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2016-08-25 热点事件 阅读: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一)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市xxx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办xxx号)的要求,我局对xxx年以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以及各级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我局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同时,每年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领导干部防腐防变和抵御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

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把握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根据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逐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先后在党务、人事、行政、业务方面完善多项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们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际出发,一方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逐步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权利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三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载体,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促使全局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是党组书记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

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我们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的年度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分工,健全制度,责任到人。二是及时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向全体党员传达。

二、推进工作情况

一是任务分工具体。我们将《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作为各科室、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分解任务,共同推进惩防体系的建设。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我们明确了在《实施细则》推进中,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贯彻中的责任,并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任务落实。

三是强调学习教育。我们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法律法规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突出长效机制。我们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反腐倡廉学习;同时,还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坚持由

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把各级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培训计划,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通过述职述廉,将学习、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常年坚持不懈。

五是坚持集体决策。我们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有效预防腐败。坚持实行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表决制;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六是深化人事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考核,制定实施了年度考核工作规定;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三、主要做法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过程中,我局共修订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多项行政性制度,完善了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同时加大了管理力度,并清查了”小金库”。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局做到了领导重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加强对腐败问

题的整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规划中;注重制度建设,探索机制体制创新,力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从深度和广度上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中,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主观能动性。即要用合理方式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大家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热忱程度。

二是要注重可操作性。即要在推进过程中更加注意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努力做到每一条制度都有执行力,并能发挥其作用,每一条制度都能管到实处。

三是要注重创新性。即要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大胆构思,献计献策,敢于提出自己独到的想法,为完善体系建设实现制度的创新。

四是注重全面性。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然谓之体系,就必须力求全面、详细。因此,体系的确立,包括其具体的实施要注意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办案等各个环节加以明确,并在实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二)
浅议如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浅议如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同时也与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范腐败体系,既包含了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深得党心、民心。其中,教育是基础,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制度是保证,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监督是关键,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教育,真正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就是为了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就是为了强化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就是为了能够积极主动地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对于如何进一步扎实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我们应坚持做到“五变五不变”。

一、坚持注重预防的主线不变,预防的重点要变

有效防止腐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一方面要坚持注重预防不动摇。我们无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开展反腐败工作,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都要把“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这根主线,贯彻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环节。既不能偏移,更不能脱离,始终坚持主线不动摇,贯彻主线不走样,体现主线不变形。特别要在思想上要树立注重预防的观念,工作中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方针,行动上要增强注重预防的本领,努力在提高预防能力、水平及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另一方面,注重预防的重点要变。就是要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实、做细、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对预防领域、部位、时机、对象、重点等要根据变化着的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方向,重新锁定目标,科学配置力量,关口随机前移。尤其要杜绝和防止事前不知道,事发吓一跳,事后发牢骚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万事防为先,凡事预为主,要防得住、防得严、防得全、防得好。当前预防的重心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事中、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教育预防向制度预防转变,由思想预防向行为预防转变,由个别预防向集体预防转变。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二、坚持三者并重的体系不变,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比较严峻,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难于奏效。一方面要坚持三者并重。事实证明,教育要取得经常性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制度、监督作保障,而制度有效实施,不仅要求制度【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本身具有合理性、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同样,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还需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因此,在实践中要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融为一体,切实做到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管廉三管齐下。教育倡廉,即要将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措施常抓不懈。首先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当前要重点学好“三部条例两部纲要”,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筑牢法制防线;第三,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用先进典型来激励人,用反面典型来警醒人。同时,要把廉政教育走进家庭,走进社会,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氛围。制度保廉,即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性措施常抓不懈,以制度建设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筑牢制度防线,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监督管廉,即要将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性措施常抓不懈。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自我监督,搞好自律,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他律”。特别是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各级班子监督,加强对权力行使部门的监督,加强对财政支配权、人事调配权、工程发包权、项目审批权等的监督,进一步筑牢监督防线,切实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决策失误。

