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合同日期

2018-09-14 唐诗三百首 阅读: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共10篇)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一):

经济法案例分析甲为一蔬菜种植公司,乙为蔬菜销售商,丙为某大学食堂.乙、丙于12月1日订立合同,约定乙于

甲为一蔬菜种植公司,乙为蔬菜销售商,丙为某大学食堂.乙、丙于12月1日订立合同,约定乙于12月30日前交付萝卜1万斤,每斤0.8元;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300元.甲、乙于12月2日订立合同,约定甲于12月25日之前交付萝卜1万斤,每斤0.6元.甲、乙缔约时,乙曾出示乙、丙合同给甲看.后甲迟至12月底仍未交付萝卜,后甲告知乙不能交付.由于甲不交付,致使乙亦不能履行其与丙的合同,对丙承担违约金300元.另外,乙举证自己在12月25日前后为准备履行与甲的合同,花去各项费用75元.问:乙可要求甲赔偿多少钱?【大学食堂合同日期】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二):

中国近几年的自然灾害
我想知道从2008年到现在发生的一些重大自然灾害,就像5·12,这些有日期记录的

风调雨顺的三年——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 金 辉一“三年自然灾害”已经成为现代汉语中的一个习惯词组.无论过来人还是没有亲历过的人,提到1959~1961年间发生在中国大陆的那场灾难,都会首先想到或说起“自然灾害”.从当年的传媒报导、党政文件到后来的各种说法,几乎无一例外地证明着和重复着这一“无可怀疑”的事实.话语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它甚至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们亲身经历的烙印.虽然任何思维正常的人在当时都知道那三年不是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主要不是因为自然灾害,但是“三年自然灾害”一旦成为习惯说法,重复几十年,便进入了人们的潜意识,以至人们会不自觉地怀疑是不是自己搞错了.“三年自然灾害”似乎已经成了历史的定论.在这里,笔者却想对这个无人怀疑的神话问上一问:那三年果真是“自然灾害”么?若问那三年有自然灾害吗?当然有的,中国地阔天长,不可能每一寸土地每年都风调雨顺.若再问自然灾害严重吗?答案大概是否定的.远的不说,单看近40多年,其间大规模的严重的洪水、乾旱、飓风、海啸、地震、霜、冻、雹、蝗灾等自然灾害,那三年能独占哪一项呢?可以说一项也没有,有的只是“三年自然灾害”这么一个笼统的习惯说法.二80年代起,中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自然灾害受灾和成灾面积”表,似乎为“三年自然灾害”这一说法提供了具体而权威的证据.请看笔者摘录的表1.表1 部分年度全国自然灾害受灾和成灾面积及粮食总产量说明一下表1对年份的选择.除了1959~1961年这三年外,还摘录了其前和其后的各三年,即1956年~1958年、1962~1964年,同时又选了气象界和减灾界公认的三个大灾年,即长江流域大水的1954年、全国大旱的1965年和1972年.从表1看,1959~1961年全国的自然灾害确实是相当严重的,尤其是1960年和1961年,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都远远高于其他任何正常年份或是灾年.然而,这还仅仅是一个方面,更要命的是灾害的后果——粮食减产.从1959~1961年,中国的粮食产量连续三年大幅度减产.195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7000万吨,比1958年锐减15%;1960年总产量比上年再递减15□6%,只有14350万吨;1961年比1960年虽然稍有增加,也仅仅为1958年的74%.自然灾害的后果如此之严重,粮食减产的幅度如此之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中国本来是个灾害大国,按《中国统计年鉴(1984)》公布的数字计算,在1949~1983年间,其中31年的年均受灾面积为3273万公顷,32年的年均成灾面积为1295万公顷.