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

2017-08-03 创业资讯 阅读:

  个人税优健康险是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签发的首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于2016年3月4日开卖。下面是www.01hn.com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

  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一

  12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燕梳新青年》一直在关注各类机构的解读和市场各方的反应,在此妄言一句:这些解读都还没有触及到理解“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精髓。

  据《燕梳新青年》多方打听到的消息,为了出台“个人税优健康险”,相关方“打架”大半年,中间充斥真真假假的各种博弈。正如早在6月保监会向各健康险公司下达《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时,澎湃新闻就发表了一篇标题为《保监会送12大福利 险企要哭了》的文章。

  当然,矛盾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一定是有法可解的。虽然“个人税优健康险”确实有“严禁核保、赔付率高达80%”等可能会让险企“哭”的明确要求,但《燕梳新青年》仍然认为“个人税优健康险”是穿透目前商业健康险经营迷雾的一缕阳光。如何真正能沐浴在阳光下,需要相关方理解一方的苦心和另一方的难处,合力迎接阳光普照、市场沸腾。

  一、所有的政策红利都有绝对意义上的通行逻辑: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孟子说: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在详述“个人税优健康险”精髓之前,《燕梳新青年》还是要再赘述一个观点:“新国十条”后的保险业有了全新的内涵,全新的内涵,全新的内涵(重要的事说三遍)!小伙伴们还记得去年“新国十条”颁布后的用词吧——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篇章,试问这个宏大篇章到底要怎么作?

  “跳出保险看保险”,是多个领导反复强调过的,宏大篇章的题中之义一定是要把保险业放在深层次服务国计民生的大框架中去考虑。渡人渡己和成人达己对于保险行业来说绝不仅仅是一句佛家偈语和某大保险公司的品牌口号,一定是要落实在各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的,尤其是对于有政策导向和支持的险种。

  政府在经济下行、财政吃紧的背景下给出税收优惠政策,到底意欲何为?政府希望用保险这个工具解决什么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想清楚了才有可能真正做好这个业务。可以再来回顾下国家总理李克强在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一些表述: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

  关于政策红利背后的逻辑,《燕梳新青年》已在之前的文章《万峰的寿险世界观》中阐述过,可以说,所有的政策红利都有绝对意义上的通行逻辑:欲先取之,必先予之。当然,还可以加一句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二、重重疾险还是重医疗险,这可谓健康险经营的生死抉择。目前的健康险发展只是在外围打转,根本没有进入医改的主战场

  政府的态度一直是很明确的,就是希望借助商业保险的力量来解医改这道难题。但医改中的“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产品所能解决的吗?当然,覆盖率不够是一回事,但扪心自问,现在的产品真的合用、划算吗?覆盖率不够和产品不合用本也是环环相扣的。

  各位小伙们还还记得2006年的“重疾险风波”吧?“保死不保生”的质疑犹在耳吧?老百姓(603883,股吧)口中的重疾(费用的标准)和保险公司产品定义中的重疾(险种的标准)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欢迎平安、友邦的重疾险专家不服来辩)。

  再延伸断言一句,传统保险业保的都是小概率事件,但未来保险业一定是要保大概率事件(老百姓只有多次、充分体验过保险赔付后,才会真正认可保险的价值),这也是时下最广为认可的互联网保险“高频、低价、海量”的精髓。就健康险领域而言,费用报销型的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才是所谓“高频、低价、海量”,这点对照每个人自身的健康险需求就能理解了。

  颠覆的年代,既要看别人在干什么,更要静心看看自己还有哪些是可以、应该被改造的,自觉进行自我改造升级,不然别人携枪带棒一通抢杀之后,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保险业最大的风险是“去保险化”,这个话题太惊悚,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以后再单独撰文讨论(好吧,其实是燕小梳也还没想明白)。

