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

2018-08-09 小品剧本 阅读:

(1) [北京市住房]2016北京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条件

北京市住房_2016北京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条件


金融网权威发布2016北京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条件,更多2016北京住房补贴政策规定,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2003〕京房改办字第 078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衔接,协调推进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核定、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住房补贴计发和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的纪律规定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pide;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  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  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9、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六)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退还承租的标准租私房。  (七)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扩展阅读  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时,可支取本人的住房补贴。部分支取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支取条件及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  (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设立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  备注: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1

(2) [北京市住房]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www.bjgjj.gov.cn

北京市住房_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www.bjgjj.gov.cn


金融网权威发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www.bjgjj.gov.cn,更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www.bjgjj.gov.cn
2

(3) [北京市住房]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考公告

北京市住房_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考公告


招聘网权威发布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考公告,更多2016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考公告相关信息请访问求职招聘网。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直属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共15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五)具有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职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要求表)。
  二、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发至该职位对应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3.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通知符合职位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报名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面试人选数的,该职位取消。
  (二)考试安排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具体事宜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要求的比例,每个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职位要求面试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该职位考生面试或专业成绩均低于60分,该职位取消。
  (三)公示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全面考察。
  考生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人事处书面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体检、考察
  招考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工作经历及年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12月14日;
  (二)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三)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
3

北京市住房

http://m.zhuodaoren.com/juqing832629/

推荐访问:北京住房公积金

小品剧本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成人考试考什么 下一篇:成安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