也就是说,一年中全国若有1000余万公顷耕地的“农作物产量比常年减产30%以上”, 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灾年”, 而只是“正常”的.即使如此,中国的粮食总产量却在频繁的自然灾害中实现了稳步增长.如果除去1959~1961年那三年,从1949~1983年,全国的粮食总产量基本上是逐年递增的趋势.只有1968、1972、1977和1980 这4个年头的产量比上年稍有减少,减产的幅度高者为4%(1968年),低者为1.3%(1977年).上述各年的成灾面积,1972年为1718万公顷,1977年为1516万公顷,1980年为2232万公顷(1968年的数字缺),都高于或大大高于1959年的成灾面积,或者说灾情至少比1959年严重得多.而1980年的成灾面积,已经接近1960年的灾情.但是这些年与那三年比起来,粮食的减产则是微乎其微的.再看其他一些年份.若以1959~1961年的平均成灾面积为100,则1956年为 68,1957年为 67,1962年为 74,1963年为 89,1978年为 97,1979年为67,1981年为 83,1982年和1983年都为 72. 就灾情讲,这些年都是相当严重的,都超过了1959年的水平.但这些年的粮食总产量不仅没有比上年减少,而且都增加了.在上述9个年头中,有6年都是创造了粮食总产量的历史最好水平.通观新中国自然灾害与粮食产量的概况,说明在大多数年份,自然灾害及成灾面积并不能直接决定粮食收成的丰与歉.只有1959~1961年这三年是“不同寻常”的例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灾害并非导致三年灾难的主要因素.或者说,那三年的自然灾害不足以、也不应该使粮食减产那么多.三其实,从气象水文概率和统计学上说,三年灾难的原因不要说完全推给自然灾害,就是“三分天灾”,也不具备充份条件.这里有一份《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1895~1979)》.该表是由国内一批著名的气象水文科学家根据全国 120个水文站点历年的水文气象档案资料编制的,逐年清楚地记录下了这80年间全国及各地的旱涝态势.《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1895~1979)》将每一年度的旱涝状况统一划分为 5个等级,即 1度为涝,2度为偏涝,3度为正常或旱涝相当,4度偏旱,5度为旱. 笔者将其中一些年度的数据综合整理为表2,选择的年份与表1相同.为了使情况一目了然,表2对原表中的旱涝等级做了符号意义上的对应调整,其中:涝由1度改为-2度,偏涝由2度改为-1度,正常或旱涝相当由3度改为0度, 偏旱由4度改为1度, 旱由5度改为2度. 一般而言,-2度的涝和2度的旱,为气象水文意义上的灾害气候.表2 部分年度全国旱涝等级资料统计表表中的总指数和平均指数越趋近于0,则说明全国的旱涝大势越接近于旱涝相当或是不旱不涝的正常年景.当然这里边也包含了先旱后涝或先涝后旱以及南涝北旱等各种情况的相互抵消.但是各度站的具体数字,则使这一统计更接近于真实的准确情况.尽管人们一直在说1959~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是“严重乾旱”,可是这种说法却得不到科学统计数据的支持.表2显示,1959~1961年间,中国大地风调雨顺,全国的旱涝态势相当正常.并且,其正常的程度甚至令人吃惊.1959年总指数为-9, 平均指数为-0.075,其中旱的2度站为13个,它们是长治、洛阳、郑州、信阳、德州、临沂、荷泽、苏州、宜昌、汉中、安康、万县和昌都;偏旱的1度站为25个.2度站、1度站合计38个.涝的-2度站13个.旱、涝站合计26个,为总站数的1/5强.1960年总指数为+11, 平均指数+0.092,其中旱的2度站仅8个,即大同、临汾、郑州、屯溪、邵阳、百色、汉中和铜仁;偏旱的1度站为44个.2度站、1度站合计52个,说明1960年偏旱的地区较常年为多.涝的-2度站14个.旱、涝站合计22个,不到总站数的1/5.1961年总指数为-1, 平均指数-0.008, 其中旱的2度站15个,开原、沈阳、朝阳、赤峰、南阳、信阳、济南、安庆、郧县、沅陵、喀什、康定、重庆、铜仁和贵阳;偏旱的1度站29个.2度站和1度站合计稍超出总站数的1/3.涝的-2度站12个.旱、涝站合计27个,不到总站数的1/4.不论是从总指数、平均指数看,还是从2度和1度站、2度站和-2度站所占的比例看,也不论是单独看其中一年,还是看三年平均值,1959~1961年都可以说确实是“正常年景”.它甚至比公认的风调雨顺的1957年(总指数+27,平均指数+0.208)和1958年(总指数-21,平均指数-0.175)更为接近旱涝相当或不旱不涝的正常指标——0.