  三、定性:国内首个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人身险产品

  作为目前国内首个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人身险产品,“个人税优健康险”的试点对于人身保险行业意义重大。可以联想下交强险对于车险、财产险的意义,还有其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这些都是财产险领域,“个人税优健康险”的试点,是人身保险行业受政策支持的重大破冰,当然,随后还会有税延型养老保险。

  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国家以个人所得税为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的纳税人提供补贴,一方面可以大幅提升群众购买健康险的积极性,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带动其他人身保险的销售。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讲,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再次得以强化。

  回顾过去,最为典型的就是商业保险公司全面介入大病保险领域,部分保险公司通过多年的实践、摸索,探索出了一条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互相补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有效缓解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直接推动了2012年8月《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的出台。商业保险公司第一次在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展示了自己独特作用。

  四、保监会出台的产品指引框架到底有哪些创新性、颠覆性突破

  三部委联合通知下发之后,具有资质的保险公司的税优产品尚未正式出炉,但依据与《通知》同时下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作为一款兼具政策性的商业保险产品,“个人税优健康险”特点鲜明,亮点多多。

  亮点一:税收优惠。不赘述,以北京地区为例,税前工资10000元的人,假如按照最高200元/月的标准购买税优健康险,其每月可以少缴税20元,一年则可节省240元的保费。

  亮点二:保障额度高。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80万元,且不得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亮点三:差额返还。也就是说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这也就意味着,只给商业保险公司预留了20%的成本利润空间,与大病保险类似,属于微利经营。

  亮点四:允许带病投保,且保证续保。明确商业保险公司不得因为被保险人既往病史而拒保,以保证最需要医保的人得到应有的保障,但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对带病投保的投保人调低保额,但最低不能低于4万元,终身累计保额不得低于15万元。

  亮点五:可免费转换保险公司。对于保单权益转移,保险公司不设置犹豫期,但允许保险公司对该保单进行核保。此后,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竞争力指标,消费者选择权自由灵活,自然话语权大增。

  亮点六:保险业成体系作战。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发全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该平台可以支持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承保、理赔、转移等;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支持税务部门对保单的真实性及税优使用额度进行检验;可以为投保人提供自助式的保单信息及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当然,还必然可以和医保部门的医保报销系统和医院的费用系统相挂钩和连接,保险业有了对抗医疗系统的平台体系。

  五、最大亮点、也是最大争议的“带病投保”:《燕梳新青年》只能说这是高贵的、神圣的、带有拯救意味的、道德层面的考量,但谁又能说最终的颠覆不是从最初的直击人心开始的呢

  对于“带病投保”的合理性,从来都不是以理论大家自居的《燕梳新青年》没法给出严谨的论述。毕竟,核保是保险业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几个根基之一。正面战场攻不下来,侧面倒是有些现实可以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当下的保险业可以尝试“带病投保”。

  长期以来,严格核保,严控理赔,是商业保险公司对健康险业务进行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按照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被保险人一旦告知既往病史,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严重程度,选择加费甚至是拒保。当然,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到客户,在核保的时候会有意识的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在理赔的时候,一旦发现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往往会采取拒赔的处理方式。“宽进严出”的风险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也让保险公司遭到了“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诟病。

  六、“没有高赔付率的保险公司不是好公司,没有高赔付率的保险产品不是好产品。”这又是一种价值判断,但确实有一定道理。所有政策支持的保险更是如此

  如上文所述,“高频”很可能意味着高赔付率。继大病保险之后,“个人税优健康险”再度出现了“保本微利”的规定。“个人税优健康险”留给保险公司的成本以及盈利空间只有20%。作为公共产品,无论是大病保险还是个人税优健康险,留给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不可能太大,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承接该类型业务最主要的目标并非盈利,而应该是提升品牌知名度、积累客户、数据、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更多类型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而获得利润。

  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我国健康险发展过程中的一次重要洗牌机会。这不,通知刚发布几天,泰康、平安、太保、太平都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税优健康保险的框架产品,能坐在牌桌上就是胜利。保险公司不能仅看到保本微利四个字而被吓到,更要看到背后的几亿中产阶级的健康医疗费用大市场。当然,这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无疑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经营粗放的保险公司“呛水”那是必然。