另一方面,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就是要做到“五个结合”。重点整治与普遍教育相结合,重点纠风与立章建制相结合,重点惩处与源头治腐相结合,重点工程与重点监督相结合,重点人员与重大经费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机制,要加强与公、检、法、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优势互补,运用各种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能,形成办案合力;要创新办案思路,拓宽办案渠道;要提高对腐败分子的依法惩治力度,对现行法律涉及行贿者和受贿者的经济处罚要作更明确的规定,大幅度提高双方经济成本和代价,使贿者不敢行,贪者不敢收;要注重查案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在此基础上,还要突出一个“早”字,即早进入角色,早进入情况,早进入阵地,早主动出击,克服只靠群众举报、涉案人坦白,公、检、法移交和上级交办等被动应付状态,反腐败斗争要打进攻仗。要注重一个“全”字:监督要全方位、情况要全清楚、方向要全把握、治理要全彻底、人员要全出动、程序要全到位,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

三、坚持依法办案的观念不变,查办案件的作风要变

依法办案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执纪的必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毕,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准则。当前在办案工作中,在严格遵守这二十四字方针同时,要切实转变办案工作作风。一是政治作风要坚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不忘纪检责任,时刻不忘办案纪律,时刻不忘办案方针。二是工作上要深入。要大举调研之风,坚持理论

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不怕难、不信邪,肯吃苦,敢碰硬,善较真。要开门受举报,出门勤摸底,上门深调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线索,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在比较中识真伪,克服想当然,凭经验办案的现象。要在深、实、细、准、严上下功夫。深:就是查办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深入调查,切忌走马观花。实:要务实、要真实、实干、实事求是,防止“虚情假意”。细:工作要细,要细心如发,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疑点,杜绝马虎了事。准:切入点要准,定性要准,做到分毫不差。严:严格按程序办案,严守组织纪律,严禁徇私情、办私案、人情案。三是生活上要艰苦。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不搞特殊化,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成熟自己,检验自己。四是学习上要勤奋。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尤为重要。政治坚定和业务的熟练,来源于勤奋的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政治上当明白人,在纪律上当把关人。又要学习业务,成为纪检工作行家里手。要解决“学的多消化吸收少”的问题,自觉把勤奋学习与善于思考、全面消化吸收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转变“以干好工作代理学习,工作繁忙躲避学习,时间太紧不参加学习”的不良风气,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干中提高素质,增长本领。

四、坚持领导体制不变,考评考核的方式要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

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这严重影响着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此,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四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三)
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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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一点看法

作者:段晓丽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4年第03期

2008年,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纪检干部,结合近年来在工作中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的一些经验、体会以及做法,谈谈我对惩防体系建设的理解,供大家探讨。

一、从转变人的思想入手,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善于学习、夯实理论基础

理论联系实际,只有正确的理论,才能指挥正确的行动。当今世界,国内外形势瞬息万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形势逼人,只有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内在需求,切实加强,才能不断地提升理论和实际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一)要注意把握学习重点