尤其是接连三年平均指数都没有溢出±0.1,三年总平均指数仅为+0.003,这在《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1895~1979)》上,再也找不出第二组来.我们还可以比较真正大涝大旱的年份.1954年大水成灾,总指数达-79,平均指数为-0.658,仅涝的-2度站达到41个,就超过了总站数的1/3;另外还有29个偏涝的-1度站. 而1965年和1972年则是真正的大旱年,总指数分别高达+95、+97,平均指数分别为+0.792和+0.808, 旱的2度站也都超过了总站数的1/3,分别是41个和42个;偏旱的1度站还分别为34个和35个.我们再看与1959~1961年相邻的两个三年:1956~1958年、1962~1964年. 这6年中的任何一年的总指数、平均指数,以及旱、涝站的合计数,都要比三年灾难中的任何一年要高.1962~1964年这三年被称为“三年恢复时期”,尽管这三年的气象水文条件大不如1959~1961年,并且它又是在三年灾难的巨大废墟上艰难起步的,但这三年的农业还是实现了连年增产,整个国民经济也从三年灾难时期的近乎崩溃状态得到了复苏.不论与其他任何灾年或是常年比较,1959~1961年三年灾难时期全国的气候都可以说是天公作美,甚或“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四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中说: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毛泽东同志、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 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庐山会议后期,毛泽东同志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同志的批判,进而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斗争.……这场斗争在政治上使党内从中央到基层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在经济上打断了纠正“左”倾错误的进程,使错误延续了更长时间.主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笔者认为,《旱涝等级资料统计表》比《受灾和成灾面积表》更能准确地说明本来意义上的自然灾害的真实情况.实际情况是,在1959~1961年间,导致“农作物产量比常年减产30%以上”的成灾面积中,起主要作用的根本不是什么自然灾害,而是左倾狂热及其指挥下的9000万人去大炼钢铁、大办食堂和“共产风”使人们无心收割庄稼、“大兵团作战”和瞎指挥的穷折腾,以及农业劳动力大量死亡和患病等等.正是这些人为因素直接和决定性地造成了三年灾难.它显然不是什么“自然灾害”.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神话该结束了.本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在中国大地上,既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严重自然灾害,也没有发生大的战乱和严重瘟疫,而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超级灾害却铺天盖地地笼罩了全中国.它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造成了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中国科学院的一份国情报告中曾经指出:“三年困难时期,因粮食大幅度减产,按保守估计,因营养不足而死亡约1500万人,成为本世纪中国最悲惨的事件之一.”(中国科学院国情份析研究小组,国情系列报告之一《生存与发展》)50年代末任毛泽东秘书的李锐先生说:“饿死成千万人,这是古今中外历史上承平之世绝无仅有之事.”(李锐:《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本文仅论及三年灾难的自然层面因素,至于它的非自然因素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等等,容当另论.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三):