  七、另一亮点、也是精华所在:产品框架采取了“医疗险+个人万能账户”的形式

  “个人税优健康险”采用了“中端医疗+个人账户积累”的万能险形式,但保险公司不得征收初始管理费等管理费用,其中中端医疗险应当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积累由于已经享受了税收优惠,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

  近年来,我国健康保险发展迅猛,近两年更是保持了高达40%以上的增速,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份额逐步提升,由2009年的6.95%增至2014年的12.18%。截至目前,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共2300多种产品。数量虽多,却难掩产品高度同质化尴尬。重疾险与寿险类似,赌的都是概率,并不能体现保险公司健康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专业性。

  与目前市场上主推的重疾险等不同,“医疗险+个人万能账户”的产品设计下,有医疗行为则可以报销、不发生医疗行为则可以积累,成为老百姓可以信赖的一个医疗费用报销池子,老百姓两头不吃亏。试想,当前国内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就是老百姓对未来医疗、养老支出的不确定性担忧吗?一旦保险公司能成为医疗费用预备队,那就是保险业替国家解决了大问题。

  当然,“医疗险+个人万能账户”的操作难度也是前所未有,根据《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用数据说话、用技术说话才是正道。

  八、用170亿元税收让利的杠杆,撬动了4000多亿元保费的健康险市场?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截至目前,交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的不到2%。假设每个税纳税人都能按200元/月的标准投保税优健康险,则意味着个税健康险将带来保费增量672亿元,相当于目前国内健康保险市场保费收入1587.18亿元的40%以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群体虽小,但却属于国内较高收入人群,同时综合素质高、对于自身健康问题也更加关注,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部分人群是最优良的客户群体。通过“个人税优健康险”的普及,其所提供的中端医疗将带来中端护理、高端医疗以及高端护理的需求,这对于保险公司又是一片广阔的天地。

  据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测算,如果商业健康保险税优政策全面实施,且由此引发的健康保险需求完全释放的话,那么未来商业健康险的年增长保费约为4000多亿元,而政府在此方面税收让利大概是每年170亿元左右,相当于用170亿元税收让利的杠杆,撬动了4000多亿元保费的健康险市场。

  作者介绍:燕梳新青年,保险锐力量。或许独家爆料、或许重磅揭秘、或许麻辣评论、或许先锋观察,都是为了在一个快速推进而又急剧变化的保险市场提供一种青年观察的视角,成为一支为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贡献心力的积极力量。

  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二


  2015年8月20日,保监会正式下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个人税优优惠型健康保险(简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不设置免赔额,且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保费支出于每月工资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每月200元。[1]

  可“带病投保”

  按照《办法》,个人税优健康保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其中,医疗保险部分,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保险补偿后自负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积累仅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对于“带病投保”,此前业内就一直颇有争议,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部分保险公司认为“带病投保”大大增加了经营风险。

  此外,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于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的设计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的原则。同时对经营主体也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如满足偿付能力要求、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拥有专业健康险公司或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等。

  什么是个人税优健康险三

  在保监会发布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一纸文件的背后,其实有很多学问喔。这既包括2400/年是怎么确定的?带病也能投保了?想买的话怎么买?在哪儿可以买……有兴趣的话请跟小编一起走进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种种。

  每年2400元免税少不少?

