为面试和试讲,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40%+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60%。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统一笔试成绩须≥60分,招聘单位考核成绩须≥80分;笔试和考核达不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在两个考试环节中,统一笔试环节侧重考查考生学科知识水平;招聘单位考核环节侧重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心理素质、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统一笔试设查分环节,考生本人自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查分,考生下载《考生查分登记表》填写查分申请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1、统一笔试。统一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9日9:30——11:30以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务必于11月14日起登陆东莞市教师招聘系统查看考场安排和打印考试通知单、准考证参加考试。11月27日,在东莞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教育网和东莞市教师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申请时间为11月27日——29日。教师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关知识,其中,专业知识约占80%,主要是高等教育阶段相关专业知识、基础教育阶段相关基础知识以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约占20%。校医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岗位专业知识约占80%,学校卫生安全心理教育知识约占20%。财务人员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为岗位专业知识占100%。
  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成绩不达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招聘单位考核(资格复审)环节。教师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进入招聘单位考核(资格复审)环节,不达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招聘单位考核。校医、财务人员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招聘单位考核(资格复审)环节,不达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进入招聘单位考核。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辅导机构。11月30日,在东莞市教师招聘系统公布进入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公布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研究生(硕士或博士)报考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2018届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提供:①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2016年、2017年符合报考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例如:人事代理合同、生源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6)报考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具备专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为准),报考校医岗位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财务岗位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7)本人高中、大学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个人撰写)
  3、招聘单位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公布为准)
  招聘单位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环节,其中校医、财务人员岗位不设试讲环节。面试的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提前4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片段教学考试。教师岗位试讲环节分为普通科和音乐、美术、体育科两大类,其中音乐、美术和体育学科须加试实操环节(才艺展示),具体操作规程原则上按照《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考核和面试规程》进行。招聘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招聘考核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2)招聘考核成绩(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70%,其中,实操占35%,试讲占35%)+面试成绩(占30%);
  (3)招聘考核成绩(校医、财务人员岗位)=面试成绩。
  招聘单位考核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成绩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
  分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后按统一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上述情形的考生考核成绩和统一笔试成绩相同,先按照试讲成绩、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审核表。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设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八)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
  1、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学校教职员岗位表(本地专场)
  2、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专业目录(2017年版)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6日

二:[广东教师考编]2016广东东莞中小学教师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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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招聘程序:网上报考——资格初审并推荐面试人员——补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统一笔试——统一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考试分招聘单位面试、统一笔试和统一试讲三个环节进行,考生总成绩=统一笔试×30%+统一试讲×70%。招聘单位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是作为进入统一笔试的推荐成绩,面试成绩(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和东莞教育网(www.dgjy.net)上发布招聘公告。(二)报考1.报考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2.报考方式:考生登录东莞市中小学教职员招聘网站http://eis.dgjy.net:80/recruitment/apply/apply.action?projectid=8A18E2DA507A1F6F01508CFC35AA52F1(下称:招聘系统)进行报考,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进行网上填写和上传资料(含片段教学视频)。具体各招聘单位的招考条件见附件《岗位表》。片段教学视频具体要求为:时长一般为5—8分钟,内容为报考相关学科相应层次岗位课本教学内容的片段教学视频,具体教学内容和教学版本不限,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录制高中阶段其中一课5—8分钟的片段教学视频。教学视频要求图像稳定、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教学风貌,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和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上传视频格式为:mp4和flv的流媒体格式,具体视频格式转换教程可参考附件。3.补报考。11月27日,各招聘单位发布因报考人数或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1:5比例需要取消的岗位;受取消岗位影响涉及的考生须于11月28—29日登陆报考系统补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岗位。(三)资格初审和片段教学视频评审各招聘单位根据教育教学要求审查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的片段教学视频,从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按不低于1:5的比例推荐人选进入招聘单位面试环节,否则取消或相应减少开考岗位。(四)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于2015年12月2日登陆招聘系统查看是否入围招聘单位面试环节(现场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面试(复审)考试通知单。凡无法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下一轮考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下一轮考试资格的考生须签署依时参加各考试环节的承诺书,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如下:(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学位证书、由具有学历学位鉴定资质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复印件(不接受网上鉴定证明,学位鉴定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供);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3)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所有毕业生报考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成绩单复印件;(4)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具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6)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东莞市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7)全部报考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户口所在地镇一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挂靠在大学的在校生可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材料;(8)个人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公职人员须在当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以上材料分两次提交,第一次是网上报考时按规定格式上传扫描件和片段教学视频,第二次是现场复审提供纸质复印件和原件验证,上交复

三:[广东教师考编]2017年广东财经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员招聘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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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7500多人的省属重点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人员2名、专职辅导员12名、行政及教辅人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从事高校管理的基本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各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或在报名期间送往学校行政办公楼507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同时登录广东财经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szp.gdufe.edu.cn/zpsys)填报岗位及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rsc.gduf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才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审查
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和用人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上予以公布。
五、考试
(一)教学岗位、行政及教辅岗位
教务处JWC-1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无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其他教学岗位、行政及教辅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告信息。
笔试主要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部分岗位视情况增加岗位专业操作,共三部分),笔试成绩在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最终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
(二)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告信息。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笔试成绩在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面试由压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轮组成,面试成绩=压力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最终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公布。
六、体检
学校根据最终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gdufe.edu.cn)下载。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间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等。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是2017年 8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的人员),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境外硕士研究生,须具备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
(四)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17年8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境外毕业生报到时还须持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
(五)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李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办公楼507室
办公电话:020-84096802 邮政编码:510320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4096824 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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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东财经大学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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