国家三年自然灾害的时间和原因

1959—1961年我国经历了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关于其主要成因,1978年前一直错误地完全归咎于三年自然灾害.但近年来国内外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认为这三年“风调两顺”,根本没有自然灾害,“人祸”即决策错误是唯一的原因.本文根据对灾情、受灾面积等资料图表的分析,证实这三年发生了持续的严重自然灾害; 同时分析了各种决策错误带来的不同影响,重点把粮食作为决定国家经济兴衰的生命线和因果关系链的比较指数,用计量方法分析当时农村因灾减产、因决策错误减产、因高征购而减少粮食存量之间的比例状况.本文的结论是:从农业粮食减产因素看,自然灾害略大于决策错误;从农村一个时期的集中缺粮情况因素看,决策错误影响远大于自然灾害,可以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关键词]灾害经济学 三年困难时期 自然灾害 决策错误 [中图分类号]136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4)01—0083—11 1998年中国发生特大洪水以后,一门新兴的经济研究学科一一灾害经济学得到了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等校开设了专门课程,并有相关专著问世.2003年出现SARS疫情以后,这门学科成为热点.关于灾害经济学的定义,有人认为:“灾害经济学首先研究的课题是灾害对经济的直接负面效应与间接正面效应,并探讨如何充分挖掘其间接正面效应,降低直接负面效应.”[1]有人认为:“灾害经济学的研究不能再局限于自然灾害,而应对人为灾害以及人与自然交互作用下的各种灾害予以高度重视”,“人灾互制、害利互变是灾害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或规律”.[2]总的来说,灾害经济学是研究人与灾害的关系的学科.用这门新兴学科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发生过的灾害,不仅对于国史、经济史研究有着跨学科的创新意义,而且对粗具规模的灾害经济学本身也有奠基作用.建国以来对经济影响最大的灾害,人所共知的是1959—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本文拟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有没有“三年自然灾害” 有没有“三年自然灾害”?这本来不成其为问题,只是在人与灾害的关系(即“人祸”与“天灾”)上,不同时期的说法有别.1961年5月31日,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这几年发生的问题,到底主要是由于天灾呢,还是由于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呢?湖南农民有一句话,他们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总起来,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从全国范围来讲,有些地方,天灾是主要原因,但这恐怕不是大多数;在大多数地方,我们工作中间的缺点错误是主要原因.”[3]但是,1962年8月,中央北戴河会议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严厉批评了所谓“黑暗风”之后,“人祸”的原因被绝口不提.直到1978年以前,“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直成为这三年历史的代名词.1981年6月,《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主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发生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这与刘少奇1961年的判断是基本相同的. 但引人注目的是,近几年来,根本否定存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文章又不断出现,开始成为辗转引证的热点. 例如,金辉的《风调雨顺的三年一一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一文,利用气象专家编制的1895—1979年全国各地历年旱涝等级资料表中的120个水文站资料得出全国平均指数,认为:“不论与其他任何灾年或是常年比较,1959—1961年三年灾难时期全国的气候都可以说是天公作美,甚或‘历史上的最好时期’.”“‘左’倾狂热及其指挥下的9000万人去大炼钢铁、大办食堂和‘共产风’使人们无心收割庄稼、‘大兵团作战’和瞎指挥的穷折腾,以及农业劳动力大量死亡和患病等等.正是这些人为因素直接和决定性地造成了三年灾难.它显然不是什么‘自然灾害’.所谓‘三年自然灾害’的神话该结束了.”[4] 王维洛的《天问一一“三年自然灾害”》一文认为:“随着官方文件、领导人讲话和新闻媒介众口一词地宣传‘自然灾害’,再加上强制性的思想‘教育’,‘三年自然灾害’这个被反复重复的谎言,终于变成了民众心目中习惯成自然的关于那个困苦年代的代名词.”“根据《中国水旱灾害》一书中1959年至1961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图,可以发现:1959年全国各省市干燥度距离平均值在正常变化范围之内;1960年全国干燥度略大于平均值,干旱范围比1959年略大,但干旱的程度减轻;1961年从全国来看属正常年份.因此,从干燥度距离平均值的分析中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在1959年到1961年期间中国经历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全国性、持续性旱灾.”[5] 本文无意于论证需要气象学家研究的问题,只想引用国家统计局、民政部编的《1949—1995中国灾情报告》(以下简称《灾情报告》)中的史实进行说明. 中国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是气象(包括旱灾、雨涝等灾害)灾害、洪水、地震等,1958年以前,自然灾害的程度基本为中等或以下.其中1954年的洪水灾害较大,但从受灾面积看仍“属中等水平”[6]. 1959年全国出现了“受灾范围之大,在五十年代是前所未有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达4463万公顷,成灾(收成减产30%以上为成灾)面积1373万公顷[6](p.378).其中成灾占受灾面积的30.8%,与历年比并不高,但集中在主要产粮区河南、山东、四川、安徽、湖北、湖南、黑龙江等省区的旱灾占全国成灾面积的82.9%,而且各种灾害交替出现,对粮食生长的影响十分严重. 