  一直备受关注的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于今年5月6日正式落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大家关心的是,2400元/年到底是什么意思?少不少啊?对此,某健康险公司人士曾在和小编的交流中表示:“虽然只是一场小雨,但是春雨贵如油。”换个角度再想想,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经“割肉”啦,每人每年2400元,如果每个纳税人都参与,规模效应还是很大的。

  一年2400元的额度,分布到每个月的列支额度是200元。200元的税前列支额度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按照个人起征点3500元加上200元计算,如果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保费超过2400元,每个月个税起征点为3700元。要注意的是,你要先成为纳税人才有资格参与喔。

  税收优惠其实并不稀罕,作为撬动商业保险市场保费收入增量的重要催化剂,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在很多国家被广泛使用。但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没有明确个人缴纳的商业健康保险费用可以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因此,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长江证券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健康险税优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在于保费折扣,市场空间初期在300亿至500亿元,成熟市场在千亿元左右。当前的税优支出上限基本可以覆盖医疗报销、意外和重疾险种支出。

  根据其数据测算,以某两款健康险产品为例,30岁50万元保额20年缴费20年保障的重疾保险基本上缴费都低于2400元。而对于消费者采用税优实际上可以获得保费折扣,折扣率与适用税率高度相关,当前适用税率越高,购买健康险折扣越大。

  接着你会问,个人可以买吗?哪些城市可以买?目前《暂行办法》并未明确具体购买形式,不过简单来看,个人应该是可以购买的,个人购买产品时,保险公司从行业统一平台——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上对投保人身份和纳税情况进行验证,符合条件就可承保。不过,从实际操作上看,单位统一购买操作性更强,以上海市目前方案为例,“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险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哪些城市可以购买呢?实际上,各地的优惠方案都在落地进程中,但是在大城市可以购买的时间或许可以早一点。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将可能是首发的一批。

  实际上,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上的部分,理解起来大意是:不是针对最底层的,也不是针对高端人群的,略有点“中端人群”的概念,但是对比《征求意见稿》,保监会把“中端”字眼去掉了,还是希望表达覆盖全部纳税人的概念。

  万能险的产品形式是个什么鬼?

  2400元的税前列支疑问消除之后,来看看一直躲在背后的产品形式。《暂行办法》明确,个人税收健康保险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是不是很绕?一个保障型为主的健康型产品为什么是万能险的形式?之所以设计成万能险,并采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形式,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国家出台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初衷,是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上的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选择万能险的形式,是出于市场化的考虑,是考虑到购买产品的积极性。”

  简单的说,这个设计一个是考虑到要吸引消费者购买,一个是考虑到保险公司可以更灵活的设计产品。

  如何吸引消费者呢?举例来说,如果你是一个身体健康、年纪较轻的人,可能会觉得这个产品没什么用,但如果这个产品分成当期医疗保险与个人账户,而个人账户部分又具备投资功能,还可以保证保值增值,你是不是兴趣大了些?“这样会让更多的纳税人群参与进来,进而解决自身医疗费用不足的问题。”

  对保险公司而言又如何呢?相较标准化产品的设置,万能险的设置也可以允许不同公司有差异的提供更多、更好、价格更优的产品和服务。不过,试点过程中,如果产品设计原则和消费者有差距,保监会也会及时根据消费者需求来实时调整完善产品设计。

  带病也能投保了?

  带病能投保?这是天方夜谭吗?小编回答你,不是,在《暂行办法》中,这是白纸黑字的规则。《暂行办法》原文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目前,商业医疗、健康类保险产品通常会对带病投保人拒保,或者投保人患病后第二年不能续保,或者对既有疾病部分做出除外责任、加费等处理。而为了鼓励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征求意见稿》突破了《民商法》的缔约自由原则,更像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保险。

  带什么病都可以投保吗?有这等好事?这基于几个考虑,一是基于公平性,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是纳税人,都可以购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二则是基于保险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国家给予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将一定的财政收入让渡给保险业,保险业应主动承担起减轻医疗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

  另外,一项备受争议的规则是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针对控制赔付率一说,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时称:“这和产品是具有准公益性质有关,并且和产品坚持整体微利经营的原则相关。”

  商业健康险大事记

  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税收支持政策

  · 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健全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 2014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 2014年10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 2015年5月6日,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 2015年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等三部门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

  · 2015年8月18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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