1.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还要注意学习反腐倡廉基本理论。只有紧密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主题,加强反腐倡廉基本理论的学习,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具有预见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2.在注重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也要注重经济、科技、哲学、法律知识的学习。当前,复杂的国情、世情决定了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综合性、系统性日渐增强,领导干部的成长往往需要经过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的锻炼,单一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要求,必须不断拓宽知识面,加强现代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积累,努力形成“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二)要注意学习的方法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四)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根据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治理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一、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在构建惩防体系过程中,要着眼于整体推进的科学理念,把构建惩防体系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自觉放到全局工作中来把握和谋划。一是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既通过构建惩防体系为发展各项事业提供有利条件,又要通过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促进惩防体系的完善。二是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及时跟进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制度规定、重大活动,实现超前介入、关口前移,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要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通过有效防治腐败,使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四是要与弘扬先进文化相适应,在构建体系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形成崇廉尚廉氛围。五是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关注本部门、本单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要与推进党的建设相适应,通过惩防体系构建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供保障,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这“六个适应”,才能不断增强体系建设的整体性,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预期目标。
  二、分级建立和完善子系统,有序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全面推进体系的子系统和要素建设,确保要素齐全、系统完善、协同作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健全完善预防、惩治和保障二级子系统。首先要完善预防腐败子系统,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健全制度为主线,逐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完善惩治腐败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案件通报、剖析等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能。三是建立协调保障系统,组织协调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等三级子系统。这是惩防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和系统。只有在这一层次推进系统建设,才能确保惩防体系实现其整体功能。应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子系统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廉政教育体系。重点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教育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制度,构建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的要求,以教育、监督、预防、惩处四类制度为主体,加强制度的系统化建设,做到基本制度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约束性制度与激励性制度并重,努力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健全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紧紧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要从体系建设的角度,大力加强党内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四是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制。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力保障机制,形成党和政府为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五是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线索共享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
  三、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不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保持体系的开放性。
  推进制度创新。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当腐败是内生的时候,解决腐败问题不能只让政府官员保持诚实不腐败,也就是说,不能通过信任来解决不信任,而应通过制度改革使政府官员不能腐败,这样的契约安排才是科学合理的。特别是要通过契约安排来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层面解决腐败问题。借鉴这一反腐理念,我们应把创新制度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创新,比如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建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财产申报与评估制度,对重要事项报告的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时间以及受理与评估机关、评估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制定与设计,以创新精神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又如行政问责应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推进这一制度的全面落实。
  推进权力监督工作创新。针对我国当前新旧体制转轨的现状,必须从监督制约权力入手,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特别是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注重监督工作与推进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改革相适应、相配套,配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消除腐败产生和存在的土壤。   四、建立评价监测机制,实现体系功能最优化
  建立评价监测机制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准确描述腐败状况,有效监测和评价教育、制度、监督等反腐倡廉举措的效果,科学预测反腐败斗争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
  健全监测网络。一是建立权威的评价监测机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党工委、干部人事、信访等部门参加,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集中汇总,形成对各相关部门的总体评价意见。二是聘请廉政监测监督员。组建以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政风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为主体的廉政监测监督员,收集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党风廉政信息。三是设置廉政监测直报点。选择部分单位、企业以及权力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作为信息直报点,扩大廉政监测信息渠道,全方位地监测腐败状况。
  丰富评价监测方式。要进一步创新评价监测方式,采用听取被测评对象汇报、材料审核、咨询调查、实地检查、整体观察等方法开展评价监测。同时,要借助问卷调查、网上调查、电话访问以及走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组织、审计部门的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形式,丰富监测手段,综合掌握信息,加强分析、考核和评估。
  科学运用考核结果。评价监测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应用上,体现在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上。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腐败预警指数发布制度。对腐败情况监测的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将分析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向主管部门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发布。二是建立奖惩机制。根据监测结果,对廉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廉政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或谈话,对单位或系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要进行问责。三是建立测评监测信息数据库。对监测收集到的信息实行分类建档管理,研究探索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对策和建议,提高腐败的预防能力。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现代化水平
  利用电子政务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将信息、通信和网络等科技手段引入惩防体系建设,搭建科技反腐平台,不断丰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措施和手段。
  推进政务网上公开。当前,要针对全国各地实际,进一步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岗位、职责和行政行为实行规范管理,推进政务过程网上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迅速反馈给决策组织,提高领导机关的决策水平,保证公民的参与权。
  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是加大电子监察力度。目前,一些地方依托各级政务中心完成了部分市县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经过确认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下一步应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实行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等行为实施全面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完善网上举报机制。要通过建立反腐败举报网站,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宣传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反腐败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原则以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义务等,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群众正确有序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的质量,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举报信息保密制度,举报奖励及补偿制度,网络举报信息受理、处理、时效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等等,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行为。
  六、落实责任和机构,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建立责任机制。当前,要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构筑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基础,确保体系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下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责任检查、考核和追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起抓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有效办法,推动形成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协作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产生联动效应,确保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效果。
  强化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实施,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要定期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联席会、协调会、例会等组织协调制度,整合各成员单位的力量,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负责、敢于牵头,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的优势,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各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领导小组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要探索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常设机构,省级纪委应以建立预防腐败局为契机,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工作内容。
  (作者单位:甘肃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
  责任编辑:郭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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