1959年1—4月,河北、黑龙江出现严重春卑,影响300万公顷农作物的生长,黑龙江受旱达4寸—5寸深,为历史罕见.4—5月的霜冻造成华北、黑龙江等地50多万公顷农田受灾.与此相反,从2—6月,南方三次出现洪涝灾害,珠江、长江、淮河流域洪水泛滥,造成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3—6月,东部沿海和华北地区又发生风雹灾害.进入夏季,旱灾、洪涝情况开始对移.6—8月,出现以江淮流域为主的大旱灾,到7月下旬受灾面积已达821.2万公顷,持续到8月上旬扩大到黄河以北和西南内陆,受灾面积达2276万公顷.7月下旬,河北、北京、黑龙江地区突降暴雨,山洪骤发,200多万公顷农田被淹.7—9月,东南沿海遭到5次台风侵袭,最高达12级,使120万公顷农田受灾. 1959年灾害种类繁多,在部分地区轮番发生.除旱灾、霜冻、洪涝、风雹外,还出现了建国以来并不多见的蝗灾、粘虫灾、鼠灾. 1960年,继1959年大灾害后,全国大陆除西藏外又发生了建国后最严重的灾害,受灾面积达6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8万公顷,受灾面积居建国50年来首位[7].主要灾害是北方为主的持续特大旱灾和东部沿海省区的严重台风洪水灾害. 1960年1—9月,从1959秋季开始就缺少雨水的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陕西等华北、西北地区持续大旱,有些地区甚至300天一400天未下雨,受灾面积达2319.1万公顷,成灾1420万公顷.其中,山东、河南、河北三个主要粮区合计受灾1598.6万公顷,成灾808.5万公顷,分别达整个旱灾地区的68.9%和56.9%.流经山东、河南的黄河等河流都长期断流,济南地区的800万人生活用水告急.进入夏秋,旱灾扩展到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等南方地区.整个大陆地区除西藏外旱灾面积达3812.46万公顷,是建国50年来最高记录. 1960年6—10月,东部地区发生严重的台风和洪水灾害.5个月里台风登陆达11次,高于以往平均数近两倍.台风过境时间长达10小时—20小时,高于往年平均数三倍以上[6](p.379).台风造成暴雨频繁、洪水泛滥,广东、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江苏、山东、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11省受灾面积达993.3万公顷,直接死亡5000余人.山东部分地区30多天内降暴雨19次,平地积水3米—4米.东北辽河、太子河泛滥,流量为有史以来最大,淹没辽宁、吉林等地143.7万公顷,“鞍山、本溪等地区农田、村庄受到毁灭性打击”[6](pp.378,379). 1960年3—5月、9月,东部和西北部发生严重霜冻灾害,波及11个省区,受灾面积138.1万公顷.3—9月,还发生了由南向北推进、波及21个省区的风雹灾害,受灾面积达392.26万公顷. 1960年大灾害不仅成灾面积超过以往,而且是在1959年受灾的基础上连续发生,危害更大.另一个特点是早、洪灾同时发生,反差极大,一个省内,部分地区暴雨洪水泛滥,部分地区则持续干旱,给救灾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1961年,全国连续第三年发生特大灾害,受灾面积6175万公顷,仅次于1960年,为建国50年来的第2位.成灾面积达2883万公顷,为1994年以前最高[7](p.35),其中1/4面积绝收(减产80%以上为绝收).成灾人口16300万,也超过了1960年. 从1960年冬季持续到1961年3月下旬,黄河、淮河流域1300万公顷的农田遭受大旱,4—6月,旱情扩大到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年内全国旱区受灾面积达3784.6万公顷,成灾面积1865.4万公顷.其中,河北、山东、河南三个主要产粮区的小麦比1960年最低水平又减产50%,湖北省有67万公顷土地未能播种,河南省有73万公顷农田基本失收.4—5月,淮河流域遭受霜冻、大风灾害,淮北地区有375万公顷农田受灾,倒塌损毁房屋504万间. 1961年4—6月,江南珠江、湘江、赣江、闽江流域两次普降暴雨,洪水决口,泛滥成灾,水淹10个县市城.7—8月,海河、黄河平原连降暴雨,发生严重水涝灾害,其中河北、山东部分地区灾情是百年未遇的,受灾面积达160万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4%,近100万公顷农田没有收成.到9月,灾区有60万公顷土地积水未退,聊城、沧州有3500个村庄被水包围,280万人断粮,沧州专区死亡人数占总人口的4.9%.7月下旬至8月,东北局部地区遭受暴风雨侵袭,山洪暴发冲人伊春市,交通、电讯中断,工厂停产.松花江流域7万公顷农田绝收. 1961年8—10月,东南地区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江苏、安徽遭受台风袭击11次,其中12级以上的占9次,是建国50年里最多的[6](p.82).淹没180万公顷农田,造成的如渔船损坏、房屋倒塌、海堤被冲毁、人口死亡等损失都超过了1960年. 1949 1998年受灾成灾面积曲线表 单位:千公顷 资料来源:据国家统计局综合司编《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1966—1969年统计数字原缺. 图1 由图1可见,1959—1961年确实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成为出现三年经济困难的一个直接原因.当时的中央领导人已经多次提到这个判断,并不像金、王二文所断言的是后来才编造的.1960年10月29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这样大的灾荒那是我们开国十一年所未有的,拿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世纪记事起,也没有听说过.”[8]1961年9月,英国元帅蒙哥马利访问中国,一个“特别的理由”就是了解是否发生了大的自然灾害.他在分别会见毛泽东、刘少奇时,几次问到这个问题.刘少奇认为:当前的“一连三年大灾”是80年来没有的.毛泽东也同意说:“过去局部性旱灾有过,但全国性的没有.”他还指出,中国水利灌溉抵御旱灾的作用“还差得很远.中国几千年来,加上我们十二年的工作,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耕地有灌溉.其他地方还是靠天吃饭.要逐步来.”[9] 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生产力十分低下,综合国力很弱,人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非常有限,遇到持续三年特大严重自然灾害,出现经济困难是不可避免的.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当时出现了严重的“左”倾错误.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四):

