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工作

2018-08-04 热点事件 阅读:

篇一:[广州黄埔工作]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更多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导语】2017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东区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1名,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名、九龙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1名,联和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1名,区总值班室6名。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18-35岁(1981年11月17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17日。
(八)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7年11月17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12日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题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1)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限定时间内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最近6个月内由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聘用。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者均按招考岗位进行转正定岗。
(三)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xls

篇二:[广州黄埔工作]2017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网权威发布2017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更多2017年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求职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黄埔区慈善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工作认真负责,处事灵活严谨,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写作能力较强,文字功底扎实,并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办公。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有机关或慈善公益工作经验、公文写作水平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6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人防楼905办公室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8218173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要求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居住所在地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或计生证)。
  3.报名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四、组织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依次替补。
  六、工作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州开发区雇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埔区慈善会负责解释。
  慈善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篇三:[广州黄埔工作]2016广东广州黄埔区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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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区发展改革局拟公开招聘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区发展改革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金融、经济或建筑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类别为经济、建筑相关类别)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1981年4月5日后出生)以下,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5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 日(星期二)至 4月13 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区机关大院主楼426室)
联系人:吕开威,何晓霞 联系电话:82378579。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招聘区重点项目办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生服务证(或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机构提供的计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围后能提供学历鉴定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无法提供的取消资格);
(4)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报名材料一律需带齐原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若确因情况特殊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生服务证复印件(或电子文件)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寄到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在面试前一个小时将相关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核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三)体检、复核、考察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2.复核、考察。由区发展改革局组织实施。拟聘人员应提供学历鉴定,并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发展改革局研究拟聘人员岗位安排,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一)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今后按区的有关规定调整)。
(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需携带学历鉴定(预计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或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如无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的应能出具办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
3.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黄埔区招聘区发展改革局重点办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黄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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