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记载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有力证据.其中的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五):

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劳动报酬如何计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中记载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依据,也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有力证据.其中的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六):

劳动合同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31日,其中有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补充协议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其中有一条“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本协议的,则该劳动合同延长至协议期满。请问这份劳动合同结束时间是哪天?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

您好,很高兴为您
这份劳动合同的结束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七):

一个食堂开放时间是1个小时,甲和乙的吃饭时间都是10分钟,问他们相遇的概率是多少?

做图 设甲吃饭时间为x 乙吃饭时间为y 那么x y取值范围都为(0,60) 这是总事件
而甲和乙相遇 代表x-y的绝对值小于等于10 等价于
x》y时候 x-y《=10
x《y时候 y-x》=10
上面是所求事件空间 做出几何线的图像来 比较面积就可以得到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八):

新世纪学校七0五班的一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对学生中午在学校食堂的就餐时间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单位时间内,每个窗口买走午餐的人数和因不愿长久等待而到校外就餐的人数各是一个固定数.并且发现若开1个窗口,45分钟可使等待人都能买到午餐;若同时开2个窗口,则需30分钟.还发现,若在25分钟内等待的学生都能买到午餐,在单位时间内,外出就餐的人数可减少80%.在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变且人人都要就餐的情况下,为了方便学生就餐,调查小组建议学校食堂20分钟内卖完午餐.问至少要同时开多少个窗口?

设每个窗口每分钟能卖x人的午餐,每分钟外出就餐有y人,学生总数为z人,并设至少要同时开n个窗口,依题意有

45x=z−45y①
2×30x=z−30y②
20nx≥z−20(1−80%)y③

由①、②得y=x,z=90x,代入③得20nx≥90x-4x,
所以n≥4.3.
因此,至少要同时开5个窗口.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九):

国际贸易 试题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c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1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堂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同年5月,C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俄罗斯进口商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
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
还需要补充些怎样的合同条件?譬如说呢?

1、食糖部分:
因为可有3%的增减,即供货方提供的数量可在500公吨的基础上上下浮动3%,范围为485到515之间,如遇价格上涨,则可多供货,即515公吨,这就可以多增加利润;如遇价格下降,则可提供485公吨,这样可以减少损失,但如果下降后的价格仍是c公司的理想价位,则仍可按515吨进行供货.
2、题中未提供其他合同条件,故难以回答.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十):

合同上工作时间写着“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这个合法吗?
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可以要求算加班吗?

合同的写法不算违法,因为没说每天实际工作几小时,每周实际工作几小时,有没有加班费。
但是,你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加班补偿。

